| 武器和戰爭的演變 11.步兵的復興:英國長弓和瑞士長矛 |
| 送交者: ZTer 2007年08月19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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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當時還出現了兩種影響頗大的技術變化,一是由十字軍將歐洲馬與阿拉伯馬雜交所得的馬種逐漸退化了,二是鎖子甲被金屬片鎧甲所取化。雜交良種馬和鎖子甲曾使重騎兵具備了高度的戰術機動性,從而使之成為13世紀戰場上的一支所向披靡的軍隊。而上面出現的兩種技術變化則使重騎兵喪失了原有的戰術機動性。14世紀的重騎兵,由於全身披掛着金屬片鎧甲,其戰馬也披有同樣沉重的護甲(總重量達140至150磅),加上手執劍、盾和又長又重的長槍,因此成了一群行動遲鈍十分笨重的芸芸眾生,他們只能一股勁兒地朝前衝去,但速度又快不了,更做不到快速停頓和立即起步。這樣的騎兵在長弓和十字弓的襲擊下,或者到14世紀末在遭到黑火藥兵器的襲擊時往往很容易亂作一團。即使是披着金屬護甲的馬匹也不可能一點不受弓箭的傷害。一旦馬匹受傷,根本無法駕馭。要是碰上比較靈活敏捷的騎兵或步兵對手,披着全副鎧甲的重騎兵更是束手無策。儘管如此,由於自我護衛是作戰的一項基本要求,因此,護身盔甲越變越重的趨向始終沒有得到改變。 長弓用榆木、榛木和羅勒木製成,後來主要用紫杉木製造。最好的紫杉木並不產於英國,而是從意大利和西班牙進口的。長弓的長度為六英尺,箭長三英尺。弓身的中間用手握住的地方為一點五英寸寬,往兩端方向逐漸變細。弓的兩端用角料鑲包。弓架的前部為圓形,後面是平的。長弓不僅射程是十字弓的兩倍(最遠達400碼,有效射程接近250碼),而且射箭速率要高得多(每分鐘可發10至12箭)。在技術熟練的英國士兵手中,長弓的命中率大大高於十字弓。它顯得更輕便、更容易掌握,適用於散兵射擊或齊射。就當時來說,它是戰場上最有效和用途最廣的單兵武器。 長弓有一項不足之處,那就是使用長弓必須有很強的體力、各方面的協調配合和高超的技術,為此非經常年累月的訓練和實踐不可。為了使青年能夠致力於這種艱苦的訓練,因此踢足球在14世紀的英國是不合法的。而十字弓的士兵則不然,他們只須稍作訓練便能很快掌握武器的使用方法。 在1346年8月26日的克雷西戰役中,步兵作為步、騎聯合兵種戰鬥編隊中的主要成份,無疑在戰鬥中重新占據了優勢的地位。這次戰鬥中,弓箭兵是英國步兵中的關鍵力量,擊敗並重創了當時最難對付的法國騎兵。 同年7月,英王愛德華三世率部從朴次茅斯出發,渡海抵法國北部,支援佛蘭德和布列塔尼處境危急的盟軍。在大約一個月的時間裡,他穿過法國西北部地區,來到歐洲低地國家(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背後,法王菲利普六世率領一支強大得多的軍隊緊緊追趕着。英軍渡過塞納河後,愛德華認為,這時假如需要進一步撤退到佛蘭德的話,就不會遇到重大障礙,因此決定在此跟法軍開戰。他在克雷西-茵彭特尤村莊附近找到一塊合適的戰場,那裡正好有一平緩的斜坡,控制着法軍將要經過的路線。 英軍精心地擺好了作戰的陣勢。其右翼部隊靠近克雷賽城,有一條河流作屏障;其左翼部隊位於瓦迪庫爾特村的前方,有樹林和步兵挖掘的戰壕作掩護。英軍分為三支分隊或稱“戰鬥大隊”,各隊兵力大致相等。其中有兩個分隊並排在一起,右分隊由韋爾斯王子(黑王子)率領,左分隊由諾薩姆頓伯爵指揮,第三分隊位於它們的後面,由愛德華國王親率。英軍總兵力約為2萬。國王立於一座風車內,從那裡他可以觀察到整個戰鬥的進展情況,並向下屬指揮官適時發出作戰命令。 每個分隊的中央是一個由大約一千名不騎馬的重騎兵組成的方陣,縱深為六排,每排長二百五十碼。英國騎兵多數不騎馬作戰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是出於軍事作戰上的需要,那就是要為弓箭兵以及從事反擊的小股騎兵預備隊提供一個作戰機動的堅強後盾。第二是出於心理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使弓箭兵堅信他們不會被自己的騎兵丟棄不管,一定能夠頂住法國騎兵的衝鋒。 弓箭兵部署在每個分隊側翼的外層,按梯隊形式向前排列,這樣就可以得到一個互不影響的集中的火力區域。位於前面的兩個分隊的側翼弓箭兵恰好在英軍中央的正面,會合成一個倒V字隊形對準了敵人。在每個分隊中央的後面是一小部分騎在馬上的重騎兵預備隊。如果法軍突破了正面防線,預備隊便可發起反擊。白天英格蘭和威爾士步兵在陣地前面起伏不平的地域挖掘了許許多多的陷坑,以阻止法軍騎兵的進攻。 據估計,法軍兵力接近6萬,其中約有12000名重騎兵(由騎士和普通重騎兵組成),約六千名僱傭的熱那亞十字弓步兵,17000名輕騎兵和25000名公社徵募兵(一群跟在後面缺乏紀律的步兵)。 下午大約六點鐘的時候,這支部隊排成冗長的一路行進縱隊,在沒有任何偵察警戒的情況下,毫無準備地踏入英軍作戰陣地。法王菲利普竭力想讓部隊停止前進,並將部隊集結整頓好。他把十字弓步兵拉到隊伍的前面,但是那些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魯莽騎士卻無法加以控制。就這樣,法軍先頭部隊跟在熱那亞步兵的後面一窩蜂地向前衝了過去。 很有紀律的熱那亞僱傭十字弓步兵排成整齊的隊伍,穿過谷地開始爬坡。他們在離英軍陣地大約150碼的地方停下來,向英軍射箭,但是多數箭都沒有射中目標。接着他們繼續向前移動,但遭到鋪天蓋地而來的英軍長箭的襲擊。頓時,熱那亞人潰不成軍,退了下去。這時早已不耐煩的法軍先頭部隊立即策馬向前,他們排着亂七八糟的隊形以排山倒海之勢踩着熱那亞人發起了衝鋒。霎那間斜坡上布滿了亂糟糟的披着盔甲的士兵和馬匹。他們把可憐的熱那亞人踩倒在地,而英軍的箭又雨點般地落到了他們的身上。由於法軍沖得太猛,有些士兵一直衝到了英軍隊伍的前面,於是幾分鐘內便掀起了一場殊死的搏鬥。法軍的進攻被強大的英軍騎兵分隊趕了回去。 這時,法國部隊依然毫無道理地一批接着一批衝進了這場可怕的混戰之中,並相繼被英軍的亂箭所擊中。廝殺一直持續到了深夜。法軍經過大約十五或十六次突擊衝鋒,把自己的部隊搞得七零八落,最後只好倒旗徹底認輸。 在一片小小的谷地里,躺着一堆堆法國人的屍體,令人毛骨悚然。其中有1542位勳爵和騎士,約15000名重騎兵、十字弓士兵和步兵,還有成千上萬匹馬屍。而英軍總共死傷僅約200人。在英軍陣亡人員中,只有2名騎士,40名重騎兵和弓箭手,另外還有100名左右的威爾士步兵。 英軍擊敗了約三倍於己的敵人,取得了巨大的勝利。但是對於這次勝利的全部意義就連英國人自己也沒有充分估計到。至於14世紀的別國將領們,雖都紛紛效仿英國人的做法,讓重騎兵下馬作戰,可惜他們沒有能夠找到英國人取勝的關鍵所在。他們豈知英國人勝利的奧秘不僅僅在於讓騎士和弓箭騎兵下馬作戰,而且在於明智地讓下馬作戰的騎士與弓箭騎兵互相合作,並使他們跟騎在馬上的騎兵緊密結合,從而把投射式兵器的火力、防禦的耐久力跟機動突擊力靈活地結合了起來。 從14世紀上半葉開始,隨着瑞士反抗奧地利公爵的統治,爭取自身獨立鬥爭的發展,它象英國發展長弓那樣,把長矛變成了一種具有民族特點的兵器。當然長弓跟長矛有着很大的區別。長弓基本上是一種單兵使用的武器,弓箭兵的技術也就是一種單兵技術,而瑞士長矛兵則與此不同,他手執長而不靈便的長矛,一旦離開了他的隊列,則既無用武之地,又會變得孤立無援。跟英國弓箭手一樣,瑞士長矛兵從小就開始技術訓練,目的是要使他成為方陣中一名動作熟練而稱職的士兵。這樣一支軍隊的創建,並不是哪一個非凡天才的傑作,這一點是很有意義的。 進攻時,長矛兵手持的長矛往往稍高於肩部,矛頭微微向下。採取這樣的姿勢可以得到極大的向下插刺的力量(瑞士人很少接受劍術訓練,他們主要依靠兵器的強大衝擊力),這對敵人來說,要想不受任何傷害把矛頭擋向上方就更加困難,而且不因矛柄後坐的力量而可能傷及身後的士兵。防禦時,頭排士兵將矛柄支在地上,柄端頂住右腳,稍往上一點則靠近左腿膝部,左手前伸握住矛杆,矛頭與胸高相平。後面幾排仍保持進攻的姿勢,四至六排以後的士兵則將長矛直立於地,隨時準備走向前去替補倒下士兵的位置。 方陣士兵的主要輔助兵器是戟。最初,瑞士人曾經想把它作為瑞士民族特有的兵器,而且它在早期跟奧地利人作戰的某些戰役中起過決定性的作用。也許它是中世紀武器庫中殺傷力最大的單兵武器。 戟是一種長約6至10英尺的長矛型兵器,頭上有一很重的斧頭,背面是一尖鐵(有時是彎曲的)或鈎子,頂端是矛或梭標的尖頭。14世紀初,瑞士人重新開始大量使用這種兵器。它能一下子穿透頭盔,砍斷劍鋒或者擊倒馬匹。它也可以當作短矛來用,它的彎鈎還能將騎兵拖下馬來。 早期採用縱隊進行作戰的瑞士軍隊用戟十分普遍。儘管這種兵器有着許多厲害之處,但是在以密集隊形作戰時,特別是對付穿着盔甲和排着難以攻破的隊形的敵人時,它的缺陷就十分明顯。在1386年的曾帕赫戰鬥中,瑞士軍幾乎全部使用戟。雖然他們取得了最後的勝利,但損失十分慘重。從此,他們便把戟跟長矛(它延長了士兵的殺傷作用距離)結合起來使用。瑞士軍首先讓長矛兵發起衝鋒,騷擾敵人的橫隊或方隊,然後位於縱陣兩翼的戟兵就跟着衝進敵陣。 在曾帕赫戰役之前,瑞士的武器庫里也還包括不少別的兵器。比如用雙手執的劍,晨星棍(頭上裝有尖鐵的棍棒兵器),盧塞恩錘(戟的一種,頭上不是斧刀而是彎曲的尖叉),當然還有十字弓等。這些兵器因威廉·特爾而曾經變得相當出名。但到了1500年,在由長矛兵和戟兵組成的瑞士軍隊中,除了十字弓外所有這些兵器都銷聲匿跡或變得無足輕重了。 在瑞士人爭取獨立的鬥爭過程中,他們通過儘可能減少累贅的辦法取得了作戰的機動性,並認識到了它的好處。同時他們又重新象古希臘人那樣利用密集的長矛部隊居高臨下地進行衝鋒,從而發揮出強大的衝擊力。他們還進一步懂得,在平坦地域上,如果長矛兵能夠不留絲毫間隔始終保持密集的戰鬥隊形,那末仍然可以運用衝鋒作戰的方法的。要很好地運用這種作戰方法,需要古羅馬時代以來空前高超的組織技能、嚴格的訓練和鐵的紀律。意志堅強的瑞士人恰恰滿足了這些條件,從而建成了一支在武器、機動性、團結精神和突擊力量等方面可與馬其頓方陣相比擬的軍隊。這樣,到了14世紀中葉時,瑞士軍隊終於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強大的一支勁旅。 瑞士方陣基本上是一種以進攻性武器為主的作戰體制,同時也具備長矛步兵通常所有的防禦能力。當它前進時,但見林立的長矛以排山倒海之勢襲擊對方的隊伍,其威勢和速度在當時步兵中是罕見的。勇敢敏捷又不穿盔甲的瑞士兵總是排成整齊的隊形向前推進,其速度只稍稍慢於他們常常與之交戰的披着盔甲因而過於笨重的騎兵。這是瑞士兵接受嚴格訓練的結果。即使在平坦的地形上,為使密集的隊伍在高速前進時保持整齊的隊形,必須進行反覆不斷的操練。瑞士軍隊在操練、行軍、甚至發動攻擊時都是按照戰鼓聲音的節奏進行的,根據某些人士的說法,是打着拍子行軍的。(倘若如此,那末這是軍隊齊步行軍的最早先例。 [ 註:使人奇怪的是,在此之前沒有人搞過按節拍行軍,但可能有人試過。不過找不到確鑿證據表明有哪一支軍隊作過齊步行軍,斯巴達人也許這樣做過。 ] )方陣能夠迅速變換方向,越過或繞過障礙,組成防禦方隊(菱形拒馬),並且能夠帶着傷兵井然有序地撤退。不過它象其他以密集隊形作戰的步兵一樣,也要受地形條件的限制,只是比別的步兵少受些限制罷了。瑞士軍隊素以善於克服一切天然的障礙而著稱。遇到深溝,陡坡或者野戰工事,儘管有時傷亡很大,他們也會毫不猶豫地進行強攻。 速度和機動性是瑞士軍隊的戰術要素。他們的軍隊(跟多國軍隊中的瑞士分遣隊不同)通常編為兩個或三個“戰鬥隊”或縱隊。作戰方案往往在發動進攻前的數小時,由州官委員會以多數票表決通過。部隊在敵人看不到的地方排成作戰隊形,然後迅速向前推進。他們不採用傳統的方式,化費很多時間在戰場上舉行集隊出發的儀式,這樣,有時隊伍尚未集結好就能夠向敵人發起進攻。戰鬥隊行進時通常採用梯隊形式,而不是平行或前後跟進的形式。有時,第二或第三隊停止前進,或者來一個大轉彎,讓先鋒隊將敵人咬住。有時側翼部隊停在原地不動,由中央隊發動進攻,或者中央隊不動,翼側隊發動進攻。還有一種進攻隊形叫做“楔形隊形”,實際上這是一種縱深很深的密集縱隊(不是三角形縱隊)。防禦時,方陣通常編成為空方隊,所有的長矛都一致向外伸出,形成一種其他步兵或騎兵無法摧垮的隊形。 自古以來山區居民一直處於貧困之中,這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瑞士人採用什麼樣的兵器和戰術,而且也導致從15世紀末期以來,老百姓受僱傭而從軍(州和市政府為訂約人)實際上成了一項民族的職業。日爾曼小君主國的人民以及(因不同的原因)愛爾蘭人和蘇格蘭人也小規模地仿效瑞士人從事着這種職業。作為僱傭軍,瑞士士兵遵循着給多少錢就在戰鬥中出多少力的原則。“沒有金錢,瑞士人就不給賣命”成了雇主們無法忽視的通例。確實,儘管有合同條款的約束,瑞士人竟可毫不疚愧地離開原來的雇主,改換門庭服務於給錢多的雇主。 14世紀和15世紀期間,英國人在運用長弓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使得歐洲戰爭中防禦戰和進攻戰相比前者在戰術上處於實際上的優勢地位。特別是在有防禦工事的情況下,防禦戰的固有作戰優勢得到了進一步的補充和加強。自從古羅馬軍團衰亡以來,正是瑞士人首先使步兵重新成了進攻戰中的一支重要戰鬥力量。 但是,作為一種妥協,在歐洲開始出現兵器和盔甲都比較輕裝的騎兵。有些參加過東歐土耳其戰爭的西方士兵發現匈牙利、土耳其和阿爾巴尼亞的輕裝騎兵戰鬥力比較強,他們把不披盔甲的輕騎兵所具備的紀律性和突擊力量跟它們的機動性和靈活性結合了起來。他們是弓箭騎兵和長槍騎兵的混合體,他們在組織上以及採用的兵器和戰術方面跟過去的拜占庭重騎兵十分相近,只是盔甲較輕而已。 騎兵的衰落和步兵的興起(由於別的原因,這一時期在歷史上稱之為復興時期)所產生的較為直接的作用,使那些有見地的軍事將領認識到這兩個兵種的性質和特點是各有千秋,可以互為補充的,從而產生了亞歷山大大帝和漢尼拔將軍曾經有效地採用過的聯合兵種作戰體制。在文藝復興的時代裡,智慧和卓越的軍事思想重新成了戰爭勝負的決定因素。與此同時,黑火藥兵器的發明和戰爭的日益複雜化,軍事技術的培訓,操練以及諸兵種協同作戰的演習,都需要技術熟練的專職內行,而不是封建式的兼職外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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