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鴻章不能被簡單直接地劃為漢奸 |
| 送交者: kodobaby 2007年07月16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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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漢奸的標準應該注重其內心,而不是完全看行為。真心實意地賣國,完完全全地賣身投靠給外國,徹底被判自己的民族才算是漢奸。此論壇上類似張文康,東郭等人就算是漢奸的典範,是為數不多的,公開宣稱自己是漢奸的,並以此為榮的無恥之徒。李鴻章簽不平等條約,他自己也是很無奈,很悲痛;要張文康,東郭等人,應該是興高采烈,感激涕零地去簽。 李鴻章其內心還是希望國家強大的,除了他自己在政治軍事上的失誤外,清政府的腐敗無能才是真正使李鴻章只能成為一個倒霉蛋兒的原因。清末那些喪權辱國的條約很多是李鴻章簽署,但那是弱國無外交,不能全算到李鴻章一人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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