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評 (2) |
|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7月13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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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黨史學界大都認為,毛澤東對林立果的暗殺計劃是不了解的,毛之所以安然脫險完全是靠着他敏銳的政治鬥爭經驗。汪東興在回憶中說:“那時的形勢是極其危險的,但毛主席並沒有把他知道的危機情況全部告訴我,他老人家沒有做聲,他沉着地待機而動。[29]”於南的文章也說:“毛澤東儘管並不了解林彪的政變計劃,但憑一生豐富的軍事、政治鬥爭經驗和敏銳的政治嗅覺。防患於未然,……是粉碎林彪集團陰謀政變的一個重要措施。[30]” 然而這一看法現在被舒雲女士所質疑。舒雲認為,林立果的身邊有毛澤東的“耳目”。林立果9月8日從北戴河回到北京,對親信們言及要炸毛的專列火車,毛便及時將專列轉移到安全地方;林立果曾設想在碩放鐵路放置炸藥炸毀毛的專列,該鐵路沿線很快就有部隊嚴加巡邏;林立果還設想,當毛澤東在上海時燒虹橋機場的油庫,而毛隨即命令汪東興及時對油庫嚴加守衛;林立果還說要炸中南海,毛澤東一行在9月12日返京時,先在豐臺車站下車,直到天快黑時才回到中南海。如果沒有“耳目”的及時報告,毛澤東何以“明察秋毫”、“神機妙算”?[31] 筆者認為,雖然迄今為止還沒有證據證實此點,但汪東興所言“毛主席並沒有把他知道的危機情況全部告訴我”,實際上也間接地證實了毛的確對北戴河林彪那裡以及林立果等人的活動有所了解,只不過毛澤東了解的程度有多深還有待更多資料的披露。 八、“8341部隊”為何沒能阻止林彪的出走? 國內黨史學界一致認為,林彪出逃時不顧警衛部隊的攔阻硬闖。於南寫道:“汽車下山經過58樓時,路邊有警衛部隊戰士攔車。葉群說:8341部隊對首長不忠,沖!司機就按喇叭加速衝過58樓。8341部隊按周恩來勸阻林彪不要上飛機的指示,先後組織了8輛車70多人,由張宏副團長帶領追林的車。到達機場時,飛機已經起飛。[32]”其他書籍也基本持此說。 8341部隊這支負責保護林彪安全的精銳部隊,為何在關鍵時刻沒能成功地攔阻住林彪的坐車,竟讓林彪一行在眼皮底下逃走,這裡有沒有什麼奧秘?越來越多的資料表明,北戴河的警衛部隊在林豆豆的要求下,多次向北京方面報告,但8341部隊並未收到堅決阻止林彪出走的命令,反而對林彪一行出走聽之任之,甚至要求林豆豆也隨林彪一行一起上飛機,並聲稱這是“中央”的命令。林豆豆寫給中央的材料對此有詳細的說明。[33]換言之,8341部隊並非不能攔阻林彪一行,只是他們採取的象徵性攔阻不起任何實質性作用。筆者在“林彪事件幾點問題的再辨析之二”中指出,這個讓林豆豆也上飛機的指示只能來自毛澤東。“中央”者非毛莫屬。[34] 高文謙在《晚年周恩來》一書中寫到:“實際上,周只是在前台的執行者,作了一些臨機處理,而毛本人才是幕後掌握整個事態發展的主角,……有意讓林彪充分暴露,並且通過汪東興來直接指揮北戴河警衛部隊的行動,遙控事態的發展。”[35]這才是8341部隊未能阻止林彪出走的關鍵。 九、林彪的出走就是叛國嗎? 197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下發了57號文件,稱林彪為“倉惶出逃,狼狽投敵,叛黨叛國,自取滅亡”。林彪的“叛國”罪名由此成立。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宣判林彪“外逃叛國,途中機毀人亡”。國內黨史學界迄今對此不持任何異議。 然而,國內學者“易嘉岩”卻認為,林彪這項“叛國”罪名沒有依據。“易嘉岩”指出:林彪出走前並未宣布其目的地是哪裡,也未發布任何文字或口頭上含有“背叛祖國”內容的聲明,那句所謂林彪關於“到伊爾庫茨克有多遠”的話也是事件發生半年後李文普的在強大政治壓力下提供的孤證。鑑證中外歷史,逃出國境與叛國是不能等同相待的。“易嘉岩”認為馬克思、列寧、孫中山都曾在本國政府政治迫害下流亡國外,甚至建立組織反對本國政府。“文革”中,著名音樂家馬思聰教授不堪政治迫害,不僅在友人幫助下成功地逃到美國,而且還發表聲明譴責中國政府對他的迫害。劉少奇的女兒劉濤在“文革”中曾偷越出境,後被抓回關進秦城監獄,罪名是“偷越國境”。“文革”結束後,有關方面取消了馬思聰和劉濤的“叛國”或“偷越國境”罪名,承認那是在特殊環境下遭受極左路線殘酷迫害的結果。“易嘉岩”問到:“既然可以承認馬思聰是‘發生在文革期間’,‘馬思聰所以出走,是由於受文化大革命的衝擊’等等,為什麼不能用同樣的歷史眼光來看待林彪的出走呢?”[36] 署名“史學”的網友亦曾撰文稱,基於現代法制理念,林彪的出走不屬“叛國”,最多只是“政治流亡”。“史學”指出:“專案查了幾十年,如果要讓人們相信林彪背叛他親手創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就必須拿出林彪背叛和出賣祖國的直接證據。但是,這正是當年的法庭極力迴避的。事實上,林彪反對的,僅僅是陷中華民族於‘十年浩劫’的民族罪人——毛澤東和”四人幫“,而不是具有五千年輝煌歷史的華夏中國,更不是偉大的中華民族!所以,他不僅沒有叛國的主觀動機,也沒有叛國的實際行動。他的飛機上沒有帶走任何‘國家機密’,他有的只是‘亡命天涯’的無奈。”[37]顯而易見,為了逃避無可避免的政治迫害,誰都有權選擇“三十六計走為上”。 十、葉群有無指使林立果“殺毛”? 這應該說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中共官方在談及這個問題時,已經認定林彪是林立果“陰謀政變殺毛”的主使人,葉群身為林彪的夫人自然也就是主使人之一。汪東興在回憶錄中說:“林彪、葉群、林立果等人,在接到顧同舟、劉豐的密報後,感到自己暴露無遺了,決意對在旅途中的毛主席採取謀害行動。”[38]於南也說:“1971年9月5日、6日,林彪、葉群得知了毛澤東南巡談話內容後,驚恐不安,決心採取行動謀殺毛澤東。”[39] 海內外一些獨立研究者在否定林彪指使林立果殺毛一事的同時,認為葉群是林立果殺毛行為的背後主使人。筆者對這一說法持否定態度。筆者認為,官方指證葉群涉案的根據,僅僅是李偉信一個人的口供,而且這一口供依然含混不清,並無任何直接證據證明葉曾指使林立果殺毛;相反,不少北戴河林家別墅的工作人員都證實,葉群在事件前大事張羅女兒的婚事,9月12日晚還向邱會作夫人胡敏去電祝賀邱家添了孫女。葉群當時所焦慮的是,如果被毛澤東打成“特務”“反革命分子”,發配到農村將怎麼生活。當年在延安“審幹”時葉群就有過類似經歷,“文革”中劉少奇慘死在開封的情況,林彪一家是僅有的幾位高層知情者之一,葉群怎麼不害怕毛澤東的整人手段呢?這也完全是一個婦道人家的普通見識。 葉群有可能同意林立果的逃跑計劃,諸如安排飛機、了解中蒙邊境的軍事部署情況等,但說她指使兒子殺毛,則葉群既無此膽量和魄力,也無實力與能力。連林彪這位指揮千軍萬馬的元帥都毫無可能搞政變殺毛,區區一個葉群怎麼可能主使自己的兒子幹這麼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呢?因此筆者指出:“葉群是否主使林立果去殺毛,全憑李偉信一個人的口供。單憑這麼一個孤證能夠坐實這個罪名嗎?古今中外的歷史早已證明,只憑某個人的口供即入人以罪者無一不是冤案。研究者對此不能不察。”[40] 十一、《“五七一工程”紀要》是林彪的政變計劃嗎? “九一三事件”後,中共為了坐實林彪陰謀政變的事實,公布了《“五七一工程”紀要》,聲稱這份紀要是林彪集團武裝政變的計劃。因此,國內黨史學界一致認定,該紀要確實就是林彪的政變計劃。例如,於南寫道:“1971年2月,林彪、葉群和林立果在蘇州密謀後,派林立果到上海召集‘聯合艦隊’的主要成員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等密謀。從3月21日到24日,由於新野執筆草擬了武裝政變計劃《”五七一工程“紀要》。”[41] 中共官方編纂的《周恩來年譜》有這麼一段記載:“(1971年)三月初,林彪授意林立果搞一個武裝暴亂計劃,說:”南唐李後主有兩句詩:“幾曾識干戈‘,’垂淚對宮娥‘。他就是因為不懂得武裝鬥爭的重要性,所以才亡了國。這是前車之鑑,我們不能束手待斃。’”[42]然而《周恩來年譜》的這個記載沒有任何資料來源,什麼人聽到了林氏父子之間的談話,它又是怎麼記錄下來的?此情節猶如小說家言。 “史學”對《“五七一工程”紀要》提出了質疑:有何證據證明該紀要是林彪授意所擬?那唯一的證據又是李偉信一個人的口供,而且李偉信承認他並未見過這份“計劃”,所以李偉信最多只能算作半個證人。“歷經30多年反覆查證,始終沒有關於林彪授意和批准這個‘紀要’的直接證據。在林彪反革命集團中,至今也沒有找到一個‘571工程紀要’的‘目擊證人’。根據現有的材料,不僅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些集團‘主犯’沒有看到過這個‘政變綱領’,而且在所謂政變‘指揮班子’的所有成員中,也沒有一個‘目擊證人’。就連參加過‘機場密謀’的成員和被‘571工程紀要’列為‘保密範圍’之內的所有活着的‘聯合艦隊’成員,以及所謂‘分艦隊’的‘上海小組’成員,竟也沒有一個人看到過這個‘571工程紀要’。”“史學”進一步質問:“據那個在直升飛機上被俘的李偉信供認:在‘571工程紀要’的制定過程中,他曾‘斷斷續續’地在場作過一些服務工作,但沒有參加‘紀要’的制定,更沒有親眼目睹過這一重要文件。且不論一個求生心切的階下囚的話是否可以採信,充其量也只能算‘半個’孤證!僅憑這樣‘半個’孤證,怎能支撐得起‘571工程紀要’如此重大的歷史情節呢?因此,歷經30多年的審查,我們不得不面臨這樣一個不爭的事實:似乎死了的(指飛機上摔死的),都是‘571工程紀要’的目擊者,而活着的,卻沒有一人見過這個‘綱領’。”[43] “史學”認為:第一,《“571工程”紀要》的“原件”至今來歷不明;第二,該《紀要》的“原件”沒有一個“目擊證人”;第三,李偉信只是唯一的“571工程”的局部“知情人”,但不是《“571工程”紀要》的直接目擊者;第四,法庭對於《“571工程”紀要》的“原件”沒有依法進行必要的當庭查證;第五,至今沒有任何證據和證人可以證明,該《紀要》的制定是“主犯”林彪親自“授意”和批準的。[44]“史學”這一分析極為獨到,抓住了研究“九一三事件”真相的關鍵點。 十二、林彪專機飛行員潘景寅有無反劫機? 最早提出這一觀點的是林彪專機的副駕駛員康庭梓。康庭梓在“林彪墜機過程的思考之二:起飛後極不正常的轉變航跡”一文中認為,林彪專機從山海關機場起飛後,經歷了一段令人費解的轉彎。他寫道:“從零時32分起飛到46分,在14分鐘的時間內,飛機從244度右轉彎到310度,共轉了不到70度,這個轉彎動作在地圖上畫出了一個很不均衡的大弧線。對一個飛行員來說,用多於平時十幾倍的時間,用如此怪異的加入航線的轉彎動作,在他一生的飛行中,恐怕都不會發生。”康庭梓認為,那是因為專機駕駛員潘景寅一開始是準備飛往廣州的,但由於林彪一夥叛逃的目的地是前蘇聯,飛機起飛後才逼迫潘景寅向另一個方向飛,故此在飛機起飛的一段時間內有如此奇怪的轉彎情況發生。康庭梓寫道:“‘九一三’與一般空中劫機事件不同的是,它發生在共和國最重要的專機上;劫機犯不是一般人,而是林彪及其家人,這與一般的民航劫機又有不同。但是,劫機者不管使用什麼花招,最終必須把叛逃的飛行航向通過飛行員的操縱動作,反映在飛機羅盤的指針上;飛行員在被迫的情況下,必然與劫機者進行周旋。更何況256飛機是在深夜,在油不夠、沒聯繫、缺資料的情況下,要飛往異國他鄉的茫茫荒原,在飛行員看來,無疑於去送死。所以,‘九一三’事件的256號飛機上應該也有反劫持鬥爭的跡象。這種跡象反映在起飛後一轉彎的航跡上,就是出現與正常規律極不相稱的反常現象。”[45] 時任空軍專機師師長的時念堂則根據該飛機飛行軌跡提出了他的疑點:“一、256號三叉戟飛機在山海關機場起飛的時候,僅剩下了12.5噸的油料。既然這些油料,僅是飛到蘇聯實際所需油料的一半左右,那麼,林彪叛逃去蘇聯,就得最大限度地節省油料作直線飛行。然而,飛機卻在空中繞起了大圈,浪費了油料。這是為什麼?二、鄧小平生前曾經結論說:林彪叛逃所乘坐的256號三叉戟飛機的飛行員是”正常死亡“。那麼,機組人員在空中是否與林彪一家保持了一致?三、256號三叉戟飛機在山海關機場起飛後,首先穩定在去廣州的航向上。那麼,林彪一夥在山海關機場起飛後,是否曾經想去廣州?如果是,那後來為什麼又改變了航向?四、256號三叉戟飛機在山海關機場起飛後,還曾經穩定在回北京的航向上。飛機上是否有人曾經想回北京?如果是,那後來為什麼又改變了航向?五、飛機的航向曾經從290度越過叛逃的航向325度到達340度。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古怪航向?這是要幹什麼?”[46] 筆者認為,康庭梓的說法陷入了一個悖論:康在文章的前半部分論證了潘景寅是林彪一夥的死黨,如潘景寅將飛機的燃油加到17噸卻對其他機組人員隱瞞此事,他隱瞞了飛機第二天的真實航線,還故意造成機組人員4人走5人留的局面等等;然而康隨後又企圖說明,潘景寅是反劫機的英雄,康說,“他(指潘景寅)肯定對空中叛逃的行為深惡痛絕”。事實上,康庭梓對飛行航跡的分析僅僅是根據自己的飛行常識,他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潘景寅曾有反劫機行動。 筆者曾這樣分析過:“潘景寅應是專機師內林彪一家信得過的人物,否則空軍專管專機的副參謀長胡萍也不會將如此重要的任務交給潘景寅來執行。從潘景寅在9月12日一天的言行來看,潘堅決地執行了上級指揮員胡萍的命令,包括飛機要飛廣州,要給飛機加足夠的油料,且行前特別保密,潘甚至自己不去睡覺也要在北戴河候機室內掌控一切,甚至與胡萍統一口徑對付來自周恩來、吳法憲等更高層的查詢等等。作為潘這一級的負責人已無可避免地卷進上層鬥爭的漩渦,這恐怕是誰都無法逃避的。設想在空軍難道可以不緊跟林立果和林彪嗎?每天為這些大人物服務,潘景寅實際上被划進這個圈子了,難道為副統帥賣命還賣錯了?但潘景寅畢竟有別於周宇馳和於新野,潘只是個開飛機的駕駛員罷了,首長上哪兒你就去哪,沒什麼好商量的。康庭梓若想證明潘景寅最後關頭與‘林彪反革命集團’英勇鬥爭‘反劫機’,就要拿出實證,而不是憑空想像和臆測。[47] 筆者認為,要徹底搞清林彪專機最後時刻發生了什麼,還有待飛機黑匣子的解密。中國方面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俄國交還本屬於中方的物證。 十三、林彪專機墜毀之原因 林彪專機為何墜毀於蒙古的溫都爾汗?其原因為何?這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九一三事件”後不久,中共高層在周恩來的領導下,根據中國駐蒙古外交人員報回來的信息和若干張照片認定,林彪座機是因為燃油不足而迫降,在迫降過程中因飛行員操作不當而導致機毀人亡。此後,雖然官方也成立了調查組,但最後的結論還是為周恩來早先的結論作註腳,30多年來這一結論一直維持不變。 關於林彪座機墜毀的原因,目前有幾種說法值得關注。陳曉寧認為,林彪飛機是遭遇蘇蒙方面導彈的襲擊所致。根據澳大利亞記者彼得。漢納姆的採訪,陳曉寧認為,林彪座機飛到蘇蒙邊界後南返,飛機在南返途中極有可能被蘇蒙方面的導彈擊中,從而爆炸起火,飛行員不得不在溫都爾汗地區緊急迫降。[48]王年一和陳昭的“256飛機是先起火後迫降的”一文也持這一觀點。該文指出,林彪座機在天上起火後才迫降。陳曉寧與王年一等人都是根據蒙古當地牧民的親眼所見,指出飛機起火在先,迫降時爆炸在後。[49]原256號專機副駕駛員康庭梓則認為,蒙古牧民看到的飛機上的火光其實是三叉戟飛機上着陸燈的燈光,他否定了飛機先起火之說。[50]另外還有一種看法,認為飛機本身就遭到人為的破壞,256號專機被人做了手腳,如在飛機的機翼內放置了爆炸裝置,或飛機上的某個儀器被破壞等,最終導致飛機失事。但這種觀點尚未有任何可靠的證據予以支持,權當一種猜測。筆者認為,無論是導彈擊落說,還是人為破壞說,都需要嚴謹的證據予以支持,但由於中國官方30多年來不願做這些工作,任憑相關證據因年代久遠而流失,甚至故意不索還256號飛機的黑匣子,研究者只能通過有限的資料探討林彪座機墜毀的原因,這是十分令人遺憾的。據說前些年某中國商人曾將256號飛機的部分殘骸自費運回中國,自家收藏,而該機的黑匣子相信也還在俄國人的手中。要徹底揭開林彪飛機墜毀的原因,可以繼續努力、探尋真相,關鍵就看是否還有類似於澳洲記者彼得。漢納姆這樣的有識之士願意再下功夫追尋之。 十四、舒雲新書《林彪事件完整調查》的突破 2006年8月,舒雲新作《林彪事件完整調查》出版。該書出版前,筆者就看過完整的書稿,對舒雲的工作深表欽佩。該書出版時,筆者曾撰文“在歷史的細節上下功夫——讀舒雲《林彪事件完整調查》”予以介紹。 舒雲新作有幾個特點:歷史的考據與記實相結合;採訪眾多的知情人士,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林案的細節上下功夫,不放過一個疑點。正是有了這番辛勤挖掘,舒雲新作在林案的研究上有了相當大的突破,比如毛的南巡與林立果的行為之關係,林立果身邊是否有毛澤東的“臥底”,是誰將毛回京的消息及時透露給了林立果,為何會有兩個“林彪手令”,8341部隊為何未能攔阻林彪的出走,為何在林立衡的一再要求下8341部隊不僅不履行保衛林彪的職責、反而應“中央”的指示要求林立衡與林彪一行也一起上飛機,《“五七一工程”紀要》是如何發現的,為何發現這份《紀要》的人不僅沒有“立功”反而遭受長年的關押迫害,江騰蛟、李偉信在所謂林立果的“小艦隊”密謀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中共方面為何放棄追尋256號飛機的黑匣子,為何不要回飛機上所有相關物證和文件,為何不將遇難人員的遺體運回中國安葬,空軍的戰機為何沒有擊落周宇馳等人駕駛的直升機,林系大將黃吳李邱在9月12日那天做了什麼,中央專案組又是如何不擇手段地對黃永勝的警衛費四金大搞逼供信,等等。 舒雲新作還有很多相當重要的突破,如廬山會議上林彪如何帶頭打擊毛澤東的親信“上海幫”的張春橋,汪東興在廬山會議上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陳伯達是如何被打倒的,李雪峰、鄭維山的冤案又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廬山會議後的林彪到底做了些什麼事等。這些歷史事實的還原,可幫助人們更深地了解林彪事件的真相,而不被中共官方的聲音所誤導。 舒雲新作有着重要意義,王年一教授稱讚該書是林案“全景式的大曝光”。王老為該書作的序言說:“不管林彪事件如何複雜,在事實面前,一切胡說無所遁形。……舒雲着力於採訪、調查,但並不摒棄別人的發掘。幾方面的材料揉合在一起,乃成‘全景式的大曝光’。把一切放在陽光下,讓世人判斷。”[51]善哉斯言! 結論 綜觀這些年來有關林彪事件的研究,海內外都有不少成果。自2004年7月開始,海外相繼出版《重審林彪罪案》、吳潤生的《林彪與文化大革命》,舒雲的《林彪事件完整調查》,為這一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國內由於其特殊的政治環境,文革史研究者囿於官方的限制,很難有所突破,但仍有一些專家學者敢於衝破思想的桎梏,寫出不同於官方觀點的文章。筆者還想指出,在信息如此廣泛傳播的時代,互聯網上也出現了討論林彪事件的熱潮,一批有真知灼見的人脫穎而出,除本文中提及的“史學”外,還有“蓑笠翁”、Wuren 、“區區不才”、“京城孤魂”、梁遇春等人,不應低估他們的研究和寫作在互聯網上產生的極大的影響。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造訪“林彪。軍隊。文革”網站。與海外的重新評價林彪事件的熱潮相比,國內的官方喉舌卻三緘其口,呈現出集體失語,除了中央文獻研究室的逄先知出面作些詆毀外,無人站出來對海外的研究成果提出批評或予以反駁。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見證了當年官方對林案定論的荒謬。筆者認為,真相一日不白,追尋真相的努力就一日不會停止。林彪事件的研究還會繼續深入下去,林彪事件的真相也終有大白天下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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