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石片作戰的秦軍 | |
送交者: ZTer 2007年12月11日12:21:4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中國歷史上的那段“戰國”時代,是一個群雄紛爭、戰爭不斷的時代,七大戰國的軍隊都在幾十萬人的數量級。龐大數量的軍隊,需要龐大數量的軍裝和甲冑。 於是,軍裝和鎧甲的製作加工,成為了國家兵工廠的一項重要生產任務。但是,相對於製造武器兵刃來說,衣甲的製造緊迫性、技術性不如武器兵刃;於是,在兵工廠的生產任務超飽和狀態下,就有可能把軍用衣甲生產製造的前期工序,分散到民間去作初步的粗加工,再把半成品收回官方工場加工成為合格的軍品。 考古工作者在秦始皇陵的封土堆近旁,還發現了規模巨大的石頭甲冑陪葬坑。不論這些石頭甲冑是因何理由而製作,卻都是花費了巨大數量的勞動力才得以作出來。依據考古學家王學理先生提供的數據,目前探知,石鎧甲約8000領。如果把將官的細葉甲按十分之一比例計,而將官甲900片/領(王學理數據,下同),則細葉甲的總石頭片數=800×900=72萬片;其餘十分之九為士卒甲,總片數=7200×600=432萬片,頭盔3400頂,74片/頂,頭盔總片數=74×3400=25.16萬片。石甲坑裡的總石頭片數目,在529萬以上,還要考慮成品率。這裡,還只是簡單地以純粹的抽象數字來計算,而沒有涉及不同部位甲冑片的幾何形狀複雜度不同,加工的技術難度係數也會不同。這個巨大數目的石頭片,需要巨大的勞動量來加工。於是,把由兵工廠裁製好的石頭片坯料,跟隨法律處罰“貲甲”的手段,分散到民間去鑽孔和磨製,再把加工好的石頭片收回兵工廠總裝配。相應的,“貲盾”則是要為官府籌到做盾牌的生牛馬皮,並承擔把牛馬皮加工為盾牌的代價。從上述的數據計算來說,或許就是這種試圖以石頭甲冑來充作實戰裝備的初衷,導致了秦律里直接規定了經濟處罰為“貲甲”而不是“貲錢”。但是,當批量性的石頭鎧甲作成後,才發現不能用來裝備軍隊實戰,最終成為了秦始皇的陪葬品。 或問,象今天湖北雲夢縣地方,當初並不是秦國的本土,是新奪得的原楚國故地。為什麼秦律關於“貲甲”的規定也到了前楚國境內?顯然,只用一種“擴散加工”的說法,還不可能完全貫通解釋到秦國的全部新舊疆域。 隨着秦國軍隊在戰場上的節節軍事勝利,也不斷地繳獲了戰敗國的軍事物資。繳獲的武器、衣甲,能否為秦軍使用?這是一個現實的問題。在秦國故地的今陝西地界裡出土了其它戰國的兵器,證實了秦軍在實際使用繳獲的武器。那麼衣甲呢?戰場上要分辨敵我,衣甲不可能原樣採用!!最起碼,底層士卒的衣甲要統一塗刷為秦色;而各級將領的鎧甲顯然需要經過一定的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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