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真實的林則徐 by 蘆笛 |
| 送交者: mean 2008年01月03日09:48:0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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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
此外還有許多理由,但我覺得沒有轉述必要。作者不但對古人的內心世界缺乏了解,將古人“現代化”,以現代標準去裁判之,而且連基本史實都沒搞清楚。例如他指責: 但據蔣延黻的《琦善與鴉片戰爭》: “中、英雙方均未發表宣戰正式公文,並且忽戰忽和,或戰於此處而和於彼處。此種畸形的原因大概有二:一則彼時中國不明國際公法及國際關係的慣例。不但不明,簡直不承認有所謂國際者存在。中、英的戰爭,在中國方面不過是‘剿夷’‘討逆’。就此一點,我們就能窺測當時國人的心理和世界知識。第二個原由是彼時中、英兩國均未預抱一個必戰之心。” 話雖如此,竊不自量,仍覺蔣評或有可以補足之處,何況現代人不知道古代中國人的精神境界與生活方式是什麼。沒有足夠的背景知識,似不能理解蔣用淺近白話寫成的大着,因為此文,就教於大方之家。 一、 忠臣與奸臣 所謂忠臣,乃是真正忠於皇帝的臣子,而所謂奸臣,就是蒙蔽欺騙皇帝、“逢君之惡”的臣子。前者是好人,後者是壞人,前者就是聖人褒獎的“君子”,後者就是聖人譴責的“小人”,兩者分界如刀砍斧鑿一般分明。 此外還有若干附帶涵義:忠臣必須是清官,而奸臣必然是貪官。宋朝以後,似乎這忠奸之分又擴大到了和戰問題上,主戰者是忠臣,主和者是奸臣,劃分同樣是一目了然。 這就是古人的是非判別標準,表面上簡單明了,其實很模糊,不但有時很難操作,而且會引出災難性後果。 劃定忠臣的第一個標準就是如此。忠臣的判定,主要是看臣子在皇帝背離了儒教原則(天理),干出違反皇家長遠利益的蠢事來時,是否敢於直言不諱地批評皇帝。以此標準來衡量,則忠臣輩出的頂峰時代乃是明朝萬曆中晚期。萬曆是個聰明人,親政之初也曾勵精圖治,想有一番作為,可惜管閒事的忠臣太多,軟纏惡罵,愣是逼得他賭氣撂挑子,罷工幾十年。 明朝立太子的家法是:父死子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無子立弟。那原則是儘量保證把帝位傳給大老婆(皇后)生的兒子。萬曆皇帝沒有嫡子,長子是宮人生的,他從來不喜歡,想把皇位傳給寵妃鄭貴妃生的兒子(後來的福王),為此遲遲不立太子,違反了祖法。大臣們竟把這事當成“國本”,日日夜夜糾纏皇帝。萬曆不勝其煩,只好稱病不上朝,忠臣們非但不信,還上疏勸告皇帝節慾,隱射皇帝是沉溺酒色的昏君。萬曆只好接見大臣,表白自己確實有病,並不是裝的。這很可能是實話,因為“解放”後挖開明定陵,發現萬曆是個駝背,而且一條腿比較短,乃是典型的“長恨人間路不平”。但大臣仍然不饒,最後皇帝一賭氣乾脆從此不上朝不理朝政,罷工幾十年,各級官員缺額達三分之二都不填補。官員們只能靠抽籤決定升遷。皇帝罷工更引來忠臣們的苦諫、嘲笑和惡罵,什麼難聽話都罵出來了。萬曆因此成了中國歷史上被臣子群起侮辱謾罵的獨一無二的君主。 萬曆年間之所以成為忠臣輩出的朝代,乃是作忠臣不但光榮而且安全。萬曆懶惰入骨,柔懦貪婪,但極聰明。他看透了苦諫乃是臣下沽名釣譽的快捷方式,用他的話來說便是“訕上賣直”,指望的就是被他懲罰後一舉成名。所以他絕不成全他們,將侮辱他的奏章統統“留中不發”,更不懲辦之,讓忠臣們的如意算盤落空。如果他像嘉靖一樣強橫殘暴,則無論他做什麼,臣子們都決計不敢說三道四。嘉靖就曾將其生母追封為太后,這同樣違反禮法,但嘉靖天性強橫,臣子們最後只有讓步。 即使是萬曆那種懶漢懦夫,偶作雷霆之怒之時,臣子們的忠肝義膽也就頓時煙消雲散。“梃擊案”時,“清議”洶洶,咸指鄭貴妃為指使暗殺太子的幕後黑手。他不得不破例召見群臣。御史劉光復不顧他多次喝止,還要大聲發言,引得他破例大發雷霆,當場廷杖劉光復。群臣無不嚇得面無人色,閣臣(相當於副首相)吳道南竟然嚇得栽倒在地,大小便失禁。所以,萬曆年間忠臣多,完全是懦主驕縱出來的。滿清皇帝個個精明強幹,這種“忠臣輩出”現象就此絕跡。可笑的是這竟然被如今那些痛恨“滿狗”的大漢族主義者當成了“清不如明”的倒退證據。 這“國本之爭”足足爭了30多年,不僅直接引出“妖書案”、“巫蠱案”與“梃擊案”,就連萬曆之後的“紅丸案”和“移宮案”都與此有關,最後更演成如火如荼的“黨爭”。一方是反對廢長立幼的東林黨,自稱“清流”;另一方則是所謂浙黨、齊黨、楚黨。魏忠賢得勢後,浙齊楚黨投靠之,變成了“閹黨”,用極度殘酷的刑法整死當權的“清流”們。朝野統統卷在酣暢內鬥中,卻置正在勃興的努爾哈赤於不顧,終致女真崛起,不可複製。 這公案甚至延續到南明去。崇禎死後,太子下落不明,按祖法應該立最近的皇親,亦即崇禎的堂弟、福王(亦即朱常洛的弟弟,分到洛陽作福王,後來被李自成吃了)的兒子小福王朱由崧繼位。但東林黨人余脈“復社”怕朱由崧報仇,堅決反對,主張立潞王。馬士英效何進引董卓入京故事,引四鎮軍閥為奧援,立了小福王,是為弘光帝。清流們竟去勾結更大的軍閥左良玉與之相抗,使得黨爭變成了武裝鬥爭。左良玉率大軍東下和馬士英開戰,使得史可法獨自死守揚州,清軍坐收漁人之利,不費吹灰之力便取了江南。 您說從事這些無聊內鬥,置真正的國家大事於不顧,最終坑了國家的人,到底是忠臣還是奸臣?那當然無論哪派都不是好東西。可按孔孟之道,人家爭的乃是“大義”所在,“廢長立幼”違反了祖訓,這可是聖賢之道堅決反對的事,乃是必須以性命殉之的神聖原則,豈能依違兩可? 那“貪官”與“清官”的分界也模糊至極。費正清早就指出,中國傳統社會的特點,乃是“貪污成為一種制度”,那意思是說,貪污被制度化,成了社會賴以運行的不可或缺的槓桿,把貪污除去了,社會也就必然陷於癱瘓。這涵義就是“有吏皆墨,無官不貪”,不貪污就無法做官。所謂清官和貪官的區別,只在於前者只搞“制度內貪污”,後者還要搞“制度外貪污”而已。 在費正清指出這問題後,國內學者吳思和易中天等人作了進一步闡發,吳思將“制度內貪污”命名為“潛規則”,易中天把它更名為“非典型腐敗”。竊以為易先生的更名反倒有誤導作用,讓讀者以為那不是典型做法。 所謂“制度內貪污”的表述仍然不是很準確,應該稱為“貪污習慣法”或“腐敗習慣法”。習慣法乃是為國家運轉所需的不成文法,即使是在現代法治國家,仍然可有許多習慣法,英國的政治運作離開這些習慣法立刻就要癱瘓。我已經在舊作中舉過許多例子了:全國必須在五年內舉行一次大選,國王不得否決議會提案,等等,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習慣法,並無明文規定。但若誰不遵守這種君子協定,國家政治運作馬上就要亂套。 中國的“貪污習慣法”也是這種靠默契形成的習慣法。易先生在《帝國的惆悵》中解釋得很清楚:朝廷對臣工的深恩厚澤,只在於賜給他們權力以及象徵性的工資,並不負責支付他們的行政費用,諸如僱傭幕僚、師爺、文吏的工資,差旅費等等,這一切開支必須靠他們自己使用權力去獲得,而官場上早就形成了層層分肥的習慣法,亦即由直接治理百姓的“父母官”去“開源”,把打上來的“水”,以各種名目層層傳遞給那些不靠近“水源”的上級諸如督撫大吏以及京官們。您若拒絕組成這貪污鏈條的一環,就要使得整個政治運作機制癱瘓,不但自己無法謀生,遑論維持行政開銷,而且必然成為大眾眼中釘被踢出局去。這就是吳思先生發現的“清官淘汰律”。 明乎此,則不難看出古人所謂“清官”“貪官”之分,其實說的只是程度上的區別,並不是如現代人理解的“清官就是不貪污”。如果真不貪污,那他根本連官都作不了,談何清官?所謂“清官”,指的是“只按官場約定俗成的習慣法,收取為維持官位、維持行政經費等所需的最低限度賄賂,以及為使施政不受刁難阻礙而進行必要的賄賂的官員”。這種必需的受賄與行賄就是“必要的貪污”,而所謂“貪官”則是“除了‘必要的貪污’之外還要濫用權力瘋狂聚斂財富的官員”。 忠奸兩分法的最大惡果,還是在明朝達到最高峰並在晚清和文革時期再度達到高潮的禍國殃民的“路線鬥爭”。這種路線鬥爭過去被視為“忠奸之爭”或曰“清濁之爭”。在我看來,所謂“清流”多是教條主義死硬派,而濁流往往是(不一定如此)通權達變的現實主義者。 路線鬥爭常常圍繞着某個孔孟之道(在後世則是毛式馬列主義)的基本道義原則展開。如前例所示,“廢長立幼”違反了孔孟之道,乃是原則問題,所以“清流”們必須誓死反對,而濁流則相對不那麼重視道德原則。和戰問題也是這樣,向夷狄求和有損於天朝上國的國威,步南宋後塵,必須堅決反對之。“濁流”們則比較尊重現實,看出了自己不是人家對手,還是講和少吃虧些。但這些人的主張偏離了孔教特別是僵死的宋明理學規定的道義原則,因此天然居於道義下風,從來都是理不直氣不壯,唯一希望是得到皇帝的支持,但就連皇帝也不能免於對背上“趙構式亡國昏君”罪名的恐懼,因此總是清流占上風。 這路線鬥爭貫串了從宋代以來直到今天的中國歷史,每到民族危機出現時它就要大顯神威。清流們的巨大壓力使得崇禎不敢跟女真媾和,全力以赴鎮Ya禍延全國的土匪暴亂,終至明社傾覆;晚清的清流自林則徐開始就主張“剿夷”,到甲午戰爭時清流堅決主戰,致使中國承受了慘痛損失;到最後林則徐遺教“民心可用”竟成了老佛爺和頑固派們依靠拳匪對抗列強的指導思想,為此悍然向列國宣戰,造成了無從補救的民族災難;抗戰爆發前清流們更“逼蔣抗日”,造成了同樣無從補救的更加巨大的民族災難。 奉行宋明理學“道德宇宙觀”的另一惡果是,道德不但成了決定國策的考慮依據,而且成了遴選考核評價幹部的唯一標準,對官員只作忠奸清濁兩分法,從來不作 “能臣庸臣”的鑑定。因為當“清流”並不需要什麼過人才幹,只需要“堅持原則”唱道德高調,許多廢物便得以爬上高位。這種“任人唯賢”的最好結果,便是把史可法那種道德毫無瑕疵但也毫無才幹的庸人捧成了南明“首席軍事長官”,為他個人也為民族製造了本可避免的悲劇;最壞的結果,便是使得徐桐、四人幫之類廢物點心得以弄權作祟,貽害國家民族。 最可笑的是,這種路線鬥爭不但在過去被理解為“忠奸之爭”,在現代也被圖解為“愛國與賣國的兩條路線鬥爭”,林則徐和琦善就分別代表這一白一黑的正反面人物。這冤案本是當時的“清議”(清流們形成的輿論)製造的,但今日仍是“愛國主義”主旋律,不能不令人慨嘆傳統之牢不可破。 二、 英國人的真實意圖 講完有關真實中國的一點背景知識,不能不順便澄清一下英國人的意圖。由於我黨長期的欺騙宣傳,國人歷來以為英國人亡我之心不死。八年前我和趙無眠先生辯論,他就以為鴉片戰爭是英國為了滅亡中國而發動的。一位鑽研歷史的學者竟然會有此嚴重誤會,不能不讓人扼腕。 其實無論是中國還是英國,戰爭爆發都不是預謀的結果。蔣延黻指出: “中國當初的目的全在禁煙。宣宗屢次的上諭明言不可輕啟邊釁。在道光十八年各省疆吏複議黃爵滋嚴禁鴉片的奏摺之時,激烈派與和緩派同等的無一人預料禁煙會引起戰爭。不過激烈派以為,倘因達到禁煙目的而必須用兵以迫‘外夷順服’則亦所不惜。在英國方面,自從律勞卑(Lord Napier)以商業監督(Superintendent of Trade)的資格於道光十四年來華而遭拒絕後,英政府的態度就趨消極。繼任的監督雖屢次請訓,政府置之不理。原來英國在華的目的全在通商,作買賣者不分中外古今,均盼時局的安定。我們敢斷定:鴉片戰爭以前,英國全無處心積慮以謀中國的事情。英政府的行動就是我們所謂‘將就了事,敷衍過去’,英文所謂 ‘Muddle along’。英國政府及人民固然重視在華的商業,而且為通商中、英已起了好幾次的衝突,不過英國人的守舊性重,不好紛事更張,因為恐怕愈改愈壞。及林則徐於道光十九年春禁煙,錮英商與英領以迫其繳煙的信息傳到英京之時,適當巴麥尊爵士(Lord Palmerston)主持英國的外交,此人是以倡積極政策而在當時負盛名的。他即派遣艦隊來華,但仍抱一線和平的希望,且英國贊成和平者亦大有人在。倘和議不成而必出於一戰,巴麥尊亦所不惜。故鴉片戰爭的發生,非中、英兩國所預料,更非兩國所預謀。戰爭雖非偶然的,無歷史背景的,然初不過因禁煙而起衝突,繼則因衝突而起報復(Reprisal),終乃流為戰爭。” 此說的為實事求是之論,就連滿清朝野也知道英國人不過是想來做生意。道光皇帝在欽差大臣楊芳和廣東巡撫怡良密奏英人只是想通商之後還表示懷疑,到戰後朝野就再無懷疑了。曾國藩幕僚李元度招降石達開書就寫得清清楚楚: “英夷志在貿易,原無窺竊之意,故朝廷以大度容之,迨後求進城,即嚴拒之矣。” 真實的歷史是,無論是英國,是法國,是德國或歐洲任何一個其它國家(俄國除外,不過該國從來被歐洲人視為野蠻國家),都從未想到過全面征服中國,甚至沒有太大的領土野心,想的只是全面打開中國市場,對中國歷來持友好態度的美國就更不用說了。真正對中國懷有領土野心的只有兩個帝國主義國家,那就是俄國/蘇聯和日本。但就連這兩個國家也從未預謀全面征服中國,將中國化為殖民地,只想侵吞中國部分領土,肢解剩餘部分,扶植起傀儡政權來。 (二) 19世紀乃是大英帝國崛起高峰。在完成了工業革命後,英國成了頭號世界強國,世界工廠。在擊敗了法國,征服了印度次大陸之後,英國鬼子急於向東亞擴張,把全世界變成他們的市場。中國巨大的人口使得他們垂涎三尺。當時有人曾在報紙上說,只要每個中國佬(????,此語涵義與美國不同,並不是辱稱而是中性詞)的長衫長一寸,就夠曼切斯特的全部紡織廠忙上一年。這種熱切期望,和今日世界資本財團對中國市場的期待並無兩樣。如果說當初是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那麼現在我黨不惜使用“築巢引鳳”的青樓語言引進外資又該怎麼解釋? 可惜我大清不是鄧共江共,倒頗像毛共,自以為是“世界革命中心”,講究“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以為天朝萬物俱備,不需要鬼子的奇伎淫巧,朝野毫無起碼世界知識,以為“天無二日,國無二主”,英吉利不過是類似北韓越南的蠻夷小國,只能臣服於天朝上國,更不知道貿易能互通有無,卻把與蠻夷的貿易視為大皇帝單向賜予蠻子們的深恩厚澤。那“邏輯”可笑到極點:天朝上國不靠貿易也能活,而鬼子離開貿易就得完蛋。 清朝的皇帝都很不錯,道光皇帝絕非昏君,甚至不是庸主,林則徐更是天朝第一能臣(還不光是忠臣)。但他倆為“知己知彼”對英國進行戰略偵察所得結果,不能不令現代人瞠目結舌。 道光在林則徐抵達廣東着手禁煙時,便向林則徐了解敵情: “其茶葉、大黃果否為該夷所必需,倘欲斷絕,是否堪以禁止,不至偷越之處,並着悉心訪察,據實具奏。”(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上諭) 林則徐回答: “至茶葉、大黃兩項,臣等悉心訪察,實為外夷所必需,且夷商購買出洋,分售各路島夷,獲利優厚,果能悉行斷絕,固可制死命而收利權。唯現在各國夷商,業經遵諭呈繳煙土,自應仰乞天恩,准其照常互市,以示懷柔,所有斷絕茶葉、大黃,似可暫緩置議。如果該夷經此次查辦後,仍敢故智復萌,希圖夾帶鴉片入口,彼時自當嚴行禁斷,並設法嚴查偷越弊端,應請於善後章程內另行籌議具奏。”(道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林則徐奏摺。) 這用現代話語來說便是“貿易戰”。道光詢問林則徐,茶葉和大黃是否如同如今的石油一樣,是英夷必不可少的戰略資源,掐斷它的供應會不會給該夷致命打擊,而要防止他們走私又有無可能。林則徐調查了一番,回答說,這兩項商品確是英夷的戰略物資,掐斷了就能制英夷於死命。但現在各國夷商已遵命令呈繳煙土了,應該給英夷一個悔改機會。如果他們死不悔改,再這麼幹不遲。 這番商量乃是在林剛到廣東時進行的。過了半年後,林帥應該對英夷的實情有所了解了吧?可他卻給英國國王發了一道“檄諭”(也就是上級給下級的命令),說道: “竊喜貴國王深明大義,感激天恩,是以天朝柔遠綏懷,倍加優禮,貿易之利垂二百年,該國所由以富庶稱着,賴有此也……況如茶葉、大黃,外國所不可一日無也,中國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則夷人何以為生,又外國之呢羽嘩嘰,非得中國絲斤,不能成織,若中國亦靳其利,夷人何利可圖?其餘食物自糖料薑桂面外,用物自綢緞瓷器而外,外國所必需者,曷可勝數……我天朝君臨萬國,盡有不測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誅,故特明宣定例……”。(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林則徐奏摺附件。) 這意思是說,因為貴國國王知道感激天朝聖恩,所以天朝破格優待爾等蠻夷,讓你們享受了兩百年的貿易之利。貴國之所以能富庶,全靠天朝恩賜。例如茶葉和大黃,外國一天都少不了。如天朝貪財不賣,則爾等野蠻人還怎麼活下去?外國的紡織品也全靠天朝提供的原料。如果中國貪財不賣,爾等還能有何利可圖?此外,外國還需要食物,綢緞瓷器等等,全得靠中國供應。我天朝君臨萬國,神威不測,隨時可以誅滅爾等野蠻人。但天朝不忍不教而誅,所以特明白制定有關條例,希望爾等凜遵無違。 這是以林的名義發給英國國王的命令,但先上報道光批准,道光隨後下了上諭: “據林則徐等奏,擬具檄諭□咭□國王底稿附折呈覽。朕詳加披閱,所議得體周到。着林則徐等即行照錄頒發該國,俾知遵守”。(道光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上諭。) 比起明朝那些昏君蠢臣來,道光堪稱勤勞國事而且頗有權謀的明君,林則徐更是注重調查研究的難得幹吏。然而這種白痴問答與白痴“外交”居然就發生了,你說當時中國人到底是處在什麼熱昏狀態? 這就是被范文瀾譽為“近代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公。其實真正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乃是被蔣延黻稱為中國第一位外交家、卻被主流輿論譴責為大賣國賊的琦善。可就連此公都一度成了“茶葉、大黃拜物教徒”,還一本正經地解釋茶葉大黃之所以為鬼子必需,乃是因為他們“日以牛羊肉磨粉為糧,食之不易消化,大便不通立死”! 遇到這種活在中古時代,不知世界幾大,自以為“君臨萬國”、對強國奉行文明歧視的夜郎國,英國人打開中國市場的如意算盤當然要落空。如今人們熱衷於談論鴉片流入中國前的中英貿易順差,卻忽略了一個事實:在鴉片戰爭前,中國市場從未向英國打開過。鬼子之所以發動戰爭,主要目的就是“五口通商”,獲得一個正常的貿易環境。 在鴉片戰爭前,天朝倒確實恩准野蠻人們來和上國作生意,但只能在指定的廣州十三家中國商行,亦即所謂“十三行”。外商只能在夏秋兩季來十三行內居住,談完了生意就必須回澳門。即使是在貿易季節,他們也只能住在十三行內,不許隨便外出。十三行的“行總”(亦即今日之“老總”)乃是官商之間的中轉環節,負責上傳下達官府命令與外商的請求。 這種限制並不是出於保護國內經濟的考慮。孔教從來歧視商業,認為那是亡國之道。天朝此舉,主要還是出自對蠻夷的鄙視以及莫名其妙的擔憂,怕鬼子見到中國花花世界起了覬覦之心。因此,天朝非但沒有高築關稅壁壘,反倒為了顯擺大國闊氣,發揚孔教“重義輕利”傳統,將關稅定得非常之低。這本來有利於促進外貿,不幸的是“腐敗習慣法”允許官員們層層盤剝,使得鬼子深惡痛絕。 根據國際慣例,關稅都是明碼實價標明了的。若中國是個文明國家,即使稅重,鬼子也沒理由抱怨,因為那是國家主權。但“腐敗習慣法”決定了中方從不公布商品稅率,卻在每項具體交易時以討價還價的方式盤剝外商。於是在賣同一商品時,每成交一次,外商都不但得跟華商談判,還得賄賂海關官員,實在是不勝其煩。 當時英國已經成了“世界工廠”,實行社會化大生產,商品已經初步做到了價廉物美,應該是有充分競爭力的,但由於這些人為障礙,便遲遲不能進入中國市場。 “茶葉拜物教”其實也有三分道理:英國全民喝茶上癮,本土內又無法栽種,只好向中國進口,造成貿易逆差。後來他們把茶樹偷出去在印度試種成功,以印度茶取代了中國茶,這問題才算解決。可惜後來印度又獨立了,於是他們又只好回到“種茶不如買茶”的困境中去。 為了逆轉這貿易逆差,東印度公司便開始向中國出售鴉片。它的成功秘訣,除了成癮性保證了需求量之外,我看主要還是靠暴利必然刺激起來的踴躍走私,因而得以繞過天朝為正常貿易設置的障礙。但這並非英國政府決策而是民間行為。趙無眠不知道當時英國早就是民主國家了,國策都得由議會討論通過,哪可能如他想象的那樣,以鴉片作為征服中國的秘密武器! 這結果便是中國出現了貿易逆差。道光乃是中國歷史上最講究“節約鬧革命”的皇帝,當然不能坐視,於是就派最能幹的大臣林則徐去廣州禁煙。由此引發武裝衝突,最後導致大眾熟知的鴉片戰爭。 一般英國人根本不知道這場戰事,因為該國乃是全世界最好戰的國家,19世紀幾乎每年都要打仗,據他們自己說這世上就沒有他們沒打過的國家。鴉片戰爭比起其它戰爭來,對他們來說簡直不值一提。中國人把人家視為兒戲的事當成巨大國恥,說起來也實在令人悲哀。 我曾對某英國青年提起鴉片戰爭,他愕然道:“我們還和中國打過仗?我可是一點不知道。歷史課沒講過啊?不過那也有可能,這世上就沒有我們沒打過的國家。誰贏了?我們贏了?你一定是開玩笑吧?怎麼可能呢?中國那麼大,跟俄國一樣是不可戰勝的國家。我們怎麼可能打敗中國?”令我臉上熱辣辣的——他還不知道英國人只放了幾炮,就嚇得廣州全體軍民投降,乖乖繳納“贖城費”的英勇事跡呢。 當然,教育程度較高的人還是知道此事的。有數人曾向我嚴厲譴責英國首開武裝販毒濫觴,有的甚至還向我道歉。但那是自由知識分子,並不代表所有的人。我在英國看到某本記述鴉片戰爭的史書否認那是難聽的“鴉片戰爭”,聲稱那戰爭是為了爭取平等對待與正常貿易權利而發動的。 這在我看來有一定依據。英國人的主要目的,還是想達到馬戛爾尼在40多年前就向乾隆提過的要求: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他們;互派大使;開放通商口岸;公布明確的固定的海關稅則;提供一個小島讓英商居住和儲貨。禁煙不過是引起衝突的導火線而已。 這些要求在40多年後由英國外部大臣巴麥尊爵士(Viscount Palmerston)在致“大清國皇帝欽命宰相”的照會中再度提出,由帶兵北上的全權代表懿律和領事義律交給琦善。此前中英雙方已經在廣東交過火。英國人覺得在邊遠的廣東打仗不會引起清廷重視,於是北上直搗天津大沽口,果然引起朝廷重視。那照會才算交到了皇帝手上,可惜又給翻譯得面目全非,造成了更多的誤會。 蔣延黻先生在《琦善與鴉片戰爭》仲介紹了該照會,認為“此文是鴉片戰爭最緊要的外交文獻”。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並未為鴉片貿易辯護,而是指責中方禁煙措施不當:禁煙早就成了一紙空文,為什麼不事先聲明就突然嚴禁?要嚴禁就該先懲辦犯法的中國官員,他們才是“相助運進,額受規銀任縱”的關鍵環節。中國首先嚴辦外人,寬赦官吏,有失公平。就是要懲辦外人,也該分別良莠,不應一概禁錮,“盡絕食物,所傭內地工人,見驅不准相助”。如外人不繳煙土,即“嚇呼使之餓死”。不但如此虐待英國商人,對“大英國家特委管理領事”“亦行強迫凌辱”。這是“褻瀆大英國威儀”。 不能不承認這些指控並非捏造,它相當準確地指出了當時林則徐絲毫不知國際慣例、蔑視蠻夷的天朝心態,以及“貪污習慣法”導致的官官相護。 據此,“英國第一要求賠償煙價。第二要求割讓一島或數島,作為英商居住之地,‘以免(日後)其身子磨難,而保其貲貨妥當’。第三要求中國政府賠償廣州行商的積欠。第四要求以後中、英官吏平等相待。第五要求賠償戰費及使費。倘中國‘不妥善昭雪定事,仍必相戰不息矣’。”(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這只是漫天要價,外相巴麥尊還給懿律及義律留了還價底線,據蔣延黻介紹: “(巴麥尊)說:倘中國不願割地,那末可與中國訂通商條約,包括(一)加開通商口岸;(二)在口岸,外人應有居留的自由及生命財產的保護;(三)中國須有公布的(Publicly known)及一定的(Fixed)海關稅則;(四)英國可派領事來華;(五)治外法權。除治外法權一項,余皆為國際的慣例,並無不平等的性質,且並不有害於中國。訂商約或割地這二者,中國可擇其一,這點選擇的自由就是當時中國外交的機會。”(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與馬戛爾尼在四十多年前向乾隆提出的要求相比,英國人只多開了一條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而這乃是林維喜事件引出來的。 1839年6月20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及曼加勒號之水手上岸酗酒,和尖沙咀村村民發生衝突,搗毀一座神龕,引發鬥毆,結果村民林維喜重傷不治。領事義律趕到出事現場,為掩飾真相,他指使另一村民劉亞三給予死者家屬一千五百元,換取隱瞞林維喜死因。林則徐覺得案件可疑,於是命新安縣知縣梁星源查辦,結果真相大白。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兇手,但義律以領事裁判權為由,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但拒絕以一人抵死,並要求私自開審兇手(引自《中文維基百科全書》)。 儘管林維喜死於群毆,但林則徐按“殺人償命”的中國司法慣例,只要求義律交出一個人來,讓官府砍了腦袋就行。至於那人是否給了致命一擊,或甚至是否參加了群毆,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償命。這在本質上和“欠債還錢”沒什麼差別,英國人既然欠了中國人一條命,當然也該還出一條命來。 鬼子當然無法接受這種東方公平觀,因此要求實行西式公平審判,使得嫌疑人能享受充分的自辯權利。但中國又不搞這一套,只興三推六問,大刑侍候,當然鬼子就要以領事裁判來代替中國的野蠻司法。 就連割地要求,其實也不是俄國或日本式領土野心使然。人家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來中國做生意不但沒有行動自由和尊嚴,而且毫無財產以及人身安全保障,連個儲藏貨物的地方都沒有,所以要求割讓一個小島解決這些問題。但這並不是不能談判的,只要中國願意簽訂通商條約,提供符合國際慣例的正常貿易環境,則這一條可以免掉。 如果我們敢於正視事實,那就不能不承認,除了前四條符合國際慣例,不能稱為“不平等條約”之外,就連治外法權和割地都是事出有因,並不是如官方宣傳的那樣蠻不講理。 說這些,不是想替英國鬼子辯護,只是力求做到“捨命求真”罷了。本人不是林思雲。我曾經給上述那位記述鴉片戰爭史的英國作者寫信,嚴詞駁斥他的“尋求平等待遇與正常貿易說”。我說,你說的都是事實。我們確實沒有平等對待你們。不過,你忘了,是你們找上門來,不是我們去找你們。你們不上門,怎麼還會受辱?是否願意與外國貿易,乃是一個國家的主權。中國有充分權利拒絕與英國建立平等外交關係,有充分權利拒絕和她貿易,但英國沒有任何權利強迫中國與之建交並和她貿易。這從來是國際慣例,否則國際上還能搞什麼禁運?如果您的理論成立,那日本因為美國對之禁運而發動太平洋戰爭也是應該的了。 綜上所述,我認為,鴉片戰爭的爆發是必然的,是瘋狂擴張到處尋求國際市場的英帝國主義強加到中國頭上來的侵略戰爭。擴張是鬼子的本性,因此,處於中古野蠻狀態的中國遲早要被迫對先進強大的文明國家開放。以中國人不可救藥的夜郎心態以及由此導致的顢頇冥頑與徹底缺乏調適應變能力,兩國之間的武裝衝突不可避免。一個古代野蠻國家去和一個現代文明強國較量,正是“赤道雕弓能射虎,椰林匕首敢屠龍”,戰爭結局不問可知。換誰去坐道光或林則徐的位子,結局都不會兩樣,頂多也就是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罷了。因此,責備林則徐擅啟戰禍,把他譴責為民族罪人,恰如過去盛讚他是民族英雄,堅信他能夠而且已經打敗英國強盜一樣,都不是尊重歷史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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