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無極
萬維讀者網 > 史地人物 > 帖子
清朝雍正朝豁賤(民)為良(民)的改革 ZT
送交者: PM 2008年01月04日13:47:1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開豁賤籍,立為良戶


在清代康熙王朝以前統治的民戶中,有類別各異的"賤民",他們分布於各地,從事着為人所不齒的職業。"賤民"在明代或更早的時期即已形成,歷代相沿不改。雍正帝在執政期間,對部分"賤民",開豁其賤籍,變為一般平民,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賤民"主要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奴婢,其數量是相當大的,清兵入關時,滿族社會已擁有奴隸200萬人以上,康熙帝進行過壯丁"開戶"和"出旗為民",豁免了部分奴隸,但進行得很不徹底,奴隸的數量還是很大。第二類是佃仆,也就是地主、富戶、官僚等家庭以契約合同雇的家庭僕人、仆戶。他們的身份比奴隸身份稍高一點,但人身關係也部分隸屬主人,也是"賤民"。第三類是社會上未被承認的一般平民,包括樂戶、丐戶、惰民、(音dɑn蛋)戶、世仆、伴當等等。第四類是僱工人。這四類人同屬"賤民"等級,無社會地位,人身受到歧視。但這四類"賤民"的等級又不完全相同。奴婢的社會地位最低,他們是賤民的最低等第。他們不能與"良民"通婚,他們的子女也為"賤民";佃仆和主人也存在着人身隸屬關係,他們不能參加科舉考試,連穿戴都不能與"良民"一致,要穿有"賤民"標誌的衣服、鞋子。他們和奴婢有所不同:佃仆為主人服役是按條文規定的,而奴婢是無條件的,佃仆的人身只是部分隸屬主人,佃仆有自己的家庭、生活等。樂戶、丐戶、惰民、戶等雖無固定主人,但其法律地位基本上與佃仆相同。僱工人在契約規定的期間內和主人存在着人身隸屬關係,契約結束,和原主人的隸屬關係也結束。確切些說,僱工人應屬於良民與賤民之間的一個等級。雍正帝執政期間,所解放的賤民基本上是第二類與第三類,即佃仆、樂戶、丐戶等。

雍正帝以仁義治國,而賤民政策恰恰與仁義不符,況且此項政策也是使社會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於是雍正帝決定予以清除。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監察御史年熙上書請除豁山西、陝西樂戶的賤籍。山西、陝西樂戶的祖先,是明朝永樂皇帝奪取天下時,堅決擁護建文帝的官員。永樂帝登基後,除加害這些政敵本人外,還將他們的妻女罰入教坊司,充當官妓,世代相傳,久習賤業。她們想脫離卑賤處境,但因身陷樂籍,政府不准,而且地方上的紳衿惡霸也以她們為蹂躪對象,也不容她們跳出火坑。年羹堯之子年熙在奏疏中說她們是忠義之士的後代,沉淪至此,無由自新,請求雍正帝開豁她們的賤籍,准許她們改業從良。

雍正帝看到奏摺後,很是贊同,於是令禮部議行。王大臣們秉從旨意,說"壓良為賤,前朝弊政。我國家化民成俗,以禮義廉恥為先,似此有傷風化之事,亟宜革除。"雍正帝就批准山、陝樂戶改賤從良,於元年(1723年)四月發出第一道"豁賤為良"的諭旨。雍正帝在下令開豁樂戶賤籍的同時,又令各省檢查,如發現本地也存在類似樂戶的賤民,也准許他們出賤為良。

元年七月,兩浙(浙東、浙西的合稱,即今浙江省)巡鹽御史噶爾泰上奏摺請求除豁浙江紹興府惰民(惰民,不是指乞丐,乞丐本是良民,因破產、災荒而只得以乞食為生,乞丐之中當然也有惰民存在,而惰民是宋代罪人的後代,已有數百年的歷史)丐籍。惰民的身份極其低下,不得列於士農工商四民之中,不得列入民籍,甚至不能穿着四民的服裝。他們只能從事為士農工商所不屑的服務性行業,男子只許以捕蛙、逐鬼、賣餅為業,婦女或說媒,或依隨良家娶嫁,為人髻冠梳發、穿珠花,或走市巷,成為私娼。可見,惰民同樂戶一樣,毫無政治權利,沒有人格尊嚴,是受侮辱和壓迫的人群。

噶爾泰在奏摺中請求給惰民自新之路,雍正帝命禮部議奏,禮部的部分大臣認為捕蛙、賣餅、說媒等是惰民養家糊口的職業,假如消除其籍,就是不許他們再做這些事,他們反倒無以為生了,不同意消除其籍。雍正帝出於政治上的考慮,認為除籍是好事,能恢復惰民應有的地位和尊嚴。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給禮部官員分析當時的形勢,這些王公大臣也就不再反對了。雍正帝於是令惰民消籍為良。

雍正帝在執政期間,還解放了戶。戶亦稱烏戶、龍戶、獺戶等,他們主要集中在廣東沿海、沿江,常年生活在船上,以捕魚、水運為生。戶地位卑賤,不能登岸居住。戶不敢與平民抗衡,畏威隱忍,跼蹐舟中,終身漂泊。七年(1729年)五月,雍正帝了解到這一情況後,上諭廣東督撫,說"聞粵東地方,有一種民戶名為戶,以船為家,以捕魚為業,通省河路俱有船。粵民視戶為卑賤之流,不容登岸居住,戶亦不敢與平民抗衡,畏威隱忍,終身不獲安居之樂。深可憫惻。戶本屬良民,無可輕賤擯棄之處,且彼輸納魚課,與齊民一體,安得以地方積習,強為區別,而使之飄蕩靡寧乎!"

雍正帝指出,陸地居住的廣東人將居船的戶視為賤民,這是不合理、不公道的,應該儘快給他們立好良民戶口,讓他們上岸落戶居住,誰也不得歧視他們。並令地方官解決他們的定居、耕種等困難,使他們安居樂業。在廣東戶豁賤為良的同時,江蘇有名的"九姓漁戶"也享受同等待遇。九姓漁戶據傳是陳友諒部屬李、袁、林、錢、何、葉、許、陳、孫九姓的後人。朱元璋建國後把他們列為賤籍,他們多在江蘇常熟、昭文地區的湖泊中打魚,常年居住在船上,四季不能登陸,生活異常困苦,雍正帝也下令免去了他們的賤籍,同廣東戶一樣,命令地方官給予安置。

關於佃仆,即所謂"佃田之仆",他們對主人來說,具有雙重身份:既屬租佃主人的佃戶,又是田主的奴僕,和主人存在着嚴格的主從關係。這種佃仆制,在清代許多地區都存在,各地對他們的稱謂也不盡相同。如安徽省稱之為伴當、世仆、細民、莊奴;廣東稱之為佃仆、佃童、世仆;湖北稱佃仆;此外還有住佃、莊佃、火佃、莊仆、屋仆、地仆、山仆等稱謂。佃仆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世代為地主做佃戶的;有被欺壓、勒迫而為佃仆的;有的是欠了地主的借貸無法償還淪為佃仆的,等等。佃仆需為主戶服役,甚至還會遭受主戶鞭打。主僕之分承襲前代,茫然無考。雍正帝認為,這是相沿之惡習,並無上下之分,應開豁為良,命當地督撫查明具奏。安徽巡撫魏廷珍奏請:"嗣後紳衿之家典買奴僕,有文契可考未經贖身者,本身及其子孫俱應聽從伊主役使;即已贖身,其本身及在主家所生子孫,仍應存主僕名分;其不在主家所生者,應照旗人開戶之例,豁免為良;至年代久遠,文契無存,不受主家豢養者,概不得以世仆名之,永行禁止。"雍正帝准其議,一批佃仆被除為良民。

賤民制度,是遺留了幾百年的歷史問題。歷代封建統治者在維護封建等級制的同時,因不敢過分觸動等級制的尊嚴,因此即使想解決他們的問題,也都是小範圍小規模地點滴"施恩",不敢大刀闊斧地予以豁免。在這個問題上,雍正帝慨然而為,乾綱獨斷,氣魄為歷代君主所無。

同時,雍正帝採取開賤為良的措施,使賤民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因而具有極高的社會意義。首先,在剔除封建社會中的奴隸制殘餘方面向前邁了一大步,有利於社會的發展。其次,它解除了不合理的法律禁令,是賤民獲得解放的開始。說得具體一點就是,賤民只要依照政府的條件申請改業從良,就可以按良民的方式生活,一定時期後還可以出仕。如果在與平民發生糾紛時,可以以良人的身份出庭,擺脫了以前那種因是賤民而遭受不應有的歧視和打擊的現象。再次,由於豁賤為良,賤民們近百年來內心的積鬱得到了舒解,奴性消減了,為田主服役的時間減少了,從而刺激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最後,開豁部分賤民的賤籍,解除對他們人身的束縛,這適應了封建社會晚期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人身依附關係逐漸削弱的歷史趨勢。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07: 誰是毛澤東的接班人?(zt)
2007: 誰是毛澤東的接班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