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中國曾經被滿清這個只知道“弓馬嫻熟”的民族統治了二百七十年,所以後代的中國人都產生了一種誤會,以為發明了火藥的中國,竟然把本應成為先進武器的發明,白白浪費在無義的娛樂上。其實不然,清朝以前的蒙元和明朝兩代,都十分重視火器的發展與裝備,我不是要故意貶低滿清,僅僅是想闡述一下中國在火器方面曾有過的輝煌。
火槍最早出現在中國,這一點是勿庸自疑的。中國的早期火槍,在10世紀的宋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後經元、明兩代發展,至明末本應有所大成,怎奈…………在中國廣泛使用火銃後,阿拉伯人在14世紀初,製成了木質管形射擊火器“馬達發”。而歐洲14世紀中葉,意大利製成金屬管形射擊武器“火門槍”,以後又發明了火繩槍。要說明的是,歐洲的火槍是自己獨立發展起來的,在17世紀的時候,反而對中國的火槍技術有所影響。
宋朝出現的“突火槍”殺傷力不大,射程僅僅5―10m,在當時多說是嚇唬人用。但元朝建立後,重視發展新型火器,至元十六年(1279),集中各地工匠於大都(今北京市),研製新式兵器,重新調整火藥的配方,使同樣體積的火藥,效能提高了約三倍。元朝至順三年(1332),鑄造了鑄有銘文最早的銅火銃,長1尺1寸,重28斤。同時還製造出了早期的手銃,但威力小、射程低,基本上沒有使用價值,給軍官們作為玩物到更合適一些。
元末戰爭時期,火炮在戰爭中被大量的使用,據《明史》記載,元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張士誠被明軍圍困在平江城(今江蘇蘇州),大將徐達“領四十八衛將士圍城,每一衛置襄陽炮架五座,七梢炮架五十餘座,大小將軍筒五十餘座,四十八營寨列於城之周遭,張士誠欲遁不得飛渡,銑炮之聲晝夜不絕……”。由此看來,當時的戰鬥景象是何等的壯觀,火銃和火炮的數量亦已經達到相當的數量。金屬火器的出現,開創了古代武器的先河,它以使用壽命長,發射威力大,運用範圍廣等多種優點,成為以後歷代的重要兵器,並在世界範圍內普遍應用。
到了明朝,由於封建社會經濟的高度發達,兵器也有很大的發展。其主要冷兵器有長柄刀、槍、短柄長刀、腰刀及各種雜式兵器如?鈀、馬叉、狼筅等等。除了繼承傳統的兵器品種外,火器的發展到明朝達到鼎盛時期,明末的兵書如《兵錄》、《神器譜》、《武備志》、《西法神機》、《火攻摯要》、《籌海圖編》、《軍器圖說》、《火龍神器陣法》等更是詳細地記錄了明軍裝備火器的製法、圖譜以及火器部隊的編制和戰法。此外誕生了數位知名的火器(包括理論)專家如趙世禎、畢懋康、胡宗憲、茅元儀、孫元化和明末清初的天才武器發明家戴梓;十分重視火器運用的軍事將領如戚繼光、孫承宗、袁崇煥等。
明軍真正意義上的火器發展是從抗擊倭寇時開始的。因此必需先了解一下日本“??”的來歷,以及歐洲的火器發展經過。
15世紀初期,西歐的工匠們將原先的“火門槍”的木製握柄被重新設計過,射擊時能夠倚靠在士兵的肩膀上,而不再是架在支架或者地上,自此步槍的定義被正式確定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15世紀中期,又創製了新式火槍――火繩槍,用火繩點火,並在火槍上加裝了能夠控制點火的機械裝置――扳機,使火槍射速更快,射程更遠。這種新式的扳機擊髮式火繩槍的口徑一般為15~20毫米,管徑比一般為40到45,而最大射程一般為60~80米(殺人距離),它在1543年傳入了日本。
日本製成火繩槍經歷了三個階段:元至元十一年(倭文永十一年、公元1274)到至元十七年(1281)蒙(元)、倭戰爭時期,倭軍從作戰中見到了蒙古(元)軍使用的鐵火炮,從此得知世界上已經有了一種新式兵器―火器,這是倭國初知火器的階段;爾後在天朝大明成化二年(1466年),(中國的)琉球人到倭國時傳入了明銅火銃(原始手銃);大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南夷”(葡萄牙)商船被颱風帶到了薩摩以南的種子島,葡萄牙商人帶有歐洲火繩槍,大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工匠八板清定仿製出了倭國最早的火槍――種子島銃,這就是給倭國歷史帶來巨大變化的“??傳來”――火槍在倭語中寫作“??”。
大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倭國江州的國友鍛冶,組織了高明的工匠,仿製成適合倭兵使用的火繩槍,並且製成了閉鎖螺栓,較好地解決了槍尾的閉氣問題,提高了火繩槍的威力,較葡萄牙人製造的火繩槍更為先進。這種“??”的口徑與歐洲火繩槍相同,但射程提高到100米,射速每分鐘5發。不久國友鍛冶進行批量生產,售出數百支成品,有些海盜及走私商人等乘機購買,持為劫掠兇器,我國閩浙沿海多受其害。當時正值戚繼光抗倭,戚繼光對火繩槍的威力評價很高,認為這是殺敵最有效的兵器,並對火器的戰術使用作了很深的研究,發展出車營、三才陣等適合發揚火器威力的部隊編制和戰法。
大明正德七年(1512),明軍平定南海之役,繳獲三艘海盜艦船,得到了“佛郎機”火器。“神機營”的武器專家改進了繳獲的火器,創製出佛郎機銃,又稱為“神機炮”,並批量生產,使中國的火器跨躍了一大步。但佛郎機銃是大口徑火槍(炮),需三人同時操作一門。九年後,大明嘉靖元年(1521),明軍在廣東新會西草灣之戰中,又從繳獲的兩艘葡萄牙艦船中得到歐洲火繩槍稱“西洋番銃”,但那時葡萄牙人所用的火繩槍,大抵還是初創時期的製品,未引起明軍高層的足夠重視,直到不斷擄掠沿海的倭寇用上了火繩槍,明朝軍隊才開始批量裝備以之對抗。
大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收復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雙嶼(今浙江鄞縣東南)戰鬥中,俘獲了一些善於製造鐵炮的日本人及鐵炮。由馬憲、李槐等人,學習了製造火繩槍的方法,並在其基礎上,加以研究改進。於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為精絕”的中國第一批火繩槍,而且手筆極大,一上來就是一萬挺,由此可見,當時明朝政府對軍隊裝備火器的重視程度。如果不是明朝末期,政治上實在極度腐敗,外加連攤上三個“倒霉”皇帝,滿清焉有入主中原之理!
中國把創製成功的火繩槍,稱之為“鳥銃”,《武備志》說:“後手不棄把,點火則不動,故十發有八九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裝的彎形槍托形似鳥喙而被稱為“鳥嘴銃”,也有人稱其為鳥槍,成為當時明軍戰鬥中的“利器”。明軍裝備的鳥銃射程可達 120米,槍管用熟鐵製作,底部有火孔與火藥池(放引火藥)相連,池上覆蓋有銅蓋,可以遮擋風雨,搠杖(通條)插在槍管下的木托上,用於填送彈藥,槍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於取開擦洗槍管。
大約在同時,魯密國(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國進貢火繩槍,中國古代著名火器專家趙世禎,生長於海濱,少經倭患,深知增強國防力量、改善武器裝備的重要性,決心研製出精良的火器裝備官軍,衛國保民,於大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給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條陳,建議製造魯密國進貢的番鳥銃,經兵部議交京營試製。
趙世禎唯恐京營“製造打放兩不如法”,就登門求教朵思麻,詳細講解了製造和使用方法,並自己出資(趙世禎時任從七品銜的中書舍人)召集工匠進行試製,終於在萬曆二十六年創製了比鳥嘴銃射程更遠的火繩槍,稱之為“魯密銃”。這種銃加長了槍管(4尺5寸),重量略大於鳥銃(6―8斤),射程遠(150 米),威力大,在結構上更優於鳥嘴銃。故《武備志》說:“鳥銑:唯魯密銃最遠最毒”。同時還研製出當時最新式的火器“掣電銃”和“迅雷銃”,前者兼具西洋銃和佛郎機的優點,後者並有鳥銃和三眼銃的長處。萬曆三十年六月,趙士禎研製的火器通過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門官員的試驗。會審報告建議皇帝將趙世禎“所制車銃式樣隨發京營,依法成造,責令官員加以教演,傳示各邊,以究其防邊制虜之用”。
對比15―16世紀歐洲各國裝備的火繩槍,在上構造和明軍的火繩槍基本一致,技術參數也大致相仿,但明軍的鳥銃比這些槍都要輕便。西班牙的重型火繩槍――穆什克特槍,口徑在23毫米以下,重8-10公斤,彈丸重50克,射程250 米,可以保證射穿任何的鎧甲,雖然明軍的鳥銃威力比不上這種槍,但比起機動性和輕便性卻是穆什克特槍遠遠不及的。
15世紀初期,歐洲戰場上出現了炮身和藥室一體的青銅炮,不久又出現了輪式火炮,採用顆粒火藥,法國於15世紀中期首先鑄造鐵炮,並很快使這一技術傳遍歐洲;公元16世紀前後德國紐倫堡地區生產出一種直線式線膛的火繩槍――“毛瑟槍”,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譯音是“來復”,所以線膛槍也稱“來復槍”,這種帶有膛線的來復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從17世紀起,歐洲槍炮製造技術發展迅速,法國人發明了具有防風防雨性能的燧發槍,它的出現標誌着純機械式點火時代技術的結束。燧發槍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以其射速快、重量輕、射程遠等多種優越性,逐漸將火繩槍廢棄;瑞典人則劃時代地把彈丸和發射藥裝在同一個紙筒內,裝填時將紙筒撕破(咬破),把發射藥和彈丸一塊裝入槍膛中去,既簡化了裝填過程,又保證了發射藥的定量裝填,它預示了一種新型的定裝槍彈的出現;1776年,英國人又將直線形膛線改成螺旋形,發射時火藥氣體使鉛丸膨脹而嵌入膛線以發生旋轉,發射的彈頭出膛後高速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的穩定性,提高了射擊精度,增大了射程,到達了200米之多!!!
由於這些歐洲先進火器優於中國火器,明政府在自己研究不出來的情況下,就毫不猶豫的花錢從葡萄牙鑄炮專家伯多祿·波加羅在澳門興建的鑄炮廠引進火器技術,進行大量仿製,並用於實戰,在實戰中取得巨大收益,進而批量裝備軍隊。《中國軍事史·兵器卷》記載明朝後期明軍的火炮用精鐵鑄造,在技術上接近西方的水平,數量則穩居世界第一,野炮的最大射程可達到10里,艦炮也達到 4里以上,開始採用了爆炸彈丸、分裝彈藥、後膛裝填、有射表、瞄準具等等,種類上覆蓋大中小口徑,平射炮、曲射炮、臼炮……
明軍主力火炮“紅夷炮”,號稱“淨重三千斤,射程十里,每發可斃敵千人”,當時倭國和後金的大炮射程才一里(500 米)。後金頭子努爾哈赤就是被袁督師的紅夷大炮炸斃的,據說臨死前對明軍的大炮耿耿於懷,說:“我二十五歲以來,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想不到死在明軍的大炮之下。”努爾哈赤死前命令後人好好學習明軍火器,到了進攻揚州時清軍也是用大漢奸吳三桂的大炮轟塌了城牆才攻下了城池。
火槍已經是明軍步兵的主要裝備。每名火槍手配備火藥罐 2個,一個裝發射藥,―個裝引火藥,攜帶鉛彈 300發。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發射藥已經使用粒狀火藥,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狀火藥,其成分比例為硝1兩(占75.75%),硫磺1錢4分(占10.6%),柳炭1錢8分(占13.65%)已經基本達到黑火藥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由於發射速度較慢,為彌補這一缺點,通常在戰術上採用三排輪放法,即一排裝銃,一排進銃,一排放銃,第一排發射完畢後,退至第三排裝銃,第二排進至第一排位置放銃,如此輪流發射。同時期歐洲的火器技術雖然高度發展,但是冷兵器仍在作戰中占很大比例,主要包括長矛、長戟、長弓、短劍等。
直到明朝滅亡前,明朝的軍事機構也在不遺餘力地開品種頗多,形式複雜的管形火器(火槍、火炮)。如崇禎八年(1635),南京戶部右侍郎畢懋康著的《軍器圖說》中,記載有“自生火銃”,就是一種燧發槍,這是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燧發槍;京軍三大營的標準裝備――線膛槍(直線膛),葡萄牙人於1637年向明政府進獻了線膛槍,神機營火器專家用後稱讚該槍射程遠,精度高,裝填方便,上表請示大量仿製並裝備京軍三大營;大漢奸吳三桂作大明山海關守將時,曾製作過大口徑鐵芯銅炮,集鐵堅、銅韌於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這可以說是當時不小的創舉,這炮至今有一門陳放在瀋陽的遼寧省博物館。說明幾十年間明朝火器技術發展之快,但可惜國家將亡,沒有批量裝備。另外噴射火器(古代火箭)製造也相當精良,樣式、品種達幾十種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當發達,具體有兩大類:一類就是地雷,品種繁多,有石頭雷、陶瓷雷、生鐵雷等數十種;另一類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龍王炮和混江龍等兵器。根據大量的史實證明,中國是世界上最先發明和使用“兩雷”的國家。
我國在17世紀中期的明末清初時代,火器的發展程度並不很落後於西方世界,軍隊的火器裝備比例基本上處於世界先進水平的。清軍除了初期為了和明軍爭奪政權,而大力發展和明軍一樣的火器外,其他的時候,清軍簡直就是一無是處。滿清建國後,軍事裝備專家仍對火器有相當改良和實驗,例如滿清政府曾先後開發過三種主要形式的燧發槍,即轉輪式、彈簧式和撞擊式,只是這些燧發槍做出來不是用來裝備軍隊,而是用做宮廷狩獵時使用的禽槍。乾隆年間還製作過鑲骨燧發槍,和同時代歐洲裝備的制式步槍幾乎沒有任何區別,但此槍的作用依然是狩獵用的玩具――世界最先進的武器居然派上這種用處,可見韃子還是無法和先進的人類相提並論的。
更可氣的是,康熙年間的超天才武器發明家戴梓發明出“連珠銃”,一次可連續發射28發鉛彈,威力極大,在當時可謂妙絕古今,冠絕中西,比歐洲發明的機關槍早兩百多年。又造出蟠腸槍和威遠將軍炮,他發明的威遠將軍炮類似現代的榴彈炮,射程遠、火力猛、威力大。但韃子酋長(恕我用此侮辱性字眼)抱着“騎射乃滿州根本”這種白痴的念頭,愚蠢地將戴梓充軍關外,中國的火器發展乃告停頓,終於被歐洲所拋下。康熙還算有點良心,將“戴梓”之名刻在“威遠將軍”的炮筒上,以示尊重。
1757年滿清政府自欺欺人地發布禁止外國人在華攜帶火器的布告,幾乎是明白的告訴人家――韃子對火器恐懼。這種恐懼一直延續到1842年英國的遠征軍司令濮鼎查讓中國軍官在火炮面前驚得目瞪口呆,四千遠征軍竟擊敗了滿清二萬正規軍。1860年英法聯軍掃蕩圓明園時發現,當年英國使團贈送給韃子酋長乾隆的火炮仍保持完好的狀態,隨時可以發射,不過好像在華麗的“夏宮”它們只是擺設品。1900年被扼殺了探索精神和民族優越感的的中國人卻在顛狂的信奉着“神功護體,刀槍不入”。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種悲哀!綜觀明代火器發展史,所有現代陸軍的兵器,編制都能在那裡找到雛形或對應的東西:地雷、水雷、火箭炮、鐵絲網、機槍、裝甲師、等等。至於要問為什麼如此精良的明軍會敗在剛脫離蠻人行列的後金手中,就無須我多說啦,已有很多人寫專著論述明朝的敗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