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主權與實力
中國和西藏以東方式關係交往了上千年,雖說也有交惡之時,總體來講是和諧的。直到雙方開始接受近代國際社會的主權觀念,需要把原來的東方式關係按照新標準重新定位和梳理,這時西藏是否屬於中國,名義與實質就必須統一,再不能像原來那樣分離。這是兩種不同系統所進行的轉換,首當其衝的問題在於如何才能完成轉換,如何才能把原來模糊的東方式關係轉變成清晰的主權關係呢?
既然過去的東方式關係是模糊的,就決定了不可能以西方式的清晰將其爭辯明白。事實上,雙方雖然一直按照新的主權體系尋找各自的依據,卻只能是越爭越糊塗。
在我看,從東方式關係轉換到西方式關係,在這樣完全不同質的兩個系統之間實現轉換,是不能按照後者的標準去評價前者的,尤其是不能按照後者的標準重新安排前者已經形成的關係。現實的態度應該是承認既成事實,而對舊系統和從舊系統向新系統轉換過程中的是非“既往不咎”。
這種結論似乎缺乏道德基礎,既成事實大部分都是實力較量的結果,認同這種既成事實似乎是贊成“以大欺小”。不過我認為這實在是別無選擇。實力並非僅是從東方體系向現代主權體系轉換的現實依據,其實也是主權體系自身得以維繫的重要基礎。現代國際關係中的威懾、談判、影響力、均衡、妥協等關鍵因素,實力在其中的作用都是一目了然的。連西方世界的領頭國──美國的誕生,也是實力的結果。不是嗎,墊在美國立國基礎下的,是道德更多,還是印第安人的屍骨更多?
二十世紀上半葉,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分不出足夠實力西顧,又受西方制約,西藏因此才可能保持四十年獨立。等到中共奪取了政權,大陸統一,沒有大敵,國際關係上不再受西方制約,而結盟的蘇聯無意干涉中國對西藏的行動 。兩個妨礙中國把西藏納入主權控制的因素都不復存在,這時,在實力上占有絕對優勢的中國就一定會重返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