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撥亂反正
毋庸諱言,象對全國一樣,極左路線和文化大革命也給西藏帶來了浩劫。在“平叛”和“民主改革”過程中,就已經發生了大量過激行為。班禪喇嘛當時所寫的《七萬言書》對此有不少描寫。同樣,從班禪的下場也可以看出當時的情況。如果那時多少還有一點“統戰”意識,也不至於因為一個內部上書拋棄班禪。但班禪被毫不留情地劃到敵人一邊,撤消了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代主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和全國政協副主席的職務,並遭到抄家和群眾鬥爭。“文革”中,他被關進監獄達九年零八個月之久。另一位西藏宗教的代表人物喜饒嘉措被遣送回老家青海循化縣,批鬥折磨而死。
遍及西藏的政治運動一個接一個,“三教”、“四清”、“一打三反”、“清隊”、“社改”、“雙打”、“基本路線教育”、“清查資產階級幫派體系”、批”小班禪”……文革結束之後, 1980年西藏自治區召開“落實政策會議”,提到的數字是:“據粗略統計,在各種冤假錯案中被觸及、牽連的人,全區有十幾萬,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以上。”40
從1962年重提階級鬥爭的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之後,一直到1980年胡耀邦視察西藏,西藏的政策是建立在“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這樣一個基本論斷之上的。不是熟知當時話語的人,一般不容易理解其真正意義。正是由於那個理論,使“民族自治”的原則可以被拋在一邊,因為按照那種理論,民族是可以沒有的(“工人無祖國”,何況民族),本質在於階級區分。各民族的革命階級屬於同一個陣營,就不應該有民族區分。所以,鬧民族性就是破壞階級陣營,干擾階級鬥爭,強調民族特點也是混淆了大是大非。 “親不親,階級分”,不能以民族分。按照這種邏輯推導下去,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民族自治,選擇領導幹部也無需考慮民族成分。只要是革命幹部,就可以領導各民族的革命群眾。要求只能由本民族幹部擔當本民族領導,那就是“狹隘民族主義”。文化大革命期間,西藏的最高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除了主任是漢族幹部擔任,在總共13個副主任當中,只有4個是藏族幹部41。1973年《西藏日報》公布的西藏五個地區(包括拉薩市)黨委委員的統計數字,藏族委員只占 35.2%42;1975年,在西藏地區一級的領導幹部內,藏族只占23%43。
對百姓來講,借文革之風實現的公社化使政權控制達到從未有過的程度,連社員領一斤酥油,都得先打報告給生產隊,再通過隊長、會計、保管員等層層手續。社會經濟中的個體成分幾乎全部被消滅。1966年以前,拉薩有個體小商販一千二百餘戶,到1975年,只剩下67戶44。扎朗縣曾經有三千部農民自家織氆氌的織機,也都被冠以“資本主義尾巴”的罪名,統統割掉45。公社化遏制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加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運動的衝擊,人民生活水平尤其是農牧民的生活水平長時間得不到提高。根據當時的評估和統計,1980年,全西藏有五十萬人的生活比不上公社化以前的互助組時期,其中有近二十萬人生活相當困難。這個數字在當時西藏一百八十萬的人口總數中,所占比例是相當高的。46
在西藏進行撥亂反正是從鄧小平時代開始的。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把中國的舵輪握到自己手中後,不到一星期時間,就在1978年12月28日接受美聯社採訪時傳達了願意同達賴喇嘛對話的信息,並在1979年3月在北京見了達賴喇嘛的代表。幾天之後,提前釋放了所有仍在服刑的“西藏叛亂”參加者共376 名,對已經刑滿釋放但仍然“戴帽”進行“監督改造”的六千餘人,一律“摘帽”。自此,治藏方式發生再次轉折。
1980年3月14日,胡耀邦主持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並將座談會的紀要作為中央31號文件發給全黨。兩個月之後,胡耀邦親自到西藏視察,隨行者有當時的副總理萬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阿沛.阿旺晉美、民族委員會主任楊靜仁等。胡耀邦在拉薩逗留了九天,與各方面開會、談話,臨走的前一天,召開了4500多人——囊括西藏黨、政、軍所有縣團級以上幹部——參加的自治區黨委擴大會議。在會上,胡耀邦要求解決六件大事。分別用一句話概括大意,分別為如下六條:
一、西藏要有自主權,西藏幹部要敢於保護自己民族的利益;
二、對西藏農牧民實行免稅、免徵購;
三、變意識形態化的經濟政策為切合實際的經濟政策;
四、大幅度增加中央給西藏的財政撥款;
五、加強藏文化的地位;
六、漢族幹部要讓位給藏族幹部。47
胡耀邦在西藏的講話被視為是西藏歷史的一個轉折點,其意義可以與1912年西藏驅逐駐藏大臣、1951年解放軍進軍西藏、1959年後的民主改革相比。將胡耀邦的六條與清朝制定的《二十九條章程》、五十年代中央政府與西藏簽定的《十七條協議》相比,可以發現一個明顯變化:“二十九條”和“十七條”的主體內容都是對西藏施加限制,增強北京在西藏的地位,有利於北京對西藏的控制。尤其是“二十九條”,幾乎都是居高臨下的命令。“十七條”雖然有對西藏的承諾,但既然是西藏打了敗仗後才被迫簽署的,只能是西藏喪失原有的權利。而胡耀邦的“六條”,卻條條都是主動給西藏權利,或是允諾給西藏更多的好處。
無疑,“六條”給西藏帶來了好處。對農牧民的免稅、免徵購自不必說,從那時到現在一免就是十幾年。實行鼓勵私有化的經濟政策,解散人民公社,自然也受到多數勞動者的歡迎。北京給西藏的財政撥款,在胡耀邦西藏講話之後,從1979年的五億多元增加到1994年的接近二十九億元;對西藏的基建投資,也從 1979年的一億多元增加到1993年的九億多元48。但是對西藏有特殊意義、可以被稱為轉折的,卻是“六條”中的另外三條(一、五、六條)。
胡耀邦到西藏之前,中共中央31號文件就已經正式宣布:“中央和中央各部門制定的方針、政策、制度,發往全國的文件、指示、規定,凡是不適合西藏實際情況的,西藏黨政群領導機關可以不執行或變通執行。”49有史以來的中央政權都巴不得邊疆少數民族絕對服從。主動促使他們不要絕對服從甚至敢於抗拒的,似乎是第一次,在發給全黨的文件上這樣講,更是以往不敢想象的。胡耀邦到西藏後,又在大會上進一步號召:
今天在座的縣委書記以上的都在這裡吧?你們根據你們自己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法令、法規、條例,保護你們自己民族的特殊利益。你們都要搞啊,以後你們完全照抄照搬中央的東西,我們就要批評你們了。不要完全照抄外地的,也不要完全照抄中央的。一概照抄照搬是懶漢思想。50
胡耀邦的講話中沒有直接涉及宗教解禁問題,但在31號文件轉發的“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里已經有了“全面落實宗教政策”之談,要求“尊重信教群眾的正常宗教生活”。而胡耀邦的講話強調了加強藏文化地位,藏文化的核心就是宗教,藏文化加強,西藏宗教就不可能不隨之復興。
為貫徹胡耀邦加強藏文化的精神,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數次發文,要求在工作場合使用藏語,行文和開會都得用兩種語言。並且要求把“藏文水平的高低作為升學、招工、轉干和使用、晉級、提拔幹部的一項主要條件”51。對比歷史上統治民族皆想方設法讓少數民族放棄自己語言,國民黨官員甚至設想西藏活佛的轉世靈童須通過漢文考試才可承襲活佛之位52,這種自覺加強少數民族語言的做法彌足可貴。
不過對西藏最具轉折性的,還是“六條”中的最後一條——漢族幹部讓位給藏族幹部。胡的講話有這樣一段:
昨天我們商量的結果,在兩三年之內,我的意見最好是兩年,把國家的脫產幹部,我不是講的不脫產的,不脫產的那要全部是藏族,國家的脫產幹部,包括教員啦,藏族幹部要占到三分之二以上。(萬里插話:我那天提了個二八開。)他比我還要激進一點,我也贊成。他說藏族幹部占百分之八十,漢族幹部占百分之二十,(萬里:我指的是縣級幹部二八開,區級幹部百分之百……)53
對這一點,當時阻力很大。胡耀邦的說法是:“不通也得通,先決定後打通。”54胡耀邦講話之後半個月,內調方案出台。當時西藏共有幹部5.5萬,其中漢族幹部3.1萬,準備內調2.1萬;有工人8萬多,其中漢族工人4萬多,準備內調2.5萬人。加上他們的家屬子女,計劃共9.2萬漢人在兩三年內離開西藏回內地55。當時西藏的全部漢族人口為12.24萬人56,就是說75%的漢族人口計劃在胡耀邦講話後離開西藏,後因為大批漢族幹部職工內調使得西藏很多單位幾乎陷於癱瘓,不得不中途改變原來的方案。但1980年到1985年,5年之內西藏的漢族人口數量也減少了42%。
漢族幹部職工的內調讓出了上萬個幹部編制和上萬個國營企業的“鐵飯碗”,數萬藏人(包括他們的家屬)因此得到實惠。後來《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實施,又從法律上保證政府部門的關鍵職位由本民族官員擔任,漢人官員只能擔任副職。藏族幹部不僅在數量上是西藏政權的主體,而且掌握了各級政權絕大多數行政一把手和主要領導職位,以及各級政權的財政、公安、司法等要害部門。到1989年,西藏幹部總數中藏族占了66.6%,省級官員中藏族占72%,地級官員中藏族占 68.4%,自治區和地(市)行政一把手均為藏族,全區75個縣中絕大多數行政一把手由藏族擔任,其中63個縣的中共黨委一把手也是藏族57。
對西藏的撥亂反正使西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西藏農牧民人均收入1979年為147元,1990年為484元58,而1994年已經達到903.29元59。1992年西藏自治區的農業總產值比1978年增長69.8%,比1952年增長4.6倍60。城市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就更大。
落實宗教政策是撥亂反正的主要標誌之一,到八十年代中期,西藏自治區和其他各省藏區的宗教都恢復到相當繁榮的程度,大大超過文革以前的狀況。除了“政教合一”和領主式寺廟經濟沒有恢復,與“民主改革”以前的狀況也已相差不大。喇嘛僧人重新被當作“統戰”對象,優撫有加。各地到處興修寺廟。其中相當一部分資金來自各級政府的財政撥款。有關材料統計,從1980年到1992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和下屬七個地區專署,共撥款2.6億元人民幣用於修復寺廟。這個數字還不包括縣級財政的撥款。川滇甘青四省對下轄藏區的宗教建設亦給了相當數量的財政撥款。修繕布達拉宮,中央政府撥款5300多萬元;為十世班禪建陵塔,中央政府撥款6406萬元,黃金614公斤61。為了促進西藏宗教恢復,當時的西藏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伍精華甚至身着藏裝,親自參加在拉薩舉行的宗教大法會,並通過電視播放到整個西藏。
對宗教還存在的一些限制只是針對寺廟組織和僧侶,一般百姓的宗教活動幾乎不受任何干涉。即使對寺廟和僧侶的限制,相當長時間也只停留在口頭,實際上放任自流。1984年召開的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曾決定西藏“在八十年代末逐步恢復到兩百座左右的寺廟”62。到1992年,修復開放的寺廟已經是1480座, 1994年8月的統計則達到1787座。整個西藏的僧尼人數也在不斷增加,1994年8月的統計為46400人(其中和尚42500人,尼姑3900 人),達到西藏總人口2%。藏北索縣西昌鄉1900多人就有180多個和尚和尼姑63,比例接近10%。這些數字中,還不包括大量未經政府批准自行出家的僧人。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鄧小平時代的西藏政策都已經達到相當開明的程度,堪稱共產党進藏以來最好的狀態。
八、走下神壇
但是在最好的狀態下,西藏卻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離心傾向和社會不穩定。1987年9月27日,拉薩發生自1959年以來的第一次街頭抗議示威,到1989年 3月7日為止,十七個月內拉薩共發生18次示威騷亂,對抗烈度不斷提高,一直升級到打砸搶,開槍和流血,最終導致1989年3月在拉薩實行軍事戒嚴,整個戒嚴期長達419天。西藏問題在這個時期也越來越國際化。西方社會對中國西藏政策的指責越來越廣泛,似乎中國在西藏政策上不是進步反而是退步。國際關係中西藏也成為對中國施加壓力的籌碼。而達賴喇嘛則被推上國際舞台的中心,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力。
對此簡單地看似乎難以理解。這就需要從另外的角度着手分析。撥亂反正對俗世西藏自然是好事,但對藏人的神界意識而言,卻是破壞了原來毛澤東體系在藏人心目中神的地位。按照藏人的神界意識,神必須是明確的和完整的。那些“辨證”的說法──此時的共產黨和彼時的共產黨不一樣,既是同一個,又完全分得開,往往難以對藏人講得通。他們認為神不應該有錯誤。他們可以不理解神為什麼那樣殘酷,無端地對人施加懲罰,但神必定是有道理的,神不必解釋,或即使解釋也如聽天書。神不要討人歡心,讓人幹什麼就得幹什麼。尤其是,神絕對不會自己說自己有錯誤。如果承認了自己有錯,哪怕由此改正錯誤而使人的境況變得好得多,那也就不再是神而成了俗世的凡人。而那時,對其往日的一切殘暴就統統可以算帳了,也就必然會向其要求更多的認錯和補償了。
以政府撥款修復被毀壞的西藏寺廟為例,藏人不一定為此領情,反倒會把這種拿錢看作是承認西藏寺廟是政府和漢人毀壞的(那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和西藏流亡者的標準說法),是為犯下的罪過而付的賠償。可想而知,既然是為罪過付賠償,那將是給得再多也不會換得滿意和讚許的。
允許並且促進西藏宗教重新恢復,目的原是在於希望換得藏人感激。然而,宗教既是藏人的生命核心,如果當年因為新神出現而要他們去毀滅舊的宗教,他們可以接受並積極地參與。但是等他們毀了舊的宗教,砸掉了寺廟,有一天卻突然告訴他們,新神原本並不存在,那只是一個不幸的錯誤,現在需要改正,舊的宗教要恢復,寺廟也要重建。可以想象,那些曾經親自去砸過廟、褻瀆過傳統宗教的藏人會是什麼樣的心情,那是可以用撥款修廟換得感激的嗎?
這也是促使傳統宗教劇烈反彈的一個重要因素。凡是那些過去反對過傳統宗教、砸過廟的藏人,在重新復興的宗教面前,都意味着對神靈有過背叛,從而在西藏宗教的恐怖世界中將面臨懲罰。出於對那懲罰的恐懼,他們一是把自己的行為解釋為被逼無奈,再就是以對傳統宗教的加倍虔誠和狂熱進行“贖罪”。這樣的人很多。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在重修寺廟中最賣力的人,往往也是文革時砸廟的帶頭者或主要參與者。一些藏人官員也在為自己的過去進行“洗刷”,他們的表現往往是扮演民族代言人,挑動民族情緒,對抗上級指示,以及排斥漢人等。
毛澤東時代以階級劃分瓦解了西藏民族的一體性,使得西藏下層社會擺脫上層社會的控制,成為共產黨政權在西藏的基礎和同盟。鄧小平時代放棄了階級鬥爭路線,上層人士重新成為“統戰”對象。當年的貴族、頭人和活佛又被請進人大、政協,59年擔任西藏叛軍司令的拉魯(79年釋放),現在是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他妻子是政協常委,兒子是自治區民族宗教局的副局長。64應該承認這是一種好的變化,但是從“治藏”角度,卻因此失去了分化藏民族的依據,藏人也就會被其復活了的傳統文化重新整合,再度凝聚為一體的民族。
隨着解散人民公社,當年在“平叛”、“民主改革”、鬥爭領主、砸寺廟過程中沖在前面的藏人“積極分子”已經成為過時人物。他們當年大多是人民公社的生產隊幹部,公社解散使他們失去了原來的地位,成為普通農牧民,其中不少人落入貧困和年老無靠的狀況。西藏封閉的環境使以往當過鄉村幹部的資歷留不下什麼優勢。據西藏黨委組織部的調查,過去的“積極分子”現在大多淪為貧困階層。美國人類學家戈德斯坦在西藏西部牧區進行的調查也指出:“所有的從前的富有階層的人家都有最大的畜群和最穩定的收入。另一方面,現在所有的窮人都出身於舊社會的窮人家庭……過去的公社幹部也淪落為這些人中的分子……1987年,十戶人家(18%)從縣裡得到了救濟。有趣的是,1987年接受救濟的十家在舊社會都是窮人。”65除此之外,在藏民族重新一體化的今天,“積極分子”還承受着被視為民族叛徒的重負。他們的潦倒不但不得到同情,反而被周圍人認為是報應的體現。
過去的富人重新富起來,而過去的窮人重新窮下去,不管是出於什麼具體的原因,這種現象產生的心理影響,肯定會讓具有強烈宿命感的藏人感到其中暗含的天意。西藏普通百姓已經自覺不自覺地開始調整行為方式。藏北丁青縣一位在基層呆了二十多年的幹部給我講了一個小變化:文革時期,當年的領主在路上與翻身農奴相遇時,領主遠遠就要側立路旁,一隻袖子搭在肩上,彎腰吐舌——那是舊時代下等人對上等人的禮節──等翻身農奴過去後才敢繼續走自己的路。現在則變了,又變成當年的農奴在路邊彎腰吐舌,給當年的領主讓路。這種變化發生得非常微妙,並非有人強迫,也未曾有人明說,完全是自覺的。雖然舊時代並沒有真地回來,但是社會氛圍已經變化,農奴們敏感地意識到還是早點縮頭為好,那也是為他們曾經有過的挺胸抬頭表示悔過。從這個小動作的變化,折射出了時代的大變遷。
九、結語
回顧歷史,毛澤東時代中國在西藏的主權之所以穩定,關鍵一點就在於把一體的藏民族分化成了對立階級,從而打破了民族隔閡,使占人口多數的底層藏人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同盟。而做到這一點的前提,又在於毛澤東的體系能夠與西藏傳統宗教進行置換,從而才使底層藏人敢於與其束縛性甚強的傳統進行決裂。
鄧小平時代放棄了階級路線,恢復了西藏傳統宗教,重新實行對上層的“統戰”,一方面大大改善了藏人的生存狀態,另一方面也就失去了對藏民族的分化,使其重歸一體。此時若是中國仍然象過去那樣保持着封閉,藏民族的重歸一體可能也無問題,因為毛澤東時代已經使西藏社會發生了很多變化,不會簡單地重複過去。但問題就在於鄧小平時代的中國已經對外開放,國際條件、西方態度、蘇聯解體等都會成為對西藏影響至關重大的因素。而放棄階級鬥爭,又沒有一種新的意識形態進行替代,讓出的空間就只能被西藏傳統宗教和現代民族主義占領。當年之所以從“統戰”路線轉到階級路線,就是因為宗教和民族兩面旗只由民族上層掌握,外族人插不進手。而現在,掌握着宗教和民族兩面旗的恰恰是達賴喇嘛。宗教上,他有最高精神領袖的天然地位,民族主義方面,他也是國際公認的藏民族象徵。當藏民族重新在宗教和民族之旗下凝聚為一體時,藏人內部能夠對抗他的力量是基本不存在的。
無疑,從這個角度進行的討論不意味不該改革。無論從道義還是從必然性上,改革都是完全需要的,而且也不可能做到在中國的整體改革中只有西藏繼續保持毛澤東的一套。毛時代有其特殊條件,是別的時代不可模仿的。導致毛當年“成功”的條件如今既不可複製,也不會再現。因此,解決西藏問題,必須要尋找新的思路。
1998年12月 北京
1 從1727年(雍正五年)開始,清朝開始向西藏派駐“駐藏大臣”,到辛亥革命185年間,共任命正副大臣173任次135人(有人被任命兩次,其中23人因不同原因沒有到任)
2 《聯豫駐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頁89。
3 最後一任駐藏大臣聯豫,在其奏稿里這樣談到當時譯員的情況:“漢人之能解藏文者,奴才衙門中,不過一二人,藏人之能識漢字者,則猶未一見”。
4 《衛藏通志》卷九,頁315。
5恰白.次旦平措等所著的《西藏通史──松石寶串》(西藏古籍出版社,1996年)779-786頁載有全文。
6 《二十九條章程》中有十八條是與駐藏大臣代表清廷在西藏擁有的權力有關。分別以一句話概括列出:第一條、認定包括達賴、班禪在內的西藏主要活佛轉世靈童;第二條、管理西藏的進出境;第三條、監督西藏造幣;第五條、任命軍官;第六條、藏軍兵餉由駐藏大臣發放;第八條、審查達賴、班禪的收入和開支;第十條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禪平等處理西藏行政,所有西藏僧俗皆需服從駐藏大臣;第十一條、任命西藏地方官員;第十三條、駐藏大臣每年兩次出巡西藏各地及檢閱軍隊;第十四條、負責外交;第十五條、確定邊界;第十八條、決定各寺院的活佛人選;第二十條、決定稅收;第二十一條、決定免役;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控制宗教界串聯交往;第二十四條、控制和提供交通條件;第二十五條、處置罪犯。
7 丁實存,《清代駐藏大臣考》。
8 《清季籌藏奏牘》第三冊,《張蔭棠奏牘》卷二 頁17
9 《聯豫駐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頁47、48。
10 《聯豫駐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頁16。
11 把《十七條協議》的每一條以一句話概括,為:一、西藏屬於中國;二、西藏同意解放軍進藏;三、西藏自治;四、西藏現行制度、達賴和各級官員的地位不變;五、六、恢復班禪地位;七、維護西藏宗教;八、藏軍改編為解放軍;九、發展西藏教育;十、改善西藏人民生活;十一、中國不強迫西藏改革;十二、對西藏官員不究既往;十三、進藏解放軍遵守軍紀;十四、中國掌管西藏外交;十五、中國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十六、中國擔負其在西藏所需的經費;十七、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12 相當於縣。
13 陳競波,《西藏統一戰線工作的歷程》,載《西藏文史資料選集.紀念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專輯》,西藏自治區文史資料委員會編,1991年,頁121。
14 陳競波,《西藏統一戰線工作的歷程》,載《西藏文史資料選集.紀念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專輯》,西藏自治區文史資料委員會編,1991年,頁120。
15 趙慎應,《中央駐藏代表──張經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09。
16 隨十八軍進藏的記者趙慎應對當時張經武護送達賴的情況有這樣一段記述:“到達泊龍泥石流塌方地段,築路部隊在三、四百米長的泥石流區的山坡上,布置了一個連的戰士,一步一崗,兩步一哨,手持紅旗,在泥石流隨時都可能爆發的一面山坡上,硬是人挨人地築成一道人牆,保護達賴喇嘛順利通過。當大隊人馬通過山石不平的泥石流區時,年已半百的老將軍、中央駐藏代表張經武走在年輕的達賴喇嘛左邊靠山一側,保護着、攙扶着年輕的達賴喇嘛,張經武的副官李天柱,也不停地跑前跑後,忙着幫助攙扶達賴,他們緊張而又小心地一步步走過了亂石隘路。”
17 在吉柚權的《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中描述鄧小平當時有些誇張地指示西藏工委聯絡部長徐淡廬:“達賴、班禪住的這兩個地方,如果有一個蒼蠅飛進來由你負責。”
18 《新華月報》,1952年12月號,頁11。
19 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03。
20 《中共西藏黨史大事記》
21 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06;趙慎應,《中央駐藏代表──張經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26。
22 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台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43。
23 吉柚權,《白雪——解放西藏紀實》 ,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頁476
24 譚.戈倫夫(A.Tom Grunfeld),《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220
25 譚.戈倫夫(A.Tom Grunfeld),《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188
26 西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編 《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關於西藏民族問題的部分論述》
27 《西藏的民主改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314-315。
28 《西藏的民主改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310。
29 《西藏的民主改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26。
30 《西藏的民主改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333。
31 圖齊等,《西藏和蒙古的宗教》,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頁218。
32 西藏宗教一個奇特之處也證實以上的結論:它的神在很多情況下都顯得極為猙獰。儘管那些神並非惡神,他們的形象卻往往總是青面獠牙,怒目圓睜,手裡拿着數不清的兇器,腳下踩着受盡折磨的屍骨。例如觀世音菩薩,在內地佛教中是以極美女性的形象出現,在西藏宗教中,卻往往被表現為被稱作“貢保”的兇相──一個黑色巨人,一手拿着個頭顱,脖子上掛着一串骷髏頭做的項鍊,腳踏一具死屍。在五世達賴喇嘛所著《西藏王臣記》中,負有在西藏興佛教之使命的第一位藏王,其形象是“長有往下深陷的眼皮,翠綠色的眉毛,口中繞列着螺狀形的牙齒,如輪支那樣的手臂”。這種足以讓人望而生畏的神,在藏人的審美意識中,顯然代表着威嚴、強大、無所不能和說一不二。正因為他們能以恐怖主持世間事物和裁決正義,因而才更值得信賴。
33 “漢蒙藏對話——民族問題座談會”紀要,《北京之春》電子版54期。
34 梅.戈德斯坦 《喇嘛王國的覆滅》 頁23
35 李安宅,《李安宅藏學論文選》,中國藏學出版社,1992年,頁270。
36 同樣是佛教居支配地位的泰國,出家為僧者只占男性總數的1%-2%
37 拉巴次仁、羅布次仁 《宗教、歷史與民族精神》 載《西藏青年論文選》 頁232
38Pierre-Antoine Donnet:《西藏生與死──雪域的民族主義》,時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1994年,頁130。
39 西藏軍區阿里軍分區1975年編的一份宣傳材料上,有一篇表揚改則縣中隊“平叛”事跡的文章。其中所提到的“叛亂”,有的是提出“要三自一包”;有的是保被罷官的中共幹部;還有的是成立“造反組織”。(《世界屋脊上的英雄戰士》,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阿里軍分區編,1975年,頁112-121)
40 《全區落實政策工作會議紀要》,載《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上),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頁121。
41 譚.戈倫夫,《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277。
42 《西藏大事輯錄.1949年—1985年》,西藏農牧學院馬列教研室與西藏自治區黨校理論研究室合編,1986年,頁268。
43 《西藏大事輯錄.1949年—1985年》,西藏農牧學院馬列教研室與西藏自治區黨校理論研究室合編,1986年,頁288。
44 《西藏大事輯錄.1949年—1985年》,西藏農牧學院馬列教研室與西藏自治區黨校理論研究室合編,1986年,頁390。
45 《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上),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頁212。
46 郭錫蘭1980年6月3日在黨委二屆五次會議上的講話,載《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上),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頁97。
47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頁15-32
48 《西藏統計年鑑.1994年》,中國統計出版社,頁90,109;《西藏自治區基本情況手冊》,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研室編,表4-15、4-16。
49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頁3-4
50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 頁21
51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貫徹一九八四年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的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文件選編》(第二集)頁89
52 黃慕松在他的進藏日記中有這樣一段:“余意政府整理佛教,必先令高僧轉世之小童,學習漢文,成年時考試及格,始准其承襲,斯亦統治上之要道歟。”(《使藏紀程》頁50)
53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頁29-30
54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 頁29
55 《西藏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大批調出進藏幹部、工人的請示報告》,見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上),頁51。
56 《當代中國西藏人口》,中國藏學出版社,1992年,頁200。
57 張仕榮,《西藏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宏觀管理初探》,見《西藏青年論文選》 頁161。
58 《當代中國西藏人口》,中國藏學出版社,1992年,頁342。
59 《西藏統計年鑑.1995年》,中國統計出版社,頁178。
60 孫勇等,《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簡明史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頁122。
61 劉偉,《西藏的腳步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頁194,253。
62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編 《西藏自治區貫徹一九八四年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的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文件選編》(第一集)頁20
63 白瑪朗傑 《現階段西藏宗教的地位和作用》 見《西藏青年論文選》頁207。
64 《人民日報》駐西藏記者劉偉在他的《拉薩騷亂紀實》記錄了一些拉薩人的在89年拉薩騷亂後的看法,其中有這樣的言論:“政府應該反省一下自己的工作,反省一下西藏的政策。笑臉總對着上層人士,老百姓的苦處很少有領導來過問,寒了群眾心。”“現在是鬧事的人不孤立,孤立的是我們幹部,在社會上孤立,在家裡也孤立。你們問為什麼?有些群眾說,共產黨變了,五十年代要我們,八十年代要貴族,有個說法,上層人士的石頭和狗都落實了政策,而老百姓呢?退休的工人、幹部?沒有錢,沒有房子住。”
65 M.C.戈德斯坦,《中國改革政策對西藏牧區的影響》,載《國外藏學譯文集.第十輯》,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366-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