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階段八九學潮與武力平叛的法理依據 |
| 送交者: 馬悲鳴 2008年06月04日09:02:34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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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階段八九學潮與武力平叛的法理依據 馬悲鳴 本人有許多民運方面的朋友,比如賀文先生。但我並不因此而意氣用事。即使我不曾遭到鄭義的造謠誹謗,我也早就知道六四咎在學潮。鄭義對我的攻擊只是促使我把自己的看法說了出來而已。我不再有義務為了替民運一方保守道義而繼續保持沉默。因為八九學潮從來就沒有道義。 八九年的事簡單說起來可以劃為界限分明的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四月二十日衝擊中南海政府機關,其中一人死於交通事故。學生立刻把責任扣給政府,而實際政府並無任何責任。 這個衝擊和後來的大規模非法集會遊行到四月二十五日前基本平息。政府以《四二六社論》∶“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結束。政府的說法不但是對的,而且有根有據。因為示威和衝擊政府駐地的學潮始終都不曾提出過任何申請,全屬非法。大規模衝擊政府機關的行為當然是動亂。政府發表社論明確表示反對。這不但是應該的,而且是職守所在。 學生和知識分子象黑社會流氓一樣。他們要怎麼幹就怎麼幹,任何人說他們一個“不”字都不行。於是第二天暴發更大規模的報復性「四二七」非法大遊行。事後政府沒再做任何表示,聽憑學潮自滅。因為面對黑社會流氓式的學潮,政府說什麼都沒用。他們都不干。 由四月二十七日直到五月十三日,整整十六天,事態基本平息。政府不但沒抓一個人,而且連一句話都沒再說。如果這十六天的平靜能保持下去,丁子霖的兒子和劉國庚烈士絕對不會死。 然而就在學潮結束的十六天后,又突然暴發了以絕食為名的對天安門廣場的非法割據,進入與第一階段完全隔絕的第二階段。 四月二十日衝擊政府機關的大規模非法行為政府沒有依法拿人。這本來已經是不法學潮勝利的標誌,卻完全不是學潮所希望的。學潮不是怕政府依法拿人,而是怕政府法外施仁不拿人。這將使學潮製造者失去人造悲情的訴求理由。所以他們才又以強行占領天安門廣場的形式逼政府出手。 因為市中心廣場被強行非法占領,故政府有權宣布戒嚴。在戒嚴令下達兩周而非法割據仍無休止之後,政府有權武力收復失地。這便是法理所在。 如果沒有非法割據,則絕不會有武裝驅逐。非法割據是原因,武裝驅逐是結果。這個因果關係不容倒置。因此非法割據是導致政府被迫武裝驅逐根本原因。死人事件的起因是五月十三日對天安門廣場的非法占領,故在挑起非法占領和維持非法占領中起關鍵作用的關鍵人物是這場刑事犯罪的主要責任者。 前清華附中校團委文體幹事鄭義自供是他出的以絕食為名非法割據的主意。北大附中校團委委員兼區團代會代錶王丹是非法割據的領隊。這兩個人領頭割據的刑事責任無從推卸。 在非法割據中,所謂的“保衛天安門總指揮部”的正副總指揮柴玲、李祿是硬頂着不撤的主要策劃者。這兩個人堅持割據的刑事責任無從推卸。 當政府再度採用疲兵之計,不再努力進入廣場制止割據,而是聽其疲勞自撤達兩周之久,而使割據之勢已衰之際,是劉曉波組織的再度絕食而重掀割據的新高潮。劉曉波事後自供,他的目的就是要搶出風頭,以享受號召群眾的領袖慾快感。 由於劉曉波的重掀波瀾,外地學生已經被動員起來正源源不斷地自行開赴北京。香港支聯會募集到的資金和帳篷等物資也正在源源不斷地運抵廣場。割據已向永久性發展,此時除了武裝驅逐,強行收復失地,政府別無選擇。 劉曉波最後逼成非開槍不可的,壓斷駱駝脊梁的最後一根稻草的刑事責任無可推卸。這有鄭義的《這算什麼懺悔?》一文的分析為證。 以上五人是老三屆以降的前五名主要刑事責任者。老三屆以上的知識分子主要責任者是在廣場通過國際傳媒號召人大委員長萬里叛國,組織流亡政府的嚴家其和通過老婆李淑賢電話指揮王丹領隊割據的方勵之。 時至如今,學潮所反對的“官倒”是否非法的法理證明和哪怕一例“官倒”案例也沒能拿得出來。而割據的非法性卻是昭然若揭。政府被迫執法的憲法根據每一步都公布於前。 我不能接受中國政府的“如果沒有當年的果斷決定,就沒有後來經濟的穩定發展”這種說法。因為經濟發展的原因實在太多了,並非一個因素所能決定。 但如果沒有當年的果斷決定,則肯定沒有今天汶川大地震解放軍果斷的搶險救災。因為調動解放軍武裝收復失地和調動解放軍抗震救災是同樣的政府權力和國家常備軍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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