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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談解決金融危機的技術
要看我這個帖子,必須先看我下面已經發表了的另一個帖子叫《我也來說說金融危機的基本原理》。我這都是今天才想到的。互聯網最大的好處就是今天想到的東西甚至還不成熟就拿出來,這也是為的拋磚引玉。
就是說,根據我上一帖提到的“幣值總量守恆定律”,如果在社會上總共有多少人民幣在流動,那就是有多少人民幣存在着,不管是市場紅火的時期還是金融危機的時期。
那麼,金融危機的時期人民幣的總量還是客觀存在,為什麼許多人許多企業都覺得沒有錢了呢?這是因為根據市場經濟的一種類似於賭場的規律,錢都跑到極少數人那裡去了。這樣大多數人和企業就沒有錢了。
而且,這極少數人很可能是隱蔽的,都有可能不是什麼世界首富,而是“世界持幣最多”。
為什麼呢?因為,世界首富,是指的他的財產最多,但是,如果一個富人,手中的現金不多,他的全部財產大多數都是實物,比如土地,房屋,工廠,甚至島嶼,還有各種收藏品,等等,那麼,雖然他的財富很多,持幣不多,就對社會的危害不大,至少根據我今天想到的原理是這樣。而還有一種富人,他沒有許多明面的財產,就是持幣太多,這才是危害特別大的,製造金融危機的。錢都沉澱在他那裡了,他又不拿出來,當然,如果他拿出來,也一定是投資希望掙更多的貨幣,而不是實物財產,但是,在世面上貨幣已經流通不多的情況下,他的這個願望也難實現。
我上一帖講到了兩種辦法,一種是富人把錢捐出來,一種是國家把富人的錢給搶了。但是搶也難搶,因為錢是隱蔽流動的,而且,硬搶也不合理,缺少法律根據。
而本帖子要研究另一種辦法了。
就是說,這個大賭場,還是得賭,因為市場經濟比較靈活嘛。但是,一賭錢就要被少數人贏去,金融危機就要發生,怎麼辦呢?
我的主張是,專門維持秩序的賭場老闆也參賭。而且,這個賭場老闆專門盯着那些贏錢的富人,要通過各種手段和那些富人賭,而且,賭的時候,一定要搞欺騙,就是說,要給那些富人一種錯覺,可以掙更多的錢,但是其實是欺騙,就是說,一開始就打定主意是要那些富人把錢賠光的。
於是那些富人就上當了,就參賭了。當然,結果就是賭場老闆把錢贏回來了,這樣,賭場老闆持幣最多。但是,賭場老闆的目標並不是掙錢,而是要保持賭場繁榮,所以,賭場老闆是可以把贏來的錢全部捐給所有賭徒的,這樣,賭博就能夠持續進行了。
那麼現在要問,如果賭場老闆的賭技不行呢?那還把更多的錢給那些富人送去了不是?但是賭場老闆同時也是裁判員,因此是可以作弊的,是可以對那些極少數富人進行坑蒙拐騙的。當然,如果賭場老闆的確賭技高超,那麼通過公平競爭讓那些富人輸得心服口服是最好的。但是,即使賭技不高超,只是差不多,那麼,稍微地作一點弊,就可以讓那些富人輸,因為你是裁判員同時又是運動員嘛!想要贏那可是穩贏。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社會一定會有一種人,就是持幣最多的富人,對國家特別仇恨,認為社會特別黑暗,認為社會總是在找他們的麻煩,國家一點也不公平,一提起國家一定恨得咬牙切齒的。
那麼,富人如果知道了自己必輸無疑,為什麼還要賭?這是因為賭徒已經賭上癮了,不賭難受。所以就會上國家的當。
但是還有一種富人特別聰明,索性就是不賭了,我把錢收着,你怎麼辦吧!
那麼,國家一方面要盯緊了這種富人,就讓他們把錢收好行了。這個時候國家可以印更多的鈔票來使社會繁榮。但是,如果那些富人一看形勢好了又要出來賭了,豈不是要通貨膨脹?但只要那些富人敢出來賭,國家就一定要和他們賭,而且一定要通過一切手段,包括作弊,使那些富人把錢輸給國家,然後國家把贏來的錢銷毀掉,則通貨不會膨脹。
也就是說,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應當是這樣的,就是國家既是裁判員也是運動員,國家也辦國企,也作出一副國企和各個企業公平競爭的樣子。但是國企的一個重要功能,是專門找最富的人的麻煩,要想盡辦法把他們拆騰破產,用公平的辦法最好,如果有不公平的辦法,也一定要用,該作弊的時候一定要作弊,讓他們恨得咬牙切齒的。但是,對於中小富人,國家可以採取鼓勵的政策。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最後的贏家總是國家,而國家的利益並不是掙大錢,而是維護社會穩定,當然就理所當然地把“贏”來的錢發還給社會了。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持續進行,金融危機應當不會發生。
當然,最富的人一定不甘心,他們一定會買通文人說國家太霸道了,太不講理了,太不公平競爭了,他們會大造輿論。但是,不必理睬他們,就是要把他們拆騰破產了。可以鼓勵他們投資,但是一定要讓他們的投資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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