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奧巴馬的無知與無恥
獲悉牆街員工2008的獎金高達180億美元,奧巴馬勃然大怒:很無恥嘛!
說明奧巴馬深明大義、體恤民情?非也。恰好說明奧巴馬既無知,也無恥。
所謂獎金,一般來說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同公司業績掛鈎的,公司賺得多,多得;公司賺得少,少得;公司不賺,一無所得。另一類是同員工個人工作指標掛鈎的,超額完成指標,多得;完成指標,少得;不能完成指標,一無所得。無論公司是賺是賠,只要公司沒有破產,後一類獎金必須分發。牆街公司之所以需要政府資助,原因之一正在於沒有現金支付第二類獎金。如果從政府獲得的資助不得用於獎金,那麼,這些公司即使獲得資助依然得破產。既然如此,那還向政府伸手幹什麼?
或以為牆街員工一個個收入已經過高,既然公司虧損,就不應該再拿獎金了。乍聽之下,這說法未必無理。細思之,則大不然。獎金也好,薪水也好,其實都是員工工作的報酬,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如果公司虧損就應當停放按個人工作指標而定的獎金,同理,公司虧損也應當少發員工的薪金。如果薪金可以同公司業績脫離關係,按個人工作指標而定的獎金又何嘗不能同公司業績脫離關係?
至於牆街員工的收入是否過高,竊以為的確過高。不過,所謂過高,是同其他人相比而言。就這種意義來說,收入過高的豈止是牆街員工而已?汽車工會工人的收入遠遠高於其他工會的工人,工會工人的收入遠遠高於非工會的工人,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遠遠高於技術人員,醫生、律師的收入遠遠高於其他專業人員。如果可以責問牆街員工:憑什麼比人高?同理,也可以責問這些人:憑什麼比人高?
如果收入應該拉平或至少儘量看齊,那麼,總統難道不也應該大大減薪麼?既然房租、水電、汽車、飛機、司機、廚師、家務助理、保鏢、等等等等統統免費了,還要40萬美元的年薪幹什麼?
再進一步說,美國人的收入與世界上許多其他國民相比,難道不是也高出很多麼?既然人權應當超越國界,收入為何就必須囿於國界?如果收入應該拉平,如果但凡虧損就應當降低收入,負債纍纍的美國人難道不應該全面減薪,向印度、中國的薪水看齊麼?
不明乎此而單單遷怒於牆街,顯然屬於無知。
180億美元的確不是個小數目,不過,這是用於牆街成千上萬員工一年的獎金總和。不出10日之前,用於奧巴馬一人就職慶典的一次性花費,就高達1500億(作者更正為150M)美元。獎金,因有合同法律責任,非發放不可。就職慶典,完全可以取消。因必須發放的180億獎金而大怒,而指責其為無恥,卻完全忘卻10日之前自己的無端的鋪張與揮霍,這叫什麼?舍“無恥”二字之外,實無以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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