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中葉,朝廷出現嚴重的財政困難,國庫入不敷出。傑出的文學家,政治家王安石
(1021-1086)兩度出任宰相,推動“王安石變法”,力圖由改革財稅法度入手,實現
富國強兵。在公元1068-1086十八年期間,推行了“青苗法”,“免役法”等一系列
新法,對國家的農,工,商,礦,學等行業進行改革,很快增加了國庫收入,增強
了政府財力。
但是,王安石的變法損害了相當大民間利益,加上他本人剛愎自用,遭到了同樣傑
出的史學家,政治家,保守派領袖司馬光(資治通鑑作者,1019-1086)等人的抵制。
本來王安石和司馬光兩人為至交好友,因為政見不同,最後絕交。王安石,司馬光
去世的最後一年,保守派全面得勢,新法全面廢止,標誌着這場改革全面失敗。
以“青苗法”為例。熙寧二年(1069年)實行青苗法,規定凡州縣各等民戶,在每
年夏秋兩收前,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 (青苗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這本來是世
界上最早的農業銀行的雛形,但實行後與理想相去甚遠。如果貧困民戶自願請貸官
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後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
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後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因
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麼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
二十,這數目也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
由此可見,由於官僚制度的關係,原本惠民之舉就變成了盤剝民眾之道。變法失敗
也就實屬必然了。
歷史有驚人的相似。王安石變法失敗後的900餘年,中國又出現了類似北宋中葉的困
境。經過10餘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經濟從僵硬的高度中央集權的體制,走向了諸
候經濟的另一端。從沿海特區開始,各地都紛紛免稅,讓利,本地截流,結果中央
財政日益貧困,部分地方,行業,個人卻日益富裕。由於中央無錢,軍隊,科技教
育,衛生,以及多數政府部門,都處於“窮困”狀態。國情研究學者胡鞍鋼,王紹
光趕緊攢文大聲疾呼:中國中央財政在GDP中的比例,已經低到與剛剛崩潰的前南斯
拉夫非常接近,必須立即採取措施。。。
在鄧公的親自舉薦之下,鐵面宰相朱熔基橫空出世。
老朱的新政與王安石頗為相似,就是以法制手段改革財稅收入,大力推行中央和地
方分稅制和工商企業增值稅(17%).新稅制推行10餘年,中國財稅每年以30%左右高速
增長。2008年財稅收入估計已經突破6萬億人民幣,中國政府已告別了財政困難的老
皇曆。
中國科技,教育,軍費,公務員工資等支出連年上漲。剛剛過去的2008年,在大雪
災,大地震之年,中國竟然在世界的驚異之中,舉辦了奧運史上最美輪美奐的盛會。
400億美元的總開支,讓世界一流富國都肅然起敬。
但是,中國民眾的福利還很少,百姓在教育,醫療,養老上後顧之憂甚多,加上多
數人收入不高,所以內需一直存在不足的問題。與此同時,很多企業家都抱怨負擔
過重。這個負擔,不止是老朱制定的稅,還有地方官吏的攤派費。
中國又出現了王安石時代的老問題:國富民窮。
不管老朱出現過多少失誤,他的財稅改革還是基本上成功了。朱熔基可能沒有王安
石的文才,卻有與老王差不離的脾氣;他們對國家民族的忠心,應該都是日月可鑑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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