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堵軍車,自絕生路
馬悲鳴
現在包括封從德、蘆笛在內,都指責當年因為學生市民是非武裝的,所以軍隊不該開槍。
這事得這麼講。西方非武裝示威如果非法的話,警察會把他們用塑料手銬銬起來一個個地帶走。這次紐約反戰示威就是鮮活的例證。他們的最大耍賴就是躺倒不動,任憑警察將他們抬走。但如果反抗,警察自有法定的暴力升級制服手段隨後。當年造成洛杉磯暴亂的起因,就是因為黑人酒鬼金恩的抵抗遭到警察暴力升級制服時的場面被拍了下來播放。
西方社會因為大家都忙,這種非法的非武裝躺倒示威參加者人數有限。市區警察只要有足夠的人手或力氣,就能把他們一個個抬完。
但如果人數太多,警察人手不夠的話怎麼辦?
很簡單,將示威區封鎖起來,只許出,不許入。警察一個個地將非法示威者抬出封鎖區外,或者直接送往監獄,不許他們返回重新加入示威行列。
但如果非法示威者的後援不斷的話怎麼辦?而後援人數多到一般的封鎖線阻攔不住怎麼辦?
你這裡剛抬出一個,他們那邊衝進來兩個。結果是越往外抬,裡面的人越多。
下一步的措施就是增加警力,建立警察人牆阻擋後援沖入。
如果再阻攔不住的話,就可以使用法定的後續升級暴力制服示威者。最終直到宣布該地區進入緊急狀態,調集國民警衛隊或海軍陸戰隊開槍。
六四已經過去十四年,如今參與者還在一邊津津樂道地讚美堵軍車壯舉的同時,一邊指責清場部隊開槍。而其實這兩個事件是有因果關係的。只要沒堵住軍車,便不會開槍。
5月13日絕食開始割據廣場,政府盡力低姿態希望能和平結束事態,竟至於有史以來頭一次宰相親自出面滿足非法割據一方的對話要求。在這一切全部失效以後,因為參加者場面過於浩大,非警力所能制服,只有宣布戒嚴令。相當於西方國家的緊急狀態法。
最初調集軍隊的目的其實並非象洛杉磯暴亂那樣直接了當地攻入,否則早就開槍了。當時調集大規模軍隊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希望用足夠多的軍隊組成有足夠抵擋衝擊力強度的人牆包圍圈,將已經在廣場上的人群包圍起來。這樣才能開始一個一個地往外抬人。抬出一個少一個。到那時候,軍車和坦克自然也會被用做建立包圍圈的材料,以加強包圍圈的強度。
只要這個包圍圈建立不起來,則在當時的情況下,不可能用警察或徒手軍人將這些廣場上的占領者抬出去。假如他們都聽話,絕對不反抗的話,也不可能。因為後援不斷,而且沒有包圍圈,剛被抬出去的人也會返回來重新加入。
這個設想完全符合西方國家政府對付示威者的人道主義精神。
但調軍者沒有想到的是,忽然跑出來一群市民,把軍車堵住,無法通行了。僵持了很長一段時間後,軍方無法,只好撤退。
我看着市民和占領廣場的學生歡呼堵軍車的勝利時想到一句歇後語∶望鄉台上唱山歌,不知死的鬼。
市民把軍車堵住,就絕了自己的後路,擎等人家打活靶了,而且後果自負。
從軍車撤退到六四開槍之間還有一周多的空隙。這期間政府曾多次派非武裝整建制連隊試圖強行切入,其目的很明顯,最初仍是想嘗試重建包圍圈。後來則是有點強行切入抓獲割據首領以瓦解廣場占領者士氣的味道。結果是所有強行切入全都被堵了回去。而每次切入失敗,都從反面鼓勵了割據者的信心。到此,就連嘗試擒賊擒王都成了反助對方士氣,失去了意義。
最後戒嚴部隊只好不做任何動作,用疲兵之計等待廣場占領者因睏乏渙散而自行離去。
但經過多日觀望,連這也不行。因為第一是外地學生聽到消息已經開始行動增援廣場。港支聯的占領器材,如帳篷等也已運到。這使得廣場占領者有了無限的後援,可以經年長久地割據下去。
第二是占領當局開始尋求合法性支持,希圖利用人大緊急會議或即將到來的常委會議的表決使割據合法化。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劉曉波重新發起的絕食正在挑起新一波的高潮。
當然還有第四、第五、第六。
所有這些加起來,徹底斷絕了和平結束是次天安門事件的任何希望,迫使戒嚴當局不得不下令不惜任何代價清場。
劉曉波是壓斷駱駝脊梁的最後一根稻草。這一點從他在卡瑪的電影裡接受的採訪中也能看得出來。
劉曉波對最後逼成非開槍不可的局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不僅是道義的。
造成如此嚴重後果的劉曉波自稱,因為他的出面談判而導致沒有發生總攻的大屠殺。其實這只是他那小知識分子自大狂式的幻想。
清場部隊進入廣場四周並未發起總攻,而是將廣場包圍了起來。由此可見,部隊的目的仍是最初的設想,先形成對割據者占絕對優勢的包圍圈,然後進去一個個地往外抬人。但由於劉曉波的談判,答應馬上撤退,所以部隊的行動便到此為止。
劉曉波談判的功勞也只不過是最後一根稻草。軍隊根本就沒有總攻的打算。
這就是六四事件的基本真相,可分十步看。
非法割據第一,
政府屈身對話無效第二,
戒嚴第三,
堵軍車第四,
派小股部隊嘗試強行切入第五,
外地學生和港支聯的後援開始出現第六,
劉曉波再掀波瀾第七,
軍隊被迫強行推進,途中遭遇抵抗,不得已開槍打死了抵抗者並誤傷旁觀群眾第八,
軍隊形成對廣場的包圍第九,
劉曉波和學生嚇壞了,只好求饒撤退第十。
這裡王丹、鄭義的責任在造成非法割據第一步。柴玲、劉曉波等人的責任在後來的幾步。
順便說一句,坦克是用做防範挨揍強行推進用的。既不怕石塊打擊,也不在乎水泥路障的阻攔。所以坦克只用了其裝甲和發動機部分,未用武裝。坦克軋人大概屬於因為潛望鏡視野太窄,駕駛員沒看見所致。
後來“王維林”從正面擋坦克,駕駛員看到了,便躲避沒軋。這說明軍方並沒有坦克可以軋人的命令。
六四使中國政府的形象損失極大。開槍完全不符合政府利益。他們只希望儘可能低調和平地平息事態。但學潮一方不允許。所以才造成如此嚴重結果。
根據封從德承認的原則,如果兩事件之間有因果關係,則先發生的是因,後發生的是果。從前述導致的六四死人的十步看,責任全在廣場占領當局。
這回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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