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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瑞卿徹查 陳泊身陷公安系統第一冤案
送交者: ByStander 2010年02月11日19:38:4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中共建政後,曾發生過一起“公安系統第一冤案”,又稱“兩陳案件”。“兩陳”指的是廣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長陳泊和第三副局長陳坤。陳泊在被陳毅任命為廣州市公安局局長組織了一個“特別工作隊”,還從原國民黨警察局挑選了數百名警察在廣州公安局繼續工作。隨後,羅瑞卿以“特務”的罪名將陳泊逮捕。

 

延安的紅色“福爾摩斯”

 

  陳泊(又稱布魯)是海南島人,1926年參加中共,1932年在誅除叛徒李錦標的行動中失去左手,1937年到延安從事安全保衛和情報工作。 
  

陳泊與妻子合影

 

  《文史精華》2005第五期刊文記載,1942年春節前夕,慶陽縣抓獲一名來自國統區的神秘男子,名叫陳興林。此人在審訊中承認負有國民黨軍統交辦的重大使命,願意棄暗投明,但只能向中共情報部門的負責人供出。這天深夜,陳泊秘密會見陳興林,兩人徹夜長談。

  陳興林原本是在西安讀書的熱血青年。1938年10月,他聯絡了三個要好的同學一道去延安,走到臨潼時被 國民黨軍統特務截住,強行送到西安郊外的一個訓練基地。陳興林經過三個月的“洗腦”和強化訓練,被派到漢中特訓班當教員。

  漢中特訓班是絕密的特務組織,人員互相一律以代號相稱,彼此不知道真實姓名。訓練的內容除思想上的 反共教育外,還有射擊、爆炸、暗殺以及竊取情報的技術。訓練三個月為一期,結業後便偽裝成進步青年派往延安長期潛伏,軍統將這些人員稱為第五縱隊。

  到1941年10月,漢中特訓班已經辦了九期。陳興林從一期到九期,始終是教官。年底國民黨胡宗南部欲進攻延安,需要有人布置那些潛伏下來的特務裡應外合。陳興林因為熟悉這些潛伏在延安的學員,被選中完成這個任務。他被抓後願意向共產黨投誠,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經過多年的觀察思考,認為共產黨的確為國家為民族着想的,他聽說八路軍已經解放了他的家鄉慶陽縣,不由地分外思念老母親和去年成婚的妻子。陳興林提出讓他回慶陽三天,探望老母和妻子後返回延安。

  對陳興林的要求,保衛處內部發生了激烈的爭論,不同意者占多數。但陳泊支持,並得到中央社會部批准。

  陳泊給了陳興林一些邊區的貨幣,讓他買些衣物食品回去,還送給一隻大燒雞和幾塊布料。陳興林簡直不相信這些是真的,感動得直流淚。三天過去了,陳興林果然回來了。

  在五四青年節時,延安舉行盛大的慶祝集會。從人員入場到大會結束,隱蔽在人口處彩門兩側的陳泊等人帶着陳興林,共指認出特務36人。會後,保衛部門進行逮捕,又加以突審。爾後這些潛伏特務又招供指認同黨20多人,總共60多人的潛伏特務被一網打盡。令中央社會部和中央軍委保衛部震驚的是:這些特務的潛伏範圍很大,潛伏程度很深,從中央黨政機關到延安的地方政權,從高校到群眾團體乃至一些兵站,無所不在,還有少量的鑽進了高度機密的中央機要部門!

  由陳泊一手破獲的軍統“漢中訓練班”大案,在中共情報、保衛部門引起轟動。情況上報到中共中央,毛澤東讚嘆說:“當為奇功,奇功!”又說:“這個布魯,真是我們延安的‘福爾摩斯’。可惜我們只有一個布魯,要是再來十個布魯就好了!要用布魯這樣的人保衛延安!”

 

到廣州任公安局局長

 

  1949年10月,當時的中共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兼廣東省省長葉劍英將陳泊調到廣東,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局長。
 

  當時廣州市公安局還有三名副局長,孫樂宜、朱明和陳坤,陳坤是中共華南分局、香港分局的情報工作負責人,熟悉廣州的情況。
   
  廣州是解放軍攻占的大陸最後一座重要城市,國民黨除了布置大量的特務潛伏下來,還網羅了港、澳當局清出的一批盜匪歹徒及流散的警憲人員,破壞廣州的治安。

  1949年10月,為了整治廣州當時的混亂秩序,經過以葉劍英為首的中共廣東省委批准,陳泊決定組織武裝便衣隊,稱為“特別工作隊”,由副局長陳坤領導。特別工作隊利用舊政權的警特人員和三教九流人物“以毒攻毒”,使廣州的搶劫案迅速減少,也使一些國民政府潛伏下來的特工、情報人員紛紛落網。

  但是,特別工作隊一些隊員利用職權敲詐勒索百姓,甚至還發生了一起誤殺公安人員的嚴重事件,在內部引起一些爭議,因此特別工作隊在活動48天之後解散。

  此外,廣州市公安局從地方和部隊調進大批人員,還從原國民黨警察局挑選數百警員充實公安隊伍。據《文史精華》記載,在半年內,廣州市的公安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破獲各種匪特製造的搶劫、放火、殺人案件320多起。抓捕人犯1500多人,繳獲敵特的電台13部,各類長短武器逾千支;挫敗了國民黨特務妄圖爆炸廣州市軍管會辦公大樓的陰謀,抓獲特務11人,包括台灣所派遣的軍統上校組長,並使特務電台的報務員為我所用;配合地下黨策反了白崇禧部所轄的“桂山號”軍艦,艦上400餘官兵全部起義投誠,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通過內線關係從澳門特務站站長鄭某家,取得一批軍統機要文件,其中有廣州潛伏特務的花名冊和地址、台灣發來的電報指示與“潛伏工作月報”。據此將國民黨軍統、中統及國防部二廳的三大特務系統設在廣州的地下組織,一舉掃擊殆盡;與地下黨組織聯手調動金融界的關係,將蔣介石特批給李宗仁赴美的三萬元美金截獲,為廣東獲取了一筆“意外之財”。

  中共華南局、廣東省委對市公安局的工作大為滿意。葉劍英在寫給公安部領導的一封信中,特別提到:

  “廣州市的潛伏敵特力量迅速得到肅清,社會治安的根本平定,與陳泊同志的領導努力是分不開的。”

   

突遭滅頂之災

 

  誰也不曾料想到,四十歲出頭、正是年富力強的陳泊,幹得正得心應手的時候,卻突然遭到滅頂之災!

  1950年春季,在陳泊到廣州剛剛三個多月以後,公安部長羅瑞卿把擔任北平公安局長的譚政文調到廣東,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局長,陳泊被降為第一副廳長和第一副局長。   

  《文史精華》記載,1951年1月24日夜晚9時,正在家裡辦公的陳泊,被省公安廳人事處長派車接到華南分局的一個小會議室, 由從北京趕來的公安部部長宣布逮捕,與他同時被捕的還有副局長陳坤。三天之後,陳泊與妻子呂璜及兩個孩子,陳坤與妻子高華及三個小孩,被押送到廣州火車站,由一個班的戰士武裝押解北京。兩個晝夜到達北京後,兩家人被直接押到公安部軟禁起來。

  繼陳泊、陳坤被押往北京後,一場空前規模的大逮捕鋪開了,短短的十幾天之內,廣州市公安局中有三百多人被抓,而在廣東省公安廳被抓的人數超過了七百人。短時間在一個省的公安系統內,進行如此大範圍的抓捕行動,令人萬分震驚。以兩陳被捕為標誌的這一事件,成為建國後公安系統第一大案件。

  1951年4月底的一天深夜,被軟禁在北京的陳泊與陳坤,尚在睡夢之中,突有一個班的荷槍實彈的軍人闖入,將他們戴上手銬押走,投入了公安部的監獄。

  轟動一時的“兩陳案”從1951年1月24日起,一拖就是兩年多,遲遲不能結案。兩年之後,加在兩陳頭上的“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後台”的罪名不見了,變換成“大量起用未經改造的敵特警員,嚴重違反黨的公安紀律”。1953年5月,北京市軍管會軍法處,以陳泊“喪失革命立場,包庇反革命、特務”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對已在1952年10月,因精神折磨加上病後得不到醫治而含冤去世的陳坤,也以“包庇反革命、特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陳泊蒙冤的緣由

 

  陳泊蒙冤的深層緣由,並不是很複雜,但有着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環環相扣的因素,主要的原因還是由於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因極左思想的影響,陳泊被人的誣告,而上級領導又輕信了這幾人的讒言,以戰爭年代說一不二、軍令如山的軍事化作風處理此案,終使陳泊冤沉苦海,抱恨辭世。 
   
  在中共安全情報系統內鬥方面,從現有資料看,陳泊至少曾經和三位中共安全情報元老在工作上存在過嚴重矛盾。他們是擔任過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的汪金祥和陳龍,以及擔任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譚政文。

 

  康生懷疑陳泊“王佐斷臂”

 

  抗戰期間,陳泊從新加坡輾轉廣東、上海來到延安後,偵破過幾個大的案件,知名度非常之高,被毛澤東譽為“延安的福爾摩斯”。但“階級警惕性”一向很高的中央社會部部長康生,卻無端地懷疑陳泊的傷臂是“王佐斷臂”,並下令撤了陳泊的延安邊區保衛處保衛部長一職。

 

  由於陳的“斷手之因”無法查清,此事不了了之。康生的懷疑,在陳泊蒙冤這件事情中,是否起過什麼作用,因至今尚無實據,不可妄說。

 

  與汪金祥、陳龍的恩怨

 

  陳泊還與汪金祥、陳龍有恩怨。汪金祥1928年加入中共,從1931年開始從事中共政治保衛工作,1954年擔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
   
  陳龍出身於東北抗聯,毛澤東1945年赴重慶與蔣中正談判時擔任毛的貼身警衛隨從,深獲毛的信任。毛澤東曾經幾次想把陳龍調到身邊負責警衛工作。1950年10月,陳龍擔任中國公安部政治保衛局長,兩年以後升任公安部副部長。
   
  在1946年,陳泊擔任東北松江省社會部部長兼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陳龍擔任哈爾濱公安局局長,是陳泊的直接上司。汪金祥擔任中共東北局社會部部長,是陳龍和陳泊兩個人的上級。1947年,陳泊在工作上與陳龍發生一次激烈爭執,汪金祥則支持陳龍。陳泊不服,堅決反駁。
   
  1950年,中國公安部召開偵察工作會議,陳泊和陳龍當眾發生激烈爭論。後來,公安部長羅瑞卿在總結髮言中點名批評了陳泊。羅瑞卿還曾經當眾申斥陳泊和陳坤,說他們利用舊政權的警特人員打擊匪特和盜賊是違反政策亂搞,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後來“兩陳案件”的偵察和審理就是由陳龍擔任局長的公安部政治保衛局直接負責。

  與陳泊個人矛盾很深的第三個人是譚政文,他從1931年開始從事中共的安全情報工作。與陳泊共事開始於延安時期。據說,陳泊當時曾經批評他在審訊工作中違反政策,兩個人曾經多次爭吵。

  《文史精華》記載,陳泊在廣東擔任省公安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長三個多月後,公安部忽然調譚政文到廣東,接替陳泊的職務,陳泊降為第一副廳長、第一副局長。譚政文到任後不久,在向市公安局幹部講話中,對市公安工作予以全盤否定,指責陳泊等人依靠三教九教、階級異己分子、烏龜王八蛋來偵查破案,是混淆階級界限,敵我不分,是路線錯誤。

  1951年1月 24日,公安部長親抵廣州宣布拘禁兩陳的那天晚上,譚政文當着公安部長和葉劍英的面,用手指着陳泊進行揭發,內容是陳泊、陳坤“如何背着黨相信敵特,包庇、重用敵特”,“重用中統特務梁俠,私自給予秘密的外勤處長職務,在梁的領導下,已發展特務二三百名,操縱了市公安局,使人民的專政機關變了質”等等。

  由於譚政文的“揭發”,使得葉劍英大為震驚,無話可說。後來的事實證明,譚政文所對陳泊、陳坤的“揭發”都毫無根據。

    羅瑞卿給案件釘上鐵釘

 

  還有一個與兩陳蒙冤案有關的人物,則是羅瑞卿。
   
  在辦案之初,羅瑞卿認定這是“國際間諜案”。由於在廣州審不出結果,羅瑞卿決定把224名所謂“梁俠中統特務集團”成員交由公安部直接審查,並且指示要按照“國際間諜案”來辦。但是公安部審查發現疑點重重,根本無法確定是“間諜案”或者“中統特務集團”案。一些辦案人員提出實事求是下結論,但是羅瑞卿批示一定要把這個案子辦下去。
   

羅瑞卿炮製公安系統第一冤案 株連千人

 1964年6月,羅瑞卿陪同毛澤東檢閱北京、濟南軍區的軍事匯報表演。

 

  1953年,公安部政治保衛局長凌雲(後來在上個世紀80年代擔任過中國國家安全部第一任部長)在審訊梁俠之前主持會議說:“首先必須肯定梁俠為中統特務,審不出就要打屁股;審不出來就表現審訊工作的無能。”但是由於審訊人員堅持按照實際情況下結論,因此無法得出“中統”特務的結論。
   
  1956年9月16日,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這位負責人作了題為《我國肅反鬥爭的主要情況和若干經驗》的發言,講道:“前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揚帆、前廣州市公安局局長布魯,濫用職權,包庇特務,背着黨和人民所進行的許多犯罪活動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更大的損失……”同年第20號《新華半月刊》全文轉載了這個發言,公布全國。自此徹底封住了關於“兩陳案”的不同意見,給這一案件釘了鐵釘。
       
  在陳泊被關押期間,陳泊的妻子曾經找到中共副主席、總理周恩來的妻子鄧穎超,申訴冤情。周恩來了解案情以後曾經給羅瑞卿打電話談這個案子。不料,羅瑞卿大為震怒,立即指示不准再讓陳泊的家屬探監。從此,陳泊的妻子再也沒有聽到過丈夫的消息。
   
  1959年,在監獄中的陳泊將自己寫的申訴材料扔出監獄窗口,期望有人撿到以後幫助投遞。果然,一個清潔工撿到這份材料以後交給了有關部門。當時已經擔任副總理和軍隊總參謀長的羅瑞卿看到了這份材料,勃然大怒,馬上批示公安部嚴肅處理。陳泊因此受到更嚴酷的折磨。
   
  1961年,陳泊刑滿釋放,還沒來得及與妻子見面,又被莫名其妙地抓走,送入勞改農場,而且沒有告訴他任何罪名。
   
  1972年2月,病痛中的陳泊在被關押了21年之後在勞改農場死去。

 

深層原因:打擊廣東地方主義

 

  其實,“兩陳案件”只是中共打擊廣東“地方主義”的序幕。
   
  中共建政初期,葉劍英擔任中共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協助葉劍英管理廣東的多數是廣東人,包括中共華南分局第三書記方方。當時有人反映他們搞“廣東幫”。曾經受中央派遣來到廣東調查情況的薄一波,後來在回憶中寫道:“聽到有人反映華南分局一些領導同志在使用幹部的問題上,存在地方主義傾向,甚至認為葉劍英是帶頭搞地方主義的。對於這件事,劍英同志雖然當時也和我談起過,但他不願多講,我覺得其中似有難言之處,故未便深問。他要向中央報告一下,希望中央再派人調查,把事實弄清楚。” 
   
  《文史精華》記載,1951年11月,中央突然批評廣東的土改進度太慢,“就像烏龜爬行”。1952年6月12日,中央專門召開會議討論廣東問題。會議指責華南分局第三書記、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土改委員會主任方方,犯了兩條重大錯誤:一是土改右傾,二是地方主義。

  中共中央對廣東工作的批評,引起極大的衝擊。1952年6月,華南分局召開擴大會議,展開對方方的嚴厲批判,矛頭直指三大問題:“廣東黨的組織存在嚴重的不純現象”、“混人了大批壞人”、“敵我問題還沒有得到應有的解決”。已經被捕入獄的陳泊、陳坤也被當做重要實例。

  會議批在方方身上,鋒矛卻另有所指。會上,葉劍英主動承擔了責任,沉重地說道:“主帥無能,累及三軍。”“分局領導在方針路線上有嚴重錯誤,應我負責,責無旁貸。”

  方方也被迫作了檢討。這次大會之後,方方被降職,葉劍英也因“身體關係”到北京“養病”。後來,葉劍英氣憤地說,廣東的土改本來是按中央、中南局布置進行的,毛澤東的嚴厲批評,那是“有人不顧事實告了我的御狀”!

  從這以後,廣東的土改愈搞愈左,造成嚴重後果。與此同時,又掀起了批判馮白駒、古大存等廣東省領導人“搞地方主義”的政治運動。最後結果是方方被調走,馮白駒受到處分後調離廣東,古大存被撤去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省長職務。兩次“反地方主義”的鬥爭還擴大到廣東各地區、市,許多主要領導人相繼受到批判、撤職,受到各種處分的幹部上萬人。僅第二次就處分副省級和廳、局級幹部90餘人。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就可以理解陳泊、陳坤無端蒙冤,為什麼無法得到中共華南分局、葉劍英以及廣東省委的強有力保護,又為什麼遲遲不能為這樁冤案甄別平反。

 

三十年後平反

 

  1982年5月,陳泊、陳坤的冤案才得到了平反。公安部在北京八寶山舉行了兩陳追悼大會,亦即平反大會。公安部長趙蒼壁在大會上致悼詞,指出:

  ……陳泊同志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革命事業,………在長期的鋤奸保衛工作中,堅決打擊敵人,保衛人民。特別在延安九年,對保衛延安、保衛陝甘寧邊區、保衛黨中央、保衛毛主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廣州解放前夕,他被派往接管廣州治安。在華南分局和廣州市委領導下,迅速恢復了廣州的治安。在破案 工作中,他總是親臨現場,調查研究,掌握情況,組織破案,防止敵特破壞,保衛了廣東各個重要設施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陳泊同志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各項政策。他忠心耿耿,堅持原則,兢兢業業,實事求是,努力工作。他襟懷坦白,大公無私,大膽無畏,剛直不阿,作風正派,熱愛黨的鋤奸保衛事業。他愛憎分明,對敵狠,對己和。他愛護幹部,聯繫群眾,遵守紀律,艱苦奮鬥,為中國革命貢獻了一生。

  但在全國解放初期,對陳泊同志曾作過錯誤處理。現經複查,已予平反,恢復名譽……

  此後,對所有受到“兩陳案”株連的人進行全面徹底的甄別平反。至此,折騰了整整三十年,使一千多人無端受到牽連的“兩陳冤案”,終於被徹底翻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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