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是中國歷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
送交者: ByStander 2010年12月05日09:02:0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提示: 中共的“土地改革”事實上是一場在革命名義下的公開殺人搶劫。土地改革主要目的就是要挑起階級仇殺,把農民栓在共產黨的戰爭機器上。另一主要目的是搶劫。中共初期的軍費90%是依靠搶劫,朝鮮戰爭軍費短缺是解放後繼續實行殺人土改的一個原因。土改讓中共發了一筆橫財。中國農村幾千年來積累的的幾乎所有黃金白銀被洗劫一空,但中共的罪孽將使他們永遠背上惡名。 解放後,“貧下中農”們分到的土地被中共全部收回,他們仍然一無所有而。中共成了唯一的超級地主,幾年後實行的統購統銷使農民受到的剝削超過歷史上任何時期。 “土改”是中國歷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AriSheng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廢除了死刑,即使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要殺一個人,法律程序都相當複雜。首先必須“無罪推論”,然後追究這個人犯了什麼罪?證據齊全、罪行確鑿後,依據某法律某條款,才能判處他的死刑。 但是,在“土改”中,殺地主是無須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那時候,“罪”與“非罪”的概念混淆了,用“黨的政策”和政策執行者的指令,代替了法律這根準繩。“黨的政策”規定要殺誰,政策的執行者說要殺誰,那人就難逃厄運。殺地主,既不要問犯沒犯事,也不要去尋找證據和法律依據,鬥爭會場上有人(多數是會前布置好的積極分子)喊殺,一呼百應,第二天便綁赴刑場,“呯”地一槍了事。 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有一定的道理。讓我們來看看,“土地改革法”合不合道理。 但中共的“土地改革法”,追訴法令下達之前的“罪行”。 現在你用“槍桿子”逼着,要沒收地主所有的土地和財物,掃地出門。好,地主們就老老實實把土地和財物全部獻出來,你怎麼還要殺人呢?地主並沒有做壞事呀! 即使退一萬步講,土地不該私有,不該出租,但土地私有和出租是兩千多年制度的沿襲,地主本人不應承擔歷史的責任,絕對沒有死罪! 再退一萬步說,你要殺某個地主,但要講清楚,為什麼要殺他?說地主有罪,要講清楚,地主究竟犯了什麼罪?該不該殺? 舉例來說,現在全國擁有1000萬元以上的富翁(包括億萬富翁)大約有200多萬。一夜之間突然某個殺人魔王掌權,一紙命令要將這200多萬人全部槍斃,財產沒收。這樣做合理嗎?你要分清楚每個千萬富翁財富的來源,如果是科技貢獻、經營有方、繼承遺產等正當合法途徑得來的,就不能殺;只有那些貪污受賄、化公為私、偷扒搶劫等使用非法手段獲取財富、且民憤極大者,才能判處極刑。——“土改”時不分青紅皂白,將強詞奪理和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扣在地主頭上,不准開口分辯,一頓亂打,一槍崩了,地主們死也不瞑目! 不講道理,用槍桿子逼着,殺人越貨,是什麼人?是土匪、強盜。因此,1950年中共開展“土地改革”運動,實質上是以黨的名義,用國家發布政令的辦法,用槍桿子逼着,公開地、大張旗鼓地進行歷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地主犯的是什麼“死罪”呢?他們的唯一罪名是:擁有的土地和財富超過了共產黨規定的數量,將土地出租給農民,收了租,吃了剝削飯。——用這種罪名,一殺便是200多萬,這是有史以來全世界罕見的最大的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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