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老婆在法庭上力證--真正的漢奸是蔣介石 | ||||||||||||||||
送交者: JDTCT 2011年01月31日18:58:0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汪精衛老婆精衛偽政府1940年3月在南京成立。汪精衛任偽國民政府主席,陳璧君當上了“第一夫人”。
汪精衛1944年11月在日本病死。辦完喪事,陳璧君帶着一群親信,回到廣東。日本天皇1945年8月14日下詔,宣布無條件投降。陳璧君躲在廣州家裡,度日如年。 就在陳璧君陷入絕望之時,一位不速之客鄭介民(國民黨軍統局廣州站主任)敲響了褚公館的大門,稱是奉戴笠之命迎接汪夫人。不料卻中了戴笠的圈套。陳璧君被押往南京看守所,開始了她的囚徒生活。 陳璧君拒不認罪:蔣介石賣國 據《江門日報》刊載的《陳璧君末日的故事》,1945年12月6日,國民政府頒布了《懲治漢奸條例》,明令由各省區高等法院或其分院審理漢奸案件。條例規定,凡犯了通謀敵國十二項罪行中的一項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1946年2月16日,徐文祺對陳璧君說:“汪夫人,請您預作準備,明天上午9時離開南京去蘇州。” 第二天上午,陳璧君及褚民誼、陳公博乘囚車去火車站轉乘火車到蘇州,被押人江蘇高等法院看守所。 江蘇高等法院檢察官經多次偵查,以漢奸罪對陳璧君提出檢控,列舉她五大罪狀拒毛澤東特赦 稱真漢奸是蔣介石1946年4月16日,江蘇高等法院公審陳璧君,由於她是汪偽第一夫人的特殊身份,蘇州市民傾城而出。
審判長孫鴻霖、檢察官韋維清、推事石美瑜與陸家瑞、書記官秦道立等入庭開座。陳璧君在法警挾護下,由候審室進入法庭。讀完起訴書,審判長問:“被告有無答辯?” 陳璧君拒不認罪,與檢察官展開針鋒相對的舌戰,矛頭不時指向蔣介石。 檢察官問:“汪逆與日媾和,你贊成嗎?”陳璧君答:“汪先生的主張,我絕對贊成。” 檢察官問:“中央在南京決定抗戰大計,汪逆也參與決策,為什麼會變了呢?”陳璧君答:“蔣介石明里言戰,暗裡也在乞和,同意德國大使陶德曼調停一事,足可佐證。” 檢察官問:“汪逆欲與日媾和,為何不向中央建議,而私自逃離重慶呢?”陳璧君答:“蔣介石屈從英美壓力,又害怕打不過日本,出爾反爾,時而言戰,時而謀和,汪先生認為不足與謀。” 4月22日下午,審判長在法庭上宣讀對陳璧君的判決書,當讀至“處無期徒刑”一句時,陳璧君說:“我有槍斃的勇氣,無坐牢的耐心!”最後,審判長說:“被告對本判決如是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訴。” 陳璧君高聲說:“我當然不服,但我絕對不會提出上訴。判我無期徒刑,是最高當局早就決定了的,不過借你的嘴巴宣布而已。即使上訴,絕無可能更改。這一點,我比你們更清楚。”宋慶齡與何香凝替陳璧君說情 蔣介石在1949年敗走台灣,7月1日,陳璧君被轉移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繼續服刑。
當天晚上,宋慶齡與何香凝便給陳璧君寫了一封信: 陳璧君先生大鑒: 我們曾經在國父孫先生身邊相處共事多年,彼此都很了解。你是位倔強能幹的女性,我們十分尊重你。對你抗戰勝利後的痛苦處境,一直持同情態度。過去,因為我們與蔣先生領導的政權勢不兩立,不可能為你進言。現在,時代不同了。今天上午,我們晉見共產黨的兩位領袖。他們明確表示,只要陳先生發個簡短的悔過聲明,馬上恢復你的自由。我們知道你的性格,一定難於接受。能屈能伸大丈夫,懇望你接受我們意見,好姐妹殷切期待你早日在上海慶齡寓所、在北京香凝寓所暢敘離別之情。 謹此敬頌大安 慶齡(執筆)何香凝 1949年9月25日夜於北京信很快送到了陳璧君手裡。 據說,陳璧君接到信後,沉默多時,最後表示拒絕。她提筆給宋慶齡、何香凝寫了回信: 共黨要我悔過,無非還是持蔣政權的老觀點,認為我是漢奸。
1957年以後,陳璧君的身體每況愈下,她除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外,還因痔瘡、頸部淋巴炎、肺炎等住過醫院,每次住院,短則個把月,長則近一年,她幾乎有一半的時間是在醫院度過的。1959年5月2日,陳璧君突然咳嗽、氣喘,心跳加快,被再次送進醫院。 1959年6月17日,陳璧君死於上海提籃橋監獄醫院,時年68歲。第二年,陳璧君的骨灰由其子女撒入香港附近的大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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