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怖分子方志敏 |
| 送交者: ByStander 2011年11月25日19:09:5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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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方志敏 方志敏這個名字,對於幾代中國人都並不陌生,他在獄中所寫的《清貧》、《可愛的中國》曾被選入共國課本,讓無數懵懂少年為之感動。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被中 共讚譽為“錚錚鐵骨”的革命者,卻是一個十惡不赦的恐怖分子。 1.毫無人性地殘殺親叔叔 1899年8月,方志敏出身於江西一個自耕農家庭,7歲入私塾,1919年夏考入江西省立甲種工業學校預科班,次年升入應用機械科,為該校學生自治會負責人。1921年春被學校開除,之後考入教會學校九江南偉烈中學。1922年7月方志敏赴上海,任《民國日報》校對,並在上海大學旁聽。不久,加入中 共青年團,並與他人共同創建青年團南昌支部。 1924年3月,方志敏加入中 共,並於1925年在弋陽建立農民協會,領導農民運動。他的五叔方雨田是地主,帶頭反抗農民運動,方志敏遂帶領全村貧僱農,手拿鐵叉、鋤頭,包圍了他的大院,將其抓住。當時,方志敏的祖母和父親都為其五叔求情,但他還是堅決下令處死了方雨生。方雨生到底有多大的罪過,是否應被處死,官方的文章並沒有拿出證據。可見,方志敏為了所謂的革命,為了所謂的黨派利益,竟然不顧親情殺掉自己的親叔叔,這不僅違反了農村的習俗“孝”道,而且是亂殺無辜。對方志敏的所為,中 共卻贊其為是“大義滅親”,可見正是方志敏所信奉的馬列主義讓他失去了起碼的人性與起碼的良知。 2.血洗廿八都 1927年3月,方志敏在南昌創辦江西農民運動訓練班,組織農民自衛武裝,因此被國民黨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禮送”出境,之後化名李祥松,流亡贛西。8月1日參加南昌暴動失敗後,潛回弋陽,先後任中 共弋陽區委書記、中 共橫峰區委書記。1927年11月至1928年2月與黃道、邵式平等領導弋橫暴動,創建贛東北革命根據地。1930年7月,組建中國工農紅軍第十軍(紅十軍),後當選為中 共建立的“國中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主席團委員等;1932年9月,再任紅十軍政委,12月,任閩浙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1933年12月,任中 共閩浙贛省委書記、閩浙贛軍區司令員等。 1932年4月間,方志敏領導的紅軍乘江西衰娜妮贛劇團在廿八都水星廟做戲一個月的機會,派暗探來偵察駐鎮民團和自衛隊人數、武器、行動規律,同時也摸清了當地富戶情況。6月28日,紅軍廣豐獨立團由團長周良瑞、政委吳光丕率領,會同游擊隊、花槍連500多人,還有大批挑夫,星夜奔襲廿八都,紅軍很快便攻下了廿八都。這一仗除了槍枝彈藥,紅軍還掠走大量食鹽、布匹、現洋等數萬元的財物;中午時分,紅軍又把未逃走的地主、商人及其家屬,不分男女老少共200多人統統當作“財神”綁架走,有些人被贖回去了,有些人則被撕票,有些人更人財兩失。“殺害人質”不是恐怖分子的發明,而是中華蘇維埃政府的發明。有個叫金慶康的,他當時在讀小學,因為聽到風聲,全家逃到衢州去了,結果他父親開的商店裡的貨物都被搬空了。隨紅軍來的廣豐遊民手上緾着紅布,也跟着搶,連籮筐也搶。 同年9月5日,紅軍廣豐獨立團和閩北獨立團又帶着赤衛隊、花槍連第二次攻打廿八都。這次除打死守軍30多人外,再綁架士兵、地主和富紳30多人為“肉票”。繁華了幾個世紀的富饒古鎮從此蕭條、冷落。1933年慕名而來的郁達夫便目睹了這個“雞鳴三省”古鎮的一派衰敗景象。廿八都故老對當時“過紅軍”的浩劫記憶猶新,《衢州文史數據》對此亦有記載:街上貼滿了“打倒國民黨!打倒土豪劣紳!”“工農兵聯合起來!”“列寧主義萬歲”等標語。楊益豐、隆興源南貨店和楊元亨、金同順布店等20多家大的商號店堂,全被砸開,門板七零八落,櫃檯東倒西歪,籮筐隊忙着裝貨待用。有幾個地主的家眷正在哭爹喊娘。 當年紅軍的口號是“上等人一掃光,中等人不要慌,下等人來相幫”。楊展三回憶說,他的祖父楊瑞球就是在“一掃光”之列,第一次“過紅軍”時被紅軍探子夏娜妮用斧頭劈死。但也有人說夏娜妮只是流民,因為搶了老實農民許榮生的老婆遭楊瑞球干預而懷恨在心,所以在6月28日那天跟着紅軍殺回廿八都報仇。這個楊展三的父親叫楊怡,做過國民黨軍事機場場長和航空總站站長,中 共為了竊取黨國機密,派了個年輕清秀的女共X產X黨員去接近楊怡,這個女人就是楊展三的生身母親。1949年,這個女人穿上解放軍軍裝做官去了,楊怡卻被關進了牢房,他們的孩子楊展三則進了孤兒院。在這個悲歡離合、富有傳奇色彩的故事中,中 共黨人的殘忍黨性和全無人性的本色,到得了淋漓盡致的展現。儘管楊展三後來沒有找到他的母親,但這個拋夫棄子的狠心女人在後來的運動中也逃不了被整死的下場。 共X產X黨嗜殺成性,在奪權時殺人如麻,掌權後仍大肆殺人,以恐怖手段維持非法統治。1949年以後,這個不過3000餘人的古老小鎮,竟有86戶被劃為地主,未及逃走的就被槍決,人數在30、40之間,不可謂不駭人聽聞。中 共欠下中國人民的血債,何時才能清算? 3. 方志敏綁架殺害傳教士 1934年12月6日,方志敏部綁架了美國傳教士師達能和史文明夫婦,要求他們付出巨額贖金2萬元,被夫婦二人拒絕。12月8日早晨,達能夫婦先後被砍頭。此惡行引起了民國政府的高度關注。1935年1月,方志敏部在與國民黨交戰中戰敗被俘。民國政府遂以謀殺達能夫婦的罪名判處其死刑,1935年8月6日在南昌沙窩執行死刑。 中 共的歷史說,方志敏的紅軍叫做“紅軍北上抗日先遣隊”,他在獄中寫了本《我愛中國》,還做了首詩:“敵人只能砍下我們的頭顱,決不能動搖我們的信仰!因為我們信仰的主義,乃是宇宙的真理!為着共產主義犧牲,為着蘇維埃流血,那是我們十分情願的啊!” 所以很賺了些青少年的熱淚,原來仍然是殺人越貨、破壞穩定、破壞抗戰的土匪。 從1935年1月被捕到8月被處死,方志敏在獄中寫下了不少文章。有文章說“方志敏在獄中遭受酷刑”,這實屬後人誤傳。因為無論從方志敏的文稿,還是其獄友以及監獄監管人員的回憶文章,都沒有提到其在獄中受刑。反而在方志敏的文章中有這樣的文字:(自己)是一個重要的政治犯,官廳為着要迅速改變原來的主義信仰,而將關押自己的囚室從普通號搬到優待號來。關於“方志敏在獄中遭受酷刑”這一說法,最早見諸1936年1月29日中 共在巴黎出版的《救國時報》署名“陽朴”的文章《革命先驅方志敏》。文中有“敵人用盡一切欺騙的方法來動搖說降他,用慘酷毒刑來鞭韃污(侮)辱他,但方烈士始終不屈不撓……”另一篇署名“哈馬丹”的《中國民族英雄方志敏》也說:“反革命者無論怎樣嚴刑拷打,怎樣施行中古式的酷刑,都不能絲毫折磨革命戰士之鐵一般的意志。”據考,這兩篇文章均出自遠在異國他鄉的中 共個別領導人之手。他們想當然地進行了與事實不符的想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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