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過《史記》的人,大概都會注意到兩個人的命運。一個是項伯,作為楚國的高官,左尹,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長,他屢次“出賣”項羽,幫助劉邦一步步走上皇帝的寶座。另一個是丁公,身為楚國的將軍,在彭城之戰中擔負了追擊劉邦的使命,卻因為劉邦一句英雄不該刁難英雄的說辭,馬上鳴金收兵,目送劉邦倉皇逃脫。但他們的結局不一樣,劉邦做了皇帝,前者被賜姓劉,封為射陽侯;後者卻被扒光衣服,拖到軍營遊行了一圈,繼而像豬一樣殺掉了,理由是“為項王臣不忠,使項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
同樣是叛徒,怎麼命運相差這麼大呢?我以前總感到疑惑,忽而有一天,躺在床上半夢半醒,竟似乎有點想通了:哦,大概這和劉邦心中的遊俠情結有關。
眾所周知,劉邦是農民出身,卻不喜歡種莊稼,而又想吃香喝辣,在當時,則還有一條路,時髦的稱呼是當遊俠;貶低的稱呼是,做流氓,在道上混。也許真實的劉邦,全是也滿是刺青的,可惜從不見影視劇里這麼表現。
遊俠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那就是對朋友一定要比對親人好。寫《漢紀》的荀悅在悟到這點後,曾經跳腳大罵遊俠“薄骨肉之恩而篤朋友之愛”,導致世風敗壞,把正人君子們累得要死。
其實這有什麼可罵的呢?想吃香喝辣,不做遊俠怎麼辦?做了遊俠,不把朋友排在第一位怎麼辦?朋友能幫你打架,幫你收保護費,甚至擁戴你為老大,而親人大多做不到。中國的俗語說:“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而遊俠之所冠名“游”,偏偏又是從不落屋的,人家大丈夫以四海為家,行俠仗義,自然百分百靠朋友。為朋友兩肋插刀,目的就是希望朋友為自己兩肋插刀,否則怎麼混?
而項伯就有着顯著的遊俠性格,早年他殺了人,被政府通緝,只好到處流竄,幸虧張良救了他,這些恩情他不能忘。於是當項羽要進攻劉邦的時候,他深夜冒着臘月的寒風,跑了幾十里,來到劉邦的軍營,勸張良跟自己逃命:“趕緊跟我走,不要陪劉邦一起送死。”額頭上汗津津的,似乎不在冬天。這樣有恩必報的行徑,是混江湖必須遵循的道德準則,否則以後誰帶你玩?混江湖不是搞政治,不靠權謀,靠的是熱血和道德形象。相反,玩帝王之術,可以不要道德,不講信義,怎麼歹毒怎麼來。
然而,張良堅決不肯獨自逃亡,他請求項伯救救劉邦,否則,他寧願跟劉邦一起死。這當然也感動了項伯。遊俠的道德準則,就是自己不吃,也要給朋友吃;自己去死,也要讓朋友活。張良這個舉動,當然戳中了項伯的道德G點,他想都不想,就決定施救。在他腦中,肯定都沒想過背叛項羽的問題:這怎麼叫背叛?我們的道德準則就是這樣的。你死我活?不,大家都是舉義兵,都是為了滅秦,都是階級兄弟,不存在根本矛盾。
於是項羽就這樣一步步走到了末路,他遵循貴族準則,親親尊尊,對親人好,對岳父好,甚至對普通士兵好,但就是對朋友不太好(或者說沒有朋友,只有上下級),他重的是家國,而不是朋友。他不知道,時代變了,現在要靠朋友打天下。劉邦,當然對項伯又佩服又感激,項伯是個真正的遊俠,有古之風烈。
而丁公呢?做為項羽的將軍,他和劉邦無杯酒之歡,算不上朋友;兩軍相遇,本該敬業,把劉邦捉了回去。可是劉邦一句“兩賢豈相厄哉”的馬屁,就讓丁公飄飄然。劉邦雖然占了便宜,心底肯定會疑惑的:這算什麼?素無恩義,談不上報恩,憑什麼放我?況且遊俠的道德準則還有“不矜其能,羞伐其德”,救人之後,“終身不見也”,可是這丁公竟然主動上門,自吹功勞,要求賞賜,這算遊俠嗎?完全是一無賴混混嘛!當然要拿他開刀。開刀的理由,當然不好拿《遊俠的道德準則》說事,現在是帝王,要以帝王的標準,那麼“不忠”就是最充分的理由,丁公臨死,也想不到自己為什麼和項伯的功勞一樣,待遇卻天差地別。
劉邦一直到死,心底里都有遊俠情結,他不好意思殺韓信,雖然他很想殺;不好意思殺彭越,雖然他很想殺——還好,這兩件事,他老婆幫他辦了——他不好意思殺英布,最後不殺不行。遊俠的劉邦,一直在向帝王的劉邦艱難轉換。
遊俠貌似和專制體製作對,而一旦奪取了政權,他們就天然站到了專制政權的一面,因為在江湖上混是為了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無法無天,當帝王也是,他們有極基本的共同點。
所以劉邦曾經為項羽的死而痛哭,也未必是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