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公然對和尚撒謊 朱令案白宮請願書的標題為--調查和驅逐孫維(Jasmine Sun) 中共躲過朱令案之法-挑起中日戰爭(因為挑起中越戰爭己不管用 作家陳嵐:朱令案的五個常識 吳氏宗親論吳官正 朱令案 -- 象一把鋒利的手術刀 【轉】 從“朱令”這個關鍵詞會不會再成禁用詞,來判斷習近平與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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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公然對和尚撒謊
發帖者:我佛五戒
1991年初,江澤民視察白馬寺時,對印忠和尚出家十分關注,就此發表談話,向全世界表明共產黨作為執政党進行反腐倡廉的決心。
佛教基本的戒律有五條---戒的是:殺盜淫妄酒。其中的妄指的是妄語,包括謊言
江澤民向佛教徒說共產黨的反腐決心,但他自己就是個枉法之徒,還談什麼反腐。
腐敗是什麼,腐敗就是制度被腐蝕,就是踐踏法律,就是枉法。中共官員大規模大範圍的腐敗而逍遙法外,即是大規模的枉法。如此這般,江澤民還吹噓反腐決心,還在心明眼亮的出家人面前吹噓,大家看看江澤民能有什麼好果子嗎。
俗語道,寧擾千江水,不擾道人心。江澤民口出詐言,欺凌出家人,能有什麼好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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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白宮請願書的標題為--調查和驅逐孫維(Jasmine Sun)
發帖者:Jasmine是江澤民的諧音
Jasmine意為茉莉花,而且Jasmine是江澤民的諧音,並且江澤民喜歡唱歌曲茉莉花,宋祖英為此常唱茉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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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躲過朱令案之法-挑起中日戰爭(因為挑起中越戰爭己不管用
發帖者:還有個辦法是殺死所有辦案警官
中共躲過朱令案的辦法---挑起中日戰爭(因為挑起中越戰爭己不管用了,越南不是對手,挑起中印戰爭更不管用,印度沒有欺負過中國)
還有個辦法躲開的朱令案,就是殺死當時所有的辦案警官,一個也不能少,而且必需是全部意外死亡,被憑為烈士,付高額的國家補償費以堵家屬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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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朱令”這個關鍵詞會不會再成禁用詞,來判斷習近平與江澤民
發帖者:是不是一路貨
看“朱令 白宮”這兩個關鍵詞會不會成為禁用詞,就可以判斷,習近平與江澤民是不是一路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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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陳嵐:朱令案的五個常識 - 朱令案註定要寫進歷史 [ 8308 bytes | 2013-05-08 ] [ 1 ]
無罪推定是法官的事,偵察員的思維過程必定包括有罪論斷-除非封網誰也別想擋住民眾的思想-[52bytes|2013-05-08]
作家陳嵐:朱令案的五個常識
發帖者:朱令案註定要寫進歷史
一夜之間,朱令,這個名字在大中華局域網上被第二次下毒,洶洶民意上訴至八竿子打不着的白宮信訪辦奧巴馬主任,朱令一夜之間又服用了普魯士藍製劑,從敏感詞狀態又恢復成了正常,有趣的是,這一次,隨着解禁,一大批捍衛投毒嫌疑人孫維的洗地帖同時湧現。
昨晚驟然看到那些帖,我失笑而且怒不可遏。
我笑,是因為這些從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第五修正案里摘了幾個名詞,而對來龍去脈皆一團混沌的半吊子,也敢出來以己昏昏使人昭昭。
我怒不可遏,乃是因為他們拼湊拈來矯飾自己文字的幾個時髦詞語,“無罪推定”、“程序正義”,在一定範圍里,可能還真能唬住一些不解其真意的粉絲,起到攪渾水的作用,不過因為他們掰持的謊比較混亂糾結,拆起來也跟清理一坨翔一樣麻煩,我必須從兩個角度去破拆,文字會有點長,請耐心,一定不虛此讀。
常識一,這是民間審判麼?一群洗地分子在那裡嚷嚷:“我們反對民間審判,反對輿論狂歡定人罪、判人死刑!”辛普森案一邊審理進行,一邊民間討論鋪天蓋地,幾乎每家每戶的餐桌上都在“偵破、爭論、定罪”——你能說這些人是暴民麼?而一個成熟司法體制下,有大陪審團的法庭上,民意洶湧如當時,因為警方出具的證據是違法取得,也因為警方列出的證據有明顯瑕疵,陪審團依然在認定辛普森無罪。所以,不要藐視人類的基本理性。
有些人以藥家鑫案來舉例。拜託,從頭到尾,朱令案中,唯一的嫌疑人孫維小姐至今沒有進入任何司法程序,更沒有失去一天自由,刑警隊不過與她短暫接觸8個小時,就被家人以精神病為由接出,執法尚未啟動,何來審判?誰能審判?誰能執行?又何來影響司法?遑論定其死刑?2006年的網絡質疑乍起,她還能糾結同室同學多人,在網路上串通起來洗白,這是一個自由人,而且是一個頗具力量口才伶俐智商不低的自由人,一度接受鳳凰衛視採訪又斷然拒絕節目播出的自由人。一個可以隱藏在網絡上化身若干馬甲組織同學充當水軍發言的自由人,一個能夠改名換身結婚生子的自由人。當下,重啟調查都成為奢望,19年來,司法也好,輿論也好,此案幾度歸於沉寂,誰能損害其真實生活毫釐?洗地派,您多慮了。如果孫維是讓你們憐香惜玉的“輿論暴力受害人”,那麼,19年來被人遺忘,變成了一具行屍走肉的朱令是什麼?
常識二,輿論自由的尺度。在洗地分子的假想中,中國這個國度,應該是司法完全獨立,不受任何民意影響,才算是向民主進軍。——因為一提民主,就有蠱惑力,不少哥們就想,是呀是呀,我們要抵制輿論干涉司法。我在這裡非常清楚地給洗地分子普及一下基本常識,從人類有社會以來,輿論和民意,就在最大程度地企圖干預司法(而且往往得逞),過去不會停止,今後也不會停止,民主國家不會停止,專制國家會更加突出。因為表達和訴求,是每一個個體的常態。感覺到痛,就會喊叫,這是生存的本能。民主本身是一種妥協,多方力量博弈的妥協,而民意與司法,政府與新聞,本身就是一種多邊張力的永久抗衡的結果。企圖單邊廢除其中一種(而且是在另一種力量格外強大如哥斯拉的情況下),不是拉偏架是什麼?
防民之口,杜絕物議,周厲王做不到,奧巴馬也做不到。在美國,對於這樣的表達,歷經了多次司法與輿論的衝突之後,才由第一修正案,界定了一個輿論自由的尺度。這個尺度包含了對公民個人權利、隱私權的高度保護,同時,又極大地拓寬了對官員的輿論批評的尺度。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美國的電影電視脫口秀,沒事就拿總統開涮,卻沒人敢調侃弱勢普通公民——這樣說,夠明晰了麼?個人合法私權,必須予以無條件保護,但公共事務,輿論可以無止境追問。否則,克林頓大可以用“與萊溫斯基小姐的私情完全是我私人事務(我TMD的幹了誰和誰幹了與卿何干?)”來拒絕司法調查。
朱令案中,到底孫維有沒有動用她家族的官員勢力,來影響案件進程、為自己脫罪,是此案的焦點,也是民意嘵嘵的關鍵,從這個訴求來說,這已經絕非一個公民私權事件,而是一個涉及國家公正、司法獨立的公共事務,我們有理由要求啟動國家調查,有沒有公權力影響了此次司法公正,而各大媒體與民間評論圍繞此做出質疑,更合乎媒體本職,更合乎任何意義上的程序正義。明明是官鹽,怎麼在一些洗地派眼裡,這樣的訴求就成了私鹽?就成了民間暴力的狂歡?
常識三、何謂工具理性?我不否認一些洗地派中有存着良知。只是他們學了點西方民主精神的毛皮,對民粹主義和民間暴力有高度的警惕。我在我的微博上就一再指出“暴民是培育專制的土壤,專制土壤專門培育暴民”,這樣的惡性循環亦是我致力於打破的魔障——但是,在一個並不孤立的個案中,只祭“司法獨立、程序正義”的大旗,而無視當下的司法土壤,無視人治大於法治的痼疾,就是韋伯所說的赤裸裸的工具理性,“是一種以工具崇拜和技術主義為生存目標的價值觀”,你們走的太工具了,以至於忘記了目的地,也忘記了自己的初衷。
連岳在洗地文中說:“既然警方沒有抓捕孫維這個嫌疑人,那麼她就是無罪的。”——我很奇怪他為什麼不說:“既然朱令不能站出來指證有人下了毒,那麼此案就不是下毒案。”
這個神邏輯的前提,就是我們有一個決不徇私、獨立辦案司法系統,這個神邏輯如果成立,就必須有一個幹練英明、透明無暇的警察隊伍,他們做出的每一次判決,他們辦結的每一個案件,都有着100%無懈可擊的紀錄。
很遺憾的是,本國司法的口碑,你看或不看,洗或不洗,都在那裡,本國警察的公正與效率,你說或不說,洗或不洗,都在那裡。如果連某人膽敢打包票說,19年前至今的司法系統沒有任何貓膩,從來不存在聶樹斌案、佘祥林案、張高平父子冤案,唐慧案等等一大堆我不能提出名字的案件,你就可以悍然指責民間為朱令案的呼聲是冒瀆司法尊嚴。
這就好比說,在一個屠宰鋪里,對着滿地血跡,你說:“你們必須清理這坨爛攤子,雙手保持潔白,如果你們身上沾上了血腥,你所做的,就是不正當的。”
在這樣一個大司法前提下,驟然間見到一群知道分子揮舞着“程序正義、司法獨立”的大棒開始為一個高度嫌疑人辯護——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輿論上,不是在司法中,而是在道德上。這世界的專制在這一刻以民主的名義達到了一個荒誕的頂峰。犯罪嫌疑人的無罪推定,請運用到司法實踐中,而不是在司法當了鴕鳥時,當事人與民意皆因無路訴求公正轉而求助於網絡這一狹小口徑時,充當狙擊手。
常識四、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我非常厭惡談道德。在中國,談了千年的道德,最終結果是道德虛無化,人前個個仁人君子,人後處處男盜女娼。但我仍然無法否認,道德是社會秩序不成文卻無處不在的藩籬,是水一樣滲透在人心與行為中的約束力。在朱令案上,談完了司法之後,我們可以復歸本原,談一談基本常識,和基本道德。沒有司法權力,中國也沒有合法的私家偵探(歐美的重大疑案當事人家屬對警方調查不力不滿時,可以聘請私家偵探去取證),我們無法接觸更多的秘密。但僅僅從朱令律師透露出的一系列法律事實中,就我個人,可以得出一個基本判斷,誰是兇手。相信更多的人有同樣的判斷,如果中國可以象辛普森案那樣開庭審理此事,我能想象,陪審團會作出什麼裁決。但本國法庭沒有陪審團,目前看起來也沒有重新啟動此案調查乃至審判的可能,那麼,在最低的底線上,作為一個人,我用我的常識,作出我的見證。
辛普森最終在刑事法庭脫罪(根據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沒有人會因為同一罪名被二次起訴)。但是,有兩件事請記住,一,他在民事訴訟中,被陪審團認定有罪,並被法官判處天價賠償。二,他被全美社會摒棄,沒有工作,沒有社交,沒有了任何正常人的生活,他還企圖出一本與謀殺案有關的書來賺錢,《假如是我干的》,在美國引起了強烈抗議,最終書被封殺。看到此,工具理性派們是不是要說:“啊呀,言論自由呢?出版自由呢?”
請記得,司法不是終結者,司法也不可能是終結者。用腳投票是一個社會最後也是最無奈的自由選擇。我們嚮往的是自由,而不是律法在書本上投下的影子。我們需要的是公義,而不是在一個偽裝的程序正義下戴着鐐銬的傀儡。
美之憲法可謂目前這個星球上架構最完美的立國之綱,仍然需要經過多次修正,而每一次的修正,都是在民意與輿論的推進之下。如果說法律是這個世界的骨架,道德,則是社會這個肌體上流動的血,讓這個肌體能夠吐故納新。去腐除痼除了需要一把法律的手術刀,也需要血液流動帶來的抗體。認知這個世界,理性不是唯一,感性不是終審,而是兩者的結合,
在尋章摘句的腐儒做派之外,我們還是一個鮮活的、有情感有知覺的人。在用你們從書本上一鱗半爪學來的名詞膠柱鼓瑟之前,聆聽常識的聲音,審慎聆聽來自現實、歷史和自我內心的聲音。
用聖經啟示錄中3:16這段箴言送給工具理性的頑固派們, “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常識五、朱令案中匯集了這樣多註定要寫進歷史的元素。
投毒、官員背景、美少女、名校…..不過,19年仍然會民議沸騰的最根本原因:乃是此案宛如毒癰,多重社會矛盾都在喊叫買單。司法系統的信用透支與公民對於自身安危的焦慮對比,特權階層無所不在小到軍牌大到殺人執照的超級權力和草根舉步維艱維權艱難的現狀形成了巨大落差,這一切之一切,都透過朱令的命運,透過這道19年的傷口,流出血來。最好的結果,是這樣的血得到了公義的贖價,最壞的情況,是這樣的血流入了地下,流入了心底,成為暗暗燃燒的地火。此案撕裂了社會,撕裂了這個社會原本還溫情脈脈的最後一層面紗,讓人們戰慄地看到,在所有的物質特供之上,生命,自由,也是可以被特供的。如果這個裂口不能夠被及時彌合,那麼社會必定在某個時刻,某個節點,為此付出更高昂的代價。所以我再三訴求重啟調查,予公眾,予朱令,予曾經的嫌疑人今天被大眾釘在了恥辱柱上的孫維,一個真正的公平機會,也是給中國司法制度重蓄信用的一個絕佳機會。
昨夜依然在翻看托克維爾。看到這樣一段:“一個壞政府最危險的時刻也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除去最偉大的天才,沒有人能夠拯救一位着手救濟長期受壓迫的臣民的君主。人們耐心地忍受着苦難,那是因為他們以為這種苦難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告訴他們可以消除,它就變得無法忍耐了…….痛苦的確減輕了,感覺卻變得更加敏感了…..”
作為基督徒,為這個世代,為這個世代的君主,人和自己,禱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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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宗親論吳官正
發帖者:僅僅
】摘自 兩位吳氏國家公務員
http://www.worldwu.com/Article/news/new/201305/15620.html
吳官正鉛筆畫“良官賦”
鳥兒引吭高歌的是一首題為“良官罵髒官”的“打油詩”:
我穿此袍十多年,業精於勤苦當甜。你無點墨靠送錢,編織關係濫用權。
貪污受賄骨頭賤,常說假話上下騙。道德敗壞天人怨,判刑坐牢退民田。
有網友說,吳官正的名字說明了國家的現狀----無官正。也有網友認為,吳字的意思是大聲地喊,所以吳官正的意思是大喊着要求官正,只有在官不正的情況下才需要大喊着要求官正,也就是說,只有在官不正的情況下,才需要吳官正,可見,吳官正來得比較及時,但從實際情況看來,只僅僅是大喊着要求官正,是遠遠不夠的。
另有網友認為,這一階段如此多的吳氏宗親的國家公務員信息上網,是不是與同為吳氏宗親事務有關的朱令被害案的突然出現輿論高潮有關係,如果吳氏宗親國家公務員為同為吳氏宗親有關的朱令被害案開口表態,那對邪惡勢力的打擊就很大了
註:朱令的父親名為吳承之,朱令隨她母親姓,朱令姐姐吳今隨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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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 -- 象一把鋒利的手術刀 【轉】
發帖者:正義永存
第九百六十六篇·舊案
(2013-05-08 09:42:08)
標籤:朱令案 舊案 投毒 雜談
分類: 2013年
馬未都
大多數舊案都會在人們記憶中漸漸淡去,淹沒在歷史的風塵之中。朱令案舊事重提並引發社會強烈關注,關鍵是朱令今天還活着,但她不能開口說話,不能判斷自己的生活狀態,不能展現她曾有的技能與風姿,而罪犯至今逍遙法外。
世間的殘酷就在於此,人之惡總要超越人之善。善惡之間,善要修煉,而惡則是本能。儘管人在成長中的環境很重要,“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但仍有人按捺不住心中那個無處不在永遠冒頭的魔鬼,隨時可能任其實施罪行,讓世間傾斜。
朱令的投毒者顯然靈魂大幅度傾斜,沒能按住靈魂中的魔鬼,任其縱惡。十九年來,投毒者一直藏在暗處,忐忑不安地看着這個社會的態度,縱惡時的獰笑已變成長久的煎熬,令其不敢面對這個永遠討伐惡者的世界,尤其網絡,讓所有對此案憤怒者都有機會宣泄,表達個人對這個社會理解。
我想,除投毒者最清楚此案外,還應該有當年介入者能夠全部或部分知道案情,只是懾於某種權力或礙於某種情況無法將實情和盤托出。朱令母親說,沒有人跟她說過此案結了。十九年來,老父老母為女兒所做的一切就是默默地為她減輕痛苦,以其抵禦這骯髒的社會。朱令母親說,待我們走時就帶女兒一起走了。這語言的表達已不能用心酸描述,它象一把手術刀,一刀剌開了這個社會千瘡百孔而且潰爛的皮膚。
陳年舊案比新案影響力還大,成為今天中國極為特殊的社會現象。許多案發時還是孩子或者剛出生的人都義憤填膺地緊緊咬住此案,期望重查,是我們社會尚存的可貴的正義感。可我們今天還沒有看到任何官方態度,即便此案不能或無法重查,官方也應該把當年辦案的要點、程序公諸於世,這才能對朱令,對天下人有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