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權在挑戰美國的主權 |
| 送交者: newpost 2013年06月16日14:18:3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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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公明
人權高於主權,這是被中國某些精英一再鼓吹大肆宣揚當成法寶愛不擇手的所謂普世價值。然而,無情的事實一再抽打着他們的耳光。 1994年,一個叫邁克爾•費伊的美 國鬼子在新加坡亂塗鴉,新加坡政府依當地法律判以鞭刑。時任美國總統的克林頓親自向新加坡總統要求免於處罰。一時間中國的精英大肆鼓吹美國政府是如何對自 己國民負責,不管美國人在國外幹什麼,都有強大的美國政府在後面撐腰。然而新加坡並不買克林頓的帳,照打。新加坡是主權國家,你美國也無權其干涉內政。這 下子給了那些鼓吹些人權高於主權的美國走犬們一記大大的耳光。 前不久菲律賓人開槍射殺了我國台灣省的漁民,據說是因為這些漁民侵犯了菲國的主權,開槍是為了維護主權,根本就沒有把台灣省漁民的生命放在眼裡。這又一次給人權大於主權開了一次玩笑。 這一次美國稜鏡揭秘者斯諾登因揭密 美國“稜鏡”監聽計劃而藏身香港。這對美國政府而言,斯諾登的行為是“叛逃”。對於斯諾登而言,就看香港特區一向標榜的自由、民主和人權大於主權普世價值 是真是假和是不是好使了。美國的主權也受到了人權的挑戰,不知各級美粉精英們作何選擇呢?如果從美國的國家利益出發,從互不干涉內政的國際外交準則出發, 豈不是要和人權大於主權相違背而自打耳光嗎? 香港雖然是特區,但是根據香港基本法,好象外交和軍事是屬於中央的。如果美國政府要引渡斯諾登,香港特區政府是自作主張直接和美國政府交易,還是推給中央人民政府呢?如果美國政府真的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引渡,我國應如何處理呢? 在下認為,還是應當根據國與國之間的 外交準則處理。一是互不干涉內政,你美國的公民由你美國政府管轄,你美國政府如何管,你美國有你美國的法律和制度,與中國無關,中國不加干涉,雖然我們並 不贊成美國的那一套,例如對占領華爾街的群眾進行鎮壓。二是對等原則,也就是你是怎麼對我的,咱也同樣這樣對你。如果我們要引渡的刑事犯罪分子,例如攜款 外逃的貪官,你們以人權為由不同意;我們通緝捉拿的叛國分子叛亂分子恐怖分子,例如藏獨台獨民運之類,你們給予庇護,那我們也照樣辦理,也給斯諾登以避難 庇護。對於美國偷窺這種偷雞摸狗的行為,當然要提出警告,同時自己也要關好窗子,更要清理內部的間細。總而言之,以後誰再說什麼人權大於主權,那就是放 屁! 20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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