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中級法院,公告稱,對薄的所謂審判結果就要公布了。眾多中
國民眾更大的反應是,這就是一場
冤案和錯案,甚至是假案。自從濟南庭審之後無數百姓街頭巷議,中共對薄熙來的處理方式,遠超三十年前對四人幫的處理手法。連電視直播都不敢了,甚至電視重
播都沒有薄熙來自己的親口辯護內容出現。雖然有網上微博,但卻是被證明是經過大量刪減、篡改的記錄稿。
中國的司法可以如此造假,人們對這樣的所謂審判更有理由不屑一
顧。大連,重慶二地人民更是懷着深深不滿,因為他們是用自己親身的體會,與共產黨其他領導幹部作了對比這後,得出結論,薄熙來才是他們需要的好幹部。濟南
的庭審,更讓他們非常惋惜好幹部,遭到是誣陷和排擠。薄熙來也許工作過的地主不多,也許直接受益民眾很少,可是他的思想卻傳遍了中國大地,以至影響到了海
外華麗人世界。不得不引起人們的反思。特別是近年來的重慶模式是深得民心的改革,他阻止了中國滑向分裂和道德淪喪的步伐,他阻止了賣國者的夢,給了習近平
一個實現中國夢機會。
人們將試目以待,中國的法院在郎朗乾坤下,如果對待一位民族英雄。這樣的“宣審”,必將記入歷史,因為中國歷史進程無論到了哪一步,無論何時,有何種政治制度的改變,人民都會保留追責的權利。
對薄熙來的冤審亂判者必終身追責!
附:中共中央政法委明確要求:冤假錯案 終身追責!
據中國長安網消息,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針對執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現行有關法律規定,對審判環節疑罪從無原則、證據裁判原則、嚴格證明標準、保障辯護律師辯護權利等作了重申性規定,並就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提出明確要求。
意見對辦案程序作出細節規範,強調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訊問室進行並全程同步錄音或者錄像。偵查機關移交案件時,應當移
交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全部證據。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提請批准
逮捕、批准或決定逮捕、移送審查起訴、作出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意見要求堅持證據裁判原則,證據未經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
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的,不得作為定案根據。對於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餘地”的判決。對於定
罪確實、充分,但影響量刑的證據存在疑點的案件,應當在量刑時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處理。不能因輿論炒作、當事人及其親屬鬧訪和“限時破案”等壓力,作出違
反法律規定的裁判和決定。
意見強調,保障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和庭審中發問、質證、
辯論等辯護權利。對於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解辯護意見和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應當
認真審查,並在裁判文書中說明採納與否的理由。對罪犯提出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或其他刑罰執行機關不得扣壓,應當及時轉送或者提請有關機關處理,
有關機關應當認真審查、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或其他刑罰執行機關。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
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
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符合司法規律的辦案績效考評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定罪
率等指標。
中央政法委機關近日召開會議進行專門研究部署,要求政法各單位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意見落實到執法司法每一個環節,切實防止冤假錯案,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記者彭波 來源:人民日報 2013-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