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為薄熙來同志辯護(待續) |
| 送交者: 王利民 2013年09月28日14:22:1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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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為薄熙來同志辯護(待續)
[作者按:相關網絡文章《從重慶事變看假冒偽劣毒政權》和《為薄熙來同志辯護》,均源於本作者在未名空間站的《民聲》博客:http://www./pc/index/WangLimin]
一、面對如此判決,必須上訴
濟南市中級法院於2013年9月22日上午十點對薄熙來案進行了宣判:一、被告人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用於抵繳所得贓款的被告人薄熙來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二千零四十四萬七千三百七十六元一角一分依法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人民幣五百萬元依法返還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其餘部分作為薄熙來個人財產依法予以沒收。三、被告人薄熙來受賄所得贓款購買的位於法國戛納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 聖喬治別墅(villa Fontaine Saint Georges,7 Boulevard desPins 06400 Cannes France)繼續追繳,予以沒收。
這刑罰是極度的殘酷,非常的陰毒,並且十分的可笑。判決的極度殘酷在於選擇在9月22號宣判,即使是星期天,但據說是政敵溫家寶的生日,並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就這麼點“莫須有”的指控,要是放在公正公開的法庭來審判,薄熙來甚至可能被判無罪,但在“微公開”法庭中,薄熙來就遭如此殘酷政治迫害。“薄谷開來”和薄熙來被假冒偽劣毒勢力連坐了,總共加起來的財產才這區區兩千萬人民幣。谷開來當了那麼多年的律師,開了那麼多年的律師事務所,薄熙來也當了近二十年的高官了吧,居然才這麼點錢,在腐朽黑暗的“特色社會主義”中國,薄熙來真是個難得的清官!判決的非常陰毒在於,1)把薄熙來全栽在受賄罪上,這樣薄熙來的倒台就似乎只跟薄熙來本人和其他個人有關,而與“共鏟襠”體制沒多大瓜葛;2)沒收薄家全部財產,薄瓜瓜在美國的學習、生活、活動都會受到很大衝擊,這是“共鏟襠”在逼薄瓜瓜和其父母就範;3)即使薄、谷都有朝一日能出獄成老齡平民,那也沒來經濟家底了。判決的十分可笑在於對那棟別墅的所謂“繼續追繳,予以沒收。”憑有法律效力的正常文件,“薄谷開來”和薄熙來從來都不是那別墅的擁有人,憑正常的法律渠道,只會得出“房子不是薄家的”證據來,施害方所謂的薄家“實際擁有”就是另一個鐵的笑柄。
綜合主流媒體的公開信息來看,薄熙來聞判後,情緒十分激憤,胸膛大幅度起伏,臉部充血,向前半伸的雙臂被戴上手銬,雙拳緊握乃至微微抖動。薄熙來當庭咆哮抗議:“判決不公!嚴重不實!既不公正,也不公開!完全沒有採納我和我的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意見。”薄熙來話都沒能說完,法官都還沒完成問當事人是否上訴這個正常程序,薄熙來就被兩名高大的法警押離了法庭。在如此屈辱的宣判過程和如此不公的判決結果下,按照薄熙來的性格,薄熙來必然上訴。薄熙來前婚所得的長子李望知沒有被牽累,有其他家屬所不能有的多重便利,可聯合薄家親屬,在法律範圍內儘可能地發揮營救其父親的作用。
薄熙來也必須上訴到頂,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這樣理直氣壯所得的同指控方辯論是非曲直的權利,怎麼可能輕易放棄呢?哪怕施害方不再搞所謂的“微博”公開,哪怕施害方在各級上訴中都不給減刑,哪怕施害方大展淫威甚至加刑加罪,薄熙來這個陣營的人都不會再失利,而旁人都會越來越蔑視這所謂的“法治”,施害方會越來越不得人心,並且施害主謀們會越來越被暴露出來。薄熙來方如果不上訴,那就是奇恥大辱地認罪了,那麼卑鄙無恥的“共鏟襠”施害方就站住了正義和輿論的至高點,支持薄熙來的各色人士都會極度失望,那薄熙來真的就徹底被打倒了。此次不上訴,最多只能讓人懷疑施害方以卑鄙手段阻止了薄熙來方上訴,但薄熙來以後翻身的機會還有嗎?即使僥倖出獄,薄熙來又如何好在民心中再贏得聲望呢?
(待續,會從多個方面,兼顧具體細節,有力地反擊施害方。) - See more at: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896965#sthash.mJI1lnJS.dpu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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