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頭上一把刀,董卓最終還是死在了女人手上。
聖人有云:食,色,性也。因此,將“好色”之名放到董卓身上着實糟蹋了這個字眼。確切的講,董卓屬於“淫亂”的那個層面,與單純的“好色”還不是一回事。縱觀董卓一生,好像除了“淫亂”二字,幾乎看不出還有別的什麼追求。
那麼,董卓到底淫亂到什麼程度呢?
這還要從董卓進京勤王說起。當年,黃巾起義軍席捲全國,京師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威脅,於是大將軍何進建議天子下詔讓駐紮邊關的董卓進京。本來是為了率兵勤
王,想不到卻是引狼入室。面對燈紅酒綠,京都繁華,董卓來了就也不想走了。不久,藉手握重兵,很快控制了朝堂局勢。大權在握,捨我其誰,董卓的私慾日益膨
脹,最後竟然不顧大臣反對,將漢少帝廢掉,立了陳留王為帝。主弱臣強。如此一來,朝廷大權盡歸董卓所有。生殺予奪,全在董卓的一閃念。
陳留王本是個小孩子,有董卓在側,不僅權力上不當家,後宮之事也不由自主。自廢立之後,董卓是“每夜入宮,姦淫宮女,夜宿龍床,禁庭公主,盡皆淫之。”這一下後宮直接就亂套了,董卓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完全將宮廷之地當做了自己發泄淫慾的溫柔之鄉。
淫亂後宮,本是死罪。如此瘋狂舉動,在歷史上也不多見。但儘管如此,董卓還不罷手,反而又將魔爪伸向了民間。可能是玩後宮女子玩膩了,董卓時不時的就要出
宮去獵艷“打野味”,碰到自己相中的就取回府中姦淫玩樂,姿色稍差的就帶回去讓自己的手下姦淫。據《三國志通俗演義》描述:卓“常引一軍出城外,前行到當
陽城,時當二月,村民社賽,男女皆集,引軍圍住,盡皆殺之,掠其婦女……盡散與宿帳軍士。”只這一節,就可看出董卓不僅是個淫賊,而且還是個徹頭徹尾的
“性變態狂”,將人良家婦女掠奪回去,“發福利”似的分給夜宿的軍士,讓這些人變着花樣淫樂,自己觀景聽音,其暴戾淫邪可見一斑。
要說這些還只是暴露出董卓的粗俗和齷齪,而後來董卓卻更是一發而不可收拾。
為了達到長期姦淫的目的,董卓還在一個叫做郿塢的地方專門設立了自己的“安樂窩”,並提前“選民間美貌女子二十以下、十五以上者八百人,充為婢妾。”不知
道這個老東西怎麼就那麼大的心思,為了長期霸占女性,隨時行樂,竟然提前將如此數量的女子掠到自己的淫窟之中,驕奢淫逸簡直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但此時董卓大權在握,別人也奈何不得。要到此為止,或許董卓還不至於那麼快就喪命,千不該萬不該,董卓後來竟與義子呂布搶起了女人。也是這個東西頭腦簡單,色迷心竅,結果中了王允的“美人計”。王允先將貂蟬許與呂布,再將貂蟬送給董卓。如此一來,矛盾也就產生了。
董卓本是慾壑難填之人,從來都不嫌多,結果為了與呂布爭奪貂蟬撕破臉皮。這是一次致命的邂逅,也是一次飲鴆止渴式的溫存。好景不長,呂布就被王允拉到身邊。衝冠一怒為紅顏。結果呂布臨陣反水,親自取了董卓的性命。
在《三國演義》中,幾乎沒有對“性”的描寫,而唯獨寫到董卓的時候卻是頗費筆墨。我想這不是作者出於獵奇獵艷和吸引眼球的需要,而是為了深入刻畫董卓的殘暴不仁和荒淫邪惡。萬惡淫為首。董卓死有餘辜,而其教訓至今仍有現實意義。(東湖少主2013年10月2日寫於山東棗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