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與“盜墓”
喻大華
最近有關“考古”和“盜墓”的話題很火,見仁見智,意見紛紜。有意見偏執的人罵考古工作者是盜墓賊,本老漢心中不平,但記得去年六月,一位考古學家親口說:“我們還要經常和盜墓賊賽跑。”這見諸報章,曾引起老朽的深思,按說不同性質的東西不能拿來比較,龜兔賽跑僅僅是個傳說。
這位考古工作者是口無遮攔,還是一語道破呢?
中國古代沒有今天意義上的考古學,那時叫金石學,研究暴露在地表上的碑銘文字、青銅器物而已。礙於倫理道德,讀書人沒有誰敢挖別人的墳。近代以來,從西方傳來了現代意義上的考古學,於是,挖墳不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兒了,但怎麼挖呢?剛剛出道,經驗不足,就去請教盜墓賊。其實,中國早期的考古工作者跟盜墓賊確實有着較為密切的聯繫,被中國考古工作者津津樂道的偉大發明——洛陽鏟,就是盜墓賊的專利。
近三十年來,民康物阜,有閒有錢者狂炒文物,破瓶爛罐,價值連城,於是,盜墓賊頗多。賊在前面“盜”,考古學家在後面“搶救性挖掘”,冷眼一看,二者也有一定的共存關係。
但是,本老漢還是堅定地認為,考古跟盜墓是性質不同的兩件事兒!
我想,考古跟盜墓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是出於科學、文化的目的,而後者則是赤裸裸的金錢追求,像中國近代偉大的考古學家裴文中、賈蘭坡,他們的研究成果確實為中國文化做出過傑出的貢獻,令人敬仰。
當然,科學、文化也值錢,於是又有了另一個區分,是為國家賺錢,還是為個人賺錢?像兵馬俑的發掘帶動了陝西地方的富裕,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
二者的區別太多了,比如,盜墓往往晚上挖,十分低調;而考古是白天工作,有時搞現場直播。所以,我還是相信那位考古工作者的“賽跑說”是口無遮攔。其實,考古跟盜墓的區別還有很多很多……但如果唯利是圖,指鹿為馬,順手牽羊,那就跟盜墓賊沒什麼差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