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蔣經國上海“打老虎”以失敗告終。而到台灣後,蔣經國對打老虎有着獨特的思維與做法,讓蒼蠅與老虎在他面前都不敢造次。
親信蕭政之政商勾結犯案
蔣經國到台灣後,1972年任“行政院”院長,1975年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席,1978年當上“總統”。蔣經國在台灣打老虎、拍蒼蠅的典型戰役,發生在蕭政之等人身上。
蕭政之曾服侍蔣氏父子長達30多年。在大陸時期,經蔣介石欽點,蕭以不到30歲之齡出任江蘇崇明縣長。來台後,在蔣經國拔擢下,蕭是最年輕的總政戰部一處處長,而後歷任憲兵政戰主任、聯勤政戰主任等職。1970年8月,台灣“中華電視台”開設籌備處。經總政戰部主任王升、參謀總長高魁元等人出面疏通,蔣經國同意由蕭出任華視副總經理。蕭政之將華視業務經營得有聲有色,但他運用媒體結交權貴與政商名流的消息,引起蔣經國的注意。蔣經國派員調查得知,蕭頗有逾矩之處,下令將其調任總政戰部中將副主任,明升暗降。王升有意保舉蕭調任黨營或“國營”事業單位主管,均遭蔣經國拒絕。蕭被迫退休後,轉至商界聞人蔡辰洲所屬公司出任董事長。為拓展蔡辰洲的人脈關係,蕭政之引薦蔡結識時任國民黨秘書長蔣彥士與王升,並使之加入國民黨。1982年立委選舉,在蕭政之運作下,蔡當選台北市立委。在立院期間,蔡辰洲大搞金權政治,令蔣經國非常不滿。
用兩三年時間解決幕後集團
1985年2月,台灣發生“十信(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擠兌事件”。經查,是蔡辰洲利用人頭到處搜刮地皮,搞得資金周轉不靈所致。蔣經國下令徹查,但黨政軍情部門卻在推拖。蔣經國下令撤除“經濟部長”徐立德、“財政部長”陸潤康等人職務,再通過司法程序把蔡辰洲送進監獄。
蔣經國發現十信擠兌案禍首是蕭政之後,指示調查局對其調查。結果發現,蕭經常與王升、蔣彥士以及“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等人打高爾夫球,又喜歡陪侍何應欽、高魁元等老將軍吃飯觀戲。蔣經國怒不可遏,指示司法官員對此事做個了斷。蕭政之通過高魁元、何應欽等人出面為其說情。蔣經國採取的手段則是:先行開除蕭的黨籍,再行依法論刑。
蔣經國深知蕭綿密的人脈關係,他先行革除蔣彥士的職務,接着將馬紀壯調任不管部務的政務委員而後外放;至於為蕭說情的元老王升、高魁元等人,借“換屆”之名將他們逐出中常委。蔣經國為解決此案幕後利益集團盤根錯結的人脈關係,花費時間長達兩三年,最終在生前處理完十信貪腐問題。
親表弟被判處無期徒刑
皇親國戚貪腐,也在考驗着蔣經國。王正誼是蔣介石之母王采玉的侄孫,是蔣經國的表弟,歷任蔣介石侍從秘書、蔣經國機要秘書,後調任人事行政局長。1972年5月蔣經國奉命組閣,1973年5月就爆發王正誼貪瀆案。
此案緣起於王正誼憑藉蔣家權勢,趁蔣經國組閣時想換一個部長職位,但沒得到蔣經國同意。王正誼轉向蔣介石請託,蔣介石就轉知蔣經國“好好”安排。王正誼想要的是“內政部長”的位置,蔣經國疑心既起,就指示調查局長沈之岳全面清查與王相關的業務,結果發現王在人事行政局長任內時,有發包商為承攬工程,以私人名義捐款給王作為之江大學在台復校的基金,王居然沒有呈報或將這筆錢轉存於銀行賬戶,而是放在辦公室小金庫內。王正誼立即被收押。蔣經國清楚蔣介石、宋美齡必然會出面干預,他要定王正誼的罪,不僅要人證、物證確鑿,還要以充分理由說服蔣宋二人。最終,歷經52天快馬加鞭的審判,王正誼以“貪瀆罪”
被判處無期徒刑。此事,為蔣經國博得“打老虎”的美名。
從嚴處罰軍隊和情治單位貪腐
蔣經國打老虎另一塊重要領域是情治單位。他曾是台灣情治首腦,深知“特務治國”的風險,所以嚴禁情治將領與政商名流往來。“國安局長”周中峰是蔣經國長年部屬。有一次,蔣經國驅車至新北市永和巡視,偶然得知一棟新建大樓里有戶人家是周中峰家人,問:“不是有官舍配給嗎?”沒多久,周中峰突然轉任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從此與情治單位絕緣。
“軍情局長”盧光義一度是“陸軍總司令”培養人選,因聽從部屬建議,趁房價低迷時在台北買了棟房子,結果被檢舉。蔣經國說:“盧局長不是配有官舍?為何要買房子,多少錢,查明回報。”最終,蔣經國下令將盧調離現職,擔任非主管職務,盧的前程至此斷送。
蔣經國在接班過程中,對軍情系統“貪腐”問題管控得異常嚴密。如果軍情首長發生貪腐事件,蔣經國會毫不留情地將其革除。如前澎防部司令、憲兵司令李運成因職務交接賬目不清,蔣經國下令將這位上將司令調任閒缺。政戰將領若發生貪瀆事件,包括連坐長官都永不敘用。(摘編自《南方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