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说新语》选录(48)[“弱国无外交”-2‘玉碎’‘瓦全’]
[“弱国无外交”-2]‘玉碎’还是‘瓦全’,还是‘军事甚于外交’?
顾维钧12岁时,跟上海道尹袁观澜之子袁履登为同学。袁幕府中张衡山会看相,他说,这两个孩子皆非等闲之辈:惟履登不正,将来恐难有善终(后沦为汉奸);维钧则一帆风顺,富贵双全。张为此把女儿许配给了顾维钧,是为顾第一次婚姻。
顾维钧第二次婚姻在1919年告一段落,很快,顾在伦敦的社交场合结识了“糖王”黄奕柱的爱女黄蕙兰。据说顾曾找过一个有名的星卜家,出了一个金镑的酬劳,为他占卦这门亲事。卦占结果,佳偶天成,大吉大利,顾意始决。两人在伦敦结婚,时人称“一镑缘”。
顾维钧的态度非常雍容,从来没有疾言厉色。他对人总不称“你”而称“您”。他说:“在外交上讲话,一定得有礼貌。例如知道对方不会同意自己的意见,而话一定得这样说:‘我相信您一定会同意我的意见吧’。”
顾维钧曾反复阐述他对于外交谈判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否定全胜论。顾说:“每一个中国知识分子都记得一句古话: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换句话说,坚持原则比只顾局部利益为好。我一向把这句话看作是个人一生中的宝贵箴言,因为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这项箴言不适用于外交,因为国家是永存的,不能玉碎,一个外交家不能因为必须坚持原则而眼看着他的国家趋于毁灭不顾。”
顾维钧以为中国的事情难办,尤其外交难办。他以为内政的对象是人民,外交的对象是与国。在内政上有时候可以开大价钱,可以开空头支票,反正人民无知无力,对你也莫可如何。至于外交,那就得货真价实,不能假一点,不能要大价钱,否则就会自讨没趣,自食其果。他曾说:“中国的外交,从巴黎和会以来,我经手的就很多。所犯的毛病,就是大家乱要价钱,不愿意吃明亏,结果吃暗亏;不愿意吃小亏,结果吃大亏。”
顾维钧认为办外交,要会争,也要会让。当争的时候必争,当让的时候也必让。只争不让,那就是下命令,强迫对方接受我的命令。在某些外交事件中,群众情绪激昂,喊出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口号。顾维钧对这一点最有反感。他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子孙万代的事。我们这一代的人,只能当这一代人的家,那里能当子孙万代的家?个人还可以‘玉碎’,一个民族,是‘玉碎’不得的。”
1933年2月,颜惠庆、顾维钧、郭泰祺等人艰苦努力,使国际联盟在日内瓦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关于中日冲突的报告书,中国在外交上居于有利地位。就在此时,日军发动了对热河的进攻,顾氏等人急盼中国军队奋力作战,使他们能够继续保持有利地位,
可是中国军队一再溃退,中国代表立即转为尴尬的处境。顾说:“不论我们每次怎么说,宣称要坚决抵抗,但是到了第二天,传到日内瓦的消息总是又丧失一块土地。”在这种情况下,颜、顾、郭联名致电政府辞职,表示“自报告书公布后,军事方面重要甚于外交。将来外交前途,多视军事为轻移,惠等心余力拙……应请准于开去代表职务。”
顾维钧晚年忆及此事,仍是“犹感难堪。”
顾维钧虽以外交干才称,却非常看重中文。他曾要求秘书杨玉清每天从古文中选一点材料抄给他,他夜晚回家去读。他对杨玉清说:“一个中国人,当然应该把中文学好。一个人不能说年纪大了就不求进步。我应该学中文。你这样做,是帮我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