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也就是选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民众,有投票权与被投票权的民众),对公务政务的知情权(公务公开),也就是说,公众掌握了各类国家的政府的各级机密的定密权,才是区别真假民主的唯一标准。而不是简简单单的言论自由
以国家机密为由被剥夺了知情权的民众,言论自由毫无一丁点的价值可言
有了知情权,而后再具备立法权(公民具备立法权的第一个前提,是公民具有提出议案法案而后举行投票确定议案法案的权力,即公民的动议权)
在这样的基础上的言论自由,才具有一定的价值
非洲的南美的西亚的民主,就是缺乏以上要素的假民主,北美与西欧同样也是。
公民的知情权(前提是公民的定密权),是民权的基础,公民的立法权(前提是公民的动议权),是人权的基础。没有这两个基础,言论自由只能是可怜虫式的唠唠叨叨而己,毫无价值。
以上真理真相,被共产党与共济会所共同深恶痛绝,从而拼命加以忽略,以保证继续忽悠全世界的人民
他们所动用的忽略方式是封ID,比如本ID在万维读者网天下论坛发了上述言论之后,己经被天下论坛封锁(尽管本人在万维读者网有十几个ID),其它的方式是让体育比赛明星艳闻性爱色情领导人秘闻之类的内容充斥于各个角落。
如果唯恐天下不乱的是少数人,民主社会中的不愿乱的多数人,完全可以对治他们。
多数人立法规定所有公务包括民间团体(包括基地组织或IS或本拉登之类的)的公务都必须公开透明即可如果唯恐天下不乱的是多数人,民主社会中的不愿乱的少数人,也对治不了。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