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印象里,皇帝的后宫佳丽应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而近来公布的一些清代皇后皇妃的老照片却让人大跌眼镜——照片中的女人大多相貌平平,不少甚至可以用丑陋来形容。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人不禁要问:她们是如何被选入宫中的?要解开这一疑问,就要从清宫“选秀”制度说起。
所谓“选秀”,是清朝政府为皇帝和皇帝的亲族选择妻室和宫女的独特方法。清宫的“选秀”制度并非从一开始就有,而是清朝第一位入关的少年皇帝顺治帝发明创制的。
顺治帝14岁那年,他的母亲孝庄太后为他迎娶了他的第一位皇后——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的女儿、孝庄太后的侄女博尔济吉特氏。但年少的顺治帝并不喜欢这位性格有些刁蛮的皇后,小两口的感情越过越淡,顺治帝也逐渐产生了“废后重选”的念头。终于,在这段婚姻维持了两年后,顺治帝以“当年罪臣多尔衮包办婚姻”为由废掉了博尔济吉特氏。情感生活遇挫的顺治帝决意亲自挑一位中意的伴侣,于“选立皇后,作范中宫,敬稽典礼,应于内满洲官员之女,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选择。”(《清世祖实录》)这一指令改变了传统的清朝皇族婚姻方式,将满洲官员和外藩王公大臣家的女子纳入选择的领域,扩大了联姻的范围。这就是最初的清宫“选秀”制。
每三年举行一次、针对八旗女子的“选秀”旨在为皇家选择妻室,它规定满、蒙、汉八旗人家凡是年满13岁至16岁的女孩子都必须参加。经层层筛选后,选中者留在宫中,或成为皇帝的妃嫔,或被赐予皇室子孙做妻室;而没有被选中者,则赐返回家,自行婚配。值得注意的是,在应选年龄内的女孩子如未参加“选秀”,或在“ 选秀”前已定终身的,其家庭将被治以重罪。乾隆五年(1740),朝廷更是对“选秀”制进行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在应选之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参加阅选的女子,必须在下一次的“选秀”中补选,不得遗漏。由此可见,清政府对“选秀”制度非常重视。
“选秀”制不仅扩大了清代皇帝选择妻室的范围,也使更多的女子获得了进宫享受荣华富贵的机会。那么,清宫“选秀”到底以什么为标准?美丽的容貌是否是入选后宫的主要标准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清宫“选秀”并非“选美”,而且美貌还有可能成为被淘汰的理由。
首先,清宫“选秀”的范围有限,只是在八旗女子中进行选择,广大的平民女子是没有资格参加的,所以候选人数并不多,产生美貌女子的概率也有限。
其次,清朝统治者对“女色”存有一种忌惮。清宫“选秀”制度中就明文规定,八旗秀女被选阅时,必须穿着旗装,严禁穿着时装,更不允许浓妆艳抹。而且,越是貌美的女子,越容易被联系到“红颜祸水”一类的词汇,而遭到选阅“秀女”的太后的抵制和满朝文武的指责。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帝王好女色是极不光彩的事情,所以就算是皇帝已有“意之所属”,也不敢轻易犯“好色”之大忌讳。
清宫“选秀”的真正标准是品行和门第。所谓品行,就是说所选之女应有“母仪”,有仁厚端方之相,仪态庄重,慈威并济;性格方面应是孝慈、温恭、宽仁、淑慎,不急不躁,通情达理。所谓门第,就是该女子出身如何,达官千金和旗兵之女是有天壤之别的。
在品行和门第这两条标准的权衡中,门第是第一位的。清代的皇家后妃大多出自名门,而品行倒在其次。至于相貌,很多时候更是连考虑都不考虑的事情了。光绪帝的红颜知己珍妃相貌尚可,但她并不是凭借美貌入宫,而是凭借显赫的门第——父亲长叙官至侍郎;祖父裕泰是曾任闽浙总督和陕甘总督的封疆大吏;伯父长善是广州将军,同时又是大学士桂良的女婿、恭亲王奕䜣的连襟。至于光绪帝的皇后——后来的隆裕太后,则是众所周知的长相丑陋,但她无人可比的门第弥补了相貌的不足。于是,在清宫“选秀”的特有标准下,她以堂堂的慈禧皇太后侄女的尊位入主后宫,母仪天下。
以上内容部分选自ibooks电子书《晚清五十年:嬗变中的王朝末日》,想要了解更多清王朝的宫廷历史故事,在ibooks上搜索书名就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