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印第安人诅咒的美国总统们(三十九) |
送交者: 伏牛 2020年11月09日03:06:0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新教的使命英国的殖民活动要比葡萄牙,西班牙晚很多。在1584年,牧师理查得.哈克卢特在欧洲大陆收集了大量关于北美的资料,回国后向伊丽莎白女王递交了“论向西拓殖”一文,力陈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好处和必要性,核心要点包括: · 推广改革后的教会; · 替代某些英国危险行业,解决本国匮乏问题; · 给“无所事事”的人找到职业; · 增加女王收入,扩大王家海军,同时提供一个海外基地以便在战争中对付西班牙; · 继续寻找通往中国的“西北通道”。 次年,其同名堂兄(职业为律师)也谈到了向佛吉尼亚航行的三个主要目的,移植基督教,开展贸易,进行征服。后来英国向北美殖民活动,就是按照两位哈克卢特的设想进行的。 由此可见,英国在北美殖民的活动中,宗教因素是第一位的。因为当时天主教在欧洲大陆树大根深,又在美洲墨西哥及其以南地区迅猛发展,而英国的国教的影响却仅限于英格兰,所以也希望能在美洲获得一席之地。另外,英国人对美洲的了解非常有限,却认定那里的居民是偶像崇拜者,甚至不知道基督,生活在愚昧和黑暗当中,需要基督教给他传播福音,们带去幸福。当然,英国人也羡慕西班牙从美洲运回来的白银,但那是次要因素——最起码他们是这样说的。 而当英裔殖民者到达北美大陆之时,如前文所述,他们首先做的事情不是传教,而是解决生存问题,期间他们得到了土著印第安人“无私”的帮助。这时候又是基督教为他们接受这些帮助泰然处之,并为以后掠夺和屠杀他们提供了理论支持。 印第安人的“无私”是因为没有财产私有概念,没有基督教君主,甚至不知道基督。《圣经》中曾提到过“遥远的地方”,脚下的土地就是离欧洲很遥远的地方,那么它就是上帝的治下,归上帝支配。而土著人又没有进行私人占有,那么殖民者占有它们就是合法的。 基于这个概念,欧洲殖民者在美洲原住民居住了几千年后来这里“发现”了这个“荒野的”新大陆,开始了他们漫长的福音传播和让那里的“野蛮的居民”,“红皮肤者”,“人形野兽”皈依基督,从而文明化的进程。 欧洲人对人种和文化有固定的看法和标准,他们毫不怀疑的断定,自己所熟悉的制度,宗教是文明的标准,尤其英国人认为自己是最高标准——克伦威尔还说过上帝就是英格兰人。而一切正不合的东西,就是蒙昧和野蛮,就是异端。初到美洲的殖民者发现印第安人处于未开化状态,习俗原始,宗教邪异,生活在黑暗和不幸之中。这种心态源自一种思维定式:古希腊人为了突出自己的 “开化”,发明了“野蛮人”来描述境外的人,其包括当时比他们更先进的埃及人和波斯人。 在殖民地早期,有一位名叫罗伯特.格雷的作者在一本小册子中提到:北美的大片土地为野兽和无理性的生物占有和滥用。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无理性的生物是指残暴的野蛮人,由于他们对上帝蒙昧无知,而且实行亵渎神灵的偶像崇拜,所以比野兽更坏。许多人认为,如果不能在上帝的指引下用其他方法教化使印第安人,使其文明,就可以将他们消灭。 所以殖民者是是奉上帝的使命,在荒野中执行神的旨意,来开化这些野蛮人的,所有的屠杀,掠夺都是为了这个崇高的目标。但这些野蛮人不但不知感恩,还对开化工作进行反抗,那无疑是和魔鬼站到一边,那么印第安人对白人的反抗就代表了魔鬼和上帝的战争。 很多中国人直至今天还感激传教士不远万里来给中国人传授知识,嘲笑和批评那些反对他们的野蛮人,对那些文明至今没有遍布中国感到惋惜。实际上如今96.5%的中国人都应该庆幸他们没能像在美洲大陆播撒文明的种子,否则今天我们这个种族的人口不是14亿,而是不超过500万,只有3.5%的人存在,先算一算会不会有自己。 清教徒的山巅之城1630年4月,约翰.文斯洛普带领近千名移民到达现新英格兰的塞勒姆,准备建立一个“山巅之城”,以不辜负上帝的眷顾和恩宠。但这并非易事,他们也遇到了其他殖民者的困难,疾病流行,食物匮乏,许多人相继死去。在第一茬粮食尚未收获时,这批人中已有200多人死去。同样,是印第安人的玉米让他们活了下来。此后清教徒相继而来,10年之内,定居点的面积扩大了两倍。 然而却有一个叫罗杰.威廉斯的人对殖民者“发现”印第安人土地,扩大殖民者定居点提出过质疑,他提出过英王并没有权力把印第安人的土地授予英国来的殖民公司。他认为教会组织不纯,把教会资格和政治权利联系起来,用世俗权力处理教宗事宜,与《圣经》不合。但这种观点没有市场,他被马萨诸塞大议会驱逐,罪名是宣传和泄漏危险消息,反对官员和教会权威。随即威廉斯在宗教上不断改变立场的黑历史也被挖了出来,他最初信奉安立甘派,后来转向独立派,最后成了洗礼派的领袖,是一个典型的三姓家奴,那么他说的话当然是错的。 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上帝是最高的立法者,《圣经》是基本法。文斯洛普说:“上帝是唯一的立法者,它赋予人类解释他的法律的权力和才能。”同时由于那时专门的法律人才很少,牧师作为最有知识的人,自然参与法律的起草和解释,约翰.科顿在他的法典草案结尾处引用《圣经》以赛亚书中的原话:“主是我们的法官,主是我们的立法者,是我们的王,他会拯救我们。” 所以殖民地初期的法律都有强烈的宗教因素,以维护宗教信仰和道德为首要目标。比如康涅狄格1642年的适用于死刑的犯罪包括:信奉非基督教的神灵,亵渎上帝,兽奸,通奸,子女诅咒或殴打亲生父母。 |
|
|
|
实用资讯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复热帖 |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2019: | 诸葛亮的个性心理短板 | |
2019: | 进退维谷特朗普 | |
2018: | 曹操 “宁负天下人”从何而起? | |
2017: | 刘少奇主持朱德批斗会(zt) | |
2017: | 惊!借“反腐”搬开阻路石后猪头三卖国 | |
2016: | 华国锋发动宫廷政变,及邓小平复出后的 | |
2016: | ZT:司徒雷登爱中国超过了中国人! | |
2015: | 简评蒋介石领导中国抗战的九大国耻 | |
2015: | 2015年中国私人报告 z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