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逍遥谈》(33-36) |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3月15日08:18:21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33 上文所徵引,皆出自《管子.君臣篇》。《君臣篇》以谈治国的原则为中心。窃以为《管子》的治国原则包括这样两点:其一,两权分立、两职分属。所谓“两权分立”,指为君者不得干涉行政和法制,于是,君权以制定治国的原则和方针为限;反之,为臣者不得干预治国的方针和原则,于是,臣权以行政为限。换言之,《管子》所谓的“君”,相当于现代政治体系中的立法机构;《管子》所谓的“臣”,相当于现代政治体系中的政府。所谓“两职分属”, 行政和法制的职能分属两个系统, 其一负责宣传教育,另一负责执行管理。把宣传教育提高到同管理执行同样的地位极有深意,在现代流行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体制中没有宣传教育,因而法律和法令经常不广为人所熟知,或因此而令法律遭歪曲和践踏,或因此而致律师操是非与曲直。由此可见,《管子》两权分立、两职分属的主张,虽不尽同于现代政治的三权分立,孰优舒劣却不易言之。 其二,尚法而不尚情理。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显然是置情理于法之上。自儒家成为华夏文化的主流之后,所谓“情理难容”,遂成为中国人判断是非的最高准则。美国人反是,在美国人眼中,但凡合法者皆可为之,容于情理与否,不在考虑之列。柞里子尝误以为美国民风鄙陋,遂有此流弊。读《管子》,至“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方才明白此为主法治者有意导致的结果,不如此则不能有彻底的法治,而民情之鄙陋与否无与焉。《管子》既早有如此认识,如今主法治者也就大可不必往西方寻求法治的理论根据,只须发掘自己的文化遗产即可大有所获。但凡自外引进,则难免不有是否合乎国情民俗之虞,故走发掘自我文化遗产的道路,不唯事半,兼可功倍。此外,《管子》的法制主张其实较现代西方社会更加彻底。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法律明确保障亲属不必相互揭发的权力,大有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意思在内。一些法治鼓吹者经常引孔子此语以证明中国缺乏法治精神,故不得不取则西方,实属既不知己,也不知彼。 《管子》有一篇名曰“四时”,谈一年四季之中应当采取不同的措施以适应天时的变化,研究者大多视之为阴阳家之说。如果这一篇确乎为管仲的思想,则其阴阳家之腔调不过是假神道以设教的手段。何以知之?曰从管仲平素的行迹推而知之。据《史记》,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之下称霸诸侯之后,自以为有大功于天下,遂有意封禅。管仲极力劝阻,齐桓公不听。于是,管仲称“封禅”须待吉祥征兆然后方可行。齐桓公同意,而吉祥征兆不降,遂作罢。所谓“封禅”者,“封”指登泰山祭天,“禅”指登泰山之南的凉父山祭地。以为有大功于天下,遂须上告天地之神灵,正是阴阳家“天人感应”说的具体表现。管仲极力劝阻,说明管仲并不信奉这一套。吉祥征兆也是阴阳家之说,劝阻不灵而后搬出须待吉祥征兆云云,则明显为藉口,所谓以“毒”攻“毒”而已。 《四时》篇中对于一年四季应如何施政,作如下建议: 其实,不必根据管仲的行迹推敲,直接从这些施政建议本身亦不难看出其阴阳五行的说法不过是件理论外衣。如此这般说,是因为几乎每项建议都有其实用的或科学的根据。有些根据极其明显。比如,春天之所以要修治渠道,是为防止因解冻而致的水患。春天之所以要修复道路,是因为道路多在冬季因冰雪而遭破坏。春天之所以要禁杀小鹿和攀折花萼,旨在于保护秋后之收获。夏季之所以要开仓发窖、启发老屋,是为防腐。夏季之所以要禁止关闭门户等等,是为防止因通风不善、暴晒中暑、和污染所致的疾病。有些稍许推敲,其理亦明。比如,之所以在秋禁赌,是因为秋收后既得闲暇又有钱谷,为赌博提供了充分与必要的条件。同列之于第一项中的“防止琐碎的争吵,排解细小的争纷”,窃以为应列入第二项,与“勿戒斗”合而为一方才言之成理,今版或为错简所致。在秋季之所以要防止争吵和戒斗,其理由与禁赌略同。至于之所以须在冬季悬赏捉拿逃犯,则与之所以要在秋季谨慎门户恰好构成因果。秋季因有收获故须防止偷盗抢劫,秋季既多偷盗抢劫,冬季自然要强化治安。有些现象和项目,至今仍然如此。比如,年终须安置流民和结算会计。 或问:《四时》篇中的施政建议既然有由如此明显根据,然则,为何须要披一件阴阳五行的外衣?曰:之所以如此明显,是就今天的认识条件而言。许多在今天看来属于世人皆知的常识,在两千年以前的管仲的时代,极可能属于只有一小撮先知先觉方能理解的尖端知识,不假借一番科学理论则难以令匹夫匹妇心悦诚服,而阴阳五行正是那个时代的科学理论。 《四时》篇中的议论不仅有大都有实用和科学的根据,有些更具有先见之明。比如,在春禁杀小鹿、禁折花萼,在秋禁设罗网捕杀禽兽和飞鸟等等,显然是结合生态学和经济学而产生的观点。把生态学和经济学集合起来看问题的认识方法,如今在美国正属时髦,而管仲早在两千年以前已作如是观,可见《管子》所言,不仅在当时不属常识,即使就今日而言,亦堪称为尖端。 王安石在变法时敢于唱“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高调,却不能识《管子》于诸子百家之中,作为变法的依据、选为科举的经典,可谓胆量有余而见识不足,无怪乎以失败告终。诚然,有眼却不识《管子》者,古今为数众多,王安石不过是“吾从众”而已,不足以深责之。何以会如此?或以为管仲辅佐齐桓公为五霸之首,而儒家尚王道,霸道为所不齿,故有意贬抑之。儒家既盛而《管子》遂默默无闻焉。齐宣王向问孟子请教齐桓、晋文的霸业。孟子的回答是:“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据此,则归责于孔孟之道似乎无可置疑。其实,归责于孟子则可;归责于孔子却不无商榷之余地。据《论语》,孔子对管仲其人其事有过如下两段评论,黑括号内为白话译文。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又相之。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上面引述的文字较浅显,所述内容也已见上文,不必细说。末一句极其精彩,颇见孔子的性情,并不如常人想象中那么中庸得令人发困。不过,对“如其仁!如其仁!”,则值得下一注脚。《选辑》释为“这就是他的仁!这就是他的仁!”窃以为非是。“仁”是一种抽象的道德概念,谈不上有所谓“我的仁”、“你的仁”、或“他的仁”。案“其”在此为语助词,无义。用法同《诗.唐风》之“既见君子,如何其忧?”“如”当释为“比得上”或“堪称为”。故“如其仁!如其仁!”,应释为“算得上是仁了!算得上是仁了!”
由上文所引两段评论可见,孔子确曾批评管仲奢侈和不知礼节,却以“仁”相许。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仁”代表最高的为人准则,孔子既以“仁”许管仲,可见在孔子心目中,管仲的为人已臻最高境界。即使有种种缺点,不过是白圭之玷。对于管仲的霸业,孔子亦并无微词。恰恰相反,孔子对自己不曾成为夷狄治下的臣民,完全归功于管仲,对之感激不尽。由此可见,孟子所谓“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云云,完全是对孔子思想的歪曲和篡改。古往今来,把《论语》和《孟子》背诵得滚瓜烂熟者多如过江之鲫,却不曾有人指出孟子实为修正主义之鼻祖,何其怪哉!何其怪哉! 上文在介绍法家人物及其著作时曾提到慎到和慎到之作《慎子》。《慎子》本有四十二篇,今仅存残缺不完的七篇。其中《民杂》篇有一段议论君臣职责的文字,与《管子.君臣》篇的议论颇有类似之处。兹引述如下: “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故事无不治,治之正道也。…… 人君者自好为善以先下,则下不敢与君争为善以先君矣。皆私其所知以自覆掩,有过则臣反责君,逆乱之道也。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也,以未最贤而欲以善尽被下,则不赡矣。若使君之智最贤,以一君而尽赡下则劳,劳则有倦,倦则衰,衰则反复于不赡之道也。… 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则臣皆事事矣。” 译成今日的白话,就是: 如果说《管子》虽首倡君臣分权之论,却语焉不详,那么,《慎子》则加以发挥,把何以须如此这般的理由做了一番透彻的阐述,而且颇有君主立宪的味道。故特表出于此,作为对《管子》治国理论之补充。 《慎子》对法治和法制也有一些极其精彩的论述,虽是在两千年以前的理论,对于今日法制和法治的改革仍不乏参考价值。兹徵引如下,黑括号内为白话译文: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故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为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 “一兔走街,百人追之”云云以极其生动形象的手法刻划出产权的重要性,诚古今绝妙好辞。 至此,《逍遥谈》对于中国的法治与法制的理论与实践业已谈了近二十节。窃以为可以告一段落,回归引起这一系列谈论的本题。本题是:先秦时代的名家不亡于儒家之手而是亡于道家、法家、和纵横家之手。道家和法家既已介绍如上,该是谈纵横家的时候了。 所谓“纵横”, “纵”指“合纵”,“横”指“连横”。所谓“合纵”,指战国时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联合抗秦的外交策略。所谓“连横”,指以上六国分别与秦国结盟的外交策略。“纵”与“横”的来历,据说是因南北向称为“纵”,东西向称为“横”。六国结盟为南北向的联合,故称“合纵”;六国分别与秦国结盟为东西向的联合,故称“连横”。所谓“纵横家”,指鼓吹“合纵”或“连横”外交策略的人物。 《汉书.艺文志》合称纵横与道、法、名、儒、墨、阴阳、农、杂家等为学术九流,以今天的观点来看,似乎有些归类失伦。不过, 《汉书》之所以如此归类,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并非没有理由。最为明显的理由有二:其一,道、法、名、儒、墨等各家在先秦时代与纵横家一样,皆积极卷入诸侯国际的政治和外交生活。其二,纵横家像其余各家一样,学有来历、说有师承,自成一个体系。比如,最著名的纵横家苏秦、张仪同受业于鬼谷子。称苏秦和张仪为“最著名的纵横家”,其实还不足以体现苏、张在纵横家中的历史地位。事实上,没有苏、张,就不存在合纵与连横,自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纵横学和纵横家。既然如此,谈纵横,当首谈苏、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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