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加州抓出一个贪官,国会议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贪污的钱数也是如此,$2.4M,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美国算多,在中国算少.后半句大家都知道,前半句就是我今天要说的故事.
大约 16 年前,美国也有个国会议员因为受贿而丢了官.那个"大"贪官,如果这大说的是官位,那就不用引号.他就是当时的 Speaker, Jim Wright, 相当于中国的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如果指的是犯罪程度,那就有点冤枉了.
该同志写了一份自传,出版社给了他$50K,他当时年薪的一半还不到. 后来有人发现,该出版社得到了一个$250K的政府合同,委员长同志也曾代为游说.原来大家就觉得奇怪,这本自传实在自传泛善可陈,出版社居然还给了$50K,这下子事情就闹大了.我曾有一次看CSPN,他的律师在国会的听证会上举着那本书声嘶力竭地大叫,"..., because it is good." 我想中国的老百姓或贪官如这时也在看CSPN, 大概连昨天的晚饭都要喷出来了.
最后这委员长只好辞职, 他所在的 Fort Worth 又临时补选了一位议员,委员长则由 Washington 州的 Tom Foley 继任.
此文于数月前贴于<五味斋>,前些日子,得知加州那位被判了八年徒刑.看来美国人民的眼睛还是雪亮的,2.4M和50K还是有区别.委员长同志辞职后就没事了,到 Fort Worth 一所大学当政治学教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