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逍遥谈》(69-72) |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3月25日08:08:0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69 儒学之所以在战国晚期乏人问津,在于儒家所倡之理论,无论是仁义道德、是诗书礼乐,还是阴阳五行,都不足以应七国之间攻城野战之须、生死存亡之急。秦始皇既一统天下,攻城野战之须与生死存亡之急皆化为乌有,而儒学之致命弱点也随即消于无形。秦之“一统天下”,往往与“灭六国”连文,遂令人在不知不觉之间视秦之“一统天下”等同秦之“灭六国”。秦与赵、魏、韩、燕、楚、齐六国尔虞我诈二百年有奇,大小征战数以千计,终于以六国之灭亡、秦国之一统而终止,故在秦之“一统天下”与“灭六国”之间划等号,乍看之下,似无不妥。实则灭六国只不过是表面上的现象,秦之一统有更深远的内在含义在。内在含义之一,就朝代更替而言,秦所灭者,并非六国而是周。内在含义之二,就政治制度而言,秦所灭者并亦非六国,而是迄周为止的封建制(但凡以中国封建社会亡于秦之说为荒谬、为无稽者,姑置之勿论,且听下文分解。)。倘若秦灭六国而保留周天子的傀儡地位,或虽彻底消灭周的社稷而仿其例以建立以秦为中心的封建王朝,则不仅历史须重写,当时的政治需要也会有别。秦之一统既然不仅终止了一个历时九百年的朝代,而且史无前例地(不仅是中国之“史”,而且是全人类之“史”)终止了一个为时更加久远的政治制度,不言而喻,如此这般崭新的政权急需一种政治理论以确立其合法性,也急需一套新的礼乐、服饰以显示新纪元的开端。秦始皇自以为功高盖世(为功为过,或可争议,“盖世”,则无可争议。),不可不封禅勒石,上告天地、下传万代。于是,如何把封禅勒石、歌功颂德做到尽善尽美亦为当务之急。礼乐与服饰本是儒家的正统本行,阴阳五行一派更把这一套搞成神秘莫测、非阴阳五行家莫知所措的把戏。于是,秦之所急需,正中儒家之所长。弱点既不复存,长处又恰为所需,故儒随秦之统一而复兴本当在意料之中。
《史记》又载:“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封、祠祀。… 禅梁父,刻所立石,… 登之罘,立石颂秦德焉而去。… 南登琅邪,… 立石刻,颂秦德、明德意。… 二十九年,始皇东游,… 登之罘,刻石,… 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 刻碣石门。”这段文字浅显,无待译成白话而后明。要之,这里明白地说秦始皇之封泰山、禅梁父,刻石邹峄、泰山、琅邪、之罘、碣石等等,皆曾征求鲁诸儒生的意见。
历代探讨封建与郡县的文字,一向视秦为郡县制的开创者。迟至近代始有人指出郡县的设置,在战国业已有之,视为秦所开创,并不正确云云。先秦业已有郡县的事实,明显地载诸先秦的文献,并非近代出土文物的新发现,历代学者不可能统统无视这些文献的存在,也不可能出于某种偏见统统视而不见。然则,何以迟至近代始有人指出这一点?窃以为历来之所以不曾有人指出,并非因无人知之,只不过是因为无人屑于指出之。而之所以无人屑于指出,乃是因为战国的郡县与封建并存,就性质而言不可与秦以郡县取代封建相提并论;战国的郡县零星局限,就数量与范围而言不可与秦以普天之下皆为郡县同日而语。故郡县虽于先秦业已有之,以郡县取代封建、以郡县为基础而建立中央集权体制,实为秦所首创,无可辩驳。 近代所谓学者、学家,大都沾沾自喜于搬弄从西方学来的所谓方法论,视前人所不屑取者为明珠玮宝,搞些琐碎无谓的考证。平心而论,诸如先秦业已有郡县之类的考证,虽属无谓,尚属正经的史学研究,较之《柳如是别传》一类的文字,则又堪称高明多矣。柳如是充其量不过是个有行妓女,买柳为妾的钱谦益则充其量不过是个无行文人。考证历史上的无行文人与有行妓女的私生活并非没有价值,同小报、晚报上发掘时下文艺界明星私生活的文章一样,其价值在收饭后茶余消遣之效。可怪的是,并没有人视在小报、晚报上津津乐道明星私生活者为学者,而《柳如是别传》的作者却不仅被视为史学家,而且被一些人吹捧为大史学家。 窃以为名副其实的史学家只有三种人。其一,撰写历史者,如《左传》的作者左丘明,《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其二,评论历史者,如《读通鉴论》和《宋论》的作者王夫之。其三,探讨史学者,如《史通》的作者刘知几。替古代典籍作文字注释者,虽在令今人读懂古代文献方面功劳至伟,毕竟不是史学家而是文字学(传统上称之为小学)家。 话说秦既灭六国,丞相王绾奏请秦始皇依夏、商、周三代之例分封诸侯。秦始皇下令群臣讨论,除廷尉李斯外大都赞同。李斯把战国争战二百五十年的原因归之于封建割据,认为以郡县取代封建便可永无战争发生。秦始皇同意李斯的看法,于是下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由中央朝廷委派郡守、郡尉管理,收天下兵器于京城咸阳,铸为钟鼎和十二铜人。历时数千年的封建制便如此轻易了断如烟之消、如云之散。由李斯的建议与秦始皇的赞同,亦可见以郡县取代封建不仅无政治理论为其基础,其着眼点本身也并不在政治制度的改革,而在消灭战争。 提起秦代的政治,罕有不与暴政、乱政发生联想者。以郡县取代封建,也往往被视为乱政之一。比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诗破题便曰:“嬴氏乱天纪”。“嬴氏”,指秦始皇嬴政;“天纪”,泛指上天的纲纪,实指封土建国的制度。所谓“乱天纪”者,就是说秦以郡县取代封建,从而破坏了上天的纲纪。虽然事后证明战争的根源远不止一种,故消灭封建并不能消灭战争,因着眼于消灭战争而废封建、创郡县之举,实应授予和平奖以表彰之,但凡视之为乱政者,不能不说是无识庸才。 §72 话说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仆射,官名) 周青臣歌功颂德, 称秦“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表示反对。淳于越认为:殷、周两代之所以历时千年,正因为殷、周分封子弟和功臣为诸侯,构成辅佐之势。秦不封建,万一有权臣谋反作乱,如晋之六卿、齐之田常,就会孤立无援。但凡办事必须尊守古法,不守古法,就绝不会长久。周青臣是个拍马屁的小人自不在话下。称淳于越之流为无识庸才,倒不是说郡县一定优于封建,封建一定劣于郡县,封建与郡县孰优孰劣,自可争论。淳于越之流的庸,在于其所申述的理由既不合乎时宜亦不合乎逻辑。泛泛而论封建制有助于王室之延绵,未尝不可以娓娓动听,于秦灭六国之际倡之,则争如痴人说梦。要知秦灭六国,岂止是灭六国而已矣,实则连周一并灭之。七诸侯国争战二百余年,全然不把周天子放在眼内,以至秦之灭周竟然被人忘却而直以灭六国视之,七国诸侯之无助于周的存亡,虽三尺童子亦能知之,而淳于越却于此时欲借此说以动摇郡县、恢复封建。不知审势度时以至于斯,能不以庸才目之?但凡争辩,施浑水摸鱼、瞒天过海、断章取意、胡搅蛮缠等等伎俩,虽属无赖,至少可以理解。找出一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立论难以成立,则出乎正常的逻辑之外,所谓莫名其妙者也。晋之六卿专权,终于导致其中三家瓜分晋为韩、赵、魏的结局。齐之权臣田常弑齐君,其子孙终于取代姜齐而为田齐。此两例恰好为封建制不能阻挡臣下篡夺之明证,当为淳于越之流藏之唯恐不及者,而淳于越却特别标榜之,以为可以替自己作论据。不明事理以至于斯,能不以庸才目之? 且说秦始皇听了淳于越的这番反对郡县制、主张恢复封建制的议论,下令群臣讨论。八年前出现封建与郡县争议时,秦始皇曾下令群臣讨论,八年之后封建与郡县之争再起时,秦始皇仍下令群臣讨论。由此可见,秦始皇并没有断然取郡县而非封建的意思,如果主封建者能提出合理的理由,比如,论证郡县不能维持持久和平等等,恢复封建并非不可能。不过,事实上主张恢复封建者既为淳于越这帮庸才,其失败自在意料之中。八年前建议以郡县取代封建的李斯,此时已由廷尉升任丞相。凭借丞相的地位,李斯直斥淳于越之流为“愚儒”,认为取法三代先王为“愚儒”之论,并建议为免这些“愚儒”干扰大事起见,实行如下措施: “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先秦周朝廷及各诸侯国皆有自己的史记。“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即责令史官销毁一切非秦国所编撰的史记。“偶语”,“成双成对地说话”,也就是“讨论”的意思。“黥”,指在脸上刺字。“城旦”, 发配长城充戍卒的刑罚。“黥为城旦”,相当于后世所谓刺配充军戍边。“弃市”,一种死刑。古代在市场处决死囚,弃尸体于市以示众,东西方皆然。故称“弃市”。“弃市”属于最轻的死罪,罪止于一身。更重的死刑是所谓“族”,指刑及父母兄弟妻子。“见知不举”,译为今日的白话,就是“明知而不检举”。 淳于越之为愚为庸,既如上所述,李斯之建议为秦始皇所赞同而施行之,自在意料之中。于是而有“焚书”之举。由李斯的建议可见,所谓“焚书”,远不止于“焚书”而已,实为垄断舆论、以言论罪之始。后世论此事者,大都着眼于文献泯灭之可惜而忽略对言论自由之钳制,故仅以“焚书”二字概括之,实有因小失大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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