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续1 |
| 送交者: 一叶扁舟 2006年03月30日09:01:5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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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印度的社会经济与社会性质 社会经济 雅利安人是于公元前1500年左右进入次大陆的,由于他们还处在野蛮状态,所以在早期吠陀时代,尽管这些入侵者自称为“雅利安”,意即高贵的人,而当地人被他们蔑视地说成是一种黑皮肤、低鼻子、说邪恶语言的“达萨”或“达休”(男女敌人),但他们的社会经济是十分落后的。这些长于砍杀的游牧人,最初仍以畜牧业为主,他们驯养的动物有牛、羊、马、骆驼和象等,并把牛粪作成饼状充当燃料。后来,他们逐渐以农为主,懂得用两头牛牵引一张犁来耕地,用镰刀收割庄稼,但仍不忘把一部分田地或草地留下来作为牧养性畜的地方。他们也会制作战车、运物车、船、犁及各种家庭用具。金属匠制作各种铜和青铜的工具和器物,也制作各种金银装饰品。铁器也开始出现。不过,从农业和手工业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从印度河文明的余辉那里学来的,因为这是生活必需品范围,不像印章上的文字,对野蛮人来说用不用关系不大。 在后期吠陀时代,由于铁器有了一定的推广,这为开发恒河中下游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此时,农业上已用重犁耕地。据文献记载,有时竟用24头牛来牵引卧式重犁,为得是深耕。田地里有畦沟,动物肥施用已受重视,并有了一些灌溉系统。畜牧业在经济生活中仍占有一定地位,这是野蛮人的遗风。手工业较前有一定的发展,文献提到的职业比较多,如木匠、铁匠、金匠、珠宝匠、弓弦匠、织席匠、陶匠等,甚至还有制饮料的人、剃头匠、送信人、摆渡人、鼓手等。这表明,劳动分工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商品交换还处在物物交易阶段,不过,也出现了放贷牟利之人。 列国时代的社会经济有重大变化。首先的铁器使用普遍。农业方面生产水平和产量有较大的提高,水稻的种植相当普及。畜牧业仍然比较重视,各村有公用的牧场。手工业分工更加专门化,文献提到有18种手工业匠人,重要的手工业行业还组织有行会,行会的头人通常都是能接近国王的有势力的人物。列国时代最大的变化是商业特别活跃。当时有八大城市,商业在各城市的市场进行,城市之间有商路连接。商人还组成商会,目的是控制价格,谋求厚利。物物交换已被淘汰,交换媒介是银和铜铸成的货币。受人遣责的高利贷和正常的借贷都有。对外贸易也很活跃,同斯里兰卡、缅甸、西亚都有商业往来,商人通常结成商队,由保镖护送,商队的规模也比较大,这表明已有合伙经营性质。但商队的人数文献记载通常不够严肃,如《杂阿含经》中记载居萨罗国有500辆商人货车遇500群贼而免于劫掠的故事。《增一阿含经》中提到500商人入海采宝在岛上被害。此外,文献还提到波罗尼斯城有50豪族,迦毗罗卫国有500叛奴等。显然,这些数字只能供参考。古印度人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口述为凭证,书写的则无效。 孔雀帝国时代,是社会经济繁盛时代。在农业方面,水利灌溉事业较前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尤其是工商业有显著的发展。当时的首都华氏城是帝国工商业的中心,城内设有专门管理工商业具体业务的职能部门。城市的手工业者一般都住在城内的各个街坊,组成同行业公会。国内外贸易都很活跃,通常的贸易商品是王公贵族所需要的贵重纺织品、宝石、装饰品和香料等,矿产品、盐和酒之类的民需品由国王专利。此时,内陆贸易有一条从西北边境通过首都华氏城直达东方的皇路,构成内陆贸易大干线。海外贸易与斯里兰卡、缅甸、西亚、埃及和中国都有贸易往来。有的研究者认为,此时中国的丝织品已输往印度。不过,当时的商业贸易主要是为上层服务的,这歙使城市经济与农村很少发生联系,从而使农村长期处在带有农村公社残余的自然经济状态。 到贵霜帝国时代,由于该帝国包括了许多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和地区,所以帝国的建立为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提供了条件。帝国又处在横贯中亚的“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这显然有助于帝国海内外贸易的发展。在迦腻色迦时,帝国西与罗马和安息,东与中国东汉帝国都有频繁的贸易往来。印度的珠宝、香料、象牙,埃及和西亚的玻璃,以及中国的丝绸、漆器等,在东西方贸易中都得经过帝国领地,这使贵霜统治阶级和商人大获其益。贵霜制造的金、银、铜币在各地的发现,表明当时帝国的商业贸易是很活跃的。 政治制度 也是由贵族政治到中央集权制,由列国并举时的多样性到统一帝国出现后的单一性。 在早期吠陀时代,因雅利安人还处在野蛮时代,所以还存在着原始社会所特有的氏族部落组织和军事民主制机构。雅利安人的军事首领称“罗舍”,贵族会议称“萨巴”,民众会议称“萨米提”。 到后期吠陀时代,民选的罗舍已发展为世袭的君主。文献中提到有“十世相承”的王国,不过,这些小君主虽能世袭,但也有被罢免、重选,甚至放逐的情况,这说明君主的地位还不巩固。萨巴和萨米提两种会议仍存在,这是对王权的限制,也标明此时的政治制度还处在贵族政治阶段。 列国时代的政治制度呈多样化。16个大国中只有两个是共和国,其余已发展为君主国。16大国以外的小国,则多为小共和国,同时,这些小国的政治机构也形式多样,不完全相同。16大国中,摩揭陀最为强大。文献夸大说,该国统辖有8万个村镇,每个村镇都设有村长和村长领导下的村议会。此时,王权加强,但有五个国王都是靠杀父即位上台的。国王之下,有大批官吏分管行政、司法和军事,还有由村长组成的大议会。摩揭陀国还不断向外扩张,到难陀王朝时,文献记载说有2万骑兵、20万步兵、2千战车、3千战象(还有一说是8万骑兵、8千战车、6千战象、20万步兵),难陀王朝不仅统一了恒河流域,同时也初具帝国规模,不过,这个进程被亚历山大的东侵给打断了。 孔雀帝国建立后,政治制度由多样性转为单一性。此时,最高统治者国王已集军事、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并开始神化。第三个国王阿育王就自称是“诸神的宠爱者”。《摩奴法典》则宣称国王是带有人的外形的神,如同太阳,眼睛和心燃烧着,地上的任何人不能看他。国王之下设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大臣分管中央各部,地方划分为若干行省,由总督统治,总督多为王子,所以也是家天下色彩。为了强化统治,帝国建有号称60万人步兵、3万骑兵、9千头大象和1万辆战车的军队。此外,精干的密探无处不在,通过信差和信鸽将一连串的报告送交首都。维持秩序的手段是无情的,这是一个严厉的官僚政治社会,体现了开国君主旃陀罗笈多的谋臣乔底利耶的名言——“政治学是惩罚的科学”。帝王的生活也极其奢侈。据文献记载,国王行猎时,伴随国王的全是武装起来的女猎手,她们或驾驭战车,或骑马,或乘象,俨如出征一样。在举行某种宗教大典时,宫庭***队伍有用黄金和白银装饰起来的许多大象、有四马战车、有拿着盛满贵重宝石的各种黄金或黄铜器皿的侍从、还有许多水牛和驯服好的狮子和豹子等,国王通常驻被24头大象保护着。王室服务的除侍从外,还有宫女、舞女、歌手、乐师、乳媪、按摩者、看门人等。但帝王的享乐并不是高枕无忧的,国王在夜间常常更换自己的寝室,以防突然事变,这表明宫庭中隐藏着尖锐的矛盾。 孔雀帝国的君主善于采取宽猛相济、恩威并用的统治政策。如阿育王最初据说是个穷凶极恶的暴君,为夺得帝位,竟诛杀了99个兄弟。他还专门挑选最凶恶的人设立“人间地狱”,任意残害人民。在征服南印的羯陵伽国时,阿育王掳走15万人,战场上杀死10万人,还有若干倍于此的人死亡。但这次战争后,据说他表示忏悔,转而信奉佛教。这与其说是忏悔,不如说是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阿育王的统治政策确有改变,即由暴力转为精神征服,如派传教团宣扬“圣法”等。这当然是为了缓和矛盾不得不采取的一种统治政策,因为,帝国已建立,继续搞暴力征服已无必要。所以阿育王宣扬仁爱与慈悲,主张宗教宽容,不许各教派互相攻击,他曾明确地说,他关心的不是臣民信仰什么,而是他们的行为和态度。他宣扬非暴力,要求不杀生,甚至规定王室生活应吃素等。阿育王还倡导公益事业,如修路、种树、掘井、建亭等,以利行旅之便。他还改善医治病人的设备,并派官员询察民众疾苦。阿育王是古代有名的勤于政事的帝王,据说他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舍不得浪费,仍让报告者向他报告国事。为了纪念他的威望,他还在帝国各地立了许多巨大的砂石柱,这些石柱均用整块石头打凿而成,高达40多英尺,是波斯的钟形柱头,上有动物造型,柱上刻有百姓应该遵守的宗教法规。但阿育王的一切努力不可能世代相传,他的后继者们多是平庸之辈,缺乏他的统治才能。所以阿育王一死之后,帝国就分裂了,直至末帝被巽伽族出身的将军包杀。 动荡了近两个世纪的古印度,到贵霜帝国的第三王迦腻色迦时,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又进一步加强。迦腻色迦虽不是印度人,但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同样崇信佛教,并把一批出色的佛教学者招到自己的宫庭,使佛教成为帝国统治的精神支柱。但迦腻色迦也不排斥其它宗教,贵霜帝国的钱币背面有希腊的、两河流域的、波斯的和印度的神像,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帝国的统治,或者说他不能不利用各地的神来作为其帝国政治统治的精神工具,不能不采取兼容并包的宗教政策。不过,尽管他设法缓和帝国存在的各种矛盾,但贵霜帝国依然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帝国,迦腻色迦本人就是死于非命的。 社会性质 多分裂少统一的古印度是什么社会性质,当然只能从其短暂的统一时代去考察。一般认为,孔雀帝国是奴隶社会,贵霜帝国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但实际上这个问题也存在着意见分歧。 从土地制度来看,孔雀帝国的土地表面上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是分三类:一是国家和国王占有的土地;二是僧俗贵族占有的土地;三是农村公社占有的土地。国家的土地是指全国的山林、水源、地下矿藏、无人占有的荒地和农田,这类土地的耕种者对份地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要向国家纳税;国王的土地是指其直接经营的王庄,其收益归王室,王庄上的劳动者是奴隶、雇工、罪犯,这些人不占有份地,由王庄视其劳动情况发给口粮或工资。僧俗贵族的领地也有两种情况:一为封邑,即国王赐与的土地,这类土地可免税,也可继承,但无所有权,不得买卖和转让;二为直接经营的私人农庄,这种土地一部分由自己的仆人和奴隶耕种,一部分交给雇工耕种,这种土地可买卖和转让。农村公社占有的土地情况也不同,一为公有制;二为公私并重,即水源、森林等属公有,份地则分给每个家庭使用,村社社员要向国家交纳赋税。此外,经济发达区也有小土地所有制。 从奴隶制度来看,孔雀帝国之前是家内奴隶,是小农带着奴隶种地,或小农种地奴隶送饭。孔雀帝国时,王庄和贵族领地有生产性的奴隶。从《摩奴法典》可知,奴隶来源大体分七种:战俘、家生的、买来的、授赠的、继承的、为取得给养自愿的、犯罪的。但帝国对奴隶也有种种规定:一是雅利安人一般不允许沦为奴隶,如出卖或抵押孩子为奴隶的家长,要受处罚;二是出身雅利安人的奴隶,应由其亲属尽早赎回,以恢复其自由身份,非雅利安人出身的奴隶,也不能随便虐待,如让奴隶搬运死尸,清扫粪便,或打骂奴隶,破坏女奴隶的贞操等,就要给受害奴隶以自由,所以有人说这是温和奴隶制。有的长期研究古印度史的权威专家甚至认为,奴隶在生产领域的使用规模也是有限的。这样,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在生产领域使用有限,就意味着奴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不占主导地位,或者说这个社会不是奴隶社会。所以,这个问题还有待深入探讨。 四、多种姓与多教派 种姓制度 这是古印度的特产,西方人通常称此为“卡斯特制度”,印度人称此为“瓦尔那制度”,瓦尔那意即颜色、品质或肤色。这种制度在早期吠陀时代就萌芽了,进入次大陆的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即把自己当作高中贵者集团,而把当地居民称为“达萨瓦尔那”,意即敌对集团。随着雅利安人的内部分化,部落中出现了平民与贵族的差别,平民称为“吠舍”(vis氏族成员的意思),贵族称为“罗舍尼亚”(kajanya,意即发光,引申为显贵的意思),后贵族内部又分化为军事贵族和祭司贵族,这样就形成四个种姓的胚胎。 到后期吠陀时代,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婆罗门教的形成,四个种姓的(或四个瓦尔那)制度也正式形成。显然,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一分为二,以及雅利安人内部的贵族与平民、军事贵族和祭司贵族分化的结果。当然,雅利安人对这种姓制度的形成也有一套说法。他们说梵天口创婆罗门、臂创刹帝利、腿创吠舍、脚创首陀罗。所以,婆罗门教的典籍给四个瓦尔那规定了不同的地位、权利和义务。 第一种姓是婆罗门(Brahmana,意即梵天所生)。他们主管宗教祭祀,属特权贵族阶层。他们垄断了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力,而且其中一些人参与政权。 第二种姓是刹帝利(Ksatriya,权力意思)。他们是从“罗舍尼亚”发展而来的军事行政贵族集团。他们的基本职能是充当武士,国王也属于这一种姓。 第三种姓是吠舍。他们是雅利安人的一般平民,主要从事农、牧、工商,吠舍中有富人,也有穷人,他们在政治上无特权。 〖文章来源: 春秋中文网 古印度历史简述 Wg48Sj〗 在四个种姓中,前两个等级是统治阶级,后两个等级是被统治阶级;前三个等级有公民权,后一个等级无公民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念念有词的婆罗门是第一等,而掌握军政实权的刹帝利是第二等呢?这是由于婆罗门是“王者师”,一个婆罗门可以是几个国王的顾问,带有国际性,而刹帝利只是一国之主。另外,婆罗门念咒、占卜等方术也影响着国王的行政及军事行动。此外,首陀罗也不等于是奴隶,也有雇工等。所以种姓制度不是阶级划分,而是一种等级制度。 种姓制度在列国时代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引起的。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就是四个种姓的人都有贫富分化的现象,因而原来的种姓地位就不一定能反映一个人的实际阶级地位。从婆罗门来说,他们本是神权贵族,此时却有一些婆罗门从事农业,有的甚至穷的只有两头牛。还有许多婆罗门当了医生、信差、税吏、樵夫、商人、牧人、屠夫、侍卫、猎人、木匠。也有些婆罗门以赌博、讨好他人、斗鸡斗狗、演口技、算命相面、施魔术等手段谋生。刹帝利随着王权的加强和战事的频繁提高了社会地位。但也有地位下降的人。如有些刹帝利不得不从事农业和商业,有一个刹帝利王子甚至先后当过陶工、编蓝匠、花匠、厨师等低等职业。吠舍本是一般平民,但此时有一些吠舍经商致富,成为拥有大量财产的富翁,据文献夸大性的记载,有一个吠舍死后竟遗留下纯金8万斤,这些大财主还恃其财富跻身于统治者行列。当然,大部分吠舍则贫困化,甚至与首陀罗等级的人为伍。至于地位最低的首陀罗,其中也有少数人发了财,还成了富有的施主,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社会上受尽歧视和凌辱,生活极度艰难。从以上情况来看,四种姓与社会实际情况有不相符合之处,或者说势力日益强在的刹帝利和吠舍上层,对于婆罗门高居于其上的特权地位越来越难以容忍。至于受尽欺凌之苦的吠舍下层和广大首陀罗,对这种所谓的前生造定的社会秩序当然更不满意。所以,种姓制度便成为当时社会的众矢之的。 到孔雀帝国时代及其以后,种姓制度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具体表现:首先是种姓制度更加森严。此时的法经与法典严格规定了各种姓的职业,并强调职业的世袭性,严禁低种姓从事高种姓职业,但允许高种姓的人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从事低种姓的职业谋生。同时,要求各种姓的人在种姓内通婚,如果不得已而与其他种姓的人通婚,只许高种姓男子娶低种姓女子,此种婚称之为顺婚,反对高种姓女子下嫁低种姓男子,这种婚称之为逆婚。在法权方面,对四种姓之间有不同的规定,即前三种姓与首陀罗种姓之间在法律关系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仅以侮辱罪而言,婆罗门侮辱首陀罗只罚款了事,但首陀罗辱骂雅利安人要割掉舌头。在宗教生活方面,首陀罗无权参加宗教生活,偷听者往其耳中灌熔化的锡或蜡,偷诵吠陀经的要割舌头,偷记吠陀经的要将其身体劈为两半。所有这些规定目的是为高级种姓的特权利益服务的。其次是种姓制度更加复杂化。种姓制度具有种族歧视性和排外性,不适应帝国的需要。为了适应形势,婆罗门教对种姓制度也做了一些补充和解释。即四大种姓仍是基础,但同时也承认了许多“杂种姓”。这样,不同的职业集团、不同的部落或民族就可以被安排在这些杂种姓里,像波斯人、希腊人、塞种人都被解释为堕落的刹帝利,因为他们是入侵进来的武士阶层,又是外族。此外,还有那些放弃本业的、违反禁婚规定的种姓,所以《摩奴法典》提到的杂种姓有几十种之多。同时,因强调职业的世袭性,在吠舍和首陀罗中又衍生出不少职业集团或新的种姓,加上落后的山林部落的居民,这样,在《摩奴法典》中提到的新的种姓多达50余种,印度人称这些集团为“迦提”(jati)。这些迦提的地位有高有低,地位最低下的、最受歧视的是旃荼罗,他们可能是落后山林部落的居民,被视为不可接触的溅民,只能从事搬运尸体之类的工作,只能穿死人的衣服,用破容器吃饭。如碰上他们则是不吉利,所以他们行走时必须“击木以异,人则识而避之”。这些溅民据学者们估计,今天在印度仍占总人口的1/7。 宗教信仰 古印度也是一个多宗教教派的社会。在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是原始社会式的自然崇拜,崇拜的主神竟多达3399位。到后期吠陀时代,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和国家的出现,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婆罗门教也形成了,婆罗门教有一套比较系统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教义。其具体内容一是最高信仰为梵天。认为梵天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和创造者,宇宙万物和人的“自我”(即灵魂)都来自梵,人们只有通过抑制七情六欲,超脱现实的苦和乐,虔诚信仰梵天,才能使自我复归于梵天,即达到婆罗门教的最高理想境界——“梵我一致”。二是吸取了土著居民的灵魂轮回转世的宗教观念,创造了“业力轮回”的理论。所谓“业力轮回”,就是人在现实生活中必造业,一造业必有果报,有果报就要经历灵魂的轮回转世。而轮回转世的好坏,则取决于前世的善行或恶行,即现世的境遇都是前世善行或恶行的果报。三是婆罗门教还为各等级制定了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达磨”(法)。认为凡是遵守达磨的,死后可升天,不遵守者则转生为首陀罗或动植物。此外,婆罗门教还大力宣扬神创四种姓说,力图说明四种姓是神意决定和永恒的。 婆罗门教的经典是《吠陀》,意为知识和学问,共有四部,即《梨俱吠陀》、《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其中《梨俱吠陀》最古,反映了雅利安人侵入次大陆后在野蛮时代的情况,后三部反映的是雅利安人国家产生及迈入文明的情况,所以有早期吠陀时代和晚期吠陀时代之称。除四部吠陀外,还有解释吠陀的典籍或散文式的辅导材料,即《梵书》、《森林书》、《奥义书》。 婆罗门教虽然认为梵天是宇宙万物最高主宰,但并不是一神教,被承认的神多达几千万种。有的神样子很怪,如“毁灭之神”湿婆,形象五面四臂。可能是由于神太多,太拥挤,无处不在,所以婆罗门教对神不立偶像,也不建神庙,这与埃及和西亚的宗教显然不同。婆罗门教崇拜的方式主要是祭祀,供品有粮食、奶、肉等,最上等的供品是用山果酿成的酒。这与其说是神爱喝酒,不如说是印度人爱喝酒。 到列国时代,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货币不仅起着衡量商品价值的作用,而且也起着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人的价值尺度的作用,出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观念。当时的文献就提到,“谁有财富,谁就有朋友;谁有财富,谁就有亲戚;谁有财富,谁就是世界上真正的人。”这就使婆罗门教受到了冲击,如前所叙,掌握军政大权的刹帝利和部分发财致富的吠舍对婆罗门高居于其上的等级制度已不能容忍,要求改革婆罗门教。于是,古印度在列国时代也出现了类似古代中国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情况。据文献可知,当时的教派竟多达96个,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佛教、耆那教、顺世论等教派。关于顺世论,我们在后面的文化部分中加以介绍,耆那教等不做介绍,只重点介绍佛教。因为此时虽然教派很多,但讨论的核心是如何脱离现实,这与中国在战国百家争鸣时期讨论的主题——如何改革现实正好相反。 佛教 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其创始人是乔达摩·悉达多(公元前566—486年),又称佛陀或释伽牟尼,意即释伽族的圣哲,他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王子,传说他结婚较早,但29岁时才得子,就在这一年,他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离家出走,过起禁欲主义式的。所以要这样,是因为他发现人有生、老、病、死等痛苦,故出家修行。一位王子,苦行6年,皮包骨头,后在一次长达7天7夜的苦思瞑想后,终于大彻大悟,得道成佛。接着他在恒河流域传教40年,80岁逝世。关于他得道成佛的传奇故事当然是其信徒的虚构。因为佛教产生的原因我们已知道,是反婆罗门教的产物,而非某一圣哲一时的大彻大悟。佛教提倡“众生平等”,力图打破婆罗门教的种姓界限,这实质上代表的是刹帝利和上层吠舍的利益。 佛教的教义是四谛,即四条神圣的真理。四谛有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谛是说人生有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等;集谛是说人所以有多种痛苦,其根源是由“欲望”造成的;灭谛是说既然苦因产生于欲望,那么,灭苦因就要灭欲望,这样才能达到超脱的理想境界,即“涅磐”境界;道谛是指达到“涅磐”境界的具体方法,即修道的八种方法,又称八正道,即“正见”(正确的信仰)、“正思”(正确的思维)、“正语”(正确的言论)、“正业”(正确的行动)、“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思想)、“正定”(正确的自我专心)。 四谛论教义还包括“十二因缘”,这是集、灭二谛的具体说明,其主要内容是说人生有十二个互为条件和因果联系的环节。即:“无明”(愚味无知)、“行”(善恶行为)、“识”(精神活动)、“名色”(精神和肉体的统一)、“六入”(眼、耳、鼻、舌、身、意)、“触”(接触事物)、“受”(感受苦乐等)、“爱”(贪欲)、“取”(追求取著)、“有”(生存环境)、“生”、“老死”。其中,1和2是前世因,3至7是现世果,8至10是现世因,11和12是来世果。这样流转不息,就构成前世、现世、来世这三个世和前世因与现世果、现世因与来世果的二重因果的业报轮回。说得简单些,就是指人生之苦都源于“无明”而引起的造业果报,进而生死轮回不息,因而只有消灭“无明”,皈依佛教,才能得到解脱或超脱轮回,达到不生不灭的“涅磐”理想境界。
释伽牟尼逝世后不久,他的弟子们在摩揭陀国(阿舍世王时)举行佛教第一次大“结集”,结成佛教经典——“三藏”中的经藏和律藏,这是原始经典。公元前386年,为排解教派纷争,在吠舍厘城召开佛教第二次大“结集”,进一步修订了佛经。阿育王时,在首都华氏城举行佛教第三次大“结集”,为最后定型的佛教经典(经、律、论三藏)奠定了基础。此时,佛教不仅是阿育王帝国的国教,而且开始向国外传播,成为世界性宗教。贵霜帝国时,佛教分裂为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大乘即宽广的解脱大道,小乘是大乘对早期佛教的贬称,即解脱之道狭小。两大派何为正统,或者说那个更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这是帝国必需考虑的事情。于是迦腻色迦举行了佛教的第四次大“结集”,编纂了经、律、论三藏经典,定大乘佛教为正统,并在首都富楼沙建佛塔和寺院。从此,大乘佛教居于主要地位。 大乘佛教能够成为正统,简单说它更适合统治阶级需要,具体说它与小乘佛教有如下不同之处:一、在宗教学说体系方面,小乘仍墨守释迦牟尼的遗教,不拜偶像;大乘虽承认早期佛教的经典,但接受了外道思想,注重宣扬神,把释迦牟尼奉为创世的最高神,并造出各种偶像加以崇拜。二、在修道途径和目标方面,小乘主张众生自度,即通过自己修行最终进入涅磐境界,但不能人人成佛;大乘则主张兼度,即佛教徒不仅要自己解脱,还要帮助别人解脱,即“普度众生”。它还主张只要虔诚信佛,人人都能成佛。三、在宗教理论方面,小乘主张“我空法有”(我是主观,法是客观);大乘则主张“我法皆空”,即主、客观的真实性都否定。此外,小乘佛教的教徒往往是乞食于村邑,宴息于林泉;大乘佛教的教徒有的已是特权阶层,用不着过苦行僧生活。总之,大乘佛教更唯心,更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所以不仅在古印度占主导地位,而且在亚洲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佛教的传播基本上分为南传和北传路线。 南传路线从阿育王开始,先传到斯里兰卡,4—5世纪时由斯里兰卡传到缅甸,11—12世纪传到泰国,以及柬埔寨、老挝,并都被奉为国教。 北传路线也从阿育王开始,先传到中亚,公元前1世纪前后传入我国新疆。公元前后,佛教由新疆传入我国内地汉族地区。公元4世纪,佛教由中国传入朝鲜,5世纪初由朝鲜传到日本。越南的佛教,大约在公元2世纪由中国内地传入。北传佛教一开始是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兴起后在东亚各国得到广泛传播,并占主要地位。 公元7世纪前期,佛教由印度和中国内地先后传入我国西藏地区。并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西藏佛教。西藏佛教又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属大乘佛教,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群众性,传遍整个藏族地区。蒙古族信仰的佛教是元朝忽必烈从西藏接受的喇嘛教。公元1260年,忽必烈封西藏喇嘛教教主八思巴为国师,定喇嘛教为国教,这是蒙古族接受佛教的开始。以后,佛教只是在西藏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汉族和蒙古族地区则没有达到如此高的地位。据专家考察,4世纪时,我国西北部有9/10的居民信佛教,6世纪时,我国南部的居民也开始信奉佛教。700年左右的唐代,佛教在中国达到繁盛。以后,由于寺院拥有大量财富,众僧尼脱离民族经济,引起官方妒忌,招致迫害。据记载,841—855年期间,有4600余所寺院和4万余所祠庙被拆毁,26万多僧人被勒令还俗,经唐代这次打击后,佛教与道教和儒家学说一样,仅仅成为旧中国统治阶级的精神工具之一。 需要说明的是,古印度是佛教的故乡,但最后在印度让位于婆罗门教。其原因主要是12、13世纪时,中亚伊斯兰教诸王侵入印度后,认为佛教对他们的军事封建贵族政权不利,并从宗教偏见出发,对佛教徒及其寺院采取镇压政策,从而使佛教在印度本土遭到了全面的溃灭。至于婆罗门教,这是古印度的顽症,加上它不立偶像,不建神庙,看不见,摸不着,不好消灭。当然,佛教在印度也不是完全不存在。据专家估计,印度现有印度教徒2亿多人,锡克教徒300多万人,耆那教徒100多万人,佛教徒有近百万人,犹太教徒两万多人,基督教徒400多万人(主要是欧洲人)。今日的印度依然是一个多种姓和多教派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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