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土与疆域的区别 |
| 送交者: testy 2006年09月30日09:35:07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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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君劢等人搞的ROC宪法中对领土与疆域的界定不甚明确,也难怪陈吕要拿出来吵吵。下面几段摘自葛健雄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也是N年前的东东,或许有其时代背景)。目前大陆对台湾似乎还是只有老老年的羁縻一招,羁者临之以威,縻者诱之以梨。 == 所谓疆域,就是一个国家或政治实体的境界所达到的范围,而领土则是指在一国主权之下的区域,包括一国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 领土是以明确的主权为根据的,但疆域所指的境界就不一定有非常完全的主权归属。例如历史上的中原王朝除了拥有主权很明确的正式行政区以外,往往还有不少属国、藩国、羁縻[jímí机迷]单位等各种附属的、接受监护的或自治的区域。王朝在这些区域之间的地位和作用千差万别,有的能拥有完全的主权,与正式政区相同;有的只能部分控制,或者不能稳定地控制;还有的只是名义上的归属,与外国并无二致;要根据完全的主权标准来确定疆域的范围就很不容易。 疆域一般只指表层的陆地和水面,不像领土这样延伸到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这是由于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这样的延伸还缺乏实际意义,所以人们不可能对这些延伸部分产生主权意识。例如在没有任何飞行器的条件下,就既不可能进入别国的领空,也不必担心本国的领空受到别国的侵犯。在地下矿藏还没有充分利用、开采技术相当落后的条件下,也不会存在本国的底土受到别国算计的可能性,当然就没有明确底土归属的必要。 领土一般有明确的界线,即使是一些未定的和有争议的地区,争议双方总有各自的界线。而疆域的界线却往往很不明确,即使当时也是如此。由于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生产手段落后,或者处于游牧、迁徙状态等原因,一个政权往往并不清楚自己的境界究竟在哪里,相邻的政权之间也没有意识到有划分界线的必要。还有些政权的边境是高山、丛林、荒漠、冻土等无人区,与其他政权完全隔绝,这些边境的界线在哪里就很难判断。 领土的拥有者一般都有明确的领土意识,疆域的拥有者却未必有这样一种主权意识,而往往根据各自的标准来决定哪里属于自己的疆域。在相当长的年代里,中原王朝的统治者和信奉儒家学说的学者都认为:中国是天下之中、文明的中心,中国的皇帝就是君临天下、拥有一切的最高主宰;“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因此王朝的疆域范围不在于实际上应该到哪里,而是皇帝接受到哪里,或者是哪里的人有资格作皇帝的臣民。被称为“夷”、“狄”、“戎”、“蛮”的人是所谓“天子不臣”的对象,是没有资格作皇帝臣民的,所以不能算“中国人”,他们居住的地方也就不能算“中国”的疆域,只能是“化外”。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明明当时的朝廷已经控制了这些政权,或者管辖了这些地区,统治者却偏要说它们“不通中国”、“非我朝所有”,在列举自己疆域范围时不把它们算在内。 还有的人用文化标准来判断疆域的范围,认为只有接受了汉族文化或儒家文化的地区才能算是中原王朝的疆域,否则就不能算。这就完全混淆了概念。历史上的朝鲜、越南由于长期受到中国文化的熏陶,与汉文化区有很多相似之处,而西藏却由于本地民族一直聚居,外来文化不易传入,与汉文化区差异很大。因此在封建时代,的确有一些人念念不忘朝鲜、越南曾经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的历史,却把西藏当作外国。但事实是,朝鲜、越南早已成为独立国家,而西藏从13世纪以来,始终是中原王朝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对当时人的言论也要作具体分析,不能简单照搬,更不能认为连当时人们都不承认的地方就肯定不是这个政权的疆域。 领土或国土是对国家而言的,它的前提是国家的存在,在还没有国家存在的时间和地区自然也就不存在领土或国土。疆域则并不一定指一个国家,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一些地区性的、民族性的政权实体,甚至一些部落或部落集团,它们实际占有的、控制的地域范围都可以称为疆域。 正因为有这些区别,我们在本书还是沿用了传统的名词“疆域”,而不是用今天通行的“领土”。 疆域种种 从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权形式、行政制度、管辖办法的具体情况非常复杂,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差别也很大,疆域的定义很难确定,也很难一概而论。但对疆域的主要类型还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正式行政区 无论是中原王朝,还是地区性、边疆的政权,这都是它们疆域的主要的、基本的部分。一般设置于农业区或半农半牧区,有正式的、分级的行政机构加以管理。这些机构都有固定的或经常性的驻地和明确的管辖区,对区内人民登记户籍,征集赋役和税收,执行法律。最高统治者拥有对内对外的全部权力。从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以来历代设置郡、县(侯国),或州、道、路、府、行省(省、布政使司)、厅的地区,除少数例外,一般都是正式行政区。 (2)特殊行政区 在边远地区、新控制或占领的地区、非汉族(或非本民族)聚居区所设置的行政区,统治者给予一定的优待,实行比较松散的管理,如减免部分或全部赋税,不进行经常性的户籍登记。这些单位的名称与正式行政区相同,长官也由中央或上一级政府任命。这种单位往往是一种过渡形式,等条件成熟后就会改为正式行政区。如西汉时在西南和南方新占领区设置的“初郡”,历代在边远地区新设置的行政单位等。 (3)军事驻防、屯垦区 在边疆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以控制、监护、管理当地的政权或一部分行政事务的区域,如汉以后的西域都护府、西域长史府,唐代的大部分都护府,明代缘边的卫、所,清代的将军。这些单位都固定或经常性地驻扎军队,实行屯垦,有明确的防区或辖区,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但对辖境内的行政和民事部分行使权力的方式就很不同:有的还保留当地的自治政权,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有的完全不负行政责任,而由中央政府委派的另一套行政系统来管理;有的同时兼管民政,因而与上述特殊行政区并没有什么区别。 (4)民族或地方自治地区 在少数民族、非汉族聚居区或新控制的地方政权范围内设置的行政区域,有的就保持了原有的机构和名称,有的作了一些改变。这些区域的共同点是:长官实行世袭,或者按照当地原有习惯产生,但必须得到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批准或确认;长官可以保留原来的称号,但必须承认臣属的地位;可以有自己的军队,但对外的军事行动必须得到上级政府的批准,或者接受上级政府的调遣。它们对内部有自治权,但自治的程度各不相同,有的完全保持原有的民政系统,实行原来的行政制度,对中央不承担赋税和劳役,中央不派驻官员,或者只派起顾问和监督作用的官员;有的就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派员担任副职,并承担一定的赋税和劳役;有的只能管辖境内的本民族人口,或者只能保持本民族的习惯治理,而对非本族人口和新实施的法令就不能干预。至于那些只保留了原来的首领名义和经济特权,而不再给予任何行政权力的单位,或者仅仅接受了中央政府的名义,而实际完全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单位,就不属于这一类型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区域的情况相当复杂,又经常发生变化,同一个区域的不同地方、不同时期都可能属于不同的类型,因此必须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也不可一成不变。 (5)实际统治区 一个政权或政治实体实际上控制的、得到相邻政权实际承认或没有受到干预的区域。由于特殊的生产方式、经济落后或范围有限,这类区域内部一般没有行政区划或机构,治理的手段也很原始、简单。有的还有很大的流动性,没有固定的界限,如北方的游牧民族政权,南方的部族统治区,边远地区的民族政权等。 确定一个地方是不是属于某一政权的疆域,不能只看名义,而应该看实质。不能从封建的正统观念和狭隘的民族观念出发,而应该站在今天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用唯物辩证的观点作实事求是的分析。 对历史上的“称臣纳贡”,一般不能作为归属的根据。 所谓“称臣纳贡”大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小国与大国的关系,如明、清时的朝鲜,多数年代都是向中国称臣纳贡的,在形式上连新君登位也要向中国报告以便得到认可。但实际上朝鲜有自己完整的国家机构,它的内政不受中国的干涉。它对中国称臣主要是出于对大国的敬畏和文化上的传统习惯,是为了获得安全的保证和合法的延续性。在经济上也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进贡与赏赐往往是后者的价值高于前者,至少也是相等的。的确有的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后完全服从朝廷的旨意,自愿处于从属地位。但中原王朝由于国防安全、经济利益或文化差异的考虑,宁可保持大国与小国的关系,而不愿接纳为自己的疆域,如西汉后期汉朝与匈奴的关系。至于有的政权在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后完全失去了主权,成了王朝统治下的自治地区,那就是另一种性质了。 第二种是以称臣纳贡为手段的通商贸易。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和外国商人,为了获得必需的物资或增加贸易量,往往会以进贡为手段,换取中原王朝的赏赐、免税特权或进出口的特许。这是由于正常的贸易经常被禁止,或者得不到合法的保护,而以进贡的形式不仅迎合了统治者的自大心理,而且有厚利可图。并不是这些“进贡”都代表了进贡者所在的国家,更不说明这些国家都成了中原王朝的属国。 第三种纯粹是中国统治者的一厢情愿:对方完全是以平等身份派来的外交使节或贸易代表,中原王朝却非要称之为朝贡。这只能证明封建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愚昧无知。鸦片战争前来中国的西方使节几乎没有不被称为“进贡”、“朝贡”、“请封”的,我们自然不能因此就认为当时的葡萄牙、英国、意大利等都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 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羁縻政区,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羁”,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要“縻”,以经济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这是中原王朝在新征服区和非汉族聚居区设置的特殊政区,虽然也用正式政区一样的名称,但一般不派遣行政官员,而由当地民族的首领世袭,也不征收赋税徭役。由于羁縻程度、时间长短、周围形势和历史背景等都不相同,所以有些羁縻政区实际上已成为民族自治地区或特殊行政区,有的则仅仅处于称臣纳贡的阶段,有的甚至只是偶然发生过联系,不能作为疆域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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