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煎熬:“九一三”抓大小鬼 新刑法实施前的急判,申诉无门 |
| 送交者: dengfubi 2006年10月06日13:22:02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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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牢里的生活真是度日如年,外面的阳光特别吝啬,总不肯照进这个阴暗的角落,潮湿腐烂的气味,笼罩着这几平方米的石砌牢房。外面关的小偷扒手不是吹嘘“手艺”,就是讲如何享受吃和色,没得吹了就逮虱子混光阴。我一个人在里面听到的、看到的都是恶心事。而且,我自关进去后就无人过问了,好象是人间消失了样。三十来天独守“空房”呀,无聊至极。他们真的把我遗忘了?不可能!别人处心积虑地找我的岔,能轻易放过我么? 经过月余的精心策划(不知他们耗费了多少人力财力),八方收集,编造、罗织罪名,一台精彩绝伦的好戏开场了: 一九七0年十月底的一天早晨,天气晴朗,早早地公安就给我送饭来了,与往常不同,一个馒头一碗稀饭,外加几片咸菜。我正想今天怎么对我这样好?送饭的公安就发话了,叫我赶紧吃,吃完后将我私人的东西收拾好。我边吃饭边想,既然叫收拾东西,说明这个黑牢我不坐了,但不会放我回家的,他们费了那么大的心血来对付我(从北京学习班开始),决不只是关我个把月了事了的,唯一只有抱定逆来顺受的思想准备,看他们到底要搞啥子名堂。 吃过饭不到十分钟,一队解放军全副武装地进到公安局的坝子里,门外的嘈杂声也越来越大。在一个军官(军管会的)的命令下,公安才将两重门锁打开,叫我只身徒手出来。我走出来一看是“市中队”的解放军,领队的是原市中队的司务长李某某(是在我进京学习期间被提升为中队长的)。我问他是带手铐还是要捆?他露出很难为情的样子,叫我上车坐下就是。公安局大门外停着一部大货车,我向货车走去。 突然听到我最熟悉的声音在喊我,我急忙打量四周,寻找分别近年的妻子,我朋友的妻子李淑芬接着喊: “谢英富,你爱人和娃儿都来看你来了。”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泪流满面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差点我的眼泪就要流出来了。但我不能哭,硬着心肠叫她们回去,带好我们的儿女,不要管我。 “将反革命分子谢英富揪出来!”随着这声吆喝,一个兵抓我一支手,我被弄来站在台下后,听到台子上宣布:由城区公社系统的工农兵医院的徐文都上台揭发控诉反革命分子谢英富的滔天罪行。隔了好一会(冷场),才听到徐文都发言。原来他是上台后竟当众在向当时宜宾的当权者作严正声明:稿纸是你们事先写好硬要我上来念的,我是党员,只有组织服从,但不是我对谢英富的揭发控诉,今后概不负责。这可是解放以来,前所未有的奇闻吧?!哪有揭发控诉罪犯的人不仅不愤怒,反而当众声明他是被逼上台扮演揭发控诉人的,也许这场闹剧的编撰和导演做梦都没有想到的负面效果吧?! 徐文都发言后,就宣布对我的“逮捕”。解放军给我带上手铐,押到台子底下坐着。我刚被押进台子底下,外面就开始念“逮捕通告”,即给我编造的“十大罪状”,并发至全川张贴公示。此时,天色突变,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将参加万人大会的人群淋得铺山的跑,我在台子底下差点大哭狂呼“老天有眼啊”!心想,连老天爷都知道我冤枉啊,真是应了“天怒人怨”的老话了。原来听说过《窦娥冤》,老天爷为抱不平发怒,夏日六月竟飞大雪示愤。难道今天能是“巧合”?深秋近冬的天气下雪没什么惊奇,可瓢泼大雨的景象则不多见了,而且,早不落,迟不落,叫把我押下去,进入淋不到雨的台子底下就大雨倾盆,人世间的事就有那么怪,不然为啥这泼大雨把会场冲散后,一会就雨过天晴了呢?过了若干若干年,至今我都没想通“公捕”我时出现的天象(也许冥冥中……)。万人公捕大会“胜利”结束了,在押我进宜宾市看守所的途中,看到满街被雨淋得稀烂的横幅和标语,心里真不是滋味,老天爷也太不给人家的面子了。 一进看守所就见到我的老对头,红色派“政法兵团”的头头王明(对立派的一个头目,看守所所长)。他一见我就阴阳怪气、皮笑肉不笑地说: “谢司令,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啊,可惜在这种地方见面,真是难为你了。” 我深知此人仗势有点文化,做事说话都很刻薄,人到矮檐下了,你能把他怎样?要依我以前的脾气,我肯定会回他一句“龙游浅水”什么的来反唇相讥他的,现在,则只有忍气吞声算了,不搭理他是最好的无声抗议。他见我不理睬他,一下子他的幽默感也没了。 我被关进了“东三仓”。里面先就有七、八个人,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屎尿味,我没理睬原来关的人些,对直就走到最里面的角落,倒头就睡。听到有人发音了:这人(指我)咋个不懂规矩,一进来就跑到里面去睡了,喊他出来挨着甑子(即便桶的俗称)睡。另有两人(可能其中一人是仓头)叫发音那人少屁话,叫其他的人不要惹我,说我是造反派的大头头,原来还管过“群专”,对进闷子(这是黑话,泛指关押人的地方)的人比较讲理,不乱打人的。我仍闭眼憨睡,根本不理睬他们。人就是这样,没被定性前心里总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加之恶劣环境,再困也睡不着,一旦被定性了,心里反倒平静不少,毕竟知道人家要用什么罪名来整你了,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好好睡一觉再说。 不知睡了多久,正在云里雾里酣睡,突然有人在推我,说叫我出去。我翻身起来,看见牢门大开,任某某(也是红色派的公安人员)横眉恨眼地吼到:“30号出来!”(那时进了监牢的人,不仅失去自由,就连姓氏名谁都失去了,又号码来代替) 一时我还没弄清楚他在喊谁,坐着望着他。他用手指着我吼到:“喊你出来,听不到呀!” 这下我明白了,“30号”就是我,他在喊我出去。于是我穿好鞋,几步就往外跨,突然牢门迎面向我砸来,好在我反应得快,两步避开,不然脸部或脚就要被砸伤或夹住,这可比以前传说中的“杀威棒”还厉害,根本就不把人当人对待,我也没好气地吼到:“做得那么凶干啥子!” “进出仓门要喊报告你都记不到啊?这是什么地方?不是茶房酒店,你给我弄清楚点,哼,你还那么嚣张,我看你还嚣张得到好久。”他边说边又把门打开,叫我出去。 在看守所办公室对面的一间提讯室里,又遇到一个对头罗由海(也是对立派的)。他一副严酷的面孔怒视着问我: “你叫什么名字,性别,年龄,民族?” “谢英富,男,30岁,汉族。”我一一作答,他也逐项在记。 “你知道你犯的是什么罪?”他又问。 “我就是还没搞清楚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逮捕通告上指的那么多罪,你还敢说没搞清楚到底犯了什么罪,看来你是要顽抗到底喽,我现在告诉你,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从前那些派头给我坷倒(收拾的意思),你的罪行严重得很,为啥子要开那么大的会来公捕你?你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你只有老实交代,低头认罪,可能还保得住命,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我是专门办你案子的,是受军管会指派来办案的,你要搞清楚。进了看守所,就得好好反省自己的罪行,办案人员来提讯你,就得如实交代,不能像你刚才那种态度,连犯什么罪都说搞不清楚,你确实嚣张(可能任启富把刚才我与他对吼的情况告诉了他),还以为你是司令、常委?老实告诉你,你是罪犯。你不要认为不交代就定不了你的罪,我明确告诉你,你不交代,没有口供我们照样要重判你,我们可以认定,懂不懂?就是不一定要你承认,我们认为有就是有。今天看来你的态度还没端正,先要把你的态度整端正再说。下去好好想想,过了此店无好酒,过了此渡无好舟哟。”(看来他的诗性发了)审讯序幕就此拉开。 回到“仓”里不少人问我挨打没有?我说他们敢吗!(其实他们有什么不敢,好戏还在后面呢)有人给我说,刚才来提我那个叫任干事(其实我连他的名字都早知道)恶得很,千万别惹他,其实他是个监内管伙食的,他来提人要特别注意,谨防手脚被铁门夹伤。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个没完,都表现出一种关心我的样子,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说他们的,听不听由我,反正不伤害别人就是了。 第二天就弄我回城区公社系统去批斗,这次押送我的兵动真格的了,用绳子捆得我像五月间的粽子,痛得我钻心透骨,不一会手就肿起很高。事情到了这一步有啥办法呢?只有咬紧牙关硬撑着。至于批判斗争我些什么,一概不知道,随便人家说去好喽。一声“打倒反革命分子谢英富的嚣张气焰!”把我从恍惚中唤醒,啊!原来是在打我的嚣张气焰,看来他们配合得还可以吗。 最大的一次批斗会是在宜宾市川剧院开的,由于捆得太紧(前次捆破皮的地方再经绳子一勒,就伤上加伤了),痛得我尿都快流出来了,到了川剧院实在憋不住了,只好向押我的兵哥讲,我的尿憋不住了。有个战士向另一个战士说让我去解手好了。可另那位战士都不准我小便,我硬是憋不住了,再向他们说明,再不让我解手,尿就要流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先同意我解手的战士才带我到厕所门外,将两手交叉处的绳子解开让我去小便。由于手被捆得麻木了,行动很是不方便,差点尿就真的洒在裤子上了。解完小便那个战士又用绳子捆我,另外那个战士嫌他捆得不紧,他就来捆。他真下得了手,绳子在我手上勒了又勒,交叉好后还用肩顶着我两手往上抬(紧绳子),直将我手提到后颈窝下为止,痛得我钻筋透骨极难忍受,真恨不得地下有条缝让我钻进去。特别是绳子解开后又捆,血液刚流通又阻断是最难受的,那个痛比死还凶,要不考虑到“不明不白”,我真想一头碰死了事,免得受这些活罪。更可恼的是他边捆边骂“老子看你有多嚣张”。解放后从我当儿童团长起,看到的镇反、肃毒杀人不少,就是对执行死刑的犯人,也没有这么狠心对待的,这肯定又是罗某某造的孽,我和这个军人无冤无仇,他真会那样恨我?天才晓得。 所谓批斗,都是些不伦不类的东西,甚至有人将社会上江湖艺人编唱的“百子歌”拿到批斗会上批斗我。该人是我原公社革委的一个办事员,为表示他与我划清了界限,竟搜肠刮肚,无中生有地编造“百子歌”来批判我,尽管他搞笑了会场,由于“反戈”有功,他竟从一个不学无术之人提升为某单位的领导(不少饱学医务工作者骂此人是靠假文凭当官的)。他编的歌词大意是:头戴瓜皮帽子,身穿绸马褂子,架副墨眼镜子,杵根文明棍子,腰上插支盒子(枪)……惹得全场大笑,连我听了都差点笑出声来。这哪是在揭发批判,明摆着是在折磨我的肉体。凡后,只要审讯我我不承认或顶撞了他们,第二天肯定挨捆出去批斗或游街。而且每次游街我总是被捆来站在第一辆车的车头方,简直成了游街的领衔人物。 “一打三反”运动一开展,罗由海更加紧了对我的审讯,内容几乎概括了社会谣传的一切,什么盗卖军筏呀,枪杀人命呀,贪污浪费呀,强奸杀胎呀等等等等,“通告”上十大罪状罗织的“罪名”翻来覆去的逼我承认,目的就是要把我造成一个青面獠牙、血盆大口、杀人不眨眼的十恶不赦的魔王,进而需株之的反革命。我就不相信中国共产党提倡的“实事求是”会被某些蛀虫们毁灭掉。 “盗卖军筏”,这本是我在追查的事件,怎么会反扣到我头上了呢?1968年底(或69年初),我城区公社水运队承接了涪陵某军工厂木材的水运业务,即将原木扎成筏子从水道放运,由刘某某负责承运。在运途中由于晚上停航打扑克消闲,刘某某与组员李某某结了怨,当木筏快到涪陵时,被“红贸军”(涪陵一派群众组织)劫持,说木筏由他们接收了(因当地武斗,他们都带有枪来劫持)。工人们找他们讲理,说明我方要将木材运交到厂方返回单位才能结算工资,否则脱不了手。结果“红贸军”打了张收条(盖有大红印),发了点路费叫工人返回宜宾。这些交涉均由刘某某出面办理的,对方有枪有炮,又是武斗非常时期,刘当时也只好同意。回宜后,李某某为报复刘某,就造谣说是刘某某盗卖军筏。我知道后即到水运队调查,为慎重起见,我还亲自找李某某调查了解,包括全组放筏到涪陵的工人。调查证实确系李某某因输了钱(打扑克牌)还遭刘的奚落,为报复编造的“故事”。我只说了李某,私人恩怨不能乱造谣言报复。为此,又得罪了李某。在别有用心人的唆使下,他就到市里到处告状,进而说我是刘某某的后台,袒护了刘某某。此时正值市革委人保组有人要找我的岔,竟以人保组的名义直接插手此事,名义是办“学习班”审查此事,实际就是隔离逼供。当时革委就有人提醒我,这中间有阴谋,有人想加害我。心中没鬼,我很本不怕,有红贸军的收缴证据,事实胜于雄辩,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去挖空心思好了。故我根本不理睬,把人些交给人保组审查了事。没想到现在要变成我的罪行,真是岂有此理。 “枪杀人命”,在《蹉跎》章节已详述,这里不再重复。 “强奸杀胎”更为离奇。重庆有一大学女生,因参加“反到底”(重庆最大的一派群众组织),被对立派抓去关时,遭看守强奸怀孕,眼看要毕业分配了,若校方发现不仅不予分配,还有被学校开除的危险。为此,她在重庆引产不成(因那时引产得单位开介绍信证明原由方可引产),到内江医院同样因无证明遭拒。正在她走投无路准备自杀时,护她同行的妹妹找到重庆反到底的头黄廉求救,老黄了解情况就叫她姐妹俩同他一起到宜宾想办法。因为我与老黄关系很好,听了他的介绍我也同情那个女生,于是我找我下属医院革委设法解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医院革委听我讲明情况后,决定免费为其引产,为某某同学解了大危。哪有我做好事反成罪过之理?咄咄怪事。 “贪污”更为可怕。那时候的人对贪污二字是讳莫如深的,哪怕是贪污几十元都不得了。我在八八团时,曾到市委工人接待站领有六百元钱的活动经费,用来买纸墨笔等文革用品开销,实际开支超出过大,一时没地方报帐,故票据全保存在我家里(因我垫了几百元进去),叫罗干事到我家去取来对质他又不干,这就是贪污罪行? 总之,他们是尽量在搜旮旯角角里对他们有利的东西,置我于死地是他们的宗旨。特别是要借助死刑权力下放到地方(不再经中央部门批准)的有利时机除掉我。后据政法部门内部田某某曾某某等人对我透露,宜宾曾两次向省报批我的死刑,即一九七一年借“一打三反”之势,一九七二年借镇压“五一六”分子之机,皆因省党领导小组组长、省革委主任、成都军区第一政委张国华(解放西藏的名将领、十八军军长)不同意而未遂。 那时的犯人被判死刑事先不得告知,要到判处(执行)那天在会场上宣布才知道确切生死命运。不过事先也有迹象,那就是先被叫出去,捆得最凶、大扎加小扎绊锁喉绳的,甚至打倒在地上捆的,基本都是死刑。故到开公判大会那天,全监狱的气氛特别紧张。有两次公判大会前晚才抓进监的人就议论过:明天要枪毙谢某某了(这是因为全城头天晚上都会嘈动,连我家里听到消息都作好了收尸准备)。 我也深知,他们下那么大的工夫来整我,不外乎是想要我的命(即杀鸡吓猴罢了)。就连罗干事都左一个罪不容诛,右一个想保命都难喔。不是明摆着要把我往死里整吗?特别是自贡市杀王某某的布告在监狱中学习,就是一种开杀戒的讯号。事以至此,怕是怕不了的。古人云: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抱定了“成仁”思想,虽不说要慷慨激昂那样视死如归,但也不能死得窝曩,所以我常准备了一套干净衣服放在枕边,一旦喊到我赴刑场,我就要穿着整洁、精神而干净地上路。 好不容易捱过了七一、二年的镇压高峰,我算逃过了一劫。可是死罪虽免,活罪难逃啊。一天吃过夜饭我在监房内踱步,值勤的武装兵突然叫我到仓口,问我在监房里闹啥子?我简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我腔都没开在静静走动,怎么说我是在闹呢?但我还是好言回答,我没开腔,更没有闹。武装兵一反常态,大声吼到: “你还狡辩,明明我亲自听到你在闹,你不敢承认?” “我真的连一句话都没说,怎么会闹呢?不信你问仓里的其他人”我说。 “我亲耳听到的,要问哪个,你真嚣张,你等着,看我不收拾你才怪”,武装兵边说边向外走(真是欲加之罪喽)。我以为他要去喊公安来体罚我,心想公安来了会有理说得清。可是,做梦也没想到,一会儿这个武装兵又跑了进来,把冲锋枪(可能是个班长)往背上一背,用手中提的(一串)钥匙把门打开,恶狠狠地叫我出去。我想我没做错什么事,出去就出去怕什么。走到提讯室外的坝子里,没见到一个公安,只有两个空手的武装兵在坝子里站着。我刚走进坝子不远,背后就是一拳打来,伴随着“老子就不信你有多嚣张”的叫骂声。我仍忍气吞声地说我真的没有闹,连话都没说一句。他又从后踢我一脚后,将冲锋枪取下来拿给站着的一个武装,并叫另一个把绳子拿来,二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硬要捆我,我就大声责问他们: “我犯了什么?你们讲不讲理?你们凭什么捆我?” “就凭你这个嚣张劲就要捆你,还要好好收拾你一下,看你今后还敢不敢嚣张。”主罚我的那个武装兵说。 真没想到两个武装兵不分青红皂白,边打边扭我手杆,把我五花大绑起来不说,还把我吊在房檐横担上,拖到我脚尖着地的程度,再将他们练武用的石锁(好几十斤重)穿上绳子吊在我脖子上,最后用从我身上脱下来的棉衣蒙到我头上,再用冲锋枪托把打我头部,边打还边骂“看你给老子还敢不敢打人家的脑震荡了。” 开始我还吼叫抗议,与他们论理,后来竟然话都没气力说出来了,这种上拖下拉的刑罚怕是旷古一绝喽,三魂七魄都跑到天堂去了。 天多两天后我醒了转来,只知头昏痛得要爆了样,满脑袋像浆糊、昏昏然然又恶心,全监室没有一人开腔,都用异样的眼光注视着我。可能是仓头(即牢头,每间仓房都由狱方指定有一个)写条子出去报告我醒转来了。看守所头王明,提着一串钥匙,面带让人捉摸不定的特殊微笑,打开监房门叫我出去,我不知所措地昏昏然然跟他走进了办公室。他叫我坐下,然后假猩猩地给我倒了杯水,递给我后坐回藤椅才开腔: “你是咋个的吗?你谢英富都是顶聪明的人,你咋个要去惹武装啊?那天碰巧我们不在,你何苦吃这种眼前亏呢?我已给狱医说了,拿点跌打损伤的药给你吃。”…… 他这一番挖苦带讽刺的拙劣表演,猛然引发了我的深思。王明一定是这场恶毒剧的总导演。其一,我与武装兵无冤无仇(只有对立派政法兵团才视我为死对头),他为什么无缘无故找岔(造岔)来狠毒收拾我,还开口一个嚣张闭口一个嚣张地叫骂,这不摆明了是派性的仇深似海么?!其二,看守所是严禁看守武装拿钥匙提关押之人的,武装兵的钥匙从何而来?其三,看守所是严禁公安善离职守的,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监控,何来王明说的“碰巧我们不在”?按规定任何时候都有公安值班,能碰巧吗?其四,即最露骨的武装兵怎么会知道罗由海提讯我时,曾张冠李戴指责我打对立派的“脑震荡”(可能什么叫脑震荡这个武装兵都不知道)? 他们真狠毒,明的判不了我死刑来整死我,就用这种假手武装兵来整死我。要是我命不大死亡了,就连伤形都勘验不出来,他们就可用正常(病)死亡四字结论通知家属,灭了他们心腹之大患。 好在我命大,活过来了,但头顶被打凹下去的一块骨头至今仍在,那是法西斯专政的罪证,是任何人也抹杀不了、消除不掉的铁证。难怪一九七四年(大约)周恩来总理视察监狱后严正指示:废除一切法西斯专政手段;要把关押的人当人对待。说明了党中央还是能洞察秋毫的。(阎)罗王所造之孽虽然狠毒,但只能说明他们无能,故才想出这种下三滥的方法整人,也是他们在道义上的灭亡!我在看守所关押长达九年多,看到听到的都不少,但他们对真正的反革命也从未像对我这样残忍,这是为什么???至今难解!就此,我也落下了经常头昏痛和晚上做恶梦的后遗症(这种刑罚也可能是“空前绝后”吧?!) 王明管看守所确有一套,尽用那些刑事犯罪人员来监督我们这样的人,而且挖空心思来整治人。一会开展监室挖“妨碍改造的绊脚石”;一会发动监室“找大小鬼”(每间监室都要找出一两个人出来批判),反正要弄得被监押的人心神不安,睡卧不宁他才心满意足。当然,他最终的整治目标始终是我们这号人。“9.13”事件在外面传达都公开了,他还在监狱里大搞追“谣言”大学习,明确追查谁在监内造谣说林副主席叛党、叛国投敌?这是严重扰乱监狱秩序的、最严重的反革命行为,必须严肃追究。其矛头同样指向我们这号人。 到一九七四年,他们在看守所大搞法西斯专政,不仅给被监管人员的饭菜质量低劣,而且经常克扣。看守所经常养着些猪,杀后好的猪肉全由他们三、四个公安管监员分走了,剩点头和脚爪子及烂心肝五脏,才杂烩来给囚徒们吃,而且有时还要抵“牙祭”。他们美其名曰:猪本是他们凑钱来买的。那么,人工和喂食又从何而来?那时,我们也无法同他们计较这些,我们要的是人之待遇,要的是看病就医、废除体罚、学习政治等权利。当时看守所有病很难找医生看,大不了给点小伤风感冒的贱品药了事。报纸是想给就给,而且是过期的,凡有重大时事的报纸就休想看到。查仓更是霸道,毛主席语录、诗词乃至毛选,均属没收之列,整个监舍被造(抄)得乱七八糟,比鸡窝不如,他们的皮鞋可在被盖上乱踏一气,加之环境恶劣等等,在周总理视察监狱后严正指出要把犯了罪的人当人看待,严禁采用法西斯手段虐待犯了罪的人之消息传出后,引发了宜宾的所谓“闹监”。 开始是由罗太安等人要求看病就医,将文革人员与刑事犯罪的分别关押,实际是反对用刑事罪犯监督我们(我是一直被监督的重点,甚至王明专门培训伪县太爷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反对体罚等非人道待遇。看守所老工人王某某(厨工,三八式的革命者,新四军转业)人尊称为王伯伯,是专门给我们送饭送水的。由于他在社会上看到的和听到的很多,也对看守所一些做法不满,于是他常去买些报刊杂志,趁中午休息拿到监内训话室大声朗读给我们听,使与世隔绝多年的我们这些人,了解了党的新政策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和时事政治,加之个别武装兵看报学习和听辩论,了解了党内路线斗争和宜宾文化大革命的一些情况,也将一些带政策性的或时事政治的报刊摔进我们监舍来给我看和学习。这时王明早已溜之大吉,让周会祥所长来收拾这个摊子。周是个比较本分,只知执行职责,不懂整人害人的老实公安员。其实,所谓“闹监”我们也从未乱闹,大部分问题都是有理有节地向看守所、公安局反映。后周所长将我们十多人集中到两个监室,允许学习书报和家属送来食品药物及唱革命歌曲,就是不让到医院检查治病。主要是怕我们与外界接触,据说那时外面的战友与当权者斗争非常激烈,主要是为我们长期羁押得不到公正解决的问题,要求当局严格执行党的英明政策,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于是,罗太安和一些人商量用绝食来力争。可能出于尊重或原职务关系,他们征求我的意见,我当时病重(近四年的残酷斗争整得我死去活来,非人待遇将我关pa了的),认为只要不影响监所正常秩序,要求合理(因为大部分人都被关了多年,肯定病痛不少、不轻,不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后患无穷),大家都认为有必要,我随大流好了。 所方为稳定我们的情绪,特意弄很多肉出来(不是对全监,只是对我们),大家就是不吃。后来公安局任逢畅局长出面,说我们要求正当、合理。人们才恢复进食。白天放我们到外面大坝子学习或适量劳动,爬房检漏,帮武装中队整墙添瓦,定时看病或会见家属。这个结果与外面的“战友”同张敏、冯振武、张玉清等地市书记的谈判有一定的关系。但看守所仍在正常运作,秩序井然(提审犯人照样在进行,从未受我们的干扰)。久押不决,本身就不合法不合理。我爱人曾找到地委冯书记反映我的问题,他当众公开表态:我了解谢英富,就凭那个“逮捕通告”就该给他平反。 由于地市委的介入,宜宾市由公安局卢德铭局长担任组长,再由宜宾两派干警参加成立复查组,全面调查因文革问题关押的人员,并陆续放人。我的问题经过认真仔细复查,到毛主席治丧期间,才由公安局领导深夜到看守所释放我,当时对我讲我的问题已查清,没事了,因为操办毛主席丧事太忙,来不及办正式通知,让我先回家养病,等候正式通知平反。 因被长时间羁押,身体极度虚弱,回家中后就卧床不起,医生到家里来看病,我自己是四门不出并谢绝来访,算是静养了个把月。可能是我劫数未尽,打倒所谓“四人帮”,又由公安局秦秀中局长带队,半夜三更来家将我从床上又抓进了看守所关押(既不说理由,也不出示任何手续)。 这一关又是三年多(合计九年多了)。奇怪的是我的罪名在九年多的时间里,随着政治气候在变化,开初是“反革命”变成“五一六分子”,又变成“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再变成“四人帮爪牙”。到一九七九年底,所谓涉嫌“四人帮”的人都判完了,眼看新刑法要实施了,罗由海跑到看守所过问了我一下,就急急忙忙以“打砸抢”罪名内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罗称他是代表宜宾市法院宣读判决书的。当时我就觉得他这个判决三不像:新刑法要一九八0年才实施,按新刑法就得公开开庭审理,庭辩质证,何以能内判?为何罪名竟是新刑法新增罪项?当时不懂什么叫法律溯及力规定,只晓得原来打虎无罪,总不能等十年后保护野生动物法颁布了才将以前打虎的人弄来判罪的道理。更主要的是定罪事实莫须有。所谓的三条人命(前面“蹉跎”章节已详叙述,此不重复),仅就判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冤。什么“下令张志荣看守,致田明贵被张枪杀”,叫看守与叫枪杀有天渊之别,况且田根本不是被张杀死的;什么“下令孔庆银非法抓捕……付万全……致使付万全被他人非法审讯后枪杀”,纯属欲加之罪。事发时我远在几百公里远的成都出差,从何下令?既然判决词都载明了“付万全被他人非法审讯后枪杀”,那罪责也在他人而不该罪我;什么“指使钱某某刑讯逼供宜宾市小五金厂董永昌……活活将董逼死”,完全是不实之词。钱某某(实际叫钱兴华,公社革委委员,不管“清阶”事)根本就没审讯过董永昌,何来受我指使?如此等等,通篇判词都在玩文字游戏,何来事实依据? 我是无罪之人,只为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参与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了个造反派头头,这是党的路线斗争使然,为什么我要受那么大的冤屈和摧残?我当然不服,我要据理上诉。 可是,那个年代,哪里有真理?谁还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原则?在那两大阶级大搏斗的阴影笼罩之年代,有权就是真理。个月左右,罗由海摇身一变又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宣布“维持原判”。看守所立即将我解送劳改队。 喊天天不应,喊地地无声。冤枉呀!青天何在?哪有申冤之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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