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腐败”为祸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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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06, 04:17:28
文章来源:多维网
外企频玩“变脸”:“洋腐败”为祸中国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丁丁/2006年11月13日,随着张恩照案尘埃落定,与之曾服务的
建行有业务往来的跨国IT巨头IBM、安讯、日立等公司,也在华陷入行贿丑闻的巨大漩
涡。此案仅是近年来跨国公司频涉腐败案的冰山一角,当很多人还在以“入乡随俗”为
之开脱的时候,这股来自境外的灰色风潮却正以愈演愈烈之势,在中国频发的腐败大案
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说官商勾结是古今中外都有的现象,那么今天的某些跨国公司直接将触角伸向高层
,为祸中国更甚。在资本逐利的冲动之下,跨国公司的腐败行为正对恶化中国的商业环
境起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日加州卵石滩高尔夫球场的灿烂阳光,如今已变成中国前建行董事长张恩照不堪回首的
梦魇。2006年11月13日,一审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张恩照,由于在规定的法律
时限内未向法院提出上诉,其判决已自动生效。而与张恩照曾服务的建行有业务往来的
跨国IT巨头IBM、安讯、日立等公司,也随着张案的尘埃落定,在华陷入行贿丑闻的巨
大漩涡。
两天之后的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就治理商业贿
赂做出部署,明确指示要严防“官商勾结”。这一高调举措在中国正重拳整治腐败的大
背景下,格外引人关注。
11月14日,手握数十亿美元合作专案来华访问的IBM公司董事长彭明盛心情复杂。尽管
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与中国教育部、卫生部洽谈合作,但面对媒体,他却不得不首先面
临一个尴尬的提问,那就是“IBM有没有向张恩照行贿”。
在那份11天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中显示:2002年到2003年之间,
IBM的高管曾透过中间人邹建华的安排,多次违反建行外事活动工作原则和程式与张恩
照会面。作为报酬,此后的两个月内,IBM公司透过北京共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将
22.5万美元以“服务费”的名义,汇入邹建华所属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
消息甫一传出,即在中国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IBM由此被推上风口浪尖。“由于无法
看到审判文件的内容,所以我们对此没有任何评论。”在随后的官方回复中IBM如是表
态。这一回应多少带有外交色彩。事实上,IBM对张恩照的公关可能始于2002年5月。
公开的资料显示,2005年3月,一家中国境内的公司在美国起诉另一家名为FIS的公司和
邹建华、张恩照等人,指控前者对后者行贿,导致FIS违反与其事先签定的契约。正是
那场诉讼,使得张恩照在国内的受贿行为得以曝光。
时任美国FIS公司国际部总裁的吉姆威尔逊在给法院的一份声明中,对该公司涉嫌行贿
、共谋等指控逐一反驳,其中提到:张恩照和邹建华等人2002年5月的 “加州豪华高尔
夫之旅”并非应FIS的邀请而来,而是“IBM公司先邀请张恩照到加州半月湾,张在加州
停留期间,FIS才邀请他打高尔夫球。”
对于这些指控,IBM始终保持了沉默。即使是11月14日当天,IBM公司董事长彭明盛仍表
示对此不予置评。IBM并非惟一卷入涉嫌对张恩照行贿的跨国公司。在法院判决中,安
讯、日立等跨国IT巨头的名字亦都位列其中。
根据邹建华的供述,他曾作为中间人安排IBM、安讯等公司的高管与张恩照见面。其中
,安讯公司还与邹所在的香港衡创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推广代理协定》。协定包括安
排安讯公司人员与原建行高层人员进行对话,以及邹依据协定收取该公司“服务费”等
内容。
一位法院人士分析说,尽管依据属地原则,对于跨国公司在华涉嫌行贿的行为中国也有
管辖权,但实际情况往往非常复杂。即便是国内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最后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比率都非常小,更何况跨国公司。
不过,这一情况显然正在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事实上,今年年初,中纪委联合22个部
门发起的“反商业贿赂”治理风暴,即源于一起跨国公司在华的商业行贿事件(本报曾
于2005年5月对此做过专题报道)。
从去年的德普案到时下的IBM、安讯等涉嫌行贿案,在华一向以规范面孔示人的跨国公
司,近年来似乎开始频频“变脸”。除行贿外,采用各种手段偷漏税款是跨国公司在中
国的又一特点。去年年底,北京市统计局对在经济普查中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单位予以
曝光,其中索尼(中国)竟然瞒报高达18亿元的销售额。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库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去年德普案发前,他正在对商业贿
赂问题进行系统的调研,德普事件发生后,他迅速写就了《德普案暴露出的商业贿赂问
题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和《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的七项具体建议》。这些研究
成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交,已引起了国家高层的关注。
自去年7月底,中纪委多次联合有关部门商讨对策,并最终形成了今年年初国务院反商
业贿赂的专门通知,一场声势浩大、涵盖22个领域的反商业贿赂战斗随之在 2006年打
响。此次在张恩照案牵出跨国公司涉嫌行贿案不久,中央即再度布署反商业贿赂,分析
人士指出,其中深意耐人寻味。
一家又一家跨国公司的完美形象,正在中国被重新认识。究竟是“橘生淮南为橘,生于
淮北则为枳”,还是资本在天然逐利本性下必然要铤而走险?舆论界一个老生长谈的观
点是,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是迫不得已的“入乡随俗”之举。包括一些海外分析也几乎都
认为,由于中国的商业环境不规范,跨国公司如果严格依照法律和商业准则,根本无法
开拓市场。
但这一说法在今天显然已经很难服众。中国商业环境尚需逐步规范的确是事实,但跨国
公司在“适应”中国市场灰色“潜规则”方面,却早已变被动为主动,在资本的逐利冲
动之下,他们将触角直接伸向了更高级别的官员,其行贿或违规的方式也更为隐蔽,如
此种种,实际上正对恶化中国的商业环境起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官员向《国际先驱导报》介绍说,一些跨国公司近年来推陈出新,
频频透过海外培训、赞助领导干部子女到国外留学、合办面向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的
EMBA班等方式,来向中国官员和企业高管行贿,这显然比中国企业通常所采用的透过娱
乐活动、人情交往的行贿方式要更“高超”和隐蔽。
与此同时,透过中间人行贿,并透过独立的第三方向中间人支付酬劳的方式也正成为不
少跨国公司所采用的手段。程宝库分析,这些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往往有着严格的
法律体系和海外反腐败法律规则,公司或公司高管如果直接行贿往往面临巨大的法律风
险,而透过上述方式,则通常能对此进行有效规避。
值得注意的是,在张恩照案中,IBM即存在恶意规避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嫌疑。专
门研究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FCPA)的美国韦恩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彼得亨宁接受中国
《财经》杂志采访时指出,该案肯定会引起美国证监会和美国司法部的注意。他说,美
国司法部对于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行为是否规范一直较为注意。
而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在发现并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最高人民
法院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沈德咏此前曾撰文指出,现行的法律规定使工商部门难找到企
业涉嫌商业贿赂的证据。此外,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也导致很多案件难以定性立案。
从先前的朗讯案、德普案,再到如今的IBM案,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似乎正呈愈演愈烈之
势。对此,有关专家认为,现在已不能简单地运用“行贿是跨国公司在华为求生存而必
须适应的潜规则”来解释此种现象,“洋腐败”不仅曾经就是“舶来品”之一,而且目
前正在多个方面对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造成危害。
一个曾被广泛引用的资料是: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的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
际贸易和外商有关,且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事件近10年来都在呈上升趋势。中国商务部研
究院梅新育博士认为,目前在中国国内盛行的商业贿赂,很大程度上就是当初从境外输
入的产物。
据梅新育回忆,上世纪90年代初他在银行工作时,曾有一次到某大型国企调研,该厂一
位总会计师向他反映:当地一家企业花费数百万美元进口机床设备,结果却由于采购人
员接受国外企业的“做工作”,买回了劣质的机床,导致三天两头出问题,根本无法使
用,不得不送到他们这里进行大修。
梅新育称,国内的贿赂双方效仿境外“成熟、先进”的商业贿赂方式非常迅速,而治理
者在借鉴别国相对成熟的反商业贿赂制度注定相对滞后,是今天中国商业贿赂问题如此
严重的重要原因。日前曝光的IBM在华涉嫌行贿案再次对此提供了佐证。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库教授认为,跨国公司在本国由于法律制度比较完善,惩戒力
度比较大,加上对于声誉的考虑,商业贿赂通常能够得到有效遏止。而在国外,基于追
逐利润的需求,当风险与利润严重不对等时,它们依然有行贿的动力。“当然,考虑《
反海外腐败法》的约束,他们会透过各种方式进行规避。”程宝库说。
随着朗讯、德普、IBM等案的曝光,跨国公司的行贿模式也逐渐暴露在国人面前,很显
然,相对于国内企业的行贿行为,跨国公司有不少推陈出新的手法。典型的如透过海外
培训、赞助领导干部子女到国外留学、合办面向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的EMBA班,或者透
过其他方法逃避税款。而目前还有一种新兴的方式,就是透过在华的商会或协会联合作
业。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位官员介绍,现在一些外国公司已经联合起来,透过在华的
商会或协会聘请国内部分行业的党政机关领导担任职务,给予“好处”,从而变相获取
利益。这是一种行贿的更为隐蔽的做法。
商业贿赂正像一颗毒瘤侵蚀着中国经济的健康肌体,而来自跨国公司的“洋腐败”就在
其中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它们已透过种种贿赂手段,获得了巨
大的回报:政府合同和订单、大工程专案、土地资源的廉价出卖,甚至让地方官员帮助
压低中国工人工资等等,一旦出现问题还可利用关系逃避法律监管和惩罚。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行贿将使中国的经济、政治稳定受到很大的潜在影响。由于他们选
择的行贿对象多是高官,这势必反过来影响到中国进一步引进外资的质量,进而更加削
弱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去年12月,沃尔玛昆明公司将其10万元礼金送给了云南省经贸厅
原党组书记彭木裕,后者因此获刑5年。而在IBM案中,张恩照则系副部级高官。
梅新育博士认为,外国公司的行贿正在严重破坏中国经济的竞争环境。目前在中国,跨
国公司已经获得了比民族企业更多的优待,包括税收上的差别待遇、政策上的扶持和关
照等。而且,跨国公司本来就具备资金、技术和人才上的优势,再加上透过非法途径“
购得”的特权,在同民族企业的竞争中显然占尽了“先机”。如果放任其以不正当手段
进行竞争,国内的本土企业就更不是对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