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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早春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顿挫 (ZT续)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2月23日08:54:21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六届二中全会对战后国民党施政方针进行了全面检讨,尤其是围绕政协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共关系、宪草修改等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强硬派人物,如张继、邹鲁、谷正纲、潘公展、方治、刘健群等极为活跃,他们在发言中要求中共“放弃割据之政权”,“放弃武力争权之野心”,指责国民党政协代表让步过多。政协宪草决议尤为强硬派反对之焦点,他们坚持五权宪法“不容率予变更”,主张实行总统制,国大“不应约束其权力”(注:《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3月8日。)。主张对苏对共缓和的宋子文、王世杰等成为众矢之的,孙科、张群、张治中等人亦噤口不言,以免成为攻击对象,只有邵力子就宪草决议“说明当时不得不有此谅解之苦衷与彼个人之见解”(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597页。)。从旁观察的美国人亦认为,二中全会“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对政协决议的攻击以及对国民党政协代表们个人的攻击……总言之,是对整个政协决议的不满,但不满的焦点却集中在关于修改宪法的协议”(注: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编《中共中央南京局》,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年,480页。)。

  二中全会如此激烈的争论,亦出乎蒋介石的意料。他对会议几近失控不满,感觉党内如此互相攻击,对国民党自身形象和地位未必有利,因而不能不表明自己的态度。3月4日与11日,蒋介石两次在演讲中表示,“这次政治协商会议的召集,完全由我负责,你们不能责备负责政协的八位代表”:“至于政治协商会议对‘五五’宪草修正的原则,违反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与党纲的地方,我们自然不能接受”;强调“我决不会不忠于党,不忠于主义,而且绝不肯违反了总理遗教的”(注:《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21卷,262、266—267、272页。)。蒋的上述表示具有两重意义。一方面,他对党内强烈的反政协情绪予以警告,以保证全会至少在表面上不通过反对政协的决议;另一方面,他又为党内反对政协决议的主张预留地步,尤其是在宪草问题上。前者是做给美国人和舆论看的,后者是在实际上必须坚持的。

  在蒋介石一打一拉的操控下,六届二中全会总算得以正常进行。16日,全会通过《对于政治协商会议之决议案》。该案对于政协决议并未明确赞成抑或反对,但将政治民主化的责任完全诿之于中共,要求中共“使政治民主化之原则不致因任何障碍而不能普遍实现”,而对自身责任只字不提。更重要的是,决议提出“所有对于五五宪草之任何修改意见,皆应依照建国大纲与五权宪法之基本原则而拟订,提由国民大会讨论决定”(注:《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记录》,118页。此次全会同时将宪草原则具体化为:国民大会应为有形组织;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监察院不应有同意权;省无须制定省宪(《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3月17日)。从而在实际上否定了政协宪草国会制、责任内阁制与省自治的原则。)。综观该案全文,在对政协决议非常暧昧的文字中,独独对于宪草原则有如此明确的表述,显示国民党势将以此为借口,为政协决议的实行制造障碍。而这样的决议还是在蒋介石公开表态之后才得以勉强通过,可见国民党内对政协决议反对声浪之强烈。

  3月17日,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闭幕。紧接着,国民党控制的民意机构国民参政会于3月20日至4月2日召开四届二次会议。4月1日,蒋介石在会上发表演讲称:宪法的最后决定权属于国民大会;在宪法未颁布前,训政时期约法根本有效;政协本质上不是制宪会议,其关于政府组织的协议,本质上不能代替约法。参政会因此通过关于政协的决议,声称:国家法统,不容中断,政府扩大组织,尤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宪法制订原则应根据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理论(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7编2册,496—498、267页。)。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决议因此而附上了“民意”招牌。

  六届二中全会为国民党战后政策决定了基本框架,然而此次会议未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带来任何新东西,相反,会议对政协决议实际的否定,使刚刚开始的民主化进程面临停顿以至夭折的现实可能,同时也为寄希望于民主化的社会各界心中抹上了重重阴影。民盟主席张澜认为,二中全会“目的无非在维持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实质与形式,把各党派参加政府变成请客。所以国民党二中全会违反政协的决议”;国社党主席张君劢认为:“国民党内有少数人希图采用总统制是不对的”;无党派人士邵从恩认为:政协决议是全国都赞成的,中国目前的问题,除此也没有可以解决的途径。即使与国民党较为接近的青年党领袖陈启天也认为:应将以政协宪草原则起草的宪法交国大讨论,如果有几个草案同时交国大参考,徒引起纠纷(注:《评二中全会》,学习知识社,1946年,15—18页。)。

  对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做出强烈反应的首推中共。由于国民党的态度对政协决议能否顺利实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中共一直密切关注着国民党中央全会的动向。可是会议的结果却使中共非常失望,国民党实际抛弃了政协决议的精神和内容,使本就因长期对立而缺少互信的国共两党之间,再次出现了信任危机。中共感觉国民党的不可信,必然要相应调整自己的政策,而中共的政策调整又会反馈给国民党,导致国民党政策的更向右转,国内和平的前景由此而趋黯淡,而这一切不能不说自国民党二中全会始(注: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吴铁城曾说,千不该,万不该,国民党最不该。一不该,较场口;二不该,二中全会;三不该,东北纠纷,致把政协议案搁起(《黄炎培日记》,1946年6月18日,引自《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5辑)。)。

  三短暂的“和平民主新阶段”

  根据政协宪草原则,党派将通过竞选决定自身命运,对于组织力和动员力明显强于国民党的中共而言,并非不利;地方自治则给中共根据地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而即将进行的政府改组,将使国民党失去一党独尊地位。因此中共对于政协决议是满意的,并给予了积极评价。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刘少奇主持起草、毛泽东修改审定的《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认为:“由于这些决议的成立及其实施,国民党一党独裁制度即开始破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国家民主化。这就将巩固国内和平,使我们党及我党所创立的军队和解放区走上合法化。这是中国民主革命一次伟大的胜利。从此中国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指示提出:“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到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国内问题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式。”(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62—67页。)同一天,刘少奇在延安中共干部会议上作报告,对上述指示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认为:这次是苏美英三国、国共民盟三党、工农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三个阶级合作,使中国走上民主化道路,条件和环境比过去都好,因此中国的民主化是有希望的;我们党的全部工作要实行改组,实行转变,党要适应目前这个新的形势,从武装斗争为主转变到非武装的政治斗争;以后主要依靠群众斗争、议会斗争、合法斗争,这方面我们比国民党要好一些、熟练些;党内外许多人不相信内战可以停止,和平可以到来,因此不愿与国民党合作,不重视合法斗争,这种倾向是危险的,对今天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是不适合的(注:刘少奇:《时局问题的报告》,1946年2月1日。刘少奇的这个报告,因为是内部所做,又是口头报告,因此有些提法较之中共文件,可能更随意一些,因此以后曾在中共党内引起过一些争论。高岗曾责问这“是主席的意思吗?”彭德怀认为是“走了一点火”;刘少奇也认为“有些话讲得不妥当”(《中共党史资料》57辑,150页;《百年潮》1999年11期,43页)。“文化大革命”时期,批判刘少奇违背毛泽东指示,推行了一条“民族投降主义和阶级投降主义路线”,但是此种批判,多为适应政治需要而为,捕风捉影,不可置信。正如有的论者言,“这类内部报告,表达不周,内容疏漏,是常有的事”(参见王年一《论“和平民主新阶段”》,《历史研究》1980年2期)。)。中共指示和刘少奇报告对政协决议评价甚高,并准备力促实行,但是因为中共上下多年来已习惯于武装斗争,因此能否将中共的组织力与动员力迅速转入和平竞争轨道,是中共此时考虑的主要问题,“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提出即基于此(注:李炳南认为,中共“自始就倾向于利用该会议以作为政治斗争工具,而对政协决议无实行的诚意”。证诸中共提出“和平民主新阶段”并曾力促实行的事实,其论显见偏颇。然其认为“部分国民党人未能完全贯彻政协五大决议”,“在策略的考量上则显得非常拙劣”,尚不失为平实之论(《政治协商会议与国共谈判》,464页)。)。

  为了促成“和平民主新阶段”的实现,中共做出了一系列部署。2月1日,周恩来会见蒋介石,转达了毛泽东军党分立、长期合作的意见,并告以毛将参加政府(注:《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58页。周恩来曾在中共政治局会议上谈到与国民党合作的具体设想:我们与国民党,准备搞几个君子协定,长期合作,不搞两党交替(执政)。长期合作的办法是:1.保持政府以外的两党协商(政协可普遍化,遇有争论即协商);2.联合选举;3.公开说明1/4否决权,备而不用;4.有效地参加政府,不仅今天,宪法实施后亦如此(《中共党史研究》1992年4期,51页)。)。次日,延安电告陈毅巩固华中现有地区,因中央机关将来可能迁淮阴办公(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56页。张治中于3月初随军事三人小组巡视到延安时,毛泽东曾对他说:我们将来当然要到南京去,不过听说南京热得很,我怕热,希望常住淮安,开会就到南京(《张治中回忆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750页)。可见中共当时确有将中心移至苏北并参加政府之意。)。6日,中共政治局会议决定了参加国民政府和行政院成员名单,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高级领导人几全在其中(注:《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59页。中共提出八人参加国民政府,四人参加行政院,除周恩来力争行政院副院长外,还要求交通、经济两部长。周恩来解释中共之所以要求这两部,一是国防、财政、外交等重要的部国民党不会同意,二是这两个部多是和美国合作,可以使国民党放心(《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362页)。)。7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提出“我们的方针是争取蒋介石国民党继续向民主方面转变,以实现国家民主化,孤立国民党内部的反动派。我们现在应谨慎的与蒋介石、孙科、王世杰、邵力子及政学系等人合作,进行民主化工作,而反对西西复兴两系中的坚决反民主分子”。为此,“中央决定暂时与国民党成立宣传休战,停止对于国民党的宣传攻势。”(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72—73页。)中共在国统区的舆论喉舌《新华日报》因此连续发表社论,对国民党实行政协决议寄予希望。2月上旬的大约10天时间里,中共有关“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指示和部署迭出,表现出对国共关系和中国发展前途前所未有的乐观。此时中共对于形势的估计,一方面是认为蒋介石处于国民党左右两派之间,将蒋定位于中派,认为经过斗争,有可能争取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民主;另一方面是对美国的作用估计过高,认为美国可能压蒋接受民主改革。然而从以后的事实看,国民党内对政协分为两派意见是确实的,但蒋并没有居其中,而是基本站在反对派一边,美国的态度亦不会离开支持国民党的基本立场(注:在马歇尔来华前,美国总统杜鲁门明确指示,即使蒋介石在建立多党政府等民主改革问题上不让步,美国仍应继续支持蒋(FRUS,1945,Vol.7,pp.767—768)。)。因此,中共当时对于形势的判断确实不无过于乐观之处。

  由于中共与国民党长期的对立,双方缺少基本的互信。因此,即使中共在政协前后一段时间里对前途较为乐观,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警惕,尤其是对于军队整编问题相当慎重,因为军队是中共在国民党压迫下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基础,政协会后中共党内反应较为强烈的也是军队问题(注:据时人回忆,“此刻,人们的思想十分活跃,确切地说,是有点混乱,各种议论纷纷不一。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军队国家化的问题;缩编我军为二十个师的问题……对此简直有点想不通,跟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情形颇为近似”(郑维山:《从华北到西北》,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15页)。)。2月2日,中共书记处会议经过讨论后认为:“政协成功很大,整个和平民主趋势是确定的。但民主化的具体过程与结果还没有看到”;民主化过程必然很慢,“还须寸土必争,针锋相对”;对整军问题要慎重,目前国家民主化的前途还不明朗,如果我们把军队交给国民党,失去对军队的控制权,“我们的发言权即降低,即成为民主同盟”,“民主化就反而没有希望”(注:《任弼时年谱》,508页。)。整军谈判开始后,马歇尔提出国共军队混编方案,引起中共的疑虑(注:2月11日,董必武和王若飞就整军谈判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意见:失掉军队就失去一切,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记控制在手;力争和平,避免内战,但又要有不怕内战的准备;力争全国和平民主统一是在不丧失解放区政权及军队根本上的统一;马歇尔的整军计划是在用一种新的方法来消灭我们军队;国共军队合编及分驻计划有使我们军队被化掉的危险。毛泽东批示:“此意见书所取立场及态度是正确的,因而是可以预见与预防将来之危险的”(《董必武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45页)。)。2月12日,中共中央在讨论整军方案时,决定与国民党合作,但毛泽东特别强调了中共的独立性,认为:美国和蒋介石要以全国军队统一来消灭我们,我们要统一而不被消灭;军党分立还不是最危险的,合编分驻才是最危险的;全国军队统一,原则上我们只好赞成,实行步骤要看具体情况。刘少奇认为,以军队国家化换取国家民主化的思想有危险性,国民党是不会使它的军队国家化和民主化的,在这一点上不可有幻想(注:《毛泽东年谱》下卷,56—57页;《刘少奇年谱》下卷,20页。根据政协决议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的原则,经过谈判,2月25日国共达成了《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规定在18个月内政府军缩编为50个师,中共军缩编为10个师,合编为20个军,并规定了各军的配置地点(《新华日报》1946年2月26日)。自抗战中后期起,军队问题就一直是国共之间争执不下、最难妥协的关键问题之一。整军协议的达成是继政协决议之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又一大步。)。2月下旬各大城市发生反苏反共游行,中共认为这是国民党内反动派“企图撕毁停战令、政协决议与挑拨中苏、美苏邦交的法西斯阴谋充分暴露”,要求“立即发动一个宣传的反攻”,虽然中共指示此一反攻“不要一般的反对国民党、国民政府与政府军,不要反蒋”(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83—84页。),但也表明中共在政协闭幕之初对形势的乐观估计有了变化。国民党的举措使国共双方的怀疑和猜忌进一步加深,政协会后的和解气氛进一步被破坏。

  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使中共改变了原先对于形势的估计。3月15日,中共政治局举行会议,毛泽东认为:反苏反共反民主的反动势力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敌人;各国资产阶级分裂为反苏反共与和苏和共两大派,和苏和共派又包括资产阶级的中派和左派,蒋介石就是中派,这就产生了妥协的可能;党的路线是联合广大人民和资产阶级的中、左派,打倒资产阶级中的反革命势力。他强调“不管风浪多么大,这几条我们要把握住”,并告诫说,对反动势力“稍为平静一点就忘了。二月一日到九日就忘了,较场口事件一来就又记得了”;如果我们“觉得天下太平、四方无事,那就危险得很”(注:《毛泽东文集》4卷,96—98页。)。很明显,毛泽东的这番话可以被理解为批评中共党内在2月上旬一段时间里的和平麻痹思想。蒋介石此时虽然还被列为“中派”,但中共更强调对反动派的警惕与斗争,矛头所向不言而喻。

  国民党二中全会结束之后,其反对政协的立场已经明朗化,中共对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态度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17日,毛泽东致电重庆中共代表团,提出“如果蒋介石坚决要修改宪法原则,我们便须考虑是否参加政府及是否参加国大问题”;同时指示,“闻二中全会决议很坏,我们应展开批评攻势,针锋相对,寸土必争。”(注:《甲乙致丙丁电》,1946年3月17日,中央档案馆藏档抄件。)18日,中共向各地负责人发出指示,通报国民党二中全会情况,认为“最近时期一切事实证明,蒋介石反苏、反共、反民主的反动方针,一时不会改变的,只有经过严重的斗争,使其知难而退,才有作某些较有利于民主的妥协之可能”。指示强调蒋介石的“反动”,意味着回复过去对他的右派定位。指示同时强调,“我们不怕分裂,不怕内战,我们在精神上必须有这种准备,才能使我们在一切问题上立于主动地位。”(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97—98页。)既然准备“分裂”与“内战”,则以和平与民主为重心的“和平民主新阶段”从此不再被提起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中共对国民党态度的变化很快便公之于众。3月18日,中共中央发言人发表谈话,要求“宪法原则协议,必须百分之百实现,反对有任何修改”(注:《解放日报》1946年3月19日。)。同一天,周恩来在重庆举行记者招待会,表示二中全会的结果“令人失望”,并特别强调,“亲自主持政协的蒋主席,竟使顽固派的要求得在国民党二中全会中通过,实使我们奇怪。”(注:《新华日报》1946年3月19日。)随后,中共报刊发表一系列公开批评国民党二中全会的文章,直至4月7日,《解放日报》发表《驳蒋介石》,公开批驳蒋在国民参政会的演说,并将蒋与法西斯反动派相提并论,国共关系经一度缓和又回复到过往旧态(注:《解放日报》社论一出,国民党认为是“污蔑元首”,其舆论工具亦群起而攻击中共,双方的宣传战再度激化。)。当时中国政治的特点决定了,没有国共两党的合作,中国的和平是不可能的。政协会后国内的和解气氛和社会各界对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期待,就在国民党二中全会导致的国共关系的恶化中渐趋消失,国共分裂与内战的前景再一次现实地摆在国人面前。

  四民主化进程的顿挫

  政协会议之后,因为国民党的一系列举动,首先影响到国共关系,又因为国共关系而影响到政治全局,从而使国内政治环境非但没有继续保持并发展原先的和解气氛,反而趋于恶化以至倒退,根据政协决议进行的有关宪草制订、政府改组和国大召开日期的商谈很难取得各方一致接受的成果,自政协开始的民主化进程未及推进即告停顿。

  国民党修正政协决议的突破口是宪草协议。政协结束后成立了宪草审议委员会,由参加政协的五方面各出五名代表,并聘会外专家十人组成,以孙科为召集人,负责制订宪法草案,提交国大讨论。中央和地方政治体制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国民党主张修正政协宪草原则,反对责任内阁制和省自治,尤其坚持恢复有形国大;中共与民盟坚持政协宪草原则;青年党和部分无党派人士则左右摇摆(注:青年党主张有限制恢复有形国大,维持责任内阁制,取消省自治。无党派委员中,王云五等与国民党保持一致。会外专家由国民党选聘,因此多支持国民党(《五五宪草之评议》,291—307页)。)。值得注意的是,曾支持政协宪草原则的孙科,此时却以国民党内部对宪草协议反对甚烈为由主张修改,显见他已受到党内反对派的强大压力而无法坚持原有主张。

  在宪草讨论过程中,周恩来认为国民党内反对政协宪草原则呼声甚高,如果坚持原议,很有可能使政协决议的实施搁浅,因此为了争取国民党多数对于政协决议的支持,在3月15日的政协综合小组和宪草审议委员会联席会议上,中共代表团做出让步,同意无形国大改为有形国大,删去宪草原则中如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一条,省得制定省宪改为省自治法。周恩来希望以此种让步,表现中共对和平民主的诚意,换取国民党约束其成员不再反对政协决议,并尽速实行政府改组,使大局得以稳定(注:《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67页。这实际上反映了周恩来的谈判艺术。他曾提出:“既称和,便须有妥协,有妥协便须有价钱”:“有了定价,而他不解决,其过在彼不在我。”(《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4页))。

  然而中共的让步并未得到国民党的善意回应,此时正值国民党二中全会,中共的任何让步均有被视为软弱的可能,因此中共中央于16日和18日两次致电重庆代表团,认为:国民党想采用迂回办法首先推翻宪草原则,对此必须十分警惕;对修改宪草原则的任何主张,均必须予以痛驳,不要害怕破裂;修改宪草原则三点,我们仍深感不妥,因为这动摇了议会制、内阁制及省之自治地位,必给国民党保持独裁以极大便利,因此必须迅速加以挽救(注:《刘少奇年谱》下卷,27—29页。据梁漱溟回忆,毛泽东得知此事后说:“他们(指国民党)要制定他们所要的宪法,十个、八个,由他们自己制定去吧!必须制定共同遵守的宪法,我才接受。我只接受第十一个宪法。”(梁漱溟:《我参加国共和谈的经过》,《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6辑,67页))。董必武因此在19日的宪草审议会上提出,“必须坚持政协的一切决议,目前应召开政协的综合小组讨论,保障原有政协决议不能有任何动摇。”(注:《董必武年谱》,249页。)本已达成妥协的宪草三点协议又成悬案,讨论进展甚微。最后虽整理出了一个宪法草案,但4月21日,在最后一次讨论中,中共代表李维汉声明:对小组全部工作及宪草全部条文,概采保留态度(注:《群众》14卷3期,10页。)。

  在改组政府问题上,因国共对名额分配意见不一,亦陷于僵局。中共和民盟要求在40名国府委员中合占1/3以上名额,即14名,以保证否决权,并称得到了国民党的同意。但国民党予以否认,使国府委员名额分配问题成为改组政府难产的最重要原因(注:1月27日,周恩来在中共书记处会议报告政协讨论情况时,提到国民党同意中共和民盟在改组后的政府中占有14名(《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56页),31日,周又将此事告诉了马歇尔,因此国共双方当时应对此有某种默契。中共非常看重国大与政府的否决权问题,因为只有如此,才能避免使国大和政府成为国民党的合法统治工具。)。其实根据政协决议,只有在提案涉及施政纲领变更时,才需要2/3多数通过,而提案内容是否涉及施政纲领的变更,由出席委员过半数解释之。按国民党能够掌握的委员席位,应该可以争取到过半数席位。国民党在这个问题上耿耿于怀,不过反映了对有可能影响其一党独尊地位的任何规定的神经过敏而已。

  按政协决议的程序,应该首先改组政府,议定宪法草案,再由改组后的政府召开国大,通过宪法。但由于在宪草和改组政府问题上国共意见不一,其他问题更无法列上议事日程,政协决议的实行无形停顿。而国民党此时却摆出一副急欲改组政府、召开国大的姿态,催各党派提交国府委员和国大代表名单,以对外界宣称“还政于民”,“把政府的样子弄得‘民主’一些”,“对外可以弄得到美国的大笔借款,渡过难关;对内则塞住各党派的嘴巴”,体现其执政的合法性(注:《消息半周刊》2期,3页。)。中共深明国民党之用意,不提委员及代表名单,并揭露国民党政权之独裁与不合法。3月30日,在政协综合小组会上,中共代表团声明:鉴于二中全会违反政协决议之混淆情形尚未澄清,宪草修改原则、国府委员名额等争议未决,中共目前实无提出国府委员名单之可能。4月15日,蒋介石亲自出面,召集各党政协代表座谈,要求各党提出国大代表与国府委员名单。但是国民党提出中共与民盟合占国府委员12名的方案,被中共认为“决无考虑之余地”。21日,中共代表团正式通知国民党代表:中共目前已无提出国府委员及国大代表之可能(注:《新华日报》1946年3月31日、4月23、24日。)。

  政治形势的发展,使国民党原订5月5日召开国大的计划成为不可能。在蒋介石召集国民党政协代表讨论应对方案时,孙科、王世杰、邵力子等认为,“中共等不参加国大,则召开国大徒然促成大决裂,于党于国无益,不如暂时不开会”;陈立夫等仍主张只要能拉入青年党等参加,“则即中共不来亦应开会”(注:《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6卷(上),113—114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610页。)。但此时正值国民党筹备还都,召开国大本已面临许多技术上的困难,因此蒋介石决定将国大延期,表面显示为尊重各党派意见,实际表示其以国大实现政权合法化、整合全国人心的企图失败。从此,政协综合小组会和宪草审议委员会再未举行,政协决议实际被束之高阁(注:政府改组既然难产,为改组后的政府制订的《和平建国纲领》便成了无本之木。军队问题是国共争执的关键问题之一,国共关系既已恶化,整军协定当然也无法实行。)。而国共军队已在东北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关内形势亦渐趋紧张,内战危机笼罩着中国大地,如何制止战争成为国人关心的最迫切问题,政协决议以及随之而来的民主化问题反倒日渐淡出国人的视线了。

  1946年早春的中国民主化进程,终在国共全面内战的枪炮声中至于终结。概而论之,政协为中国实行西方式民主政治提供的可能性实际上是当时特殊国内外环境下的特殊产物,战后国内人心望治,国际冷战将起未起,造就了政协及以其为开端的民主化进程。但是,实施政协决议的契机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环境下可谓稍纵即逝,而在政协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共曾经希望经此走上“和平民主新阶段”,但国民党囿于由一党独尊的“训政”而一党主导的“宪政”的统治理念和自身执政的既得利益,漠视此一民主化契机之不易,动摇反复,使国共两党间的疑虑一度消解后重又加深,终至政协为中国打开的民主之门重又闭上。国共两党,各有各的代表利益,由于长期对立,缺少互信,又各有武装,和平既不可行,便由局部冲突之星星之火化为全国范围燎原之内战。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而言,引进西方民主制度的想法与实践不绝如缕,但中国从来就缺少养育这种制度的思想土壤与现实环境。政协前后的民主化进程,可以说是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中较为特殊的一次,它是在国共两党泾渭分明的政治分野以及长期武力斗争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其可行性较之以往更少,失败亦更速。正如毛泽东和周恩来说过的:“中国政治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一直是国共两党的关系问题”:“斗争的双方,在斗争的基本方针上是绝不会让步和变动的。基本方针,对蒋来说,是要用各种迂回方法消灭中共;对中共来说,是要用各种方法来实现民主,将反动阵营压下去。”(注:《同英国记者斯坦因的谈话》,1944年7月14日,《毛泽东文集》3卷,192页;《一年来的谈判及前途》,1946年12月18日,《周恩来选集》上卷,260页。)因此一言以蔽之,对于国共两党而言,政协最终不过是提供了又一个政治斗争的舞台,根本的结局仍要靠战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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