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新极权主义” (ZT) |
|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3月14日10:06:1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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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新极权主义”及其末世景象
一、从极权主义、后极权主义到“新极权主义” 从上个世纪20、30年代极权体制出现以来,人类历史上发生了一系列与极权体制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从纳粹德国和斯大林政权的建立、二次世界大战到冷战,再经1989年苏联东欧的巨变,从中国1949年以后政治体制的建立到“文革”、改革开放,再到“六四”事件,有的极权主义瓦解了,有的极权主义在内外压力下不断调适,试图以新的形式生存下去。 最为典型的极权体制原型是纳粹德国和苏联的斯大林主义统治。二战后,随着纳粹德国的失败,斯大林主义式的统治就成了极权体制的代表。然而,由于二战后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价值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任何极权体制都不可能在锁国封闭的状态中存活,它们对外部世界有着诸如贸易投资、战略性合作、意识形态支持等多方面的需要,为此就不得不顾及外部世界对它们的看法,从而必须相应地调整其统治形态和政策。斯大林死后,苏联的“非斯大林化”就是一种极权主义体制的自我调适。因此有学者将斯大林之后的苏联东欧体制称为后极权主义体制,以区别于斯大林主义模式的极权体制原型。处于后极权主义体制下的国家就是过去所说的“社会主义阵营”,其实也包括那些与该“阵营”的核心国有矛盾冲突、但制度基本相同的国家。 从这种角度来看,从1949年到“文革”结束,中国的政治体制接近极权体制原型,换言之,苏联步入后极权主义体制之日,正是中国强化和巩固极权体制之时。中国的斯大林模式之极权主义时代随着毛泽东的去世而结束,那时中国曾出现过一段政治上相对宽松的时期。一位政治学家指出:“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苏联,赫鲁晓夫用解冻来对付他的斯大林主义对手,80年代的中国,邓小平用文化自由化(解放思想)让经济现代化派对付他们的(毛派)对手。”[1]这种政治上的相对宽松和经济改革的开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比较典型的后极权主义体制。后极权主义时代里关于“四个现代化”、“思想解放”和“政治民主”的话语,曾经一度动员激发了民众新的政治热情。但是这种政治上的松动并不意味着制度上极权性质的消失,它只是以变通来重新建立专制体制的合法性。这种后极权主义在需要时会象极权主义那样诉诸暴力和恐怖(例如“匈牙利事件”、“华约”出兵布拉格、“六四事件”等)。 后极权主义其实并不能真正挽救这种制度本身不可避免的没落,苏联东欧的后极权主义相继垮台就证明了这一点,当然这些历史事件在1989年之后的突然发生本身也包含一些偶然因素。随着苏联东欧的巨变和冷战的结束,原来处于后极权主义体制下的大部份国家抛弃了这种政治制度。因此就有人认为,后极权主义很快将成为历史的过去。但笔者认为,就中国的情形而言,这样的判断过于简单化。 “六四”事件的血腥事实让国人看到,“文革”后一度的思想宽松并不代表中国已进入一个与极权主义彻底决裂的新时代,极权主义的暴力和恐怖随时有可能在中国重演,因此国人在“八九民运”前期表现出来的政治热情被1990年代以来的政治绝望和冷漠所替代。 1989年以后中国的政治体制确实在告别后极权主义模式,但它并未走向开明的政治进步,而是回头向极权主义的原型求助,但经历了后极权主义时代的这个制度又无法完全回到斯大林主义模式的轨道上,所以就形成了现在这种既增加了取自极权主义原型的某些特征、又保留了部分后极权时代特色的体制,同时它还有一系列极权主义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特点(详见第4节)。 笔者认为,可以把中国1989年以后逐渐成型的这种制度称为“新极权主义”体制,因为它不同于极权主义原型,但政治上与极权主义原型有极深的渊源;另一方面,它变自后极权主义,却和后极权主义有明显的区别。“新极权主义”是体现了部分地向极权主义原型回归之企图的后极权体制的一种变形。寄生于这种体制的利益集团虽然通过采取这样的变形得以生存,但这种“新极权主义”自身处在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境之中。“新极权主义”下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困境日益加剧的现实表明,这种变形显然不是一种具进步意义的脱困之道。 “新极权主义”对后极权体制下出现的反抗事件(例如匈牙利革命、捷克的“七七宪章”、波兰的“团结工会”和中国的“八九民运”等),对21世纪中亚地区民众要求民主的“颜色革命”,抱有无法摆脱的恐惧和焦虑。它把后极权主义时代的宽松视为政治上的“软弱”和失误,1989年以后大大加强了社会管制和思想控制,许多新的政治上的限制措施都向极权主义原型回归。可是它不再拥有极权主义原型的那种意识形态动员能力,只能用东拼西凑、鼠目寸光的宣传口号和色厉内荏、自欺欺人的思想控制,辅之以高压手段(如越来越严厉的媒体和互联网管制,以及对民间的集体抗议事件施以武力镇压),来支撑其腐败低效的统治机器。 “新极权主义”的经济发展是以全面牺牲社会正义为代价的,经济自由化带来的发展机会大部分为权势集团所垄断,“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变成只让一部份权势集团的成员暴富;同时,经济“市场化”又成了当局放弃维系社会公正的责任、甩社会福利支出“包袱”的借口,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众沦为弱势群体,丧失几乎所有的社会福利保障。 “新极权主义”体制下表面上的经济繁荣掩盖着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如糜烂性的腐败、司法不公、贫富悬殊、弱势群体绝望无助、竭泽而渔的资源掠夺和破坏、公共舆论堵塞、信任匮缺、政治冷淡等等。可以说,这些问题本身就是由“新极权主义”制度造成的,自然在“新极权主义”制度下它们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虽然“新极权主义”体制的统治者提出了“三个代表”、“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和谐社会”这样的口号,但在政治民主化裹足不前、严厉限制公共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制度环境下,这些说法基本上只是一种安抚民心的宣传手段,并不表示口号的提倡者打算触动上述问题的制度性根源。“新极权主义”应对现实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它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基本上找不到一个系统的、总体性的、能瞩目于未来的求变因应之策。 “新极权主义”之“新”是相对于“后极权主义”而言的,这样的“新”本身丝毫不意味着其前途的光明;相反,“新极权主义”的应急之道产生了各方面的末世性特征,这样的特征注定它没有出路。“新极权主义”体制是一种似乎在经济上非常成功的制度,但这种表面上的经济成就并不意味着它已经找到了延续自身寿命的法宝;相反,在经济成就的表相下隐藏着的政治、社会和道德危机凸现出“新极权主义”制度深层意义上的无出路,即在政治伦理、社会理念和群体共同价值观解体的过程中,统治集团和民众都不可能依靠现行制度重新建立一个有共同价值观支撑的、能得到广泛社会认同的、有希望的替代性体制。“新极权主义”体制的无出路是一种制度性的无出路,但不是某个政党的无出路。一个政党可以阻挡制度的变革,但也可以帮助制度的改造。只有当一个政党绑架整个制度的时候,它才必须为制度的无出路负责。“新极权主义”的无出路指的不是某个政党的权力危机,而是国家和民族不能与极权体制彻底决裂、无法重建光明未来的危机。 在有关极权主义的研究文献中,汉娜·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至今仍然是经典文献[2].这部发表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初的著作以纳粹德国和斯大林主义的苏联模式这两个极权主义原型为研究对象。从那时以来,由于东欧、中国和亚洲其他极权主义国家显现出不少与这两个原型不同的特征,学者们开始用附加词来定义各具特色的极权主义。例如,卡索夫于1964年提出了“无恐怖的极权”;林兹在1970年代中期提出了“后极权主义”的说法;华尔泽在1980年代则提出“失败的极权”一说。[3]笔者提出的“新极权主义”也是一种类似的表达。 寇罗考斯基(Leszek Kolokowski )说过:“大家一般都承认,那些用来描述广大社会现象的概念都没有经验意义上的完美对应对象。从来就不存在绝对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运用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经济这种很有用的区分。从来就不存在完全的自由,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信服和理解自由政权和专制政权间的区别。说实在的,现有的极权社会比任何资本主义社会都更接近于与它有关的概念原型。[4]” 汉娜·阿伦特半个世纪以前关于极权主义特征的分析对我们现在理解变化中的“新极权主义”仍然有重大意义。她提出的那些极权主义统治要素,如暴力和恐怖、以人性改造为目的之思想钳制、作为欺骗手段的“宣传”、作为寡头权力机制的“组织”和以孤立原子形式存在的“群众”,仍然可帮助我们辨认各种形式不同的极权主义的变体。对这些要素的比较可以让我们看出极权主义与传统威权专制之间的一些根本区别,也可以让我们看到极权主义在哪些方面对人性造成特别的长久性摧残,以及在极权统治下人们反抗的特殊意义。下面就分别从这几个角度展开对“新极权主义”的分析。 二、“新极权主义”下“奴性人格”的延续和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 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这一著作里,从极权主义原型的特点中概括出这种制度依赖的三个支柱,即用来改造人性的使用暴力的集中营,让民众处于相互隔绝、无共同抵抗手段的状态,以及为维持极权统治所施行的集权式宣传和组织手段。如果从这三个角度来观察极权主义从其原型到后极权主义再到“新极权主义”的演变,则第一个方面的变化最明显易见,第二个方面的变化最微妙复杂,第三个方面则变化最小。前两个方面是不得不变,后一个方面则是能不变就不变。 极权主义统治的首要支柱是恐怖和暴力,而集中营则是极权社会这部恐怖大机器的样板机构,其样板作用是最大程度地显示极权主义的暴力。极权主义的暴力统治当然不是要从肉体上消灭所有的人,但却以下列的“三步程序”消灭真正意义上的人。 其第一步是“杀法权之人”[5],即剥夺人的基本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摧毁人的权利,杀死他这个法权之人,这是全面宰制一个人的前提。[6]” 其第二步是“杀道德之人”,使被杀者“在历史上头一次成不了烈士”。在政治高压下人似乎可以用“良心来作抵抗,良心仍然可以让人宁愿被人害死,也不愿因害人而活”。[7]但这种良心的抵抗在极端严酷的极权统治下也会被摧毁。良心是一种纯个人的逃脱。“当极权恐怖取得最可怕的成功时,它能顺利堵死道德之人的个人逃脱之路,让良心决定变得极端可疑,模棱两可。当一个人的选择是要么出卖并因此杀害朋友,要么让妻儿送死的时候,当一个人的自杀会立即给家庭带来死亡的时候,他怎么做良心决定呢?他这时候已经不是在善和恶之间作选择,而是在谋杀和谋杀之间作选择。[8]”在极权主义的统治下难有道德清白之人,被害者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参与过对他人的加害,因此没有一个人的遭遇能具有烈士本应有的那种道德控诉力量。 其第三步更可怕,它杀绝人的个性思想和创造性,最终把人变得象行尸走肉。极权主义统治下的人无论受什么残害和凌辱都不反抗,“摧毁人的个性就是摧毁人的自发性,摧毁人靠自己重新开始的能力[9]”。原型的极权主义通常致力于消灭人的个性和创造性,而后极权主义和“新极权主义”之类的演变都以此为前提,尽管后两者看上去不似极权主义原型那么残酷血腥,那是因为极权主义原型早就用暴力和恐惧为其后继形态造就了顺民。 在极权主义原型向后极权主义转变的时候,作为革命暴力和“人性改造实验室”的集中营被放弃了,苏联在“非斯大林化”时期和中国“文革”后的大规模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就是这一转变最具戏剧性的显示。但这种转变往往只具表象意义。这首先是因为后极权主义始终未放弃以暴力对待任何胆敢公然挑战它权威和统治合法性的人士。其次,极权主义原型的大规模暴力恐怖统治早就成功地改变了人性,在整个社会中造就了一种为极权体制所需要的奴性人格,那种普遍的安分守己、驯服顺从、谨言慎行的人格会在后极权主义和“新极权主义”的环境下不断再生,从而产生一个无法免于恐惧心理的社会。 极权主义的第二个支柱是“散沙型的群众”,这是支持极权主义权力的基础和社会条件。在极权主义原型的统治下,所谓“散沙型的群众”是指公众不能拥有公共生活的共同价值和正义秩序,而只不过是一些以相互隔绝形态聚合在一起的、缺乏真正公共性的群体。由于群体中每个人的高度原子化和孤立化,他们不再拥有共同的世界,不再能就政治和人格价值自由交往,也就不能形成真正的人际社会。他们之间之所以有联系,是因为一起被夹裹在某种“运动”之中,一起跟随某种意识形态的召唤,一起服从某种不可抗拒的政治权力,一起崇拜某个魅力无限的领袖,一起陷身于他们无力改变的制度之中。公民社会中民众或公众的政治组织形式,如相互竞争的独立政党、工会、社团等等,在极权主义国家里都不可能存在。 从后极权主义演进到“新极权主义”时,部分民众开始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自我意识,他们不再相信当权者天然会代表他们的利益,日益自觉地想摆脱这种“散沙状态”,在相互合作中以民间自发性社团的形式保护自己的利益、发出自己的声音。1989年民众的民主要求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但同时他们又无力改变制度环境,不得不仍然处于“散沙状态”之中。面对这样的处境,人们会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从自暴自弃、听任摆布、愤世嫉俗、冷嘲热讽、愤懑不平到积极反抗,这各种各样的反应意味着后极权主义和“新极权主义”下当局面对的“群众”早已变成了一个多元化、多样化的社会,这一点与极权主义原型时期完全不同。 在中国的后极权主义时期尚未出现传媒的商业化和互联网,而在“新极权主义”下这些手段为民众自我意识的觉醒创造了条件,但当局也不断努力去强化对媒体和互联网的管制。网络世界为民间的“异类”声音提供了从未有过的表述空间,不过大部份人只是在“面具”的保护下才敢发出比较真实的声音,这与那些以真实姓名参与网上交流并为自己的言行记录负责的人是不同的。互联网基本上是一个知识者的世界,一个虽要求思想自由、但不一定立即行动的世界,但它毕竟使原本相对隐秘的民间不满和抗议变得前所未有地明显公开。这加深了“新极权主义”的恐惧,它把网络上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现实反抗的警讯,于是进一步加强了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思想控制,2005年新颁布的极严厉的网络管理条例就是其中的一环。“新极权主义”会不遗余力地提升互联网控制能力,但网上的批评和反抗也会继续下去。对于真正公民社会的建设而言,这是一种破坏力有余、自建力不足的“猫鼠游戏”,尽管其令“新极权主义”感受到相当大的威胁。 三、“新极权主义”的“组织”控制与“宣传”运作 极权主义的第三个支柱是专制统治的组织和宣传。从极权主义到后极权主义再到“新极权主义”的演变中,这方面的变化几乎微不足道,或者说几乎没有变化。这表明组织和宣传在极权主义的传承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般政党的成员都可以自由选择加入和退出,不仅在民主国家是如此,1949年以前中国的一些“民主党派”也是如此。而极权主义政党的组织则通常具有秘密会社的性质,甚至被称为“光天化日下的秘密社会[10]”。它的许多组织特征都可以在一般的秘密社会中找到。例如,秘密社会的等级制度是通过“提拔”和“引见”来建立的,提拔者对被提拔者有“知遇之恩”,可以索取特殊的忠诚,可以结成死党,订立攻守同盟;秘密社会成员中的“老大”总是神神秘秘的,行事无定则,这样才能让“下面”的人敬畏;秘密社会对外采取“一致说谎(保密)的策略”,“帮”里的事“内外有别”,违背这一原则即重惩不殆;秘密社会对外界始终保持警戒,视其为敌意威胁的来源。[11]极权主义政党和秘密社会都非常看重组织和效忠的仪式及象征,加入其中都要有内部人员介绍,都要宣誓忠诚,对叛徒的惩处手段甚至比对敌人更严厉。它们都有至高无上的“圣物”,“纳粹仪式的所谓‘血族’和布尔什维克仪式的列宁遗体,它们都使极权仪式带有偶像崇拜的色采。……这些偶像都是秘密社会常见的组织手段。[12]” 这些秘密社会的特征使得极权主义政党与一般的政党有根本的不同。阿伦特指出:“一般政党把人群分成属于和不属于我党的两类。一般政党和公开社会都只把那些公开表示反对者视为敌人,而秘密社会的原则是,‘我不吸纳的,就是我排斥的。’[13]”在极权主义政党看来,只要你不死心塌地跟从它,你就是它的威胁或是它的敌人。这种非党即敌的人群对立观也是党内大一统的原则。正是通过消灭党内民主,一党专制才转化为极权专制,“斯大林把俄国的一党专制改变成极权统治,把全世界的革命共产党转化为极权主义运动,他所运用的手段就是消灭党内的派别,取消党核心内部的民主,把民族国家的共产党变成莫斯科指挥的党支部。[14]”阿伦特的这一见解是针对40年代“共产国际”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这点至今仍未改变,现在的“新极权主义”依然不允许党内民主和不同意见。 “新极权主义”下普通党员的入党动机与极权主义原型时期和后极权主义阶段的情形有所不同。在极权主义运动掌握政权前加入的党员往往为理想和价值所感召。党一旦掌握了政权,就开始有人把入党当作政治和社会地位的“敲门砖”。“失败的极权主义”产生了对其理想和价值的幻灭和失望,使得分享既得利益和特权比追求理想价值成为更现实的入党动因。在党控制着国家和社会绝大部份资源的后极权主义时期,党员确实有许多实际利益可以分享。但到了“新极权主义”时期,执政党不再能垄断所有的经济资源,在唯金钱主义的社会氛围中,党员身份不再是人人羡慕的政治地位象征,人们有许多机会去获取以前必须凭政治身份获取的利益和特权。但是,“新极权主义”时期要求入党者依然众多,尤其是在青年学生中,党员仍然是求职者可资利用的身份。许多聘用单位之所以愿意选用具党员身份的求职者,并不是期待他们去那里传播共产主义,而是因为“党员”特别听话、便于管理、不会闹事,却又相当机灵。在政府机关和科层等级的企业中,党员型人格都被视为驯服工具的最好典范。 对极权主义来说,与组织控制同样重要的是宣传。宣传的作用因极权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异。在极权主义运动仍处于在野状态时,它的宣传是为了吸引那些有待争取的群众,“在宪政政府和言论自由的条件下,群众还有获得信息的渠道,极权运动运用恐怖的机会有限,必须象其它政党那样,……作出取信公众的样子。[15]”一旦极权主义运动成功地夺得政权,它的宣传就会变成“思想灌输”。“思想灌输”本身是依托于政治高压和暴力恐怖的,“灌输运用恐怖与其说是为了恫吓,……不如说是在体现它自己的意识形态教条和谎言[16]”。灌输可以用强制的“思想改造”形式,也可以用看上去并不强制的“教育”。无论是改造还是教育都必须用惩罚为最后手段,只有让所有的人都对异端思想怀有恐惧,才能体现“正确思想”的战无不胜和绝对正确。 阿伦特所说的这种“教育的恐惧”在“新极权主义”统治下的教育体制中被制造和再生。老师把灌输在自己头脑中的教条又灌输给学生,学生则用被灌输的内容来检验老师是否时时在作“正确”的灌输。2005年5月,吉林艺术学院的卢雪松老师因上课时采用了民间自制的纪念林昭的纪录片和相关材料而被一位学生“告发”,并被该校“停课处分”。此事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17].若把涉事的三方简称为“老师”、“学生”和(校)“领导”,可以典型地看到师生们如何在“教育的恐惧”中互动。尽管林昭的冤案已经“平反”,但在党的宣传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学生”眼里,赞扬被党枪毙的林昭无异于给党抹黑。在这样的“学生”之监督下,“老师”便不能在学校里“免于恐惧”地教书。“老师”即使再小心,也可能触犯“学生”头脑中积存的某些政治禁忌。“学生”一旦向“领导”告发了“老师”,“领导”就陷入了“恐惧”的处境中,如果他不处分“老师”,“领导”就可能被当作“老师”的思想共犯而被告发。把“老师”和“领导”置于如此关系之中的是那个实施“思想灌输”的党,而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和“领导”,他们都受到了一种权利的、道德的和个体的永久伤害。 灌输和教育是极权主义意识形态运作的传统手段。极权主义统治与其它专制、暴政和独裁所不同的是,极权主义的“政治压迫”利用了意识形态运作这一独特的方法,其压迫的对象是人的思想和思想的人[18].这种压迫如果实行得非常彻底又取得了成功,人就必然沦为不思想和不能思想的动物,极权主义统治的可怕即在于此。极权主义并不一定剥夺人们的基本生理需要(如吃、穿、住),但决不允许他们自由地思想。极权主义原型与“新极权主义”同样仇视人们的自由思想,视之为祸,而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人的自由思想形式(如民主制度)和人的生理需要对立起来(即所谓的“稳定”),甚至诱使人们放纵生理需要,让他们以为这就是人生的唯一追求,从而引导他们忽视对自由思想的需要。于是剥夺政治自由和放纵肉欲同时成了“新极权主义”控制人们思想的有效手段。 奥威尔(G.Orwell )的《1984年》和赫胥黎(A.Huxley )的《美丽新世界》都对极权主义作了预言:“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强行禁书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失去任何禁书的理由,因为再也没有人愿意读书;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剥夺我们信息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奥威尔害怕的是真理被隐瞒,赫胥黎担心的是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19]” 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一种“现代谎言”,它和“传统的谎言”有重要的区别。“传统的谎言”是针对“特定”具体事实的不实,它是用来欺骗“敌人”的;而极权主义的“现代谎言”是将“事实整个进行重新编织”,而且它是用来欺骗每一个人的,因此,编织谎言者“最终也成为自己谎言的受骗者”。[20]在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中,存在着没有“阶级敌人”的“阶级斗争”、人民不能作主的“民主”、宪法随意遭到践踏的“宪政”、不让人自由说话的“言论自由”、既无权利又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力和地位永远高于“人民”的“公仆”、对资本家比对工人更亲的“无产阶级阶级利益的代表”等等。 如果比较极权主义意识形态谎言的性质,可以说“新极权主义”在这一点上与以往的极权主义并无任何不同,但极权主义原型时期意识形态谎言的社会动员能力却与“新极权主义”时代有极大的差别。在极权主义原型时期,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曾经是一个具有普遍公信力和号召力的政治福音,也是规范民众思想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在后极权主义时代,人们对执政党是否真正代表这两个主义产生了普遍的怀疑和失望,对这两个主义的信仰也开始幻灭。而在“新极权主义”时期,民众对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连表面上的恭敬都常常不愿意表示,他们往往会用公然的嘲弄来表达自己的厌恶之情。尽管如此,“新极权主义”依然一如既往地坚持着它一贯的“思想灌输”。 四、“新极权主义”的形成及其政治特征 “新极权主义”的形成是在吸取后极权主义的经验教训的过程中逐步完成的。“六四事件”和苏联东欧的巨变让中国的最高权力集团意识到,对他们而言,1978年到1989年的那段后极权主义道路在政治上是失败的,要想延续权势集团的统治,就必须吸取后极权主义的教训,并采取一系列新的措施和手段。 从“新极权主义”的形成过程中可以观察到它的两个原则。其一是保持高度的末世防患意识,此意识支配下的冷酷决定了它对被统治者不再“手软”。从1989年以来,当局对其统治前景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末世恐惧,由此刺激起强烈的防患意识,稍有冲击就担心要“亡党亡国”,因此它对“正面”引导常常缺乏信心,施政上再度重视和强化极权统治的传统镇压手段,如加强便衣警察部门的力量并依靠它对国内社会实施广泛渗透和全面监控,进一步强化极权主义的组织和宣传体制,更严厉地控制媒体、公共舆论和民间言论等。毫无疑问,这些措施都是从后极权主义向极权主义原型的倒退。其二是用灵活策略化解难题,为统治集团创造机会。这样的灵活性体现在意识形态方针(如邓小平针对“姓社姓资”这个意识形态重大问题提出的“不争论”方针)和经济制度选择等许多方面。之所以称这样的实用主义策略是“新极权主义”的一部分,是因为这些策略的根本目的是巩固和加强极权主义统治,而不是削弱或瓦解极权主义统治。 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新极权主义”既坚持极权主义政治统治的基本原则,坚决压制民间对民主化的要求,又允许大众文化及娱乐的活跃繁荣以及日常生活的非意识形态化,从而把民众的注意力引向对当局无害的方向。但官方意识形态从这些领域中淡出并不等于它放弃了对这些活动的控制,极权主义政治统治的现实保证了官方意识形态随时可以干预宰制民间的文娱活动。 在经济制度和社会政策方面,“新极权主义”对实用主义策略的灵活运用和对被统治者的不“手软”是后极权主义无法相比的。后极权主义并不敢完全背离极权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的传统,同时注重对民众以怀柔手段为主的笼络民心策略;而“新极权主义”则基本上抛弃了这两条。 “文革”后至1989年,中国处于后极权主义体制期间,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仍然据于重要地位。但1990年代以来,当局在经济制度层面表现出高度的灵活性,它求助于外国资本,加入经济全球化,基本上取消了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弱化了公有制的重要性。 后极权主义时期的统治者维持着专制社会主义的“幸福交易法则”[21],也就是用社会福利安排(如国家保障的工作机会、住房、免费教育和医疗等)交换民众的政治顺从,民众虽然放弃了个人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但换取了基本的生存条件。然而,从1990年代开始,“幸福交易法则”被“弱肉强食法则”替代,只要不属于权势集团及其依附群体,普通民众既无公民权利保障,又失去了社会福利保障,在原有的政治压迫之上又添加了新的三座大山(住房、教育、医疗)。由于1990年代以来当局对社会不满的镇压比后极权主义时期更严厉,所以尽管占人口大多数的民众之生存比后极权主义时期艰难得多,但他们只能默默地忍受。 “新极权主义”堂而皇之地将斯大林主义极权统治视为仇寇的“敌对因素”(如资本主义、红色资本家等)纳入了自己的体系,同时对许多完全背离其自诩的“社会先进性”的现象(如腐败、糜烂、色情等)表现出极大的容忍。对“新极权主义”来说,这样的灵活性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维持延续了极权体制,但另一方面又从根本上瓦解着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真实性。当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变得比资本主义国家还资本主义时,当“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沦为社会弱势群体时,当“共产主义理想”表现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新极权主义”承继下来的意识形态就成了千疮百孔的“国王的新衣”。有人甚至更尖锐地指出:“现在的问题不是国王没有穿衣服,而是在衣服下,根本看不到国王。字号(4){[22]” 从极权主义原型到后极权主义,再到“新极权主义”,它们都有一个始终未变的共同点,就是以那个至高无上、无影无形的“党主子”作为极权统治法统的化身。它用官方意识形态规定了自己是永远“光荣、伟大、正确”的。无论极权主义的政统出现什么样的断裂(如1976年的“逮捕四人帮”),无论极权主义下的现实如何与其正统意识形态尖锐对立,党都宣称它自己是永远洞察历史发展规律、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先进”力量。它凭借自封的至高至尊的地位,可以随意界定谁是“历史”或“人民”的敌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动用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暴力去残酷地消灭它的敌人;它可以宰制经济、新闻、出版、司法、教育、文化等任何领域的活动;还可以凌驾在宪政制度之上,按照它的需要任意改变宪法条款或对宪法条款的解释。这就是各种极权主义专制与威权主义统治的一个主要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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