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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
送交者: ZTer 2008年01月08日14:15:1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北宋在靖康年间灭亡,赵构南渡建立朝廷,称南宋。南宋土地和人口都不如北宋,这是用屁股都可以得出的结论。偏偏南宋的税收却远远超过北宋,北宋中期以后平均年财政收入在六千万上下,而南宋的财政收入则常年保持在一亿以上,土地减少了三分之一,税收增加了三分之二,宋朝财政收入的最高数字一亿二千万同样是南宋创造的。

“地少税多”的结论同样可以在宋朝和其他朝代的比较中得出,对于这,网上最流行的解释是宋朝的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商税大大增加,工商业已经取代农业成为第一税源,并把这归结为宋朝不抑土地兼并的政策,甚至认为宋朝走向资本主义。

首先说,用财政收入来论证经济发展在逻辑上就站不住,因为唐以后朝代都实行两税制,两税制的一个要义就是“量出以制入”,财政收入的规模按照前几年平均支出水平拟定。换言之就是官府要用多少钱,就要向农民征收多少。高额的财政收入并不能说明经济的发展,只能说明政府花钱特别厉害而已。宋朝从真宗起财政支出规模就不断扩张,此后一两百年里宋朝一直处在财政危机中,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财政危机的结果是聚敛为一切之法,收入的扩张也是自然结果。

诚然,两宋在经济上的成就不容忽视,商品经济的发展速度确实是超过前代,这单从城市交易突破“市”的限制就可说明,但要说宋朝的庞大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尤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则不能令人信服,最明显是事实是商税在全国税收中并非大头,而农业两税则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北宋末年的蔡京还说皇上你的收入都来自两税,以熙宁十年而论,两税为五千七百万贯,石,匹,两等(贯是钱,石是粮食,匹是布帛,两是银)。按照贾大泉的折算法合钱为二千多万贯,而商税则在宋初只有四五百万贯,北宋中期以后保持在一千万上下,最高时也仅仅接近两千万贯。专卖是两宋最主要的创收工具,尤其是生活必需品食盐的专卖,北宋末年竟达到四千万贯,接近唐末两税制下税收总额的两倍,盐之外茶叶和酒的专卖同样获利甚丰,南宋都在一千万上下。专卖之外另一个创收工具是名目繁多的杂税,尤以南宋为严重,绍兴三十年,光“经总制钱”就有二千万贯。

至于关于土地兼并以及认为宋朝正如英国圈地运动后一样正走向资本主义的说法,更加不可思议,当时被兼并失去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大量转入城市成为工商业者,而是成为了地主的佃农,即所谓“客户”,他们并非农业的“剩余劳动者”,而依然是农村的重要生产者,兼并只是土地所有权的变化。说句题外话,事实上清朝实行的旗地制度更象圈地运动

千分之二三的人占据着全国一半以上的耕地,全国约有百分之三四十的人口在他的土地上耕种和接受高额盘剥,这是两宋农村的真实景象。两宋是租佃制大行其道的时期,主流观点称为由隋唐庄园制发展到明清租佃制的一个转折点。主流观点一直挖空心思找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才勉勉强强上溯到明朝,要说宋朝就有转变趋势,那真是很传奇的事。

网上似乎特别流行翻案,宋朝税赋的繁重众多史家早有议论,“积贫积弱”的说法也非无因,但现在流行的说法是要把宋朝描述成经济高度繁荣,百姓安居乐业,刑法宽松,言论自由的理想社会。宋朝经济发展的成就不能忽视,但这样翻案未免离事实太远。

话归原题,还是说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后面将按照财政收入中的主次顺序,依次是农业两税,专卖,杂税,商税来讲述这个“不一样”的财政收入如何产生的

皇上说“两税”是啥它就是啥

以前讲唐朝两税制改革的时候谈过,两税改革把田租,户税,力役都合并到到田租一项里面,分夏秋两季征收,两税之外不得另征。换言之,百姓已经为各种设施建设交了税,政府要兴建各种工程,自应该出钱去雇佣百姓,不得再行征发百姓为政府做无偿劳动。

宋朝沿用了两税制,但宋朝的两税制的特别在于,两税之外户税和徭役是照样征收的,皇上指示说:两税只是田租。

于是百姓虽然早已经交过免役钱了,但还是得为官府服役,这还不算,还得因为“差役法”一家一家的破产,最后王安石再出来搞改革,废除“差役法”,搞免役钱,就是最大的德政了。所以说百姓是个冤大头,想怎么糊弄就可以怎么糊弄,虽然明明已经交了钱,但现在能够再交一次钱免役已经是求之不得了。

收两税大有手段

在户税和徭役吃亏农民也只得认了,但官吏的创造能力是无穷的,宋朝附加在农业税上的杂税繁多,连粮食收入官仓后可能被老鼠偷吃的都由官员们未雨绸缪让老百姓交了,即“鼠雀耗”,其中最著名的还是“支移”和“折变”。

所谓“支移”,就是农民交了税粮以后,官府说:“这还不行,你给我运输到哪里哪里去,什么,你不想去?那好,交钱,运费按运输距离算”。甚至有指定运送到千里外的,“支移”附加比原税粮还高数倍。后来皇帝听说了,圣心怜悯,规定支移距离不得超过三百里。皇上大发慈悲,百姓当然感激涕零,史官们怎么能违背群众的意见呢?于是史书上皇上的“圣政”又增加了一条。

所谓折变,就是指交税的时候,本来应该交粮食和布匹,官府要你折成钱交,当然,折换率是官府说了算。甚至有更狠的,先把粮折成钱,再把钱折成绢,这样折上个三五回,一匹布折出几匹,一斗粟折成几斗,那也是活该小民吃亏。南宋的布帛折钱,开始是一匹两贯,后来改为六贯,最后折成十贯。几折之间,布帛的实际税率就上升了五倍。

有时官府犯穷了,还会提前征收两税,秋粮还没收割,就收秋税,这叫“预催”;今年已经交税了,又叫你提前交明年的,这叫“预借”,这种借到南宋后期发展到了可笑的地步,淳佑八年时,连淳佑十四年的两税有的州县都预借清了,什么时候还这预借的部分,小民们自然是不敢问的。

买盐开支超过交税

如果说某某家庭一年吃盐花的钱比农业税还高,大家恐怕会认为是个笑话,但不幸的是这笑话确实在宋朝出现过。

宋朝的食盐实行专卖,开始是政府直接生产销售,后来改成政府出卖专卖权给私人,由他们生产销售。宋朝初年食盐专卖收入为一千万贯上下,略高于唐朝末年,到元丰年间,收入翻了一番,成了两千万,到蔡京当政时再翻一番,到四千万贯,这还只是政府出卖专卖权“盐引”的所得,加上制盐业的劳动跟附加利润,超过农业税不少。

食盐是生活必需品,其特点用经济学的说法就是价格弹性很低,而且没有替代品,价格增加时销售量的减小幅度很小。低价你得买,高价你还是得买,因为人是不能不吃盐的。唐末每年在盐政上年收入几百万,已经被批评为价格过高,是刻剥百姓。宋朝人吃盐想来不会比唐朝多多少,收入超过这么多,只会是价格的问题。

过高的价格甚至使百姓少吃盐或者不吃盐,“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山中食无盐”(苏轼《山村绝句》)。山村中这位老翁告诉苏轼说,不要以为我是和孔子一样因为沉迷音乐而“三月不知肉味”,这是因为很久没吃盐的缘故啊。

强迫百姓购买“盐引”也是一大景观,蔡京把各地食盐专卖收入制定一个定额,作为考课官吏的依据,创收超过定额的可以得到升迁,不能达到的则有惩罚。事关作官前程,下层官吏当然也变着法子创收,老百姓想不买专卖权怎么行呢,不买就是和上官的前途过不去哇。

除了食盐专卖外,宋朝还有茶专卖和酒专卖,宋初每年收入都在三四百万上下,到宋中期以后增长到一千多万,其中酒税在庆历年间达到一千七百一十万,盐专卖上的很多问题这两个专卖上也存在。

卖私盐二十斤和造反

这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关的罪名,要问孰轻孰重可谓一目了然,但在宋朝则有不一样的解释。

我们都知道宋朝标榜的是宽刑,不杀官员,除了造反,再大的罪也不过是流放了事。这是后世的士大夫津津乐道的一点,称为德政。不惩罚犯罪就是鼓励犯罪,包庇纵容的风气弥漫在宋朝官僚之间。范纯仁要杀两个作恶多端的宦官,有人就出来告诫他说,祖宗留下遗言,不杀官员,现在你破坏这个规则,只怕皇上杀得手滑,将来杀到你我头上来了。

士大夫不造反就不会杀头,百姓贩卖私盐二十斤却要处以死刑,这种鲜明对照充满讽刺意味。同样的法律还有贩私茶二十斤也处以死刑。但刑罚定得这样重,私贩还是不能禁止,庆历时,仅两浙犯禁者一年就有一万七千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政府把盐价搞这样高,暴利所在,也无怪百姓铤而走险。

《中国财政史》总结宋代财政管理特别之点,说了三条,一是制度多变,朝令夕改,宋真宗曾在某年十一月下诏京师附近度量田地,十二月就下诏不再度量;二是商人集团与政府的结合;第三就是刑罚特重,上述盐茶私贩的死刑只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例子而已。

杂税名目不可遍知

宋朝杂税繁多,朱熹称古来刻剥百姓的办法,本朝全有。此外,宋朝还开创了无数税种,当时的人都不能列举清楚,称为不可以遍举,亦不能遍知。这些税种多数极其琐碎,针头线尾都打主意,说起来简直有失国家体统。它们大多是适应摊派的需要的临时发明,后来遂成为定制,其中以“经总制钱”“月桩钱”“板帐钱”三个大项目下数百个税种作为主体。

“经总制钱”是经制和总制两个官署先行征收的,所以以官署命名,经制钱起源于经制使司在镇压方腊起义后的财政危机摊派,附加在各种税收之上,比如附加到酒专卖上面的是“权添酒钱”。有趣的是后来提刑司,学事司诸司也都进来插一脚,每个部门都要加派,于是“权添酒钱”变成了“诸色添酒钱”。总制钱为宋朝南渡初财政困难中所创,也都全是琐碎的杂税,如勘合米墨钱,二税畸零剩数折纳钱、投税印契税钱、得产人勘合钱、茶盐司袋息等等

“经总制钱”在宋朝财政危机的年份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绍兴三十年达到近两千万,当时大臣称当今经费,多依赖经总制钱,晚一些的叶适也称户部日常之用,十分之八出自经总制钱

“月桩钱”是军费摊派,户部要求地方每年解送多少钱到中央去,至于地方怎么弄到这么些钱,户部是不管的。地方生钱的法子很琐碎,名目繁多,奇思妙想,令人赞叹,《宋会要辑稿》里面列举了其中著名的,大多数如“户长甲贴钱”“保正牌限钱”等多数名目都看不懂,只看懂了两条,两方诉讼不胜要罚款,获胜也要交欢喜钱,缴纳牛皮筋角要额外收钱。

“板帐钱”也是南宋初年财政困难的产物,交田赋时“耗剩”的粮食由官府笑纳,“靡费”的布帛也由官府笑纳,失窃物品追回后,官府也收入仓库,此外还有无数其他收法,反正官吏们的智慧和发明能力是无穷的。

在这三个名目之外,著名的还有二税盐钱、蚕盐钱、丁绢、丁盐钱、僧道免丁钱、秤提钱、市例钱、折估钱、折布钱、布估钱、畸零绢估钱,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僧道免丁钱”,由于僧道是可以免除徭役的,农民都想去做,于是官府规定,要出家,行,交钱来。苏轼在杭州,想治理西湖,但都拿不出钱来,只好向中央申请了度堞来卖。财政靠度和尚来支撑,这真可谓极大的讽刺。

赶考都要交“商税”

中国从春秋时就有商税,即所谓“关市之税”,“关”是过税,商人带着商品经过某道路口时按商品价值抽税。“市”是住税,对在市场里买卖的商品进行抽税。

北宋中期以后,商税征税范围就大大扩大了,发展到南宋,凡是民间进行的交易,不管有没有商品交换的意义,政府都要按交易额的一定比率抽税,卖柴要收税,修房也要抽税,连婚姻嫁娶都要抽税。

同样的,“关”税的范围也扩大到一切过关有价值物品,不管你是担一担柴还是赶一头羊,或者座一辆马车,都是要抽税的,带银钱等财物更是要抽税的,连上京赶考的举人,也被全身收遍,找出带的盘缠来,一一按照比率收税。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这是强盗们拦路抢劫爱说的话。幸好,抽商税是有比率的,不会把全部财物留下做“买路钱”,所以收商税还是和拦路抢劫有所不同的。

官府的无本生意

宋初有“和买”制度,即由政府由一定的价格向百姓买绢,仁宗时就改成强行买卖,十分之七都用官府生产的盐支付,现钱只有三分。既强买了百姓的绢,又强行推销了专卖的高价盐。

后来盐专卖由政府直接生产改成卖给生产者专卖凭证,官府不生产食盐了,这七分盐也就名正言顺不给了,只给三分钱。再后来连这三分钱也不给了,直接由官府白拿,南宋干脆连这个“买“的名义都不要了,直接叫大家折成钱来交,和两税征收的布匹一样,先是一匹折两钱,最后上升到一匹折十钱。

跟“和买”布匹相似的还有“和籴”,强制购买粮食,支付纸币,南宋大发纸币,后期曾经创造一年发六亿的记录,纸币实际购买力可想而知,不过还好,总算还不是白拿.

总论:

宋代尤其是南宋的赋税之繁重,早已是史家的共识。连宋朝人自己也不怕自暴家丑,他们或者称本朝赋役数倍于古或者说两税七倍于唐,或者说历来税种名目未有如今日之众,或者说古来刻剥之法,本朝俱备,这些说法在史籍中比比皆是,也可谓历代一大景观。

有宋一代的立国精神,就建立在对官僚地主的纵容上,统治者以此自吹为”宽容“。宋代的官员一边拿着历代少见的优厚待遇(皇上说这是养廉的),一边照旧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东窗事发时还可以从祖宗遗训中得到法律的豁免。地主大肆兼并土地不算,还要把这土地隐瞒起来不交税,仅仅京师附近的土地,连皇帝都不敢丈量,这个月下令丈量,下个月就收回成命,自称害怕”扰民“,王安石要在全国范围内丈量土地,很快就成了奸臣。

或明或暗的巨大收入使官员成为了最富的一群,全国绝大部分税收都被转运到集聚着他们的京师汴京(或者临安),供养着这个巨大的消费城市,酒舍勾栏,莺歌燕舞,繁华的奢侈品制造业,通宵达旦的夜市,官僚们在这里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另一方面,普通手工业的雇佣劳动者却过着一天没活干,一天就没饭吃的生活,农村的平头老百姓更是不得不冒着杀头的风险去贩卖二十斤私盐。

真实的宋朝,经济或者有较高程度的发展,但平头老百姓并没得到好处,官府以养廉的名义要他们向官僚支付高薪,但官僚照旧贪污受贿;官府以养兵的名义要他们支付高昂军费,但军队照旧不堪一击。除了这两大名义外,各种无名义的额外搜求更是不可计数。农民为“使用”政府和军队支付了高昂的费用,甚至预先交清了数年的费用,最后却痛苦的发现,政府和军队为他们提供的是伪劣的“服务”,这使他们不得不当亡国奴。如这样的国家也许是官僚和士大夫的理想国,绝不是平民的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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