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藏的事实---兼驳曹常青的一些观点 |
送交者: 南泥湾 2008年03月21日09:42:1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有关西藏的事实---兼驳曹常青的一些观点 作者:南泥湾 曹常青喜欢引用事实来说明西藏的问题,值得提倡,但这篇"西藏的真相"例举事实不全,结论太偏,有必要进行反驳,以免误导。 1.清朝时西藏有没有事实独立? 有人说:清朝对西藏只有宗主权而没有主权,我觉得这个说法没有道理。宗主权是指强国与属国之间关系。国家主权的核心是国防﹑外交大权。 美国等国的中央政府虽然不掌握各州或各自治国的人事权﹐却掌握各州或各自治国的国防﹑外交大权﹐所以拥有对各州或各自治国的主权。清朝基本上掌握了西藏的国防﹑外交大权以及西藏关键的人事权﹐所以拥有对西藏的主权。 就管理权来说,1653年,顺治皇帝颁赐金册、金印,敕封五世达赖,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的封号。1713年,康熙皇帝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正式确定了班禅喇嘛的名号。自此,达赖喇嘛在拉萨统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区,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统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区。1727年,清朝设立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西藏与四川、云南、青海的区界,就是于此时派员正式勘定的。1721年,清朝中央政府在西藏建立噶伦制度;1750年,再次调整管理西藏的行政体制,废除郡王制度,建立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规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掌握西藏事务的体制。 乾隆皇帝颁布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对驻藏大臣的职权以及官吏应遵守的制度、边界防御、对外交涉、财政贸易、活佛转世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此后一百余年,二十九条章 程确定的基本原则一直是西藏地方行政体制和法规的规范。 第1条就载明了以“金瓶掣签”决定灵童的方式。第10条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美国联邦政府虽然派有代表常驻各州(包括夏威夷)﹐但他们无权干涉各州的人事与内政﹐其权力远远不如驻藏大臣。 西藏的五个达赖喇嘛﹐有三个是按照章程规定的“金瓶掣签”认定的﹐有两个是由清朝皇帝批准免予掣签的。西藏的最高政教领袖都要按清朝皇帝的旨意产生 2.关于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和执行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派出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是: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西藏噶厦噶伦),双方在北京签署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北京电台在1951年5月27日全文播出"17条入藏协议"内容。 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得悉条约已经签署,发了电报表示支持。其正文是: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西藏地方政府达赖喇嘛 在1951年至1959年的8年期间可以说是中央政府和西藏达赖有过5年的蜜月期,17条基本得到执行。 1954年和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年轻的达赖喇嘛认为“我愈考虑马克思主义愈喜欢。……当时我相信,如今我同样相信,可能以佛教和纯洁马克思主义原则合成一种进行政治很有效的办法。”(达赖喇嘛,Freedom in Exile (NY: HarperPerennial edition, 第90页。) “我每次见到毛泽东他就重新鼓舞我心。”(达赖喇嘛,Freedom in Exile (NY: HarperPerennial edition, 第90页。) 问题出在1956年以后的几年,不满来自废除农奴制度的压力和美国CIA的参与。《十七条协议》规定,西藏社会制度必须改革,但这种改革中央不加强迫,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 叛乱起因: 1959年(藏历土猪年)“破九跳神大会”时只有西藏军区政委谭冠三和副司令员邓少东在拉萨,他们应邀前往布达拉宫。达赖喇嘛在他的卧室会见他们时主动提出:“听说西藏军区文工团在内地学习回来后演出的新节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请你们给安排一下。”谭政委和邓副司令员当即欣然应允,并告诉达赖喇嘛,这事很好办,只要达赖喇嘛确定时间,军区可以随时派出文工团去罗布林卡为他演出专场。达赖喇嘛说,去罗布林卡不方便,那里没有舞台和设备,就在军区礼堂演出,他去看。事情就这样说定了。 1959年3月10日上午8点多钟,西藏拉萨街头一片混乱,人们哭喊着奔走相告:“到罗布林卡去保护如意至宝[此处指达赖喇嘛]吧!汉人要把他劫走了。”这喊声对笃信佛教的藏族人民简直是一声炸雷。于是,人们怀着震惊、惶惑、恐怖的心情,涌向罗布林卡,以保护达赖为名,包围了罗布林卡,揭开了武装叛乱的帷幕。这就是后来不久发展成为大规模全面武装叛乱的1959年“3月10日事件”。 在西藏政府某些嘎伦的直接参与下,数千喇嘛和武装藏人借达赖喇嘛计划赴西藏军区机关看戏之机,演出勤王戏,要求西藏独立,劫持达赖喇嘛出逃。中央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与此同时,中央在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4月毛泽东提出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采取赎买政策,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 当达赖喇嘛出逃到印度后,他首次于1959年6月20日正式拒绝"17条入藏协议",说那是个在"武力逼迫下强加到西藏政府和人民头上的条约"。 所以达赖等违反17条在先,中央废除在后。 3.农奴制度 农奴主阶级占西藏人口5%,包括三大领主(地方封建政府、贵族和寺院)及其代理人,他们占有西藏全部土地、山林和大部分牲畜、农具、房屋、其他生产资料。农奴阶级占西藏人口90%,人身依附于农奴主。 地方政府占实耕土地的31%,贵族占30%,寺院占39%。“政教合一”的西藏地方封建政府,对贵族和寺院领主有封赐、没收和调整土地的权力,有对非耕地开荒的批准权及对土地纠纷的裁决权,还有对所有耕地摊派或增减差役的权力。
达赖喇嘛在1988年的欧洲议会演说中称:“中共於一九四九年强行侵略西藏。嗣後西藏就进入历来最黑暗的时代,一百多万西藏人民死於中共的占领,数以千计的寺庙被夷为平地,一整个世代就在教育、经济机会和国家特质感觉被剥夺的情况下长大。虽然目前的中共领导阶层实施了一些改革,不过也将大量的汉人移入西藏,藏人变成少数民族。” 1989年他在耶鲁大学的演说中提到“自从中国於一九四九年入侵西藏迄今,120万西藏同胞已经丧失生命”。 同样在1988年的欧洲议会演说中,达赖喇嘛说:“西藏的历史有两千多年,而且是独立的历史。自从西元一二七年建国以来,西藏从来没有把主权交给任何一个外来势力。我们的邻国蒙古、满人、汉人、英国人、尼泊尔的廓尔喀人都曾想影响我们,那些时间都很短暂,而西藏人民从来没有接受他们,把我们的主权让给他们。” 一九九二年达赖喇嘛声称“ 我相信在不远的一天,我们的人民和蒙古、东土耳其斯坦 (现称新疆) 都要完全自由地重新回到各自的国家。” 事实是怎样的呢? 主权问题上面我已经说过,再说一下人口。 1953年,中国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当时由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申报西藏人口为100万。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125.1万,其中藏族人口120.9万,占人口总数的96.63%。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189.2万,其中藏族人口178.6万,占人口总数的94.4%。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219.6万,其中藏族人口209.6万,占人口总数的95.46%。汉族和其他民族人口始终占5%左右。 以上资料主要来自网上,非本人原创。 2006-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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