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葬 13.1、圣城沦落 |
| 送交者: ZTer 2008年05月02日08:48:15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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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是藏人心目中的圣城,世世代代,无数藏人的最高心愿就是一生中能到拉萨朝圣。为了达到那个目的,他们甚至不惜倾家荡产。中共经常列举其刚进藏时拉萨乞丐之多做为旧西藏“黑暗”的证明,其实那些乞丐中的相当一部分就是前往拉萨的朝圣者,因为花光了盘缠或供奉了全部钱财而无法返回老家,才沦为乞丐的。他们对此心甘情愿。 当年在西方人心目中,拉萨就是西藏的化身。几个世纪以来的西方探险者在其艰苦卓绝的行进路上,方向全指着拉萨。凡没有达到拉萨者,在成绩单上皆显得黯然失色,如同就没到过西藏。 今天情况则全然不同,拉萨成了西藏境内最容易达到的地方。成都、北京、西安的航线直达拉萨,仅需要几个小时的飞行。站在拉萨街头,会产生置身于中国内地城市的感觉。整个拉萨城里挤满了南来北往的外地人,朝圣的藏人只占很小比例,大多数是做生意或打工的汉人、回人,还有形形色色的旅游者和出差的中国公务人员。如果只到过拉萨,在今天反会被认为没到过西藏。拉萨不仅已经越来越失去了圣城的神秘光环,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西藏特色。 中共进藏前,拉萨城区只有3平方公里,现在扩展到了51平方公里。当年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几条土路,现在延伸为总长150多公里的城区柏油路。比起往日垃圾遍布、野狗和乞丐到处游荡的拉萨,新建筑日新月异地崛起,遮蔽了古老的藏式建筑。可以说除了高耸的布达拉宫,今天的拉萨已经完全没有了过去的模样。 除了城市面貌改换,最使拉萨变了味道的,是那数千家林立街道两旁的饭馆、酒巴、商店、歌舞厅、夜总会等。拉萨市区总共不到十二万的城镇人口(1994年末为117753人),竟然有一万三千多个个体工商户 ,可想经营风气之盛。过去的拉萨之所以被称作“圣城”,在于它是宗教圣地,是藏传佛教中心。那时尽管也存在世俗的寻欢作乐,但是皆在宗教至高无上的神圣笼罩之下。今天的拉萨则完全不同,即使重新恢复了寺庙,有了众多僧人,各地的藏人百姓也前来朝拜,然而世俗生活已经在拉萨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拉萨街头,形形色色的门面招牌交相辉映,叫卖、拉客的吆喝此起彼伏,三陪小姐花枝招展,烹调油烟四处弥漫,拉萨从过去的圣城变成了一个物质丰富、生活舒适的世俗城市,欲望涌动,贪婪横流。以佛教的眼光,肯定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看西藏的统计数字,会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按照经济的三个产业门类(农林牧业组成的第一产业,轻重工业组成的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组成的第三产业),在西藏公布的产值构成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是大头,第二产业所占的比例却很小。请看历年三个产业构成的百分比 :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按照正常规律,三类产业的构成应该是这样的: 对于开始进入工业化的社会,第一产业所占的份额下降,第三产业的份额开始增长,占最大比例的则是第二产业; 对于已经完成了工业化的社会,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变得最大,第二产业次之,最小的是第一产业。 这种递进规律是资金积累的需要所决定的,第二产业的发展需要第一产业为其积累资金,第三产业的发展则需要第二产业为其积累资金。尤其作为服务业的第三产业,在相当程度上是为社会消费服务的,其存在前提是社会必须有钱去消费,其创造的产值也有相当成分是从前两类产业(主要是从第二产业)那里挣到的。 这就是从外部对西藏进行供养所造成的特点。它是不能从所谓的“西藏经济”内部找到原因的。 以修路为例。公路属于第三产业,是社会公用事业。一般来讲,修路由政府主持,以税收方式从整个社会征集资金。其中税收大头应该来自对公路最有实际需求的工业部门(第二产业),公路修通后,再以征收税费的方式进行养护。然而西藏即使有征税一说,也只有象征意义,数量少到几乎可以不计。那不光是因为各种“优惠政策”的减免,即使真心实意地在西藏征税,也远征不够能在西藏修公路的钱。以西藏(自治区)总共二百多万的人口,即使把税率定得再高,又能收上来多少钱?而西藏的企业又大部分是只赔不赚,无税可收。因此在西藏修路,只能由北京拨款。那等于北京把它在中国内地收的税拿来投进了西藏的第三产业,修出来的路却被算进了西藏第三产业的产值。这种“第三产业”,本质上是和西藏当地经济没有关系的。 这种“第三产业”和西藏经济的脱节还体现在,北京把中国内地的钱拿到西藏去修筑公路,那修路钱的大部分又被中国内地挣回去。那一是因为西藏缺少自己的施工力量,想挣这份钱也无从可挣;二是改革后的市场化管理采用投标方式,西藏的工程部门往往也难以与内地施工单位竞争;除此之外,筑路所需的大部分设备和材料都得从中国内地采购,也使得北京投到西藏的钱向中国内地回流。 内地人员到西藏施工,肯定会有日常消费。然而这种花在消费上的钱西藏也挣不到,因为西藏的日用消费品大多数都是中国内地生产的,尽管在数字上体现为西藏的产值,实际西藏挣到只是商品运输和经销等附加部分,甚至连这附加部分也有相当份额被内地的运输和商业经营者挣走。 这样来看,公路修筑虽然在西藏,但是钱来自中国内地,施工者和施工物资来自中国内地,施工中的消费也来自中国内地,大部分钱和利润又被中国内地挣回去。对此可以这样比喻,就像是先在中国内地造好了一条公路,然后搬过来摆放在西藏高原上——送给西藏。 这条送给西藏的公路作用是什么呢?它将给西藏运进供养“稳定集团”的物资——民用的、军用的、进行现代化表演所需要的……还能使军队迅速地调动进藏。近年北京减少驻藏军队的数量以降低日常的后勤成本,就是因为机械化部队可以随时通过基本畅通无阻的青藏公路开进西藏。 鉴于此,说是北京送给西藏一条公路又不准确了,虽说是北京花的钱,可是那条公路完全服务于北京控制西藏的目标,其实是北京为自己建造的用于统治西藏的一个工具。 这就是西藏第三产业的缩影。通过这个例子,可以明白为什么西藏的产值构成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怪象。其中第一产业的大比例是正常和真实的,反映了西藏现实的经济状况——西藏目前还是一个以农牧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而看上去份额很大的第三产业,与西藏经济没有实质关系,那不过是北京拨的钱在西藏花掉,其中相当部分的钱被挣回中国内地,等于是在西藏运行的中国内地经济,只从数字上体现为西藏的第三产业。 而所谓的西藏第三产业,如果一层层剥去其经济学的形式外衣,会发现在它最终发生的日常层面,大部分可以通向对“稳定集团”的供养,服务于北京稳定西藏的目标。 现在再让我们回到拉萨。在中共治下,拉萨成为中共“稳定集团”的中心。从经济角度,拉萨的生产水平远远低于其消费水平,是一座典型的被供养的消费型城市 。不过这不是问题所在,达赖时期的拉萨也不创造多少财富,同样是一座消费型城市,但那时拉萨的消费是由西藏本地经济供养的,与本地经济处于不可分割的关系。之所以拉萨能获得供养,在于它是藏民族的的心脏和西藏宗教的中心。而今日拉萨则完全是由北京供养,与本地经济失去了血脉联系,在功能上与过去的拉萨已经完全不同,或者更正确地说,是完全相反。 可以用刚刚谈过的修筑公路一例进行类比,把整个“稳定集团”视为一个由北京出钱在西藏建设的项目,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控制西藏、稳定中国在西藏的主权。为此项目,北京需要拿出大笔工资雇佣许多人,把他们安排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同时要为这些人解决办公条件(建筑、电信、交通等),提供生活设施和物资供应(市政建设、住宅、商业、卫生教育等),加上进行现代化表演(建设企业、“大庆”工程等),在这个大项目下又不停地引伸出各式各样的分项目。与修筑公路相同,那些项目的施工费一大半将被内地施工单位拿走,建设物资也大多数需要从内地购买,包括“稳定集团”成员日常生活消费的物资,百分之八十以上也由内地供应,于是北京投到西藏的钱,虽然在西藏花出去,但是最终大部分又转回中国内地。 近年越来越多涌入西藏的汉人,并非像达赖喇嘛指责的那样是由北京派去西藏定居的,也不像有些西藏人认为的那样是去掠夺西藏的财富。他们自发而去,目标的确是奔着从西藏挣钱,不过他们挣的钱主要是北京从中国内地拿到西藏去的钱,而不是西藏本地生出来的钱。 这些年开始在西藏兴起的所谓“市场经济”,追根溯源到根本,就会发现,所谓的“市场”,其实就是北京端到西藏去的那个财政盘子,所谓的“经济”,就是各种不同的人和机构都在千方百计地从那盘子里挖一块肉、分一杯羹,或至少是捡一点渣。 西藏社会的现代化一元从来就是托放在北京的盘子上,在计划经济年代,能够参与分那个盘子的,只有系统、部门和单位,分配方案和份额也都是按照计划。在中国普遍实行改革后的年代,西藏照样还是靠分盘子,其中的大头照样得按照计划分配——办公、工资、补贴……只要是仍然吃财政,就不可能打破计划,所以人称中国最后的社会主义是在西藏。 不过同时,西藏也受到改革的推动,开始引进一定的市场手段。这种市场手段明着带来的好处是可以利用竞争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暗的好处则是能够给权钱交易创造机会,有利于当权者的设租和寻租,因此是乐于被当权者采纳的。在这个过程中,打着市场名义的个人也开始有了介入的可能。不过,真正能够从盘子里大捞一把的,多数还是那些与权力集团有关系、或有办法让当权者得到实惠的人。供养西藏“稳定集团”的钱年年都要花出去,花到谁头上谁就能发财。西藏那些挣大钱的人,都是在挣这种“政府的钱”,他们自身也都是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他们并不都是汉人,拉萨那些成功的藏人企业家大部分也都有权贵集团的背景。 当然,西藏也存在具有真正市场性质的经济部分,如林立拉萨的上千家店铺,八廓街的市场,公路沿线的饭馆……在它们挣的钱中,大部分是消费者的钱而不是政府的钱。不过,我们可以对他们挣的钱做进一步分析。他们面对的消费者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西藏普通百姓,一类是西藏以外来的旅游者,还有一类就是西藏的官员和职工、军人、城市居民等。说到这,我们已经可以发现,这第三类消费者实际就是“稳定集团”的成员和他们的家属。如果前两类消费者花的钱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消费可以算作市场行为,这第三类消费者花的钱,却是拐了一个弯,其实也是从北京的盘子里分出来的(以工资或公款消费等形式),挣这些人的钱,仍然是变相地对财政盘子进行分配。 以拉萨的餐饮业为例,13万人口的拉萨1993年有餐饮机构2396个 ,按人口平均计算,在中国所有城市中名列前茅 。为什么在其他方面皆排名在后的拉萨,其餐饮业却独占鳌头呢?从西藏的餐饮业,可以折射出许多问题。 在毛泽东时代,拉萨的餐馆寥寥无几。那时干部职工在家吃饭,外来的客人在招待所吃饭,乡下来的老百姓自己带糌粑。吃饭是人人天天都要面对的问题,必须不停地解决 ,人们在吃上也舍得花钱,但却没有形成今天弥漫于拉萨上下的吃喝风气。吃喝风气的出现是和时代变迁联系在一起的。意识形态瓦解,精神空虚,纪律松弛,欲望膨胀,以及源于“无人进藏”的心理失衡,人在偏远的西藏又难以找到别的发泄渠道和补偿可能,大吃大喝就顺理成章地成为首选寄托。 对于推动拉萨餐饮业的勃兴,西藏的中国驻军起了很大作用。拉萨最早的饭馆群就坐落在西藏军区门前的街道上,绝非偶然。军队单身多,工资高,娱乐少,饮食单调,而驻扎拉萨的军人又相当多,他们构成了一个庞大且花钱慷慨的吃喝群体。另一个吃喝群体是在西藏的汉人,他们有的是“援藏者”,有的是来搞项目,有的是做生意,他们也大部分没带家属,单身在西藏,除了满足口腹需要,他们还有怎样打发空闲时间的问题。西藏真正工作的时间很少,空闲时间十分多,喝酒吃饭自然就成了打发时间和寻找快乐的重要内容。当然,仅仅吃喝在今天已经不够了,拉萨的娱乐业和夜生活近年也迅速发展,歌舞厅、夜总会、游戏机房……色情业当然也会相伴而生。不过那些后发展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和餐饮业重叠或以餐饮业为基地。如西藏军区大门外的饭馆群被拉萨市民称为“红灯区”或“军ji一条街”,就是讽刺那些饭馆有大量女招待兼作皮肉生意。拉萨的饭馆酒店已开始向高档化发展,提供餐饮、娱乐、色情“一条龙”服务。 我认识一些在拉萨的汉人“援藏干部”,他们除了平日随机地寻找各种可能机会吃喝玩乐以外,大部分周末都要固定地消耗在这些地方,常常带ji女回住处过夜。那几乎已是一种公开行为,除了瞒着自己远在万里之外的家庭,对其他人都毫不在乎,非常自然和坦诚。据他们讲,援藏干部多数都有这样的行为,否则到这么艰苦的地方,再没有一些享乐,如何能坚持下去呢?曾被北京树为“典型”号召全党学习的孔繁森,据说生前也曾是拉萨歌舞厅的常客。 当然,并非在西藏的所有汉人官员都如此。“援藏干部”相比是最放荡的。他们把内地的腐败和“开放”带到了西藏。“老西藏”中则有不少人保持着原来的正统(虽然也开始逐步变化)。同时,藏人也不是跟这些事不沾边。拉萨的藏人妇女中之所以流传“赶走川妹,还我丈夫”的口号,就是因为她们痛恨自己的丈夫把心思和金钱都给了做色情生意的四川姑娘(拉萨ji女大部分来自四川)。藏人之中的奢靡之风在拉萨已经很普遍。藏人原本就有追求欢乐的天性,较少约束,在现在的社会风气下,喝酒、赌钱、歌舞和女人几乎成了生活的全部内容。八廓街一位名叫阿布的藏族商人告诉我,那些被送到印度达兰萨拉去上学的藏人孩子,如果离开拉萨的时候岁数已经比较大,在达兰萨拉都呆不下去,想回拉萨,因为拉萨好玩而且自由。 阿布自己有两个孩子在达兰萨拉上学。那是达赖喇嘛的流亡政府办的学校。阿布说那里管得严,没有卡拉OK,没有夜总会,饭馆里不许喝酒,孩子们在学校跟在军队一样。达兰萨拉比西藏还西藏。这似乎是个讽刺──孩子的父母出于向往自由把孩子送到达兰萨拉,而孩子在那里所向往的自由之地却是拉萨。这正是达赖喇嘛对西藏现状的最深忧虑之所在──西藏是否会就此失去宗教精神,堕落为一个腐败的民族。他认为这是中共最恶毒的手段,是对西藏文明从根上的毁灭。 由驻藏军人、驻藏汉人和属于“稳定集团”的藏人构成的消费集团,消费数额远远高于普通西藏百姓,只有夏季才光临的少量旅游者在消费中更占不了多少比例,所以拉萨餐饮业从个人消费者那里挣的钱,说到底是以北京付给“稳定集团”的工资为主要部分。 不过,工资花在餐饮业上的消费,比起公款消费又是小巫见大巫。在那些高档酒楼里一掷千金的,花的几乎全都是公款,或者是为了从官员那里捞到好处的老板,他们的支出会百倍千倍地从官员手下流出的公款中返还,最终等于花的仍然是公款。 花在吃喝玩乐是公款消费到底有多少是无从查清的,中国的统计体系也不会把公款消费列为统计项目,我们只能从其中一项“社会集团消费品购买力” 的统计中,得到间接认识(所谓的“社会集团”在中国专指区别于个人的“单位”,而西藏的单位绝大多数都是国有的) : 年 集团购买力(万元) 1978年是邓小平时代的开始,15年间,集团购买力增长了18倍,平均每年增长120%。而在同样时间之内,西藏的居民购买力增长4.67倍,平均年增长31%;农村购买力增长2.76倍,平均年增长18.4%。从集团购买力如此之大的增长幅度,可以大概地想见西藏公款消费的规模。 十几年来,西藏的市场经济虽然没有创造出多少经济成果,却创造出了相当发达的消费场所。过去的西藏,人们即使有消费欲望也没有消费的去处。在西藏的汉人那时一般都在休假回内地时,把攒了一年多的钱大肆挥霍,倾囊而尽,以平衡在西藏的艰苦和节制。那时中国内地的汉人连进西藏要凭“进藏证”,否则就会被当作“盲流”遣送回内地 ,更别说让他们在西藏搞个体经济、开饭馆、做生意了。直到1980年,中共中央发的31号文件还规定“要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自行流入西藏”。阿沛•阿旺晋美1981年6月在西藏自治区县以上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更为严厉: 近来从区外来了不少无户口人员、私包工队及盲流人员,危害社会治安,损害西藏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民族关系,成为西藏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群众强烈要求把他们遣送回去。最近政法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三清”工作。这项工作是符合西藏人民利益的,我们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我们要下决心把这个工作一抓到底……如果有谁坚持阻拦“三清”工作,不管他是什么人,是多大官,我们要坚决揭露出来,进行严肃处理。 但是时过不到两年,西藏自治区就在1984年4月以政府布告的形式对外宣布: 欢迎其他省、市、区的个体劳动者、集体和国营企业来藏设店、建厂,参加物资交流会,举办展销会,从事加工、运输、建筑以及服务性活动,为他们提供方便,保护其合法利益。 起初进藏的汉人大多来自中国内地最穷的农村,只能做修鞋配钥匙之类的小本生意。随着北京对西藏拨款的不断增加,工程项目大量上马,以及西藏蕴藏的消费欲望膨胀,西藏显露出是一个可以挣到钱的丰厚市场,虽然条件艰苦,生产成本高,但是对于劳动力过剩的中国内地,仍然不失是一个满足发财欲望的去处。进藏挣钱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是四川人,除了施工以外,餐饮业和娱乐业是他们最多涉足的发展领域。今天,西藏的主要城市、各个县城以及交通沿线都有内地汉人的身影。不少西藏城镇的内地汉人在旺季高峰时会达到接近本地人口的数量。如亚东下司马镇,本地人口1147人(城镇人口不到七百),外来人口也达到一千多人。外来人口中有个体工商户八十多家,从业人口320人。一个如此规模的小镇,竟有2家卡拉OK,4家录像室和8家台球室 。 西藏人抱怨内地进藏汉人挣走了西藏的钱,通过刚才的讨论可知他们挣的并非是西藏的钱,而是北京从中国内地拿到西藏去的钱。不过问题还有另一面,不管钱从哪来,既然是花在西藏,为什么西藏人自己不挣,却都被内地汉人挣走了呢?照理说西藏人有地利之便,应该比内地汉人有优势,但是在西藏境内,能看见那些正在修路、造桥、盖房子、开饭馆的,几乎全部都是汉人,参与其中的藏人只属个别。 这可能与文明不同有关。既然当代西藏的现代化来源在中国内地,做为西藏社会的现代化一元,其消费口味也必然接近于中国内地,而不是西藏本地。尽管西藏人也能盖很好的房子,但是“稳定集团”不要住藏房,善于盖藏房的西藏施工者自然就被淘汰;虽然西藏也有风味独特的的食品,但是“稳定集团”的消费者喜欢中国菜,连居住城市的藏人,口味也大都已经变成了川味,藏餐馆自然就竞争不过川菜馆;西藏歌舞固然闻名世界,然而工业文明的娱乐方式完全是另外一套。这种文明的不同,决定了市场只能被中国内地来的汉人所垄断。 何况西藏人在挣钱意识上远不如汉人,他们更多地是寻求生活中的轻松和快乐,效率自然就放在后面。至于伦理方面的因素,藏族与汉族的差距就更大了,例如藏人的性观念虽然开放,但是用色相去换取金钱却被他们视为极端羞耻的事,而已经“市场化”了的汉人,早已经步入“笑贫不笑*”的境界,当*女挣钱的自然也就是汉人多。 不过,这种为了挣钱目的涌进西藏的汉人再多,也用不着担心他们就此呆下不走,成为世代扎根西藏的永住民。在此且不说前面反复谈过的“无人进藏”那些道理,他们所以到西藏,目的只是为了挣钱,而他们挣的又非西藏本地之钱,是北京拿到西藏的钱,那么北京的钱一天有,他们就会呆在西藏挣那份钱,而哪天北京的钱一断,无钱可挣的他们顷刻就会如鸟兽散,离开西藏再不回来。 对他们进入西藏,达赖喇嘛实在不必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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