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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的三国时代 (四十二)
送交者: ZTer 2009年01月19日14:49:3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兄终弟及――北齐和北周的兄弟皇帝们         和前两位哥哥相比,高湛的帝位来得太轻松了。      高洋是在哥哥暴死时力挽狂澜的,高演是在你死我活的宫廷争斗中崛起的,而给高湛铺平道路的只是一只兔子。      当时他觉得哥哥高演对他有疑心了,正处在忐忑不安中:要不要造反?而一只兔子却惊扰了他哥哥的马,然后他哥哥摔伤了,很快便要死了。而他却是最适合继承这皇位的人,做皇帝,就这么简单。      当初在和杨愔争夺的时候,哥哥高演曾允诺事成之后让他当皇太弟的。可哥哥还是忘了他的誓言。看似一切都无望的时候,这兔子却帮了自己的忙。看来,该是自己的,终究还是自己的。      算上高澄这个追认的文襄皇帝,高湛已是第四个从娄昭君肚子蹦出来的皇帝了。当年,娄昭君投资高欢的时候,绝对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累累硕果。不过,她肯定也料不到,自己的儿子竟然也一个个都比她走得早。      兄弟四人中,高湛长得仪表堂堂,尤为高欢钟爱。不过,让人失望的是,他却是一个品、能皆差的皇帝,四兄弟中最不中用的一个。论能力,他远不及高澄和高洋;论品德,更不及高演万分之一。      且不论别的,连高家那种特有的进取心,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了,唯剩下醉生梦死。高家真正的堕落,应是从他开始的。从此,他们对宇文家族彻底丧失了优势。      高洋有的毛病,他基本都有。比如,他也欺负寡嫂――高洋美若天仙的李皇后。高洋当时强奸的是大哥高澄的老婆,他起码还有借口:高澄以前强奸过他老婆,他是为了报复。的确,这家人非常适合共妻制度。      而高湛却是直接不要脸地威胁嫂子(李皇后):“若不从我,我杀你儿子!”       为了仅存的儿子(高殷已死)高绍徳能活命,柔弱的李皇后从了。结果,还怀上了高湛的种。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李皇后为了不让儿子得知这丑闻,便避门不见儿子。可纸毕竟包不住火,高绍徳在外早有耳闻,在门外大喊大叫:“儿岂不知邪!姊腹大,故不见儿。”(当时称呼妈妈为姊)      这让李皇后心如刀割,不过她还是无奈地把这孽种生了下来――结果是个女死婴。高湛明白事由后,勃然大怒,不知廉耻地抽刀威逼李皇后:“杀我女,我何得不杀你儿!”他当场拿刀背砍杀高绍徳,一边砍还一边骂:“你父打我时,竟不来救!”      最后,高绍徳被杀,还被高湛亲自埋在后花园;而李皇后也被他剥光,乱揍一顿,打得血流成河,最后半死不活地被送去当了尼姑。      只此一件,高湛的无耻、淫荡也就足够追上高洋了,无需再举例了。       还有一点和各位哥哥不同的是:他不孝。高洋虽疯狂,但还是孝顺:伤害母亲后还要自焚谢罪。而到了高湛身上,这唯一的一点人性的东西,也没了。娄老太死了,高湛毫无悲伤的感觉,此事跟他毫无关系。      他依然穿着鲜艳的衣服,继续在外花天酒地。手下人出于好意,送来了白孝服:好歹表示一下吧。      结果,却被他一把扔到了台下。      但更要命的是:他宠信奸佞。高洋只让自己胡来;可高湛却喜欢和大家一起胡来。高洋胡搞的时候,还能掌控住局面;而高湛根本不理朝政。高洋手下有杨愔这样的能臣;而杨愔就死在高湛的手里,他手下全是高元海、和士开这种巧言令色的人。       高湛最宠信的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精于棋艺、善谈琵琶的中年西域男人――和士开。     和士开的身份很特殊,不是鲜卑人,也非汉人,而是西域商人的后代。他很早便和高湛鬼混到了一块。      这两人之所以惺惺相惜,是他们都钟爱一种棋类游戏――握槊。这种来自西域的棋戏似乎其乐无穷,让高湛乐此不疲,深陷其中难以自拔,而和士开却正是此中高手。      和士开比高湛年长很多,阅历深,又懂得花言巧语,给高湛带来了无限的快乐。两人几乎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比如,和士开吹捧高湛:殿下非天人也,是天帝也!高湛并不只是笑纳,而且会回捧:卿非世人也,是世神也!很是肉麻。      可和士开很不走运,有一个人看他很不顺眼,觉得他过于轻薄,是误导高湛的小人。      你肯定想不到:此人却是高洋。高洋允许自己胡来,却不希望弟弟们走上自己的歪路。他大笔一挥,结果和士开被一下子送到长城下搬石头去了,过了一段苦日子。      不过很快他便时来运转,因为高湛捡到了皇位。      高湛可以不顾群臣,可以离开皇后,可就是片刻离不开和士开。不管在外朝巡视,还是在大内吃饭,他总得和士开相陪。      一般时刻,和士开都整日整夜呆在宫里。不过,他也有妻儿老小,总得回家处理点家事。偶尔逢年过节回趟家,他还在半路上晃荡,高湛的使臣已从后面赶来催促他回宫了。这两个男人的亲密已经超越了一般男女之间的情感。      高湛自己的母亲死了,一滴泪没有,连孝服都不穿,依然花天酒地。可和士开的妈死了,他却伤心地比死了自己的亲妈还难受,一听噩耗,便悲戚不已。他怕和士开哭伤了身子,便让自己的武卫将军专门跑到和家护丧,服侍和士开,直到丧事办完为止。你看这感情,有多变态!      和士开有方法,高湛有实力,玩出了无限的新花样。这两个酒肉朋友,一直享受着醉生梦死的感觉。到最后,高湛大方地连老婆都贡献出来了――这跟高洋不同,他总是玩朋友的老婆。他觉得和士开魅力太大了,便让老婆胡皇后也跟他们一块玩――下棋、喝酒,三人不亦乐乎。      和士开和胡皇后一块玩得起劲,毫不忌讳,而高湛在一旁更是开心不已。最后和、胡两人觉得不过瘾,直接玩到床上去了――这种关系保持了好多年。      为什么和士开能如此得宠?引用我们于丹教授研究孔子的说法,便是――他教会了高湛如何做一个快乐的人!      和士开开导高湛的名言非常有冲击力:“自古帝王,尽为灰土,尧舜、桀纣,有何不同!陛下宜及少壮,极意为乐,纵横行之,一日取快,可敌千年。”      多么富有哲理的开导,而且高湛很需要这种及时行乐的智慧。因为高湛年轻,他要享受生活。而他青春期的日子是多么压抑,过得朝不保夕――时常面对那个变态的哥哥高洋,常常受到他的无理狂殴。      在同样的痛苦面前,高演把痛苦变成了奋发向上、革除弊政的动力,而高湛却从此认同了得过且过、寻欢作乐的人生原则。       高湛把所有的活都交给了手下打理――人、财、兵全都不管。他至多隔个三四天上个朝,顺便写个两三行狗屁文字,说三四句不痛不痒的话,立刻匆匆离去。人生苦短,他要尽情享受生活。      北齐的国政在群小的掌控下日夜混乱,整个国家都在苟且偷生。而这时,最显著的变化来自黄河边境。到了冬天,北齐的士兵多了一个活。在结冰的时刻,他们要不停地凿开冰层。因为,他们害怕对岸的敌人杀过来。而这时,北周的士兵已开始享受温暖的炉火。      在和士开美妙绝伦的琵琶声中,高洋给予他们福利的时代已经结束!     和哥哥高洋一样,高湛也爱喝酒,也是黑白颠倒地喝。不过,虽同为兄弟,两人喝酒的境界却也有所不同。      高洋一喝酒,肯定成畜生,必然要做一些禽兽都干不出来的事;可他不喝酒的时候,有时还是个人,家事、国事还是心知肚明。而高湛更没出息:喝酒的时候是畜生,不喝的时候连畜生都不如了,对朝政始终稀里糊涂。      高洋喝酒的时候,会泪流满面,摔杯怒骂:他妈的!西魏怎么还没臣服?非常牛气,史书上还吹嘘此举把宇文泰吓得不轻,准备西迁――尽管夸大,不过他治下的北齐实力却由此可见一斑。      而高湛喝酒的时候,却无时不在担心:他妈的!北周(西魏)可千万别打过来!      不过,担忧也没用。看北齐君臣上下昏聩,朝政紊乱,北周这个邻居真的动了杀机。      这时,我得略带介绍下北周的情况:北周的前身是西魏。在灭了萧绎后,宇文泰基本选择了按兵不动。没几年,他也快不行了。由于儿子们年纪太小,他只得委托侄子宇文护接替他的位置。宇文护新官上任,为了树立权威,便选择了改朝换代这老方法。      他逼迫西魏的最后一个傀儡皇帝――魏恭帝元廓退位,让自己的堂弟宇文觉(宇文泰的嫡子)当了皇帝,立国号为周。      宇文护执政以来,西魏最早加封的八大柱国基本死尽――活着的独孤信和赵贵、候莫陈崇因与宇文护不和,都直接、间接死于宇文护之手。现在叱咤风云的只能轮到大将军(大将军比柱国低一级)这个级别的人:杨忠、达奚武。此外,再加上一个新出的齐王宇文宪(宇文泰的儿子),此三人成为北周军队的铁三角。      如今离六镇之乱已快四十年了,所以北齐的情况也颇为相似,高欢那个时代的老将多数早已入土。不过无独有偶,北齐也有一个铁三角:段韶、斛律光、兰陵王高长恭。段韶和斛律光从高欢起家时便已跟随,战争经验极为丰富,如今已完全独当一面。而高长恭是高澄的儿子,年轻有为,宗室里难得的将才。北周、北齐前期的战争基本都是这六人在碰撞。         北齐虽乱,可宇文护也不敢和它单打独斗:抢劫最好找个伴。      三国鼎立,按理说,江南的陈朝是个好选择。而北齐一直支持梁将王琳和陈朝作对,和陈朝是死敌。可是,北周和陈朝的关系也不好,这三家都是敌人。所以刚刚崛起的突厥成了北周最好的伙伴。      突厥具有一切劫盗者的优良特点。第一体力好:他们刚刚崛起,游牧民族刚崛起的时候都非常英勇善战;第二野心大,比起在大漠啃沙子,他们更觊觎中原富得流油的财富;第三家底薄,他们刚起家,经济基础不好,抢劫是他们发家致富的最好捷径。      为了得到这个优秀伙伴,北周送了重礼,而且开出的价码很高:他们的天子愿意娶突厥木杆可汗的女儿为妻。这让木杆可汗很动心:自己一直是野蛮人,如今北周天子愿意和自己结亲,那是看得起咱老粗!所以一定要给面子参加这次抢劫活动。      不过,他刚做了决定没几天,又有人送来了更大更重的礼。送礼的是高湛,一听突厥出兵,他吓得要死,赶忙派人前来提亲:把你女儿嫁给我们吧,我们家更富裕。      面对这两门争上门的亲事,木杆笑逐颜开。不过,他见钱眼开,连忙答应把女儿嫁给北齐。这选择很正常,北齐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尽管有点乱,可家底远比北周殷实。而北周虽新得蜀地,可毕竟还是属于后富起来的人,实力和北齐还是有距离的。      在财物面前,木汗做了一个见利忘义的决定:要把北周的使者杨荐送到北齐去。深入虎穴的杨荐倒不怕,义正严辞地木汗:“你今日背恩忘义,独不愧鬼神?”这指责很有效,木杆惭愧了半天,咽下了口水,在承诺和财富面前暂时选择了承诺:先出兵北齐,然后嫁女给北周。      顺带一点:日后,周齐征战加剧,突厥的地位更显重要,周、齐都争先恐后地贿赂突厥。突厥呆在长安的衣锦食肉者,常以千数计;而北齐的馈赠也是不遗余力。木杆可汗死后,他的儿子继位,面对这两个前来巴结的邻居,更是目空一切,跟手下说:“只要我南边的这两个儿子常常孝顺我,我怎会担忧自己成为穷鬼。”      国家和人一样:为了胜利,孙子都可以当,更别说儿子了。     北周这回是兵分两路:由杨忠带着一万骑兵和突厥的十万骑兵相会,从北面跨越崇山峻岭,然后直逼晋阳(今山西太原);而南面则由达奚武率三万人出击平阳,以作接应。从出兵的人数来看,这次北周只是在投石问路而已,以此试探北齐的虚实。自玉壁之战后,两国已经十几年没打过大仗了。         听闻北周和突厥联合来犯,高湛吓坏了。他赶紧从邺城赶往晋阳,亲自防守;而南边的平阳由斛律光守护。杨忠的进军速度很快,数尺深的大雪,都没滞缓他们的脚步。      晋阳城下,大雪纷飞,早已深达数尺。北周的军队出现了,多是步兵,在雪地里趟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身后,突厥骑兵正漫山遍野地涌来。      晋阳是高家的老巢,北齐的根本所在,比首都邺城更为重要。万一此城一旦不守,北齐之亡便是早晚之事。自高欢四十年前在此建相府以来,晋阳一直高枕无忧,从未遭受攻击。可今天,在高湛手里,也走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      如果是高洋,碰上这架势,早就光着膀子自个儿出去冲锋陷阵了。可这回的皇帝是高湛。他虽然酒量和他哥哥相当,可胆量却不及他的万分之一。他害怕了,做了一个愚蠢的选择:他穿着军服要带宫女逃命。      战斗还未开场,可皇帝却要临阵脱逃,这将会酿成怎样的一种灾难?!      可高湛管不了这么多,还是逃命要紧。旁边的几个侄子连忙拉住高湛的马头:皇上千万别撤。高湛无奈,只得忐忑不安地把军事大权交给并州刺史段韶,听天由命吧。      周人离晋阳越来越近。晋阳的守将都迫不及待,说,该打了。段韶却依然稳如泰山,坚持按兵不动,下令:近一点,让敌人再近一点,我们便出城打他个措手不及。      晋阳城下的雪越来越厚,没过了北周士兵的膝盖,没过了突厥骑兵的马腿。天公虽不作美,可北周的士兵心里还是有底,这一路连下二十城,异常顺利,而后头又有突厥这群野蛮人压阵。      可转眼情况发生了变化,晋阳城突然城门大开,城内的守军锣鼓喧天地杀了出来。北周士兵回头望的时候,刚才还漫山遍野的突厥兄弟突然不见了:他们全往山上跑去了。要命的是,他们有马,逃得快多了。剩下的北周士兵全成了活靶子。         这得怪杨忠不够细心。突厥老早有跑的苗头:当初,北周游说突厥一起来抢劫北齐,是他们忽悠突厥:北齐有钱,很乱!可到了晋阳城,突厥人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晋阳城的布防非常严密,士兵英勇,且指挥又有章法。因为他们的指挥是段韶。      突厥人和北齐并没有生死仇恨,这一趟纯粹是来抢东西的。一看北齐军队动真格的,自然不仗义地先跑了。在回家的路上,突厥人不忘老本行,又是将各地席卷一空,史书用这四个字形容后果:人畜无遗。      不过,突厥人也有损失。当时大雪连下数旬,他们的马全都倒在了雪地。最后,骑兵全变成了步兵,全是步行着回家的。      晋阳的威胁解除了,作为陪衬的平阳之战就纯粹多余了。斛律光写信给北周的达奚武:鸿鹄已翔于寥廓,罗者犹视于沮泽。――天鹅都上天了,你这个打鸟的猎人还在水沟里折腾干嘛?      达奚武得信后,非常识趣,立即撤兵。      北齐打退了北周和突厥的联军后,总算躲过一劫。在这次碰撞中,北齐的铁三角明显占了上风。可作为胜利者的高湛却哭起了鼻子,面对从平阳赶回来的斛律光,他更是抱头痛哭:我怎么这么倒霉呀?皇帝如此没有出息,旁边的人都看不下去了,连忙相劝:陛下,何至于此!      高湛总算擦干了眼泪――高家四兄弟里,他的确是最窝囊的一个!       可高湛还有心病:北周这回无功而返了,下回肯定还会卷土重来呀!如何才能高枕无忧呢?      这得讨得北周人的欢心呀。要讨北周的欢心,其实就是讨执政宇文护的欢心。可这难度很大,一般的金银财宝、美女野兽都难打动他,而且过于明目张胆的话,的确有失国体。示好可以,示弱却不行。      不过,高湛还是找到了一份最好的礼物。这礼物,对高湛而言纯粹是累赘,可于宇文护却贵过任何稀世珍宝,容不得他拒绝!     这礼物不是物,而是人。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却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太太姓阎,八十了。她很平常,可她有个儿子,刚好是宇文护。      对宇文护而言,什么都可以拒绝,亲妈却不能不要。      你肯定纳闷,宇文护堂堂一个北周最高领导人(事实上的),怎么连自己的老妈都看不住?怎么让她变成北齐别宫里一个灰头土脸的老妈子?      这说来话长。当年贺拔岳率领武川甲士西征关中时,家眷们基本都滞留晋阳。后来,他派人去迎接了一批,不过基本都是男丁(宇文护就在这里头)。紧接着高欢、宇文泰两人交恶,这些女眷都长留东魏(北齐)了。      这东西一对峙,已经是三十五个年头了。就是说,宇文护已经整整三十五年没见过自己的亲妈了,而且生死不知。可今天突然得知她尚在人世,这种激动可想而知。而且高湛很讲义气,丝毫没有表示威胁的意思。      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表示友好:我把你妈完好无缺地送回来,你可不能再打我了。      高湛心里是想把阎老太太赶紧打发走。一来,阎老太太已经八十了,是属于随时能挂的那种。万一哪天病发,不幸死在了北齐。那宇文护肯定是认为是自己捣的鬼,必然要找自己拼命的。到时好意不成,却要结下更深的仇恨。      二来,和北周联手的突厥,已经在长城边骚扰了,边境吃紧。北周要是趁机再杀过来,这一南一北夹击起来,的确吃不消。      不过,他事前还是咨询了段韶的意见。段韶觉得周人一向不讲诚信,肯定会再来骚扰的。而且此举太过于向周国示弱了,让高湛伺机再动。      周人的诚心的确不够,除了宇文护一封痛哭流涕的信函以外,北周并无更大的表示,连个正式的使者都没派遣。可高湛管不了这么多了,他想明白了:要想讨得对方欢心,得自己表示先诚意,赶紧把阎老太太送走。       如此折腾一番,阎老太太终于平安来到了长安。给她安排的欢迎场面非常地盛大隆重,文武百官全出来迎接,规格已经和太后相当了。            而且北周的皇帝特意宣布大赦天下,这种待遇超越了常人的想象,算是给足了宇文护面子。当时的皇帝,叫宇文邕,这已是北周的第三任皇帝了。前两任皇帝都是他的哥哥,而且都死在了他的堂兄宇文护的手里。      宇文邕的处境很不好,他得低调,再低调一些。      可当阎老太太刚刚抵达长安的时候,西征洛阳的周朝军队已刀剑出鞘,准备前去围攻洛阳了。      按常理,宇文护刚迎回失散多年的老母亲,得给高湛这个面子。虽然不至于要友谊天长地久,起码得过了这个时段再动手: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可让宇文护苦恼的是,突厥兄弟这回老早出动了。突厥人野蛮,不讲道理,所以更不能得罪。突厥,作为朋友虽不仗义(上回就先逃了),好处不大;可要是成为敌人,那危害就很可怕了。万一,突厥归罪于我,反过来和北齐联手,那就更得不偿失了。      摊上这种无良之友,宇文护只得硬着头皮选择了出兵。这回,他势在必得,出兵的规模很大,几乎是倾巢而出了:二十万。自东西两分以来,西魏(北周)从未调动如此巨大规模的军队。这数字包括新归附的巴蜀之地的士兵(算是死去的萧绎兄弟的赞助),还有羌胡杂兵,成分很是凌乱。      有一点必须说明,宇文护从来没有打过仗,这么大型的战斗更没见过。他有他的擅长:政斗。两个皇帝、三大柱国,全无声无息地死他的手上,而国内政局却毫不受影响。      战争,而且也是需要激情的,强迫自己去打一场不愿打的战争,一般凶多吉少。况且,还是一个根本不会打仗的人,要去领导这场战争。     宇文护这回走的还是叔叔宇文泰的老路,选择了先攻洛阳,而放弃了晋阳。以前我们曾详细分析过,只要黄河浮桥尚在北齐手中,就是把洛阳连根拔起,也是白忙活。而很明显,宇文护比他叔叔差一截,宇文泰想不明白的事,他更想不明白。      而守城名将韦孝宽在经过周齐之间数年的拉锯战后,终于想明白了。他认为在河南耗费太多兵力,完全是徒劳无功;而从河东北取汾州,直至平阳、晋阳,才是取胜之道。在选择东进洛阳和北上晋阳里,韦孝宽是为数不多想明白的人。      他辛辛苦苦地画了地形图,呈给宇文护,要求在汾河之北筑城。可惜,这个远见卓识和辛劳成果只得了宇文护的一番嘲讽:韦公子孙,数不满百,汾北筑城,遣谁守之!      他们之间的对话发生在这次东征的数年后。对于多年后宇文护都想不明白的事,今天他当然更是一头雾水了。       宇文护很识趣,走到弘农就停了下来;而尉迟迥(平定四川的名将,宇文泰的外甥)继续前去围困洛阳,而宇文宪、达奚武、泾州总管王雄则在洛阳北的邙山安营扎寨。这种安排很靠谱:宇文护不懂军事,临场指挥肯定会出乱子,留在弘农做接应、调度倒可以绰绰有余;而后面四将的安排,则是典型的围城打援的套路。      铁三角里好像少了个杨忠?对,倒霉的他又硬着头皮北上寻找突厥兄弟了。上回在晋阳(今太原)吃过大亏的突厥,这回聪明地选择了北齐防守较弱的幽州(今北京)。避开最为要害的晋阳,选择幽州,说明突厥的意图很明显:纯粹是来抢劫捣乱的。      北周老少结合的三将中,达奚武比宇文宪老成,而杨忠的勇猛和稳健都过于达奚武。杨、达两人曾一起深入齐地迎接叛逃的北豫州司马消难(司马子如之子),杨忠以自己的神勇让达奚武深深折服:达奚武自谓天下健儿,今日服矣!      北周军队将洛阳城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堆土山、挖地道的攻城法前前后后全用上了。可惜攻城能力有限,一个月白白耗在城下,洛阳城依然保留着最后的一口气,苦等救援。      由于周兵阵容过于强大,北齐的兰陵王高长恭和大将军斛律光虽被派去进援,可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让高湛万分焦急,唯一能靠得上的只剩下段韶了:而段韶还在长城边抵抗突厥人的骚扰。高湛两头为难,洛阳肯定需要段韶前去打破僵局,可北边也离不了他。而很明显,段韶能力虽强,却不能掰成两个使用。      最后还是段韶一语点破:突厥人看似烧杀抢掠,动作幅度很大,可只是抢东西;而北周人,倾国而出,要的可是整个北齐帝国。      一句话,突厥人,要的是财;而北周人,要的是命。孰轻孰重,你自己掂量!高湛毫不犹豫了:你先去救援,我随后就到!      段韶从晋阳率一千精兵,五日之间便南下跨越黄河,直上邙山。兰陵王高长恭和大将军斛律光已等候多时,北齐的铁三角汇集齐了。段韶为左军,兰陵王为中军,斛律光为右军,与周军对峙。      自高欢、宇文泰离世以来,这是他们儿辈之间的第一场生死之战。      北齐虽由于朝政腐败,陷入被动挨打的地步,可军队中的铁三角――高长恭、斛律光、段韶三人的组合依然让北周为之胆寒。       高长恭,是高澄的四子,史称“貌柔心壮,音容兼美”,典型的帅哥胚子。这位传奇的兰陵王,是千百年来无数少女的怀春对象,被意淫最多的一位王子。      他的身世便十分离奇,甚至有点不太干净。他的父亲是至高无上的权臣,只和帝位插肩而过;而他的母亲,却极其低贱,连个姓氏都没留下。要知道他五弟高延宗的母亲虽是个家妓,但在史书上还是白纸黑字地书写着“陈氏生安德王延宗” 。而他的母亲,空空如也――“兰陵王长恭不得母氏姓”。      根据他父亲种马式的生活习惯,他有可能是父亲一夜风流的产物。      在这个“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观念极其盛行的社会里,注定了他必须是低着头渡过童年。可不幸很快再次降临,当他六七岁的时候,那个不可一世的父亲突然死于仇杀。      高贵的父亲没了,再摊上一个低贱的母亲,这便是这位年幼王子童年的所有。      他的少年也不太平。他得忍受那位疯子叔叔高洋的癫狂,那种朝不保夕的压抑,笼罩着整个帝国,覆盖着他所有的少年时光。而到了青春时期,刀光剑影的改朝换代开始了。癫狂的叔叔高洋死了,正直的叔叔高演死了,而皇位终于落到了叔叔高湛的手中。这些叔叔们,竟然和他父亲一样短命。      苦难、压抑,或许让他看透了一切:人生如寄,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 而这影响了他人生最后时的选择。      当他毕竟年轻,他始终怀有常人没有的梦想。当他十七岁的时候,他终于有了一个响亮的封号――兰陵王。从此,这封号便伴着他,让敌人胆寒,千年下依然让少女追忆。      他继承了他父亲英俊的容颜,而且青胜于蓝。后世的史书、碑文,纷纷赞扬过他的容貌。《北齐书》、《北史》如出一辙,记载“貌柔心壮,音容兼美”;而位于河北邯郸的《兰陵忠武王碑》形容他“风调开爽,器彩韶澈”;《旧唐书•音乐志》则评价为“才武而面美”;《隋唐嘉话》更为直接,“白类美妇人”。      由此可见,他面容上阳刚的味道少了点,更符合魏晋时审美的情趣――那是一种近似何宴、卫阶的柔美。可你认为他也是如同何、卫那种风吹便倒的类型,那就大错特错了――你还记得杀尽满城文武的尔朱荣的长相吗?      其实,有了这封号,只要他明哲保身,离开政斗的漩涡,就可以尽情享受那种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貌近柔美的他,却选择了一条与家族兄弟截然不同的道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很不幸,打仗没有成为这个靠军功起家的家族的传统。除了他的爷爷高欢、叔叔高欢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地厮杀过,家族里多是无缚鸡之力之徒。而他的父亲高澄也只擅长舞文弄墨,连点花拳绣腿的功夫也没有。      而年轻气盛的高长恭不管这些,他要在战场上扬名立万,他要敌人胆寒,他要用无数的胜利洗刷他出身的耻辱,他要用战士们的喝彩声淹没那些身背后的喋喋不休声。      家族兄弟里能装模像样上阵的,不多。      上阵后,敢于亲自冲锋陷阵的,更少!      冲锋陷阵后,还能取得辉煌战绩的,那唯有我高长恭了。      洛阳城下,敌骑如云。那些被围困一月之久的北齐士兵,还在苦苦坚守。整个洛阳城都等待着他的绝世一击,等待着一首千古妙曲的诞生。这世上还有比战场更大的舞台吗?还有比战鼓、兵器碰撞声更热血沸腾的配音吗?还有比敌人的骑兵纷纷倒下更壮美的伴舞吗?      没有!我高长恭注定是这首妙曲的伟大创造者。且慢,在冲杀前,先让这厚厚的面甲盖住我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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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nderful!!!!  /无内容 - Heat1111 01/20/09 (168)
    Yes, indeed  /无内容 - Desertman 01/21/09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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