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6年回国见一牵扯六四的老朋友,嘱我不要再跟民运过不去了。我也当面答应,故两年多来,我基本没再写与六四有关的文章。如今六四二十周年将届,我本无意重操旧业,不料刚从网上看到王超华的挑战(附录于后)。现在「自由中国」和「独立评论」这些民运严控的论坛都已经永久封了我的网名,使我无法自辩,而我又实在懒得提笔;不得已,只好在六四二十周年到来之际,把旧文次第重贴以享后来者并回应王超华的挑战。
马悲鸣 再拜
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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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屠杀究竟是谁屠杀了谁?
马悲鸣
当然是市民学生屠杀了执行军务的国家士兵!
什么叫「屠杀」?
不许被杀者逃脱的杀害,——即屠宰场作业。
比如杀猪宰羊时,就不让被杀的猪羊逃脱。
「六四」戒严部队没有阻拦学生市民一方逃跑。电视台和长安街大喇叭不间断地广播警告市民不要出门,否则后果自负。就是要仍在街头的市民学生赶紧逃跑。戒严部队在执行军务时给了学生市民以充份的警告。从丁子霖名单中可见,几乎(!)所有的中弹者都倒在与戒严部队对峙的正面。极个别的是被流弹误中。完全没有被戒严部队抓获后,不许逃跑再行杀害的。——戒严部队没有屠宰场作业!也即没有屠杀!
可是暴徒是怎样残杀国家军人的呢?
几个人抱住一个士兵,不许逃跑,将其按倒在地,用刀子活还膛。——纯粹的屠宰场作业。另一个士兵被抓住后吊死焚尸。还有一名士兵被暴徒从天桥上扔下去活活摔死。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发指的吗?
两军对垒,杀敌一万,自损八千,那不叫屠杀。否则仗没法打了。但处决时不允许被处决者逃跑,就算屠杀。
“男儿宁当格斗死,何能怫郁筑长城”。
格斗死的不是屠杀。秦武安君白起在生俘赵卒四十万之前、西楚霸王项羽在生俘秦军二十万之前的两军对垒中不管双方格斗死多少,都不是屠杀。因为双方战士都可以逃跑。但生俘赵卒四十万或秦卒二十万以后,不许逃跑,将他们全员坑杀,那就是屠杀。比如王希哲他们派把对立派的张金贵装到麻袋里乱枪打死,而不许其逃跑,就是典型的屠杀。
六四戒严部队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推进中确曾击毙过抵抗者,但一个对无抵抗者的处决也没有。而学生市民方面残杀戒严部队的士兵则全属逮到对方以后,不许逃跑的处决,也即全是屠杀。如果学生市民一方允许被抓住的士兵逃跑,则一个士兵也死不了。
介乎格斗与处决之间的还有南京大屠杀式的专门以针对无抵抗和正在逃跑的平民为目标的追杀也是屠杀。但六四戒严部队突防时所针对的是不服从警告继续正面抵抗的暴徒,并没有追逐滥杀无抵抗者。开枪仅限于推进中士兵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的必要。
当然,子弹出膛后无法制导,偶有不听警告,进入突防正面的未抵抗者被流弹误中也是可能的。但那都和「屠杀」两字相去甚远,而且属于预先警告过的“后果自负”之列。
学生市民一方的暴徒屠杀了戒严部队的士兵,而不是相反!
深切哀悼十五年前被暴民残酷屠杀的国家军人。
【王超华挑战书】~~~~~~~~~~~~~~~~~~~~~~~~~~~
关于几篇涉及马悲鸣论点的旧文的说明
今天上传的〈我的“学生有错,政府有罪”的立场〉一文,是2001年应当时的《新闻自由导报》之邀而写作,目的是厘清当时颇为流行的若乾说法。具体的前因后果,在文章开头已有交待,这里不再重复。
这篇文章,和前些时候上传到这个博客里的〈野营的合法与非法〉、〈抗拒无形的黑名单〉,都包含了反驳马悲鸣或与之商榷的内容。前后十年时间里,我对他提出的命题进行了多次公开而严肃的分析辩驳,但他从来没有正面答复过。
去年在自由中国论坛,他不断将十几年前的旧文反复张贴,对我公开叫高7d,却绝口不提我已经在这几篇文章中讨论过的他的若干关键性谬误。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上到处反复重贴以往的陈词滥调时,他也不断重复宣称要就王丹柴玲等学生占据天安门广场进行审判;要丁子霖教授向这些学生讨还儿子的血债,却又同时要追究丁子霖教授的什么责任;而且到处声张他的“中共万恶,六四独善”的荒谬逻辑。
马悲鸣那种惯于以偏概全,将八九民运中某些个别现象孤立出来并推向极端,借以大肆攻击个别人的论辩方法,绝不是真正尊重史实的进路,完全谈不上致力于探讨了解历史,更谈不上为社会与人民的长远利益追求公平和正义。讨论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这样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绝不能使用美国律师法庭辩护的那一套,只在挑对方的毛病(包括语病)上卖弄聪明。即使说要坚持对事不对人,对观点立场不对人,我们也必须承认,马悲鸣谈论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的方式,只会混淆是非,把水搅浑。
这些旧文章收集在这里,至少有立此存照之用。
2008 --1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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