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50多年来判案的数据表明文革期间是治安最好的时期 |
送交者: lesson 2010年04月03日01:30:56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人民法院50多年来判案的数据表明文革期间是治安最好的时期
人民法院50多年来判案的数据表明文革期间是治安最好的时期 [长石] 于 2005-04-12 16:10:17上贴 -------------------------------------------------------------------------------- 人民法院50多年来判案的数据表明文革期间是治安最好的时期 给大家一组数据来看看人民法院50多年来判案的大概情况 【新中国法治发展:从自由心证到依法治国(大江东来】这是节选的文章,原文太长。 有人说文革期间砸烂了公检法,法律受到极大的破坏,首先要指出的是文革期间砸烂公检法是反文革的行为,是作为控诉批判反革命组织“联动”的一个罪证。 我们无法找到1950年代全国刑事案件的总数,只知道大概数,后面,我将借用资料进一步阐述。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全国每年刑事案件的总数不超过18万件,涉案当事人不超过30万人。 而具体到民事纠纷,当时每年约在30—80万件左右。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经济不发达的标志。 种种迹象表明,过去的法治机构是苏联的框架,美国式的审判,比较良性地吸收了国外法治的经验。因为很少有条文规定法官如何审判,所以,当时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拥有世界史无前例的最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套用今天的标准,我相信,这些案件大部分也可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1980年9月2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报告中说,“文化革命”期间全国共判处了刑事案件120余万件,截至今年六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复查了113万多件(其中,反革命案件27万多件,普通刑事案件86万多件)。从中改判纠正了冤假错案25万1千多件,涉及当事人26万7千多人(其中,反革命案件17万5千多件、18万4千多人,普通刑事案件7万6千多件、8万2千多人)。反革命案件中冤错比例约占64%,有些地区达到70%或80%;普通刑事案件中冤错比例约占9%。上述已改判纠正的反革命案件中,包括因刘少奇同志冤案受株连被判刑的案件2万6千多件,2万8千多人。 这个报告表明,文革期间,中国普通刑事案件大约在120万件左右,平均每年10万件左右。这个报告还预示,中国法官的自由心证法的终结。一切都要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进行了。 1982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报告如下,从一九八一年十月至一九八二年九月共审结刑事案件二十万三千余件,其中绝大多数案件是在法定审判期限以内结案的。 1986年4月8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郑天翔在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报告说,1983年8月至1985年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一百一十万二千多件,依法判处人犯一百三十九万五千多名。 据全国统计,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前后二十八个月对比,刑事发案数下降了35.9%。1985年发案五十四点二万起,发案率为万分之五点二六,同许多国家相比是比较低的;同我国1956年和1965年所达到的最低水平万分之三左右相比还是高的,但是,同1981年的万分之八点九,1982年的万分之七点四,1983年的万分之六相比,明显地降低了。 从这个报告我们可以看出,1956年和1965年的犯罪率是万分之三左右,按照6亿人口计算,也就是每年18万件,而文革10年,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每年12万件,按照当时8亿人口计算(后期是10亿),是万分之一点五。这个结论让我吃惊。 从这个报告我们可以看出,1956年和1965年的犯罪率是万分之三左右,按照6亿人口计算,也就是每年18万件,而文革10年,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每年12万件,按照当时8亿人口计算(后期是10亿),是万分之一点五。这个结论让我吃惊。 郑天翔的报告是非常奥妙的,看这个报告,不知道社会治安比文革是好转了,还是恶化了。 2004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谈到司法的工作情况时说,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5687905件,涉案标的金额7685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0.78%和8.33%。 肖扬大法官接着总结说,依法实行审判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根据严厉惩罚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的总体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735535件,判处被告人933967人,同比分别上升1.21%和1.52%。其中,审结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杀人、抢劫、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案件238949件,判处犯罪分子308183人。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案件37580件,判处犯罪分子40820人。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4775件,判处犯罪分子19197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2986件,其中,判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458人,地厅级73人,省部级6人。同时,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不构成犯罪的2467名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236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肖扬大法官的报告表明,人民法院正承担着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案件量,这个案件量将继续窜升,不会向良好的方面转化。人民法院在目前整个社会运行中,面对的是最繁琐、复杂的情况。整个社会对司法的压力是无比巨大的。 转自:强国论坛 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925292&typeid=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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