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美女竟然是男人口中的美食,而且还是一种习俗。近日在一个论坛上发现了这样的帖子。
历史上有很多吃人记载,或因饥荒困苦而相食,或因暴虐残忍而作孽,但以食人为乐,以食人为荣耀的记录几乎见不到。
怎么就成为了一种习俗,还被冠之以各种名号而相传呢?
我觉得,问题恐怕出在美女这两个字上。这反映了一些不守本分风流才子们的变态,也反映了史上妇女地位的低下。
吃人的例子最残忍的莫过于崇祯年间张献忠屠川。张献忠每攻陷一城,所掳掠的妇女必须由他先挑选出几个姿色美艳的轮流伴宿。这些美女们上半身穿着艳装,下 半身赤裸什么也不穿。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张献忠淫兴勃发,立刻命这些美女横倒在地,进行奸污。等到他玩腻了的时候,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 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带着血大嚼起来。(河南文艺出版社《惊心动魄的真相:历史不忍细看》)
民国期间,四 川、陕西、河南等地因饥荒贫困而食人的记载很多。1936年5月4日《天津日报》载《成都通讯》说:“今年树皮吃尽,草根也吃完,就吃到死人的身上。听说 死尸的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省赈会’特派员王匡础到六口场视察,在一肖姓的屋里发现女饥民张彭氏、何张氏等围食死尸。通江麻柳坪有 一妇女杨张氏因生活艰难,携其六七岁及九岁的两个女儿向他处逃荒。不料刚走不远,该妇遂倒毙道旁,二女饥极,就在她娘身上啮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饥。”
纵观现代社会,包括非洲某个国家那个残忍的君主在内,包括干旱无雨颗粒无收的非洲灾民在内,未曾听说有食人的现象存在。
在衣食普遍不足、道德空前失范的非常时期,什么样的人才有闲情雅致去描绘和总结吃人的“生动现实”呢?只能史上那些出入风月酒楼的“文人雅士”!
请看,他们是这样描述的:
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
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
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美女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
有的是把活美女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
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
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
张献忠吃人无数,都没有发现人肉表面还有一层苦皮。张献忠只晓得蒸和煮,张献忠身边似乎缺少一个吃人的军师和幕僚。
至于将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将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将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将年幼的小孩叫做“和骨烂”,等等让人毛骨悚然的称谓,更是那些雅士们的创新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