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邓留下美国军售的案子
美国政府批准向台湾出售价值80亿美元的66架F-16V战机。 F-16尽管已问世30年,但凭着优秀的机体设计,以及航电持续的改良与性能提升,至今仍然未见落伍,对北京形成新挑战。
1979年美国与台湾断交后,白宫制定《与台湾关系法》以取代因断交而废除的《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依照该法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
2013年,美国国务院公布与台湾断交的解密文件,里面提到,美国对台军售一直是美国与中国谈判建交的主要障碍,最后在邓小平以“表达反对,但不当成建交条件”的态度让步后,两国才最终建交。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在1978年提交给美国总统卡特的一份备忘录记载,邓小平说:“我们已对美国表达在正常化后,仍会持续军售台湾的想法,表达强烈反对……因为美国就要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改变之前的中国政策,为何还要军售蒋帮?”布热津斯基向卡特解读说,这暗示北京已清楚军售仍将持续,表示反对,但不会因此阻挠正常化。 2009年,美国前总统卡特(Jimmy Carter)在一个电视节目中也说:“我和邓小平达成了一个协定,美国能向台湾出售仅限于防御性的武器。虽然邓小平从未公开承认这个协定,但他私下里向我表示这是可以接受的。”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在《论中国》一书回顾中美建交谈判时透露,为了让中国默许美国维持对台军售,卡特亲自向中国驻美联络处主任柴泽民表示,在没有美国军火销售的情况下,台湾将不得不寻求发展核武器。基辛格说,中美建交在卡特邀请邓小平访美后大致底定,邓小平同意美国对台湾维持非特定数量的军售。
1982年8月17日,中美就美国对台军售问题签订《八一七公报》,这是一份内容相当含糊的公报。公报规定:“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一贯立场。”“为了使美国售台武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两国政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这些条款没有精确的定义。“逐步减少”、中美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基准是什么,都没有明确规定。尽管美国声明放弃长期对台军售,它没有说明“长期”有多长。虽然美国声明“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但并没有设立期限。
公报签署后,邓小平在召见美国驻华大使恒安石(Arthur Hummel),邓用开玩笑的语气对美国大使说,希望美国逐步递减军售的幅度,一年不会少于一美元。其中深意,自然不言自明。如果美国能够严守公报的承诺,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哪怕再慢,也会“最后的解决”。 而在中美签订《八一七公报》之前一个月,即1982年7月14日,美国总统里根指派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会见蒋经国,口头提出的美国对台“六项保证”,其中包括:美国不会设定停止对台军售的日期,不会在决定对台军售前和中国谘商。 事实上,美国政府始终没有信守公报的承诺。自签订《八一七公报》至今,已经批准89次对台军售。中美贸易战以来四次对台军售,金额从3.3亿美元高涨至80亿美元,与“逐步减少”背道而驰,成为美国对付老共的一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