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印第安人诅咒的美国总统们(三十四) |
送交者: 伏牛 2020年11月04日04:28:15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娱乐早期的人们聚会开始于宗教和各种纪念仪式,在正式的布道或者仪式前后,人们互相交谈,结束后互相拜访。久而久之,志趣相同的人形成了各个俱乐部。俱乐部五花八门,有忠君派俱乐部,辩论修辞俱乐部,也有威士忌俱乐部,甚至有吸烟俱乐部,管闲事俱乐部。 打猎和赌博是成年人常见的娱乐方式,打猎是一举多得的活动,一方面可以获得肉食,另一方面政府也资助居民猎杀狼等有害动物。赌博以斗鸡,赛马最为流行,国父华盛顿就是各种赛马会的常客。 戏剧表演属于一种高雅的娱乐活动,但早期被视为有伤风化的事情,被官方限制。 各种娱乐活动都局限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比如曾有一人因为参加赛马而受到处罚,因为他的资产达不到绅士的标准。城市里有专为白人男性服务的卖淫活动,纽约城区在1770年代约有500名妓女,但黑人不能去消费。黑人能够参与的多是为白人提供娱乐活动,比如在南卡罗莱纳州,黑人男子赤身裸体,手持利刃追逐鲨鱼,是一种喜闻乐见的表演。 教育从殖民地时期开始,白人居民就非常重视教育。人们普遍希望后代受到基本教育,能够识文断字,敬畏上帝,进而在经济和社会上获得成就。各殖民地政府也都有关于教育的立法,要求父母为儿童提供必要的教育,如果父母无力提供,所在地县级政府应当对此负责。而关于学徒的契约中间,也常见有关教育的条文。比如在纽约,法律规定,主人需要每年送学徒到夜校读书最少3个月,以学会读,写,算。 精英人士更希望将子弟培养成绅士,有个名叫约翰.卡斯蒂斯的佛吉尼亚人,把14名奴隶劳动所得作为孙子的学费。就连普通人也对子女的教育有同样的热情,有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妇女,在遗嘱中给每个孩子一头母牛,以其所生的牛犊带来的收益供孩子上学。不过,对于女儿和儿子的教育有所区别,女儿的教育目标是将来做一个合格的母亲和家庭主妇,而儿子则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 殖民地时期,由教会按照英国的传统创办的美国高等院校,已经有了今天很多世界名校的雏形。独立之后,大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大学教育核心也从宗教变得世俗化,除了学习神学,古典文学和哲学之外,逐渐加入了一些应用课程,比如医学,工艺,科技,农业等,为美国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但教育仅限于白人,一直到南北战争之前,南部很多州都有法律规定,教授黑人读书写字是违法的。即便在北方,黑人受到教育的机会也极少:初等教育基本取决于主人,在高等教育方面,直到1825年2月阿默斯特学院才获得马萨诸塞州的特许,接受一名黑人入学,成为第一所接受黑人学生的高等学校。此人1826年毕业,是美国历史上第一名黑人大学毕业生。到1860年前,全美黑人大学毕业生只有28人。至于印第安人,直到1879年才建立了一家专门为印第安人设立的卡莱尔学校,水平相当于高中。 文化因为多种原因,殖民地文化水平远低于同时期的英国,北美少量的文学作品多集中于神学方面,但也有一些反映人们的日常生活,伦理道德和平民哲学的作品,前文提过的《穷理查得》无疑是最为流行的一部。这部书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在历年编印历书时候写在前面的一些机智幽默,富于知识的前言,或者在中间空白处的一些格言,谚语和小常识。由于在历书上面,每年更新,所以也叫《穷理查得年鉴》。文字浅显易懂,富于生活气息,类似于现在的一些鸡汤文,有的在今天看来仍不失寓意,下面摘录了其中的一部分: *借钱给一个敌人,你会赢得他;借钱给一个朋友,你会失去他。 *傻瓜的日子是泡在酒里;智者的生活放在思考里。 *玻璃、陶瓷和名誉都很容易破裂,而且永远无法弥补。 *如果你自家的窗户是玻璃的,就不要向邻居扔石头。 *若要在死后尸骨腐烂时不被人忘记,要么写出值得人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人写的事。 *不要出卖道德去买财富,也不要出卖自由买权力。 *让你的小孩先学会服从,其次才学你要他学的东西。 *如果你损害良心,良心就会向你报复。 *把你欠的还掉,你就知道什么是你的了。 *狼只是偶尔吃羊,而人却吃了千万只羊。 *人的舌头既软又没骨,但它可敲断人的脊梁骨。 *只要怕干坏事,别的就都不用怕了。 *不能服从的人,就不会指挥。 *法官应服从法律,人民应服从法官。 *守株待兔者,美餐无保证。 *你把商店管好,商店管你吃饱。 *对上级谦恭是职责,对平辈谦恭是礼貌,对下级谦恭是高尚。 *以鱼待客三天之久,鱼和客人都会臭了。 *财富不属于拥有它的人,而属于享受它的人。 殖民者到来之前,北美大陆上流传有印第安人的歌谣,祈文,咒语,祭祀文,谜语和故事,比如第一章中所说的玉米起源的故事。但由于其完全依靠口头流传,大多数作品随着印第安人的急剧减少而最终失传。非洲黑人也带来一些歌谣和传说,有一部分为北美作家所吸收,但都进行了改造,失去了鲜明的特征。因为大多数黑人都是奴隶,他们没有机会接受教育,所以能够流传下来的黑人文学也很少,多是一些关于自身经历的纪实文学,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布列顿.哈蒙亲身经历经历磨难和奇异得救的故事》,此书由黑奴布列顿.哈蒙口述,白人作家执笔,讲述了哈蒙离家后沉船遇难,被佛罗里达的印第安人所俘,后又遭哈瓦那的西班牙殖民者囚禁,脱险后在一艘英国战舰上当厨师,最后在伦敦与老主人温斯洛将军团聚。这部自传的基调在于美化主奴关系和赞美上帝的力量——哈蒙在最艰难痛苦的时刻从来不背弃上帝,终于化险为夷——这一倾向在废奴运动前的奴隶纪实文学中颇有代表性。 《我的奴隶生涯和我的自由》一书出自黑人领袖道格拉斯之手。 道格拉斯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从小在南方从事繁重的奴隶劳动,受尽折磨,有好几次险些送了命。但他以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在艰苦的环境下奋斗,刻苦自学文化。奴隶主见他桀骜不驯,把他交给一个专门驯服奴隶的白人管教,道格拉斯屡遭毒打之后决定反抗,狠揍了管教者一顿,吓得对方再也不敢动手打他,从此道格拉斯懂得了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尊严:“导致科维先生对我改变态度的原委在我卑微的一生中是一个转折点。你们已经看到一个人怎样变成奴隶;你们将看到一个奴隶怎么变成了人。”他1838年逃到北方,积极参加废奴运动,上讲台现身说法时把浑身伤痕裸露给听众看,引起很大震动。1847年他创办《北极星》周报,自己也在报上撰写了大量宣传废奴主义的文章。南北战争爆发后,他说服林肯组织黑人师团,还让他的两个儿子首批参军。战后,道格拉斯声望日高,成了著名的黑人领袖,屡任政府公职,当过美国驻海地的公使。当时流行的奴隶自传一般都只写奴隶如何逃亡、奴隶制如何可怕、监工或主人如何残酷与如何蹂躏女奴隶等等,唯独道格拉斯的三本自传通过他本人丰富的生活经历,记载了南北战争前后几乎整整一个世纪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状况,刻划了一系列重要历史人物的形象,因而在美国黑人文学史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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