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法典
同样,殖民者也是从宗教方面为奴隶制找到依据。牧师们从圣经中找出论据,说黑人的祖先曾遭到上帝的唾弃,所以上帝命令黑人世世代代为白人效劳。牧师们赞美奴隶制是让非洲野蛮人皈依基督教文明的有效手段,他们还找出古希腊,罗马的历史作为例证,说明奴隶制是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阶梯。与牧师们呼应,各种专家也为奴隶制寻找理由,历史学家力图证明黑人对人类的文化发展没有做出什么贡献。而人种学家,生物学家和医生,则从生理方面证明黑人是极端落后的原始人种,天性低劣,智力不全,理应受白人奴役。经济学家则极力证明奴隶制经济的优越性,断定奴隶劳动为南部的经济发展和繁荣所必需。
基于这些理论,白人们制定出了奴隶法典,其主要内容包括:
行动限制:大多数地区要求任何奴隶离开他们的种植园或他们居住的城市之外,必须有由主人签名的通行证。外出时需要佩戴奴隶标签——铜质量的小徽章,以表明他们被允许四处走动。
婚姻限制:大多数地方奴隶的婚姻不被承认,或者需要主人的认可,以防止他们试图通过在另一个种植园里成家来改变主人。奴隶不能和白人,印第安人通婚。
禁止集会:奴隶不允许多人聚集。
夜间巡逻:种植园主和其他自由白人夜间巡逻,以确保奴隶在夜间没有外出和走走动。
奴隶的贸易和商业:奴隶不允许购买、销售和生产商品,某些特种行业工作的奴隶必须佩戴许可标签。
对奴隶的惩罚:如何惩罚奴隶,通常主人在惩罚奴隶时意外杀害奴隶不属于犯罪。后来法律开始对此有所限制,但奴隶主仍然很少因杀害奴隶而受到惩罚。在一些比较开明的州,对惩罚行为作出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比如1825年的《路易斯安那州民法典》规定,如果一个主人被"残酷对待"定罪,法官可以下令出售受虐待的奴隶,以卖给一个更好的主人。
教育限制:一些州规定教奴隶读书识字是违法的。
基于上帝给安排的社会层次,也有不同的治理方法。1763年《南卡罗莱纳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说,大城市的工匠,劳工和仆役构成民众中没有文化的下等层次,这些普通民众不能受伦理和宗教动机的控制,必须使用武力管制;而在人类优秀的上层中,依靠宗教,教育和好的血统就可以保护良好的秩序和尊严,很有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士卒的意思。
而对于那些非基督教徒的印第安人,奴隶和华工他们连参与法律的机会都没有。多个殖民地都曾立法规定,非基督教人员不能出庭作证,不能对白人提出诉讼,因为他们不信仰上帝,说的话不可信。
白人社会虽然认为黑人和印第安人属于野蛮人,但对待方式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他们极力将黑人排斥与社会之外,却又努力吧印第安人吸纳到“文明生活“中来。他们认为,黑人是人类的另一分支,即使他们接受了英国的生活方式,也不可能被同化;而印第安人本质上和白人是一样的,只要他们采纳了把人的习俗和基督教,就可以融入主流社会。然而融入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又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