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遇春(176—1837年),字時齋,清崇慶州(今四川崇州市)人,公元1779年(清乾隆四十四年)中武舉後,應召從軍,歷乾隆、嘉慶、道光三朝,在數百次大小戰鬥中,身先士卒,衝鋒陷陣,斬關奪隘,從未受傷,有“福將”之稱,官至陝甘總督,封一等昭勇侯。在反對外國殖民主義侵略、保衛祖國領土完整、維護國家的統一方面建立過卓越的功勳。
1791年(清乾隆五十六年),廓爾喀(尼泊爾)在英國殖民主義的唆使下,人侵我西藏日喀則,大掠扎什倫布,第二年,楊遇春隨福康安進軍西藏,抗擊外來侵略,連戰連捷,保衛了祖國神聖的領土主權,因戰功升任守各。
1826年(清道光六年),張格爾在英國殖民主義的支持下,在南疆起兵叛亂,先後攻破喀什、英吉爾、吐爾羌、和田四城,企圖分裂祖國。清廷派楊遇春率軍人疆進剿,數敗叛軍,進逼渾河,而前軍因迷路未能按時到達,氣候卻驟然變化,大風捲地,飛沙迷漫。監軍欽差大臣滿人長齡見此情景,認為清軍兵力單薄,又遠道而來,將士疲憊,且敵軍勢大,眾寡懸殊,主張退軍十餘里,等待前軍到達,天氣好轉,再行決戰。楊遇害以他軍事家的智慧和果斷,反對後撤,力主速戰。他以少數兵力趨渾河下游,佯作渡河之勢,迷惑敵人,分散其注意力,自己親率主力,乘風沙迷漫,強行渡河,擊潰敵軍防線。楊遇春乘勢揮軍進擊,收復四城。
次年,在愛國回民的協助下,在鐵蓋山生擒張格爾,押送京師,保衛了祖國的統一與領土完整。
榮譽:嘉慶十八年(公元1812年)12月,皇上因他戰功卓著御賜他為“二等男”;後來又“賞穿黃馬褂,騎馬紫禁城”,並晉封為“一等男”;道光年間,又加封“太子少保”,賞給“雙眼花翎”的頂戴。道光五年(公元1824年),楊遇春正式出任陝甘總督;道光八年(公元1827年)又因率兵攻打並擒獲張格爾,加封“果勇侯”、“賞紫韁”。更為榮幸的是,他的畫像也得以進入紫光閣那森嚴高貴的殿堂,為後人所瞻仰。楊遇春70歲那年,還被清廷晉封為“一等昭勇侯”,直到1828年死去。